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节 经济技术协作与交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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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84年8月30日,沂水县经济技术协作办公室成立。组织、管理、协调全县的经
济技术协作工作。当年与青岛市建立了对口支援关系。年底,青岛市政府组织有关部
门领导干部和工程技术人员一行16人,历时3天,对沂水县21个企业和单位进行了考
察,并初步洽谈了经济协作事宜。此后县组织了山区开发建设赴青岛汇报组,由县长
于英华带领,于1985年1月7日,赴青岛市委、市政府汇报,11日结束。1985年4月15
日,青岛市副市长秦家浩率代表团再次来沂水县考察指导,签订了《1985年青岛市与
沂水县对口支援协议书》,全县35个单位分别与青岛市对口支援单位签订具体协议3
5项。为加强与对口支援单位的联系,县经济协作办公室还派员常住青岛搞好联络工
作。与此同时,县又先后同济南、上海、广州、北京、天津、淄博等城市及江苏、浙
江等省的有关单位洽谈了协作事宜,建立了联系。向沂水籍在外地工作的老干部发信
2000余封,恳求他们为家乡经济建设献计献策。至1990年,全县已与省内外14个省、
市、地区的170个单位建立了经济技术协作关系,累计联合项目507个,其中技术协作
项目427个,经济联合项目80个,已实施项目433个,占联合总项目的86.5%。通过联
合,共引进资金1089万元,新增产值10577万元,新增利税3550万元,引进人才1549
人,为全县培训各类技术人员3090人,引进物资总额62024万元,其中生产资料3453
7万元,组织劳务输出8万余人,从而有力地促进了全县经济的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