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一章 家庭副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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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内家庭副业自古有之。1949年前主要7类,即针线类:纺线和织土棉布;编织类:
手工条、柳、蒲类编织如席、篓、筐类;打结类:如草鞋、蓑衣等;饲养类:主要是
养蚕;制造类:如粉皮、粉条、造纸、陶器等;采集类:如中药等;其他类:如轧花
等。
这7类中,尤以织土布、养蚕最为普遍。其收入占家庭副业总收入的30%左右。
1933年,全县副业总收入占全县农家总收入的17%。
新中国成立后,全县家庭副业逐年发展,副业门类增多,收入逐年上升。1978年
以后,家庭副业成为活跃农村经济的重要方面。家庭副业生产逐步向专业化、商品化
发展。1983年,全县对16户家庭收入的调查,其副业收入占家庭总收入的44%,其家
庭副业产品的商品率达84%。1985年,全县家庭副业收入达5029万元,人均53.5元。
家庭副业在促进县内农村经济的全面发展中初步显示出其广阔的发展前景,1990年,
全县家庭副业收入6138万元,人均55.4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