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节 抗震加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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沂水县城东西两侧有“沂水--汤头”和“鄌郚--葛沟”两条断裂带,与沭河以西的其他3条断裂带
构成了“沂沭断裂带”,属活动性断裂带。沂水县城属里氏7度设防。
县城内1979年前的建筑物,多未考虑地震的因素,抗震防灾能力差。自1983年1
1月至1984年先后对姚店子变电所配电室、黄山变电所配电室、县粮食加工厂的碾米
车间和杂粮车间、消防中队的办公室及车库等5处工程,按抗震要求进行了加固,加
固建筑面积1174平方米,投资4.1万元。1985年至1989年先后对县政府办公大楼、县
政府礼堂,县植物油厂烟囱、酒厂酒精塔、交通局办公楼、沂水镇影院等6处工程,
按抗震要求进行了加固,加固建筑面积6520平方米,投资19.56万元。至1989年完成
抗震加固工程11项,总面积7694平方米,投资23.66万元,其中国家投资19万元,自
筹4.66万元。对新建工程一律按里氏7度设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