第三节 沂水县人民代表大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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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委员会
组织法》的规定,沂水县自1954年至1995年12月共召开十三届、三十一次人民代表大
会。从1955年至1966年前,在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由县人民委员会(人民政府)行
使人民代表大会常设机关的职权。“文化大革命”期间,人民代表大会制被迫中断。
1981年县九届一次人民代表大会依法建立其常务委员会,从而使人民代表大会制度逐
步完善。
第一届人民代表大会(1954.7~1957.1)
第一次会议 1954年7月7日至11日在县城召开,应出席代表450人,实到会议代表
436人。会议听取了县长张宝森作的半年来政府工作报告,县委书记马秉伦作的今后
工作意见的报告,学习修改了《宪法(草案)》,并相应的通过了三项决议。会议按照
选举法的规定,经充分酝酿讨论,以无记名投票方式,选举王涛、李德兴、刘民生、
于怀忱、刘洪铎为山东省第一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
第二次会议 1954年9月10日至13日在县城召开,出席代表398人,缺席52人。会议
听取了出席省人大代表李德兴同志传达省第一届人代会会议精神和县长张宝森作的关
于1954年7~8月的政府工作报告与县委书记马秉伦作的今后工作意见的报告。会议讨
论通过了关于拥护《中央人民政府关于解放台湾的号召》、《各民主党派、各人民团
体为解放台湾联合宣言》的决议和省人民代表大会《拥护解放台湾的决议》等五项决
议。会议以党的过渡时期的总路线为准绳,充分发扬民主,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提
高人民是国家主人的意识和干部是人民勤务员的思想。
第三次会议 1954年10月30日至11月2日在县城召开,出席代表370人。会议听取了
县长张宝森作9~10月的政府工作报告;县委书记马秉伦作当前形势与任务的政治报
告和县委关于冬季工作建议,经过讨论审议,并通过了以上三个报告的决议,会议还
认真学习贯彻了粮食、棉花、油料统购统销的政策。
第四次会议 1955年1月27日至30日在县城召开,出席代表387人。会议听取了副县
长谢成春作的1954年11-12月政府工作报告;县委书记马秉伦作目前形势与任务的报
告;县委关于今后工作的建议,审议了政府工作报告和关于今后工作的建议,并通过
了相应的决议。会议还补选李广文为省人民代表大会代表。会议贯彻了中央政务院关
于征集补充兵员和推行义务兵役制的命令等重大问题。
第五次会议 1955年12月21日至25日在县城京剧院(今酒厂)举行,出席代表263人
,列席20人。会议听取了副县长谢成春作的县政府工作报告及本县第一个五年计划近
三年执行情况和后两年的规划意见。县委宣传部长张赢作的目前形势的报告、省人大
代表李德兴、刘洪铎传达贯彻省第一届人代会第三次会议精神和县兵役局副局长刘学
孟作兵役法的报告。通过了县政府工作报告;第一个五年计划后两年规划和贯彻兵役
法搞好新兵征集工作等决议。副县长张学礼解答了代表提案393条。选举产生了沂水
县人民委员会(自此县人民政府改为县人民委员会,简称县人委),选举委员23人,县
人民法院院长1人。
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1957.1~1958.6)
第一次会议 1957年1月4日至9日在县城举行。应出席代表390人,到会代表360人
。会议审查、讨论了县人委1956年的工作报告及今后工作意见和提案处理报告。通过
了《关于沂水县人民委员会1956年工作报告及今后工作建议的决议》,决议指出:一
年来,社会主义改造取得了决定性胜利,全县农民由小农经济转变为集体生产经济,
农业生产取得好收成,其他事业也有了较大发展。但一年来在工作中,也曾发生一些
缺点和错误,要实事求是,认真分析存在的问题,保护干部群众积极性,争取超额完
成第一个五年计划。贯彻勤俭办一切事业的方针,开展增产节约运动,完成征兵工作
。大会民主选举县长1人,副县长4人,委员20人。
第二次会议 1957年11月18日至21日在县城召开,出席代表337人。会议审议了19
57年1月至10月的工作报告和县委关于今冬明春工作建议的报告和县1957年财政预算
的报告。以上三个报告均经审议通过,并作了相应的决议。解答了代表各项提案。
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1958.6~1960.10)
第一次会议 1958年6月5日至8日在县城召开,应出席代表391人。实到会358人。
会议听取讨论了县委关于坚决贯彻《鼓足干劲、力争上游、多快好省地建设社会
主义的总路线》工作建议的报告。县委和县人民法院的工作报告以及县1957年财政决
算和1958年财政预算的报告,并形成了决议。会议最后选举了本届人民委员会委员2
0人,县长1人、副县长4人,选举县人民法院院长1人;推选徐眉生、刘民生、王义祥
、武传清、王美尤(女)为省人民代表大会代表。
第二次会议 1959年12月25日至27日在县人委大礼堂举行,出席代表401人,缺席
117人,列席代表26人。会议讨论审议了县人民委员会工作报告和县1958年财政决算
与1960年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1959年国民经济执行情况和1960年的国民经济计划
(草案)的报告,县法院工作报告,县委关于目前形势与工作建议的报告,并通过了四
项决议。这次会议,因受“左”的思想影响,在总结了1958年和1959年“大跃进”取
得所谓成绩的基础上,提出了实现1960年更大跃进的不切实际的规划。
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1960.10~1963.5)
第一次会议 1960年11月27日至29日在县人委大礼堂举行,应出席代表450人,实
到代表392人,列席代表20人。会议听取了县人民委员会工作报告、县委政治工作报
告、县法院工作报告。并解答代表提案、审议和通过了相应的决议。会议要求高举“
总路线、大跃进、人民公社”三面红旗,树雄心,立大志,艰苦奋斗,战胜一切困难
,把生产救灾为中心的冬季生产运动推向新的高潮,为1961年继续更大的跃进而奋斗
。会议选举县长1人,副县长4人,委员24人,补选了栗再温、熊家丰为省第二届人民
代表大会代表。
第二次会议 1961年12月27日至30日在县人委大礼堂举行。县四届人大代表450人
中,因恢复沂南县,划出九个公社有代表133人,由安丘县划归沂水县官庄公社,有
代表18人,调出外地区8人,病故2人,实有代表330人,出席代表275人,缺席55人。
会议听取了县人民委员会工作报告、县1961年财政决算与1962年财政预算的报告、县
委关于目前形势和今后任务的报告、县法院工作报告,上述报告,经大会讨论。并作
了决议。
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1963.5~1965.1)
第一次会议 1963年5月3日至6日在县人委大礼堂举行,应到代表398人,实到代表
358人,缺席40人。会议听取讨论了县委关于形势任务的报告。听取、审议了县人民
委员会1962年工作总结报告,县1962年国民经济计划执行情况和1963年国民经济计划
的报告,1962年财政决算与1963年财政预算的报告、县法院工作报告。以上报告,经
代表讨论一致拥护通过并作出了相应决议。选出本届县人民委员会委员22人,县长1
人、副县长4人,选举县人民法院院长1人,选举刘民生、徐眉生、朱义林、李桂芳、
熊家丰、王义祥为省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
会议总结了贯彻执行以农业为基础的发展国民经济总方针和“调整、巩固、充实
、提高”的方针,巩固各行各业取得的成绩,要求继续贯彻以农业为基础以工业为主
导的发展国民经济的总方针,进一步调整公社体制,改进生产队经营管理,确保196
3年农业生产计划的实现。
第二次会议 1964年5月18日至21日在县人委大礼堂召开,出席代表325人,缺席6
4人。会议是在农村开展社会主义教育运动的形势下召开的。会议听取了县人民委员
会的工作报告、县1963年财政决算与1964年财政预算报告、县法院工作报告。并讨论
审议了以上报告,并作出了相应的决议。会议号召全县人民团结在党中央和毛主席的
周围,继续高举马克思列宁主义旗帜,高举总路线、大跃进、人民公社旗帜,鼓足干
劲,力争上游,自力更生,艰苦奋斗,为争取1964年农业丰收而奋斗。
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1965.1~1967.1)
第一次会议 1965年1月11日至14日在县人委大礼堂召开,应出席代表400人,实到
代表349人,缺席51人,列席19人。会议听取了县人民委员会工作报告,县委关于目
前形势与任务的报告,县1964年财政决算与1965年财政预算的报告,关于婚姻法贯彻
执行和计划生育、卫生工作的报告,县法院工作报告,对上述报告,经过讨论,一致
通过,并作出了决议。会议选举县人民委员会委员22人,县长1人,副县长4人。会议
号召全县人民要高举毛泽东思想伟大红旗,开展阶级斗争,生产斗争和科学实验三大
革命运动,认真学习毛主席著作,为争取社会主义革命和建设事业的新胜利而努力奋
斗。
县革命委员会(1967.1~1978.4)
“文化大革命”开始后,1967年1月31日,沂水县群众“造反组织”夺了县委、
县人委的权,成立了“沂水县革命造反联合行动委员会”(简称县联动),1967年4月
“县联动”改称“沂水县革命委员会”(简称县革委)。1967年9月,以红卫兵沂水县
联合作战部为主,成立了“沂水县六大革命组织联合司令部”,接管了“沂水县革命
委员会”。1968年2月,以县六大“革命组织”为主,中国人民解放军山东省沂水县
人民武装部领导干部参加,成立了“三结合”的沂水县革命委员会。经省革委批准,
1968年2月9日至11日在沂水广场召开县革委成立大会,到会群众2000余人,大会宣布
县革委主任1人,副主任4人,委员34人(依据中共临沂地委指示,列这次大会为县第
七届人民代表大会)。
1969年5月25日中共中央解决山东问题的“十条批示”下达后,县革委进行了“
补台”,此后,随着地方领导干部的“解放”和“支左部队”的变更,县革委的领导
成员不断调整变化。1973年8月,军队撤出“支左”,军队代表在县革委内职务被免
除,县革委主任、副主任大都由“文化大革命”前领导干部担任。
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1978.4~1981.2)
第一次会议 1978年4月23日至26日在县政府大礼堂举行。应出席会议代表755人,
实到代表738人。会议听取了县革委工作报告和沂水县发展国民经济的三年规划、八
年设想(草案)的报告;选举县革委主任1人、副主任8人,委员56人,选举县法院院长
1人,县检察院检察长1人;通过了相应决义。会议强调,把揭批“江青反革命集团”
斗争进行到底;高速度发展国民经济和加强革命委员会的建设。
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1981.2~1984.9)
第一次会议 1981年2月24日至28日在县政府大礼堂召开。会议应到代表450人,实
到代表428人,缺席22人;列席会议的有县首届政协委员107人及特邀代表,列席代表
共计605人。会议听取并审查了县革命委员会的工作报告,讨论和审查了县1980年国
民经济计划完成情况和今后三年国民经济计划安排的报告,县1980年财政决算和198
1年财政预算意见的报告,以及县法院和县检察院的工作报告,并通过了相应决议。
会议认为,1978年4月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以来,全县人民认真贯彻
中央在经济上实行进一步调整,在政治上实现进一步安定团结的重大方针,特别是党
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坚定不移地贯彻执行了三中全会制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
实行了工作着重点的转移,认真抓了国民经济调整工作,各条战线都取得了较好成绩

会议号召,全县人民紧密团结在党中央周围,在党和政府的领导下,同心同德,
团结一致向前看,继续贯彻落实党的三中、四中、五中全会和全国五届人大三次会议
精神,以及中央工作会议精神,在安定团结的基础上,实现国民经济调整的巨大任务
。为实现四化而努力奋斗。
会议采取差额选举和无记名投票的方法,选举产生了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选举县人大常委会主任1人,副主任2人,委员16人;选举县长1人,副县长4人,选
举县人民法院院长1人,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1人,并撤销县革命委员会,建立县人民
政府。
第二次会议 1982年4月19日至22日在县政府大礼堂举行,应到会代表443人,(病
故4人,外调外迁4人,罢免1人,补选2人),实到代表378人,缺席65人。特邀代表4
人,列席46人。出席县政协首届二次会议的98名委员也列席了会议。会议听取并审议
了县政府工作报告,县1981年财政决算和1982年财政预算的报告,县人大常委会的工
作报告及县人民法院和县人民检察院的工作报告,并通过了相应的决议。会议还通过
了关于继续实行殡葬改革推行火葬的决议。关于认真贯彻落实中发(1982)11号文件,
进一步做好本县计划生育工作的决议,关于学习宣传贯彻执行中共中央、国务院《关
于打击经济领域内严重犯罪活动的决定》和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严惩严重破坏经济
的罪犯的决定》的决议。会议选举副县长1人;县人民法院院长1人。
会议分析了全县政治、经济形势,肯定了一年来取得的成绩,如实指出了当前的
问题,提出了1982年的任务。要求各级政府要抓好农业生产责任制的总结、完善、稳
定、抓好粮食生产发展多种经营,搞好企业整顿,提高经济效益,搞好科学、文化、
教育、卫生等各项事业,抓好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促进全县经济建设的顺利进行

第三次会议 1983年2月19日至21日在县政府大礼堂举行,应到会代表435人,实到
代表377人,缺席58人;特邀代表4人,出席县政协首届三次会议的委员68人,县政府
各部、委、办、局的主要负责人列席了会议。会议听取并审议了县政府工作报告,县
人大常委会的工作报告。1982年财政决算和1983年财政预算的报告,县人民法院和县
人民检察院的工作报告,并通过了相应的决议。还通过了关于继续深入开展“五讲四
美三热爱”活动的决议。大会选举了出席省第六届人大代表刘泽才、孙隆茂、耿为方
、郝学德、朱文德、仲崇礼、奚霞、王芹共8人。
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1984.9~1987.4)
第一次会议 1984年9月12日至15日在县政府大礼堂召开,应到会代表432人,实到
代表409人,缺席23人;县政协第二届一次会议全体委员,县委、县政府各部门主要
负责人及特邀代表共165人列席了会议。会议听取审议了县政府工作报告,县人大常
委会工作报告,县1981年至1983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和今后三年国民
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的报告,县人民法院和县检察院的工作报告。经大会讨论
批准了以上报告,并作了相应的决议。
会议认为,自1981年以来,全县人民坚决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团结
一致,奋发努力,促进了全县政治、经济和社会各项事业的发展,社会风气和社会治
安明显好转,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和物质文明建设出现了新局面,会议强调,要坚持“
两个文明”建设一把抓,大胆改革,积极探索,勇于创新,加快各方面改革步伐,特
别要抓好经济体制改革理顺经济关系,提高各方面经济效益,大力发展商品生产,积
极推进科学技术进步,全面完成1984年各项任务,会议选举了本届人大常委会主任1
人,副主任4人,委员17人;县长1人,副县长4人;县人民法院院长1人,县人民检察
院检察长1人。
第二次会议 1985年5月8日至10日在县政府礼堂举行,应到会代表433人(调出1人
,病故2人,罢免2人,补选6人)实到代表387人,缺席46人;县政协第二届二次会议
全体委员,省六届人大代表,特邀代表,县委、县政府各部门负责人252人列席了会
议。会议听取审议了县政府工作报告,县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县1985年国民经济和
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的报告。县1984年财政决算和1985年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县
人民法院和县人民检察院的工作报告并相应的作了决议。
会议总结了全县1984年的各项工作,部署了1985年的主要任务并强调要进一步发
挥人大的职能和作用,做好人大常委会的日常工作。
第三次会议 1986年4月26日至29日在县政府大礼堂举行。应到会代表442人(调出
6人,罢免1人,补选16名)实到代表384人,缺席58人,列席会议的有:出席县政协第
二届三次会议的全体委员,省六届人大代表,特邀代表,县委、县纪委、县政府各部
、委、办、局,局级公司和二级单位的负责人,县人大常委会,县政协工作机构负责
人和省、地驻沂水单位的负责人共323人。会议听取审议了县政府工作报告,人大常
委会工作报告,县1986年和“七五”期间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的报告,县
1985年财政决算和1986年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县人民法院和县人民检察院的工作
报告。并相应作了决议。
会议总结了县十届人大二次会议以来,全县人民坚持改革、开放搞活的方针,全
力抓经济建设,国民经济持续、稳定,协调发展,人民精神面貌发生了深刻变化,社
会风气和社会治安好转,民主与法制建设得到加强,各项事业在改革中获得新的发展
,人民生活水平进一步提高,为实现全县“七五”计划和1986年的任务,奠定了牢固
的基础。
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1987.4~1990.4)
第一次会议 1987年4月11日至14日在县政府大礼堂举行,应到会代表400人,实到
代表394人,缺席6人,列席会议的有出席县政协第三届一次会议的全体委员,省六届
人大代表,特邀代表,县委、县人大常委会、县政府、县政协、县纪委所属的部、委
、办、局、局级公司和二级单位的主要负责人351人,会议听取审议了县政府工作报
告,报告强调:深化改革、搞活经济、加快“两个文明”建设发展。完成1987年的发
展计划,实现“三超”。即工农业总产值超8亿元,粮食总产超7亿斤,人均收入超3
00元,围绕这一目标。1987年必须突出抓好以下五个方面的工作:一是把改革放在首
位,以改革推动经济发展;二是加大扶贫措施,加快脱贫致富步伐;三是开展双增双
节运动,实现经济稳定增长;四是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加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
五是改进政府工作,加强服务职能,会议听取审议了县人大第十届人大常委会工作报
告,县1986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和1987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的
报告,县1986年的财政决算和1987年财政预算的报告,县人民法院和县人民检察院工
作报告。并相应通过了各项决议。会议认为,自十届人大一次会议以来,全县人民认
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法令、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团结奋斗
,深入改革,推动了全县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和物质文明建设不断发展,为完成1987年
的任务,创造了条件,会议指出,要清醒看到工作中的问题和困难,要总结经验,发
扬成绩,减少失误,勤奋扎实工作,为完成1987年任务,促进国民经济持续稳定发展
而努力奋斗。会议选举了十一届人大常委会主任1人,副主任3人,委员21人;县长1
人,副县长5人;县人民法院院长1人,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1人。
第二次会议 1988年1月3日至5日在县政府大礼堂举行,应到会代表400人,实到代
表356人,缺席44人,列席会议的有县委、县政府各部、委、办、局、局级公司和二
级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出席县政协第三届二次会议的全体委员及特邀代表共396人。
会议听取并审议了县政府工作报告,县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县1987年国民经济和社
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和1988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的报告,县1987年财政
决算与1988年财政预算的报告,县人民法院和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并作出了相应的
决议。会议肯定了1987年工作取得的成绩,提出要认真贯彻党的十三大精神,坚持社
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路线,加快和深化改革,团结一致,艰苦创业,为完成1988年
的各项任务而奋斗。会议最后选举吕可英、张怀三、孙隆茂、仲崇礼、王芹、郝象礼
、谭道春、朱文德、杨希文为省七届人大代表。
第三次会议 1989年4月10日至12日在县府大礼堂举行,应到会代表400人,实到代
表377人,缺席23人,列席会议的有出席县政协三届三次会议的全体委员、驻沂水的
七届全国人大代表和省人大代表、特邀代表、县委、县人大常委会、县政府、县政协
、县纪委、县人武部所属的部、委、办、局、局级公司和二级单位及小(一)、(二)型
企业,县法院、县检察院的主要负责同志,还有各乡镇人大联络办公室的负责同志。
会议听取并审议了县政府工作报告、县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县人民法院和县人民检
察院工作报告;审查批准了县1988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和1989年国民
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的报告、县1988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1989年财政预算的报
告,并就以上报告作出了相应的决议。会议肯定了1988年工作取得的成绩,号召全县
人民在党的十三届三中全会和七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精神的指引下,更加紧密地团结
起来,发扬坚韧不拔,不屈不挠的奋斗精神,共奋共勉、开拓创新的精神,以国家主
人翁的姿态,同心同德,艰苦奋斗、为建设沂水、振兴沂水,夺取治理、整顿、改革
、开放和四化建设的新胜利而奋斗。
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1990.4~1993.3)
第一次会议 1990年4月15日至18日在县府大礼堂举行,应到会代表400人,实到代
表398人,缺席2人。列席会议的有出席县政协四届一次会议的全体委员、驻沂水的全
国和省七届人大代表及特邀代表、县直部、委、办、局、局级公司和二级单位的负责
同志、省地直驻沂水单位的主要负责同志,乡镇人大工作办公室的负责同志。会议听
取审议了县政府工作报告,报告实事求是地回顾总结了1987年至1989年的政府工作,
充分肯定了所取得的成绩,提出今后三年的奋斗目标和1990年的基本任务。围绕目标
任务。1990年集中力量抓好以下十项工作:(1)全民发动,齐心协力,努力夺取农业
丰收;(2)以调整结构和提高效益为重点,促进工交生产稳定发展;(3)进一步治理整
顿和深化改革,确保经济持续、稳定、协调发展;(4)继续大力抓好山区开发和扶贫
工作;(5)继续强化外经外贸工作;(6)深入持久地开展“双增双节”运动,进一步强
化财税工作;(7)积极开创计划生育,土地管理、环境保护工作的新局面;(8)进一步
加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9)大力加强社会主义民主与法制建设,(10)努力搞好
政府系统的自身建设。会议听取审议了县1989年国民经济、社会发展执行情况和199
0年国民经济、社会发展计划的报告,县1989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1990年财政预算
的报告,县人大第十一届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县人民法院和县人民检察的工作报告
。并就以上报告通过了相应的决议。会议认为,自县十一届人大一次会议以来,全县
人民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的法律、法令,坚持四项基本原则,
坚持改革开放,经受了动乱和反革命暴乱的严峻考验,克服各种困难,巩固发展了安
定团结的政治局面,促进了国民经济和各项社会事业的发展。会议指出,必须清醒地
看到工作中的困难和前进中的问题,号召全县人民要在县委的领导下,更加紧密地团
结在以江泽民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把党的十三届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同沂水实际紧
密结合,把勇于进取的革命精神和实事求是的科学态度紧密结合,以国家主人翁的姿
态,振奋精神,知难而进,顽强拼搏,为夺取全县“两个文明”建设的新胜利而努力
奋斗。会议选举了县十二届人大常委会主任1人,副主任6人,委员20人,县长1人,
副县长7人,县人民法院院长1人,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1人。
第二次会议 1991年4月9日至11日县政府大礼堂召开,应到会代表400人(调出1人
,补选1人),实到代表396人,缺席4人。列席会议的有:出席县政协第四届二次会议
的全体委员,全国和省人大代表,特邀代表,县委、县纪委、县政府各部、委、办、
局、局级公司和二级单位的负责人,县人大、县政协工作机构负责和省、地驻沂水单
位的负责人共231人。会议听取审议了县政府工作报告,县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县
1990年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和1991年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的
报告。县1990年财政决算和1991年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县人民法院和县人民检察
院的工作报告,并相应作了决议。
会议总结了县十二届人大一次会议以来的工作,会议审议通过了沂水县国民经济
和社会发展十年规划和“八五”计划绘制了本县建设的宏伟蓝图。会议号召全县人民
要团结一致,埋头苦干,为胜利实现十年规划和“八五”计划的宏伟目标,勇创新成
绩,再作新贡献。
第三次会议 1992年3月31日至4月2日在县政府招待所南楼礼堂召开。应出席代表
400人,实到代表394人,缺席6人。列席人员有:出席县政协四届三次会议的全体委
员,全国和省人大代表,县直部、委、办、局、局级公司、二级单位和小(一)、(二
)型企业的负责人,省、地驻沂水单位的负责人共249人。会议听取审议了县政府工作
报告,审议通过了沂水县奔小康规划,县1991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和
1992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的报告,县1991年财政决算和1992年财政预算
(草案)的报告,县政府关于县十二届人大二次会议代表提案办理情况的报告,县人大
常委会、县人民法院、县人民检察院的工作报告,并相应作了决议。
会议号召,全县人民要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江泽民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在县委
的正确领导下,抓住时机,坚定不移地沿着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道路前进。
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1993.3~)
第一次会议 1993年3月6日至8日在县政府招待所南楼礼堂召开。应到会代表398人
,实到代表396人,缺席2人,列席人员有:出席县政协五届一次会议的全体委员,全
国和省人大代表,县直部、委、办、局、局级公司负责人,省、地驻沂水单位的负责
人,各乡镇人大工作室主任,特邀代表共248人。会议听取审议了县长王法义作的县
政府工作报告,报告实事求是地回顾总结了1990年至1992年的政府工作,充分肯定了
所取得的成绩,提出了“八五”末奋斗目标和1993年的基本任务。围绕目标任务,1
993年集中力量抓好以下十项工作:(1)强化农业基础地位,全面振兴农村经济;(2)
努力培植和发展骨干企业,提高工业规模效益;(3)全面放开搞活,加快第三产业发
展步伐;(4)坚持发展与提高并重,促进乡镇企业更快更好的发展;(5)狠抓增收节支
,确保财政收支平衡;(6)集中力量抓好基础设施建设,优化我县经济发展的基础条
件;(7)加大改革力度,为经济和社会事业的发展注入新的生机和活力;(8)进一步扩
大对外开放,加快外向型经济的发展;(9)实施“科教兴沂”战略,大力推进科技进
步;(10)坚定不移地落实“三大国策”,毫不放松地抓好土地管理、环境保护和计划
生育工作。会议听取审议了县1992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和1993年国民
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的报告,县1992年财政决算和1993年财政预算(草案)的报
告,县政府关于十二届人大三次会议两项议案办理情况的报告,县十二届人大常委会
工作报告,县人民法院、县人民检察院的工作报告,并相应作了决议。会议选举了县
十三届人大常委会主任1人,副主任6人,委员20人;县长1人,副县长6人;县人民法
院院长1人,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1人,省八届人大代表9人。
第二次会议 1994年3月28日至30日在县政府招待所南楼礼堂召开。应到会代表39
8人,实到代表390人,缺席8人。列席人员有:不是代表的县级领导班子成员,出席
县政协五届二次会议的全体委员,全国和省人大代表,县直部、委、办、局、局级公
司负责人,省、地驻沂水单位的负责人,乡镇人大工作办公室主任或副主任共189人
。会议听取审议了县政府工作报告,县1993年财政决算和1994年财政预算(草案)的报
告,县政府关于县十三届人大一次会议两项议案办理情况的报告,县1993年国民经济
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和1994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的报告,县人大常
委会,县人民法院、县人民检察院的工作报告。会议补选了4名县十三届人大常委会
委员。会议号召,全县人民要紧紧地团结在江泽民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在县委的领
导下,解放思想,实事求是,团结奋进,开拓创新,全面完成1994的各项任务而努力
奋斗。
第三次会议 1995年4月9日至11日在县政府招待所南楼礼堂召开。应到代表398人
,实到代表392人,缺席6人。列席人员有:出席县政协五届三次会议的全体委员,全
国和省人大代表,县直部、委、办、局、局级公司负责人,省、地驻沂水单位的负责
人,乡镇人大工作办公室主任或副主任共204人。会议听取审议了县政府工作报告,
县1994年财政决算和1995年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县人大常委会、县人民法院、县
人民检察院的工作报告,并相应作了决议。会议补选黄宝善为县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副主任,选举出席临沂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66人。
会议号召全县人民更加紧密地团结在江泽民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在县委的领导
下,团结一致,埋头苦干,沿着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道路前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