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辑 人畜运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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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中国成立前,县内主要靠肩挑人抬和畜驮等传统运输方式运输,平原地区有使
用木轮手推车运输者。1930年前后,县内有被称为推脚和赶脚的专业运输队。推脚的
有潍县帮,用铁木轮手推车为工具,往返于潍县、沂水之间,主要贩运皮毛、山果、
百货等。赶脚的有马帮和驼帮。马帮有潍县、周村马帮等。驼帮主要有沂水盆山村田
家兄弟和沂水城茶庵街的杨家。来往于沂水和日照,去时驮运山货皮毛和花生油,驮
回海产品。沂水城一些大商号,如广盛、聚丰等,雇用专业运输人员运货。
革命战争中,沂水县(当时为沂中、沂北县)人民参加支援前线的运输,他们跟随
解放军南征北战,用车推、肩挑、人抬运送粮食、军需物资和抢救伤病员,足迹踏遍
了大半个中国。仅在淮海战役中,沂中县就出常备民工担架团人员2900余名,临时民
工21793人,木轮推车10441辆,挑子778副。有1600余名常备民工随人民解放军打过
了长江,为全国的解放做出了贡献。
新中国成立初期,人畜运输多是私人手推车运输或马车运输,自行揽活,运费面
议。1956年后,私人牲畜及运输工具折价归集体,县人民政府下设临时性运输管理站
,负责统一分配短途运输任务,统一调度运输工具,统一执行运价。1958年,“大炼
钢铁”开始,沂水县人民委员会从各公社抽调2000余人,成立沂水县钢铁大队。当年
末,压缩到120人。1959年1月,沂水县人民委员会在钢铁大队的基础上,成立沂水县
运输公司,配有马车33辆,手推车57辆,1962年8月撤销。1962年后,国家允许个体
所有制存在,个体散车又开始出现,民间人畜运输又得以发展。1963年,全县亦农亦
运的运输人员有433人,小推车376辆,地排车32辆,马车3辆。1964年,政府对散车
进行整顿,取缔个体贩运。农村散车运输几乎绝迹。1970年后,全县18个区先后成立
了拖拉机站,人畜运输逐渐由拖拉机运输代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