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 环境污染

Original URL: http://lib.sdsqw.cn/bin/mse.exe?seachword=&K=cg5&A=4&rec=412&run=13

沂水县环境污染主要是工业废水、废气对水质和大气的污染,工业废渣、农药及
噪音次之。
新中国成立后,沂水县工业企业日益增多,工业废水、生活污水渐多。70年代,
作为主要排污河道的护城河已臭不可闻。1985年,全县工业废水排放量为706.66万吨
。1988年全县废水排放量为1019.71万吨,其中工业废水842.99万吨,生活污水176.
72万吨。1990年全县废水排放量为729.97万吨,其中工业废水531.61万吨,生活废水
198.36万吨。
城区大气污染主要是煤炭燃烧所排放的有害气体所致。煤炭燃烧能产生大量废烟
、二氧化硫、一氧化碳和一些氮氧化合物等有毒物质。1988年全县燃煤10.77万吨,
排放废气112932.89万标立米,其中燃烧废气72198.42万标立米,工艺废气40734.47
万标立米。1990年全县燃煤9.44万吨,排放废气81817.01万标立米,其中燃烧废气5
6985.04万标立米,工艺废气24831.97万标立米。
1987年全县工业废渣的排放量为30.87万吨。1988年全县工业废渣产生量为27万
吨左右。1990年全县产生工业废渣21万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