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地情档案 AI 原始文本 文章:第十节 抗震加固 资料库:沂水县地情资料库 章节:沂水县志 导航链接: 首页: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 根目录: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toc.md 资料库: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g5/ 资料库目录: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g5/toc.md 章节: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g5/section/4/ 章节目录: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g5/section/4/toc.md 网页版本: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g5/section/4/article/396/ 本 TXT: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g5/section/4/article/396/index.txt ===== 原始正文(以下内容未经加工) =====
沂水县城东西两侧有“沂水--汤头”和“鄌郚--葛沟”两条断裂带,与沭河以西的其他3条断裂带 构成了“沂沭断裂带”,属活动性断裂带。沂水县城属里氏7度设防。 县城内1979年前的建筑物,多未考虑地震的因素,抗震防灾能力差。自1983年1 1月至1984年先后对姚店子变电所配电室、黄山变电所配电室、县粮食加工厂的碾米 车间和杂粮车间、消防中队的办公室及车库等5处工程,按抗震要求进行了加固,加 固建筑面积1174平方米,投资4.1万元。1985年至1989年先后对县政府办公大楼、县 政府礼堂,县植物油厂烟囱、酒厂酒精塔、交通局办公楼、沂水镇影院等6处工程, 按抗震要求进行了加固,加固建筑面积6520平方米,投资19.56万元。至1989年完成 抗震加固工程11项,总面积7694平方米,投资23.66万元,其中国家投资19万元,自 筹4.66万元。对新建工程一律按里氏7度设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