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节 建筑设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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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年代以前沂水县无建筑设计组织,所建工程,没有完整的设计方案。从1966年
始,建筑设计由县建筑工程公司设计室承担,至1976年3月,设计室有设计和描图人
员6人。同年4月县建筑设计室成立,工作人员4人。因没有设计资格证书,只承担县
城小型项目的设计。1985年6月,经山东省建委批准为丙级资格的设计室,承担8层以
下民用建筑楼房及吊车吨位不准超过10吨,跨度不得大于24米的工业厂房设计。设计
室为独立核算、自负盈亏的经济实体,现有干部职工13人,其中助理工程师10人,技
术员3人。土建、水、暖、电、室内装修、预算专业配套,技术装备水平比较先进,
现有CG0-4晒图机1台,绘图设备13台,微机辅助设计系统1台。设计室承担了本县设
计项目的95%,设计产值连年增长,设计质量和设计水平不断提高。1987年至1990年
底,共完成1.2亿元的土建投资设计任务,完成设计面积303万平方米。1987年以来,
本室获临沂地区优秀设计三等奖1次,地区设计竞赛二等奖1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