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类 河道治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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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中国建立前,县内河道几乎没有堤防,清代所修沂河堤坝也残缺不全,雨季河
水汹涌,易泛滥成灾。加之沂、沭、浯等大河,均系山洪河道,河床落差大,径流量
季节性变化明显,汛期山洪暴发,致使河道难以容纳,洪水溢决为害,沿河居民深受
其苦。
新中国建立后,省人民政府为根治水害,于1949年11月组织技术力量对沂、沭河
上游进行了勘查,制定了水土保持规划。1950年,省农林厅水利局派出技术人员在马
站镇黄家店子村成立了全省第一个水土保持事务所,此后在沂、沭河上游开展封山造
林、修谷坊、建塘坝,拦沙蓄洪控制水土流失,减少了河道淤塞。下游则进行整沂导
沭工程。50年代末,认真贯彻了“以蓄为主”的治水方针,在沂、沭河上游建成跋山
、沙沟两座大型水库,境内又相继兴建了1座中型水库、147座小型水库、1494座塘坝
(由于淤积严重,1990年底尚有塘坝878座),有效地控制了洪水流量,减轻了洪水灾
害。同时,对沂、沭、浯河干支流进行了综合治理。自1953年以来,对河道特别是险
段逐年进行筑堤、加固、护坡等工程。历年累计国家投资21万元,群众集资481.08万
元,投入工日594.92万个,完成土沙石1049.65万立方米,治理河道213.3公里,筑堤
加固264公里,还顺直河道造田7215亩,在沂、沭、浯河流域建桥177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