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章 审计监督

Original URL: http://lib.sdsqw.cn/bin/mse.exe?seachword=&K=cg5&A=4&rec=367&run=13

1983年8月4日县成立审计局,10人,设企业、行政审计组。随着工作的深入开展,
至1990年底,全局人员增至24人,设置“六股一所”(工交、商粮贸、行政、基建审计
、审计体系指导、人秘等股、审计事务所),进行全县的审计工作。至1990年底,共
审计236个单位和项目,查出违纪违规金额2377万元,交县财政351万元;查出损失浪
费金额453万元,促进增收节支479万元。严肃了财经纪律,促进了改革开放和全县经
济发展。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条例》规定和上级审计机关要求,对全县的行政事业
单位实行定期报送审计。重点审查行政事业的财务收支情况,各种罚没款和预算外资
金上交、使用、管理情况及各种专项资金的使用情况等等。1986至1990年,共审计行
政事业单位60个,查出违纪金额318.45万元。
1985年至1990年底,共审计50个单位,查出违纪金额692万元,上交财政135.1万
元,1985年底,对县木器厂、制胶厂和机械厂等5个单位进行了厂长离任审计,经审
计发现,企业亏损严重,生产经营出现严重困难,给国家和企业造成了一定的经济损
失。据此,终止了承包合同,采用竞争承包的办法,重新投标,选定了新的承包人,
使企业扭转了困境,生产经营出现了活力。同年底,县毛巾厂、针钉厂、粮食加工厂
、酒厂、食品酿造厂、百货公司、五金公司、饮食服务公司、副食品公司、生产资料
公司等10个县属企业第一轮承包到期。随即分别进行了承包经济审计。1985年,对县
工商局、公路站、交通局、粮食局等单位进行了行业审计。对粮食行业审计出违纪金
额186.6万元,认真作了处理。1986年,对县计生委、法院的自筹基本建设资金进行
了审计。1987年,对水土保持局基建项目进行审计。根据上级指示,对省、地驻沂水
的烟草公司、石油公司、外贸公司、气象局、汽车配件厂等单位的财务收支进行了审
计,对县水泥厂进行了经济效益审计,对道托、许家湖两个乡政府的财政预算收支进
行了审计;对县多种经营公司、经济技术协作公司、物资协作公司的经营情况进行了
审计;对县乡镇企业委员会的贸易公司和扶贫资金、农业发展资金等进行了专项审计
,保证了专款专用,严肃了财经纪律。1988年,配合地区审计局对县保险公司的财务
收支情况和农业银行贴息贷款使用情况进行了审计。1989年,对县制革厂、服装厂、
皮毛厂等单位利用外资情况进行了审计。又先后对电力建设基金、煤炭开发基金、城
建资金、支援不发达地区资金、企业自有资金等进行了专项调查,写出调查报告15篇
,20余万字。1989~1990年先后对“三沂粮援项目”办公室与粮援资金的管理使用,
及投资效益情况进行了审计,对昌隆皮业有限公司、农业综合开发项目等利用外资情
况进行了审计调查,为全县进一步深化改革、扩大开放,促进“三资企业”发展提供
了决策依据。1990年,全县有39家企业第一轮承包到期。为切实搞好承包终结审计工
作,县召开了全县企业承包终结审计工作会议,对审计的方法、步骤作了具体安排。
为克服面广、量大、审计机关力量不足的问题,采取审计局责成部分机构健全,业务
素质较高部门的审计机构共审的方法,圆满完成了审计任务,为全县企业进行第二轮
承包奠定了基础。
自1989年以来,先后对电力建设基金、煤炭开发基金、城建资金、支援不发达地
区资金,企业自有资金等进行了专项调查,写出调查报告15篇,20余万字。提出的建
议,已分别被领导采纳,并应用于实际工作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