沂水县的工商行政管理,民国时期由建设科兼管,其具体业务则由县商会办理。
1940年4月,县抗日民主政府设贸易局,1942年改称贸税局,1944年1月设工商管理局
,直接管理工商行政工作。1944年8月,沂水城解放,姚店子工商所迁入沂城,改称
沂城工商所,负责全县的工商行政管理。1948年8月,沂城工商所改为稽征所,归税
务局领导。1950年8月,县设工商科,1953年设三十里堡、姚店子、黄山铺、夏蔚、
王庄、高桥、马站7处市场交易管理所。1956年撤销工商科和基层交易所,工商行政
管理由商业局商政物价科负责,农村集贸市场由供销社分管。1957年6月,基层重设
市场交易管理所14处,1958年5月将交易管理所并入税务所。1960年2月,县设市场管
理委员会,下设办公室,在县社物价科办公,1963年7月改在商业局物价科办公。全
县18处人民公社均设市场交易管理所。1972年县工商行政管理局成立,并将18处公社
市场交易管理所改称工商行政管理所。1977年5月,工商行政管理局设市场管理办公
室和打击投机倒把专案组。1978年又分设政工、市场管理、企业管理、财会股和办公
室。1980年12月,改设为人秘、市场管理、企业管理3个股。1983年5月,增设经济合
同管理股。是年8月,县个体劳动者协会成立。随着工作的需要,1986年7月,局又增
设财务、个体经济管理股和经济监督检查所,并增设武家洼、三十里堡、善疃、龙家
圈4个工商所。至1990年底,县工商行政管理局共设15个股、室、所,在乡镇设有9个
工商中心所和15个工商所,共有职工340人。
第一节 工商行政管理机构
沂水县的工商行政管理,民国时期由建设科兼管,其具体业务则由县商会办理。
1940年4月,县抗日民主政府设贸易局,1942年改称贸税局,1944年1月设工商管理局
,直接管理工商行政工作。1944年8月,沂水城解放,姚店子工商所迁入沂城,改称
沂城工商所,负责全县的工商行政管理。1948年8月,沂城工商所改为稽征所,归税
务局领导。1950年8月,县设工商科,1953年设三十里堡、姚店子、黄山铺、夏蔚、
王庄、高桥、马站7处市场交易管理所。1956年撤销工商科和基层交易所,工商行政
管理由商业局商政物价科负责,农村集贸市场由供销社分管。1957年6月,基层重设
市场交易管理所14处,1958年5月将交易管理所并入税务所。1960年2月,县设市场管
理委员会,下设办公室,在县社物价科办公,1963年7月改在商业局物价科办公。全
县18处人民公社均设市场交易管理所。1972年县工商行政管理局成立,并将18处公社
市场交易管理所改称工商行政管理所。1977年5月,工商行政管理局设市场管理办公
室和打击投机倒把专案组。1978年又分设政工、市场管理、企业管理、财会股和办公
室。1980年12月,改设为人秘、市场管理、企业管理3个股。1983年5月,增设经济合
同管理股。是年8月,县个体劳动者协会成立。随着工作的需要,1986年7月,局又增
设财务、个体经济管理股和经济监督检查所,并增设武家洼、三十里堡、善疃、龙家
圈4个工商所。至1990年底,县工商行政管理局共设15个股、室、所,在乡镇设有9个
工商中心所和15个工商所,共有职工340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