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事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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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概况】人事局与县编委办公室合署办公,是综合管理全县人事编制工作的职能部门。
2007年,局设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工人技术等级考核办公室、事业单位登记办公室、人事争
议仲裁办公室4个副科级事业单位及局办公室、编办综合科、信息调研科、调配科、工资科、
退干科、军转办、科干科、引智办、培训科、毕业生就业办11个科室,共有工作人员34人。
2006—2007年,人事局先后被授予“全省人事宣传先进单位”、“全省人事系统四五普法先
进集体”、“全省人事编制政务信息工作先进单位”、“全市千村帮扶先进单位”、“全市
引进国外智力工作先进集体”等荣誉称号。

  【人事管理】坚持国家公务员公开考录制度。2006年,全县公开考录国家公务员(人民
警察)23名。2007年,全县公开考录国家公务员(人民警察)55名。

  2006年12月至2007年3月,严格按照省市部署和要求,完成了公务员法实施中的全县公务
员登记工作,这次公务员登记共涉及66个部门1863人(其中予以登记1492人,离岗单独登记
342人,暂缓登记29人),同时做好了参照公务员法的实施准备工作。2007年4月,为进一步
规范和加强全县股级干部的管理,借鉴公务员管理的做法,同县委组织部联合行文,对县直
股级干部进行了登记备案,涉及县直50个单位部门1661名中层干部重新登记备案,为加强股
级干部的规范管理奠定了基础。同时完成了全县事业单位实行人员聘用制度的工作,共完成
394个单位,19825人,其中签订短期合同(三年)14405人,签订长期合同(至退休)5420人

  【编制管理】2006年,全县党政群机关、政法部门正科级行政机构76个,其中县委9个(
工作部门7个,部门管理机构2个,610办公室不占机构个数),县政府工作部门24个(监察局
不占机构个数),县政府直属行政机构1个,县人大各委室9个、政协各委室7个,政法部门2
个(公安局、司法局列县政府工作部门),群众团体5个,乡镇19个。副科级行政机构14个,
其中法院中心法庭9个,公安局5个。同时,全县党政群机关行政编制、工勤编制、省核定的
物价所编制、县乡待分配编制、政法专项行政编制及政法部门自定编制共2462名,实有在职
人员2052人。其中,县级行政编制656名,在职人员571人,工勤编制68名,在职人员205人;
乡镇行政编制944名,在职人员509人,工勤编制80名,在职人员63人;政法专项编制642名,
在职人员544人,工勤编制51名,在职人员141人;政法部门县级自定事业编制21名,在职人
员19人。

  县乡非在职人员340人。其中,县直党政群机关182人,政法部门117人,乡镇41人。

  2006年,县直事业单位机构数比2005年增加4个,分别是矿山小学、林业局森林消防大队
、教育财务管理核算中心、沂河公园管理所。更名并升格1个,财政局国有资产管理办公室更
名为国有资产管理中心,升格为副科级;更名5个,新闻中心更名为新闻和网络管理办公室,
劳动争议处理科更名为劳动争议仲裁院,环境保护监理站更名为环境保护监察大队,推广散
装水泥办公室更名为散装水泥办公室,沂水县公证处更名为山东省沂水县公证处;撤销8个,
宣传部出版办公室、姚店子职业中学、崔家峪职业中学、马站职业高级中学、高桥职业中学
、环保局科技开发服务中心、农业局农业综合服务中心、农业局配方肥公司;乡镇撤销19处
土地矿产资源管理所。调整理顺后全县股级以上事业单位共530个(不含单位内设机构和乡镇
教学点),其中县直276个,乡镇254个。全县共有事业编制人员18320人,实有20369人,其
中,县直事业编制8234名,实有8019人,乡镇事业编制10086名,实有12350人。

  2007年,全县有党政群机关、政法部门正科级行政机构76个,副科级行政机构14个,与
2006年持平。全县党政群机关行政编制、工勤编制、省核定的物价所编制、县乡待分配编制
、政法专项行政编制共2448名,实有在职人员2049人。其中,县级行政编制、省核定物价所
编制、待分配编制共656名,实有在职人员577人,工勤编制68名,在职人员200人;乡镇行政
编制944名,在职人员507人,工勤编制80名,在职人员71人;政法专项编制642名,在职人员
553人,工勤编制58名,在职人员141人。县乡非在职人员246人,其中,县直党政群机关129
人,政法部门87人,乡镇30人。

  2007年,县直事业单位机构数当年增加3个,分别是劳动和社会保障局信息中心、交通局
道路运输市场监管科、沂水县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更名并升格1个,散装水泥办公室更名为沂
水县人民政府节约能源工作办公室,升格为正科级,经费形式改为全额拨款;更名5个,聋哑
学校更名为特殊教育学校,专利管理局更名为知识产权局,农机服务中心更名为农业机械管
理局,畜牧服务中心更名为畜牧局,水产服务中心更名为渔业局;撤销4个,分别是水利局水
利工程建设管理处,农机局农机管理站,农机局农机监察大队,县人民政府驻乌鲁木齐联络
处。调整理顺后全县股级以上事业单位共540个(不含单位内设科室和乡镇教学点),其中县
直286个、乡镇254个。全县共有事业编制18381名,实有20431人,其中县直事业单位编制82
95名,实有8218人,乡镇事业单位编制10086名,实有12213人。

  【人才交流和毕业生就业】继续落实全国人才工作会议精神,大力加强人才交流开发、
引进工作,积极为大中专毕业生及各类人才服务,为用人单位提供有力的人才智力支持。20
07年为县属企事业单位引进紧缺急需人才65人,促进了全县经济的发展。进一步完善了聘用
制干部的初聘、续聘、解聘工作程序,在企事业单位中积极推进干部人事制度改革,为47名
符合聘干条件的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办理了聘干手续,为4000多名聘用制干部办理了续
聘手续。

  为深入推进事业单位用人制度和毕业生就业制度改革,实现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的科学化
、制度化、规范化,建立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用人机制,按照上级规定,制定出台了
《沂水县人事局关于高校毕业生在事业单位就业实行公开考试聘用的试行意见》。根据《试
行意见》,2006—2007年,通过公开考试,为部分事业单位招聘了359名高校毕业生,其中研
究生9人,本科301人,专科49人。

  为加快毕业生就业实践基地建设,促进毕业生最大限度就业。2006年,按照上级文件精
神和市人事局的安排,实施“三支一扶”计划。通过公开招募,派遣了45名高校毕业生到农
村基层从事支教、支医工作。进一步做好毕业生实践基地建设工作,在做好对实践基地管理
服务工作的同时,通过严格审核把关,2007年,在卫生系统5个乡镇卫生院新建立了卫生专业
就业实践基地,并新增青援集团为实践基地。全县共设立16个毕业生就业实践基地,对促进
大中专毕业生就业起到了较好的效果。

  2007年,继续做好了人事代理工作。一是加强硬件建设。人事局投资5000多元在人才交
流中心建立了单机版的人事代理人员信息库,为委托代理单位和个人提供高效、便捷的服务
,极大的提高了工作效率。二是积极做好代理人员的档案工资调整、职称评定、年度考核、
转正定级、办理退休手续等日常服务工作。10月,将代理人员信息库按照工资套改的有关要
求进行了完善处理,共为1283名代理人员办理了套改手续。进一步做好人事代理扩面工作,
代理人员的数量稳步增长,逐步走上了健康有序的发展轨道。截止2007年底,共接受单位委
托代理31家320人,个人代理1012人。

  【专业技术人员管理】自2003年专业技术职务实行评聘分开以来,每年都严格政策规定
、工作程序和标准条件。按照“因事设岗、定岗定责”的原则,对全县各设岗单位的专业技
术岗位进行核定和设置,根据各单位、各系列已聘任的高、中级比例,结合新晋升人员数进
行统计分析,确定增岗数和竞争聘任单位范围方案,指导各单位根据核定下达的岗位数组织
竞争聘任。2006—2007年,全县企事业单位取得高、中、初级职称的共计2680人,其中高级
338人,中级1199人。

  【国外智力引进】围绕全县经济社会发展战略重点,充分利用国家引进国外智力优惠政
策,积极引进对全县经济发展有较大促进作用的国外智力项目和专家。2006—2007年,先后
从日本、德国、法国等发达国家聘请专家11人次,对沂水县的食品加工、机械制造、环保、
农业、畜牧业、林果业、包装、制药等10多个项目进行技术指导,解决生产中存在的技术难
题。有1名专家被授予“沂蒙友谊奖”。

  【工人技术等级考核及工资工作】技术工人等级考核坚持本人自愿和严格按规定条件进
行的原则,从“思想政治表现、生产工作成绩和技术业务水平”三方面考核确定等级。至20
07年底,共有2312人次参加了工人技术等级岗位考核,确定为高级工的706人,中级工739人
,初级工515人,合格率达85%。

  依据鲁政办发[2006]108号文件规定,自2006年7月起改革公务员工资制度和事业单位
工作人员收入分配制度。列入公务员法实施范围的机关和经批准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单位中
,除工勤人员以外的工作人员实行职级工资制,基本工资由职务工资和级别工资构成;机关
技术工人实行岗位技术等级工资制,基本工资由技术等级(职务)工资和岗位工资构成;机
关普通工人实行岗位工资制,岗位工资为基本工资。事业单位实行岗位绩效工资制度,岗位
绩效工资由岗位工资、薪级工资、绩效工资和津贴补贴组成,其中岗位工资和薪级工资为基
本工资。

  全县符合套改条件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共有22649人。其中,涉及机关执行公务员工
资制度1835人,机关工勤283人;事业单位执行机关职级工资976人,机关工人工资218人;专
业技术工资14829人,职员工资2695人,事业工人1813人。全县人均月增加基本工资296元、
补贴72元、三金101元。至2007年底,人均月工资收入达1662元。

  【退休干部管理】2006—2007年,严格按照国家、省、市关于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退
休的政策规定,按照管理权限,严格程序,共为全县560名工作人员办理了退休手续,其中,
干部470人,工人90人。并积极做好离退休人员有关福利待遇的落实工作,在2006年工资改革
的同时,为5057名离退休人员、307名退职人员和254名退养教师办理了增资审批手续;审批
一次性抚恤270人(在职70人,离退休200人);审批安家费、建房补助费560人;审批调整遗属
困难补助费标准1654人。同时,落实“老有所养,老有所医,老有所乐,老有所学,老有所
为”的基本要求,聘请了11位退休干部作为特邀顾问,认真地做好退休干部的管理工作;督
促抓好了“两费”的落实及元旦、春节期间的慰问工作,并协调有关部门积极搞好退休人员
的文体娱乐活动。

  【军官转业安置和企业军转干部解困】2006—2007年全县妥善安置军转干部26人,其中
,团职3人,营职7人,连排职12人,技术干部4人。随调家属5人。

  2004年10月,沂水县成立了企业军转干部问题工作小组办公室,具体负责全县困难企业
军转干部的解困工作。2006—2007年,全县共有企业军转干部409人,其中中央、省、市属企
业146人,县属企业263人。纳入解困范围的共有230人,其中省、市属企业33人,县属企业1
97人。两年来,通过各部门的共同努力,上级出台的各项解困政策得到了全面落实,面上的
解困工作任务已经完成。全县困难企业军转干部的“三拖欠”问题已全部解决,解困工作的
长效机制已经建立并正常运转。

  【教育培训】2006—2007年,共组织各类培训班35期,选学课题22个,参加培训人数达
37000余人次。一是组织公务员参加了省市组织的各类培训班91人次;二是组织全县股级干部
、人事干部、新招聘人员培训班3期,培训近980人次;三是做好了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
两年共安排12个选学课题,参加培训人数18500多人次,组织培训班12期,两年共审核、登记
学分材料14万件次;四是会同统计局、教体局等专业技术人员相对集中的部门举办各类业务
培训班5期,参训人数达21160人次。

  (梁秀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