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 计划管理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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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管理 新中国建立前,生产资料私人所有,国民经济发展无计划管理,社会生
产和分配靠价值规律自发调节。1952年10月县计划部门在土地改革和查田定产等工作
的基础上,对境内的地形和土壤分布、土地面积、可供利用的荒山、荒坡、荒滩以及
其他一些农业生产资料和生产情况进行了全面勘察和调查统计,为制订第一个五年计
划提供了基础资料。
第一个五年计划期间(1953~1957),实行直接计划和间接计划相结合的计划管理
方式,对国营经济,主要实行直接计划,对其他经济成份主要实行间接计划。粮、棉
、油实行统购统销,县计划统计科对工商企业(包括国营及公私合营企业)进行了普查
,并对其实行指令性计划管理,将生产指标直接下达到企业单位。对农业、手工业则
通过粮食统购统销、产品税收等经济手段实现计划管理。
第二个五年计划期间(1958-1962),由于受“左倾”思潮干扰,工农业生产指标
被一再拔高,严重脱离实际,“浮夸风”“命令风”代替了计划指标,“大跃进”成
为计划指标递增的标准口号,使计划工作失去了指导性、科学性和严肃性,导致经济
比例失调,工农业生产损失严重。
1963年~1965年,贯彻执行中央关于“调整、巩固、充实、提高”的方针,实行
“条条为主、条块结合”的计划体制。编制计划的总的指导思想是“以农业为基础,
以工业为主导”。采取“自下而上、自上而下”的方法编制计划,在编制国民经济计
划特别是年度计划时,实行自下而上提报计划初稿,经过计委综合平衡后,再自上而
下,正式将计划指标下达到工厂、企业、社、队基层单位。各项生产计划的编制和下
达,比较注重尊重客观实际。
“文化大革命”期间,县计划委员会撤销,虽有县革命委员会生产指挥部代行工
作,但因形势混乱和极左思潮干扰,造成计划失控,不切合实际,使农业结构失调,
工业经济效益下降。第四、五两个五年计划因受“文化大革命”冲击,未能全面完成

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贯彻计划体制改革精神,实行宏观控制、微观搞活的
商品经济方针,坚持计划经济与市场调节相结合,指令性计划逐步缩小,指导性计划
范围逐步扩大。1982年制订了《沂水县二十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同年12月
,以提高经济效益为中心,进一步调整结构,以加强“四化”建设为指导思想,制订
了《沂水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六个五年计划》,至此,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走上
了有计划、按比例、稳定、协调、持续发展的轨道。
1984年根据中央、省、地的要求,县计委在深入分析沂水优势的基础上,根据国
民经济发展分两步走的战略目标,编制了县“七五计划”。随着经济体制改革的逐步
深入和“改革开放”一系列方针政策的贯彻实施,经济建设无论是发展速度,还是经
济效益都发生了很大变化。但由于“七五”前两年急于求成,忽视综合平衡和宏观调
控,经济运行中经济过热、需求过旺,通货膨胀逐步加剧,严重影响改革的深化和经
济的稳定,影响了城乡人民生活的安定和改善。为此,中共十三届三中全会提出了“
治理经济环境,整顿经济秩序”的总方针,针对经济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县对“七五
”计划的主要指标进行了调整修订。农业生产进一步调整种植结构,在稳定粮田面积
,狠抓粮食生产的同时,合理增加棉花及其他经济作物的种植面积。农业生产有了较
大发展,1990年全县粮田面积由1978年的144.3万亩,调减为83.5万亩,经济作物面
积由1978年的30.1万亩增至35.9万亩。全县粮食总产第一次突破4亿公斤大关。“七
五”期间粮食生产平均递增3%,比1985年增长13%,农业总产值达到37664万元,平
均每年递增3%,比1985年增长14%。工业生产,县计委仍然对基层单位下达总产值
计划,效益指标由主管部门作为考核指标灵活下达,并逐步把工业生产引入竞争机制
,主管部门以承包和招标承包的形式对企业进行管理,企业活力进一步增强,工业生
产在资金困难,原材料紧张,市场疲软的情况下,保持了稳定增长的势头。1990年全
县完成工业总产值73258万元,“七五”期间平均递增18.20%。
流通管理 新中国成立后,社会商品流通指标由上级计划部门下达,县计划部门再
向有关部门分配指标任务。长期以来,纳入县计划管理的商品品种有钢铁、有色金属
、水泥、木材、汽车、煤炭、硫酸、烧碱、纯碱、轮胎、拖拉机、汽油、煤油、柴油
、沥青、粮食、棉花、花生、食油等。在商品管理上国家对工业品、农产品划分为一
、二、三类、分别进行管理。凡属关系国计民生的一类物资,如钢铁、有色金属、汽
车等,实行统购统配;生活必需品,如粮、棉、油等物资,实行派购、定购、收购和
分配供应,辅助性日用工业品、农副产品等物资主要由市场调节。
1983年以来,实行指令性计划、指导性计划和市场调节三种管理形式,除非农业
人口的粮食、食油、生活用煤等仍保留供应证外,其他如棉絮票、布票、肉票、糖票
等均予取消,敞开供应。
1985年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活跃农村经济的十项政策》(中发[
1985]1号),除少数产品由国家统一经营外,其他全部取消统购、派购制度,改为合
同订购和市场收购,并允许多渠道经营。属县计划管理分配的商品无论是农产品还是
工业品均限于国家计划价格(平价或指导价),其他商品价格允许有一定幅度的浮动。
1989年贯彻《国务院关于化肥、农药、农膜实行专营的决定》,计委会同供销部
门以综合价联合下达专营商品分配计划(粮棉油挂钩的实行平价供应),至1990年属县
计划管理分配的商品主要有钢铁、木材、化肥、汽油、柴油及非农业户口的粮食、食
油等,与市场差价逐步缩小。
固定资产投资管理 新中国成立后,县计划部门负责基本建设投资计划管理,计划
部门根据地区下达的计划指标及地方财力、物力等情况,根据“先存后批,先批后建
”的基本建设程序,预先审批项目,然后动工兴建。
1949年,全县全民基本建设投资总额为13.3万元,其中生产性投资占85%,非生
产性投资占15%。1950~1952年三年国民经济恢复时期完成投资165.7万元,其中生
产性投资逐年增加占投资额63%。第一个五年计划时期为229.3万元。第二个五年计
划时期为2852万元,比第一个五年计划时期增长11.4倍,此时投资规模增长过快,积
累与消费比例严重失调,因此在三年国民经济调整时期,投资额大幅度下降,三年仅
完成306万元,比“二五”时期下降89%。
“文化大革命”期间,受左倾错误影响,县内基本建设摊子大,周期长,十年全
民基建累计完成投资5222.6万元。
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国家对基本建设投资体制进行了较大改革。基本建设
投资由过去的无偿拨款改为银行贷款,国家预算内拨款比重逐年减少,鼓励企业和单
位广开渠道、多方筹集资金进行建设等等。从较大程度上改变了基建投资吃大锅饭的
种种弊病,投资计划较为合理,投资效益大大提高。1979年~1988年十年间,全县全
民基本建设投资完成6708万元。
第七个五年计划(1985~1990)执行过程中,针对前两年投资加剧消费膨胀的问题
,消除“投资饥饿”的痼疾,促进投资结构的合理化,提高投资效益和经济效益,国
家在后三年(1988~1990)实行“治理、整顿”,深化投资管理体制的改革。县计划委
员会按照统一规模,新上投资项目和技改投资项目两个本子,省、地、县三级管理的
要求,对全社会的固定资产投资活动不同形式地纳入了计划管理,并会同有关部门根
据国家产业政策,对楼堂、馆、所,在建项目和个人住宅进行了清理,且注重利用经
济杠杆和招标、投标、签订合同等办法增强宏观调控能力,保证了计划的实施,有效
地控制了投资规模,优化了投资结构,保障了重点建设,促进了企业技术改造。同时
文教、卫生,城乡基础设施建设和人民生活居住条件进一步改善。“七五”期间全民
及集体固定资产投资达到1.33亿元,平均每年递增7.5%,其中基建投资5722万元,
技术改造7587万元。1990年全县固定资产投资总额达4143万元,其中全民投资完成4
52万元,集体完成1201万元,个体投资完成2490万元。
社会发展管理 新中国成立以来,县计划委员会对国民经济计划管理的同时,对交
通、邮电、电力、文教卫生、科技、城乡建设及环境保护等各项社会事业的发展计划
进行了编制和管理。
“文化大革命”期间,社会发展计划工作被削弱,计划内容一度减小。
从1982年起,计划的名称由国民经济计划改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改变了
过去重经济轻社会和科技进步的计划管理方式。县计划委员会坚持“一个中心两个基
本点”的基本路线,在抓好物质文明管理的同时,加强了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根
据国家社会事业发展产业政策,对社会发展既编制长期战略规划,又作短期实施计划
。重视加强了人口发展、环境保护、土地利用三项国策落实的计划管理,对大中专学
生分配计划予以指令性管理。1989年又增加“农转非”计划的编制和管理。在改革、
开放的新形势下,于1990年开始编制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八个五年计划和十年规划
,强化了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注重综合县力的提高。至此,全县社会事业步入了
良性循环的发展轨道,保证了国民经济的稳定局面。
国土规划 1985年9月,根据临沂地区行政公署的部署,县成立国土整治管理委员
会,下设办公室,县直有关单位也均设专门班子或确定专人负责,开展国土规划工作
。经过培训、资源调查、论证编写3个阶段,历时一年,完成了全县国土开发规划工
作。写出专题规划19份,综合规划1份,共计12万余字;绘制各种图表42份,取得数
据1万余个。经过对国土资源的综合分析论证,对全县国土开发提出了“一点(县城)
三线(益新、泗石、博沂3条公路沿线)四大片(西部山区、东北部丘陵平原区、东部丘
陵区、中和南部平原区)”的总布局,并将开发的总布局以文、图、表融为一体,为
编制全县脱贫致富、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提供了科学依据。
农业区划 全县于1982年冬开展粗线条农业区划工作。在完成粗线条农业区划和土
壤普查的基础上,于1983年11月开展细线条农业区划工作。县成立了农业区划委员会
,下设办公室,并组织230人的区划队伍,分综合、土壤、气象、水利、种植、林业
、农经、畜牧、水产、农机10个专业组,经过技术培训,外业调查、内业整理、编写
报告和绘制图、表等阶段,共历时一年零五个月,完成了农业区划工作,编写了综合
农业区划报告。农业区划工作的开展,查清了全县的农业资源,找出了农业生产的优
势和不利因素,总结了新中国成立以来农业生产成就和存在的问题,提出了今后农业
发展的方向、途径及设想,并按自然条件,将全县划分为农业区,并按分区论述了农
业生产特点、发展方向和应采取的战略措施,为全县农业生产的进一步发展,奠定了
科学的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