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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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概况】沂水县司法局负责全县司法行政工作。2007年设有办公室、法制宣传科、法规
教育科、基层工作科、法律服务管理科、政工科、法律援助中心7个科室,共有工作人员17人
。沂水县全民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办公室为正科级行政单位,是县全民普法依法治理工作领导
小组的办事机构,与司法局合署办公。2006—2007年,被市委、市政府评为“‘四五’普法
依法治理先进单位”、“践行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先进单位”;20余人次获市、县表彰。

  【普法教育与依法治理工作】做好全县“五五”普法启动工作。在总结“四五”普法经
验的基础上,按照建设平安和谐沂水的要求,全面启动“五五”普法工作。与县委宣传部联
合制定了《关于在全县公民中开展第五个五年法制宣传教育规划》,提交县人大常委会审议
通过。召开了全县第九次法制宣传教育工作会议,总结“四五”普法工作经验,表彰普法工
作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对“五五”普法工作做出了统一部署和安排。调整充实了全县普法
依法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及办事机构,制定出台了《2006年度全县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和
《2006年度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考核细则》。2007年研究制定了《普法依法治理检查考核实施
意见》,并以县委文件印发,对乡镇、机关事业单位、学校、企业、村居社区分别制定考核
基本指标,将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纳入综治及平安创建考核内容,量化考核指标折算为乡镇、
县直事业单位的年度综合考核成绩。征订“五五”普法法律法规选编、读本6500余册,编印
《中小学法制教育读本》5000余册。2006年、2007年,在县城、乡镇共设立30余处普法考试
考场,对全县1100余名副科级以上干部进行了2次集中普法考试。联合县委政法委、县委宣传
部、广播电视局、县供电总公司,举办了全县首届“五五”普法“电力杯”法律知识竞赛,
县电视台对决赛进行了全程直播。健全“五五”普法工作组织网络,2007年,调整充实了20
余人的县普法讲师团;从112个县直内部单位挑选了112名普法骨干作为县普法宣讲员(联络
员);从19个乡镇和1063个行政村中确定了1060余名包村干部为乡村普法宣讲员(联络员)
,建立健全了县、乡镇、部门单位、村居普法宣讲网络。以基层为重点,开展依法治企、依
法治校、社区依法治理活动,开展“送法下乡”、“法律进社区”和法制宣传一条街建设等
活动,“民主法治示范村”的覆盖面达到80%以上,先后有4个村获省级“民主法治示范村”
称号,40个村获市级“民主法治示范村”称号。2006年,开展“送法下乡”活动6次,集中宣
传活动3次,组装宣传车20余台次,解答法律咨询2000余人次,发放宣传材料10万余份,举办
专题法制讲座20余场次,直接受教育人数达5万余人次。2007年,结合法制集中宣传日活动和
春季严打集中整治活动,组织37个相关职能部门和单位在重要路段设立咨询站、发放明白纸
,抽调了县直20个单位、19个乡镇的39辆宣传车,分3组深入全县乡镇1000余个村居,集中开
展了法制宣传活动,先后发放普法明白纸10余万份。

  【人民调解工作】加强乡镇人民调解中心建设,不断提高人民调解工作的质量和水平。
加强各级调委会建设,对村级调委会进行了调整,充实了人员,全县调委会得到进一步规范
。加强对调解人员的培训,提高业务素质,先后举办培训班61期,培训人数达6450人,农村
调解主任的业务素质有了新的提高。2006年,在“春节”、“两会”、“五一”和“十一”
期间开展了4次拉网式的民间纠纷排查,共受理各类案件1602件,调处1583件,调处成功率9
8%,制止群体性上访案件27起、151人次,防止民转刑案件14起、30人,防自杀8起、9人。2
007年,共受理各类民间纠纷案件1803件,调处1784件,调处成功率99%,制止群体性上访案
件40起、54人次,防止民转刑案件15起、16人,防自杀12起、13人。

  【安置帮教工作】认真做好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工作,有效地避免和减少重新违法犯
罪。不断拓宽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就业渠道,逐步实现安置就业的市场化、社会化。每年完成
上年度回归社会的刑释解教人员的排查,建立刑释解教人员信息管理系统,规范衔接机制,
积极落实帮教措施。加强对刑释解教人员的管理,刑释人员安置帮教工作进一步制度化、规
范化。2006—2007年,共接收刑释人员181人、解教人员43人,全部得到了妥善安置。

  【社区矫正工作】积极做好社区矫正的各项准备工作。根据上级的要求,积极争取落实
社区矫正机构、编制、财政保障机制建设,成立了沂水县社区矫正工作领导小组,并出台《
沂水县社区矫正工作意见》、《沂水县社区矫正对象管理制度(试行)》、《沂水县社区矫
正对象行为规范(试行)》等相关规定,为顺利启动社区矫正工作做好充分准备。

  【“148”法律服务专线】进一步加强“148”服务专线建设,充分发挥“148”服务专线
的法律窗口作用,把“148”服务专线建设成心系人民群众,为广大人民群众排忧解难、解惑
释疑、宣传法律法规的职能载体。2006年,全县20部“148”服务专线接收咨询电话2520个,
当场解答2430个,为当事人解决各类纠纷201件。2007年,共接收咨询电话2600个,当场解答
2580个,为当事人解决各类纠纷220件。

  【律师工作】2006年,全县律师为政府、企事业单位、个体经营户担任法律顾问109家,
办理各类法律事务600余件,涉及财产金额达06亿元。2007年,担任常年法律顾问151家,
共办理刑事辩护160起,民事经济代理630起,非诉讼代理60起,解答法律咨询10900多人次,
代书621份,完成法律援助案件13起,为当事人避免和挽回经济损失5060多万元。截止2007年
,全县有律师事务所4处,执业律师29人,其中二级律师1人,三级律师5人,四级律师23人。

  【公证工作】认真贯彻实施《公证法》,积极稳妥地推进公证改革,紧紧围绕全县发展
大局和中心工作,为经济建设提供了高效优质的公证法律服务,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益。加
强了公证质量管理,充分发挥公证处在质量管理中的基础性作用,进一步完善了公证处内部
的质量检验制度。加强政治思想教育和业务培训,提高人员素质,工作效率、工作质量有了
很大的提高。积极开拓业务,扩大公证证源,新开拓常年公证顾问单位18家,并建立了稳固
的法律服务关系。2006年,共办理各类公证2129件,其中涉外293件,涉台31件。2007年,共
办理各类公证事项3092件,其中民事公证事项1912件,经济公证事项772件,涉外及涉港澳台
公证事项408件,涉及标的额15亿元,调处纠纷6起,为当事人避免和挽回经济损失490余万
元。

  【基层法律服务工作】按照省市要求,进一步加强司法所、法律服务所的组织、队伍、
业务、基础设施等方面的规范化建设,理顺管理体制,建立健全了科学有效的管理制度,制
定了严细的管理目标和措施。落实管理责任,做到人员到位、组织网络健全、配套设施齐全
、工作运行有序、作用发挥良好。2006年,全县21处法律服务所共担任法律顾问1182家,诉
讼代理240件,非诉讼代理302件,提供法律援助19件。2007年,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共担任
法律顾问1036家,协办公证62件,诉讼、非诉讼代理592件,提供法律援助42件。

  【司法鉴定工作】认真贯彻落实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司法鉴定管理问题的决定》的规
定和司法部的要求,统一思想,加强领导,严格规范,依法监督管理。明确司法鉴定体制改
革的目标和任务,加强司法鉴定机构的建设,提高司法鉴定管理水平,加强对社会专业司法
鉴定机构的规范化管理,完善了“双重管理、分组负责”的管理模式。加大对全国人大常委
会《关于司法鉴定管理问题的决定》的宣传力度,使全县广大人民群众对司法鉴定体制改革
重大意义的认识更加明确,逐步树立“服务大局、执业为民”的理念和“客观公正、科学规
范”的社会形象,维护司法鉴定正常秩序,促进司法鉴定事业的健康有序发展。

  【法律援助工作】进一步贯彻落实《法律援助条例》,不断完善法律援助机构和业务建
设。建立完善乡镇法律援助网络体系,在全县19处乡镇司法所设立了法律援助工作站,作为
县级法律援助机构工作的延伸。建立了法律援助经费保障机制,积极探索建立健全社会捐助
制度,加强法律援助律师队伍建设,强化责任观念,增强为民意识。2006年,办理法律援助
案件27件,义务解答法律咨询100余人次。2007年,法律援助中心审查申请法律援助28件次,
受理26件,受援人数达36人。

  【队伍建设】以提高执业服务能力为核心,组织广大干部职工深入学习贯彻“三个代表
”重要思想,全面领会和把握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努力建设学习型机关。切实加强队伍
建设,在全系统内开展向孙永胜学习活动。巩固和发展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成果,
继续开展党建工作目标管理。扎实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活动,进一步提高法律服务队
伍素质。认真贯彻《三个条例》,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监督制约机制,严格遵守“四
大纪律、八项要求”和“五个不许”的规定,牢记“两个务必”,依法行政,廉洁勤政,树
立司法行政机关的良好形象。

  (刘建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