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节 村庄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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沂水县地势起伏不平,广大农民多数在靠近水源,背风朝阳的地方,依山就势,
择地而居。平原地带村庄密集,山区村庄分散,1990年底,全县辖31个乡镇,1219个
村民委员会(街道居民委员会)1559个自然村,294485户,1042674人。沂水、高桥、
马站、姚店子4镇及武家洼、袁家庄、龙家圈、许家湖、三十里堡、何家庄子6乡地处
平原,占地面积760平方公里,平均1.58平方公里有一个村庄;道托、善疃、官庄、
黄山铺、下古村5个乡及沙沟、四十里堡、杨庄3镇,地处丘岭,面积632平方公里,
平均2.08平方公里有一个村庄;东于沟、泮池、圈里、泉庄、柴山、王庄、王家庄子
、高庄、院东头、新民官庄10乡及夏蔚、诸葛、崔家峪3镇地处山区,面积1043平方
公里,平均2.43平方公里有一个村庄。
住宅面积 新中国成立前,农村除少数地主、富农外,绝大多数农民住房简陋,拥
挤不堪,有的住“团瓢”。1949年全县共有自然村1147个,109558户,49.9万口人,
房屋总面积332070平方米,户平均3平方米,人均居住0.67平方米,其中草房325428
平方米,占房屋总面积的98%。新中国成立后,随着农村经济的恢复和发展,农村陆
续改造了一些旧房,建了一些新房。1978年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后,农村出现了建房
高潮。据1990年统计,全县共有自然村1559个,294485户,1042674口人,建房总面
积14076099平方米,户均48平方米,人均13.5平方米。
住宅布局 新中国成立前,沂水县农民住房布局,一般每户2至3间,院内一侧盖灶
房和猪圈。富户建房多为四合院,有堂屋5间(其主房3间,两边各有1间耳屋),东西
厢房2至3间,南屋多为过道大门。少数财主建二进二出或三进三出的院子。新中国建
立后,随着生活水平的提高,农民住宅,一般是独门独院,有正房3至4间或5间,一
侧为灶房,另一侧为厕所猪圈。
农房结构 新中国成立前,农村建房多为土石结构,木板棂门窗,三角形屋架,房
顶以麦秸、黄草苫盖,也有少数农户建圆顶房,俗称“团瓢”。地主建房,一般要比
农民的高大、坚固、宽敞,采用光面石墙,雕花方格门窗,屋顶以鱼鳞瓦盖顶。
五六十年代,民房仍沿用旧式,房屋低矮狭窄简陋。70年代初,农村建房兴起“
灯笼架”、“四不露毛”、“四路硬把”等多种形式。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之后,农
民富裕起来,房屋建筑结构和样式又有了大的改观,民房多为全石墙或砖石混合墙(
下石上砖),屋面为水泥平瓦、泥瓦、缸瓦、瓷瓦。房架为木架或水泥预制架。墙面
多用石灰或水泥抹面,玻璃门窗,有的户还建前出厦瓦房或2层楼房。农民建房宽度
由老式房屋的3米发展到5、6、7米;高度由2.2米发展到2.8米、3米、3.5米(指地面
到檐口),使整个建筑美观大方,居住宽敞舒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