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管理行政执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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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概况】沂水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于2005年1月24日成立,依法行使市容环境卫生管理
、城市规划管理、城市绿化管理、市政管理、环境保护管理、工商行政管理、公安交通管理
、城市河道管理等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全部或部分行政处罚权,以及省、市、县人
民政府规定的其他有关职责。2007年,下设办公室、法制科、执法督察科、举报投诉中心、
户外广告管理科、宣教科6个职能科室和1个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大队(副科级全额拨款单位,
下设6个执法中队),有干部职工81人。2006—2007年,共计办理简易性案件13905件,办理
一般程序案件3077件,纠正各类违章行为8.5万件,为迎接创建省级文明城市、创建省级园林
城市等30余项重要活动提供了良好的城市环境保障。2006—2007年,先后被授予“全市城管
执法工作先进集体”、“县委综合工作先进集体”、“创建省级文明城市工作先进集体”、
“城乡环境综合整治工作先进单位”等荣誉称号。

  【市容市貌管理】按照“行商归市,坐商归店”的原则,规范了占道经营秩序。2006—
2007年,共疏导各类流动摊点进入市场经营8.4万起,规范店外经营行为3.7万起;联合工商
、建设部门和有关乡镇通过堵疏结合的方式相继解决了中心医院门前马路市场、龙家圈兴隆
集等长期遗留的市场占道经营问题;规范了小沂河市场、东源市场、粮食局路口市场、阳西
市场等经营秩序。2007年,对野广告清理领域实施社会化保洁,聘请临沂市创伟保洁公司对
野广告进行了高标准的清理,累计清理野广告4.1万余处,面积2.8万平方米;对早、夜市落
实定点、定时、定卫生的“三定”管理,取缔占道经营的早、夜市10余处,规范了裕丰市场
夜市,取缔了体育广场夜市、县府前街夜市、沂河大道夜市,搬迁了服务楼夜市。2007年下
半年,联合工商局、建设局、沂水镇、龙家圈、许家湖镇等单位强化了对沂水大集、龙家圈
大集、裕丰大集、许家湖驻镇大集的管理。龙家圈大集搬迁到新市场内经营,裕丰大集、许
家湖驻镇大集全部实现入市经营;规划了沂水大集新地址,并于2007年农历腊月十五实现了
整体搬迁,沂水大集的搬迁彻底结束了城区大集长期以来占道经营、乱摆乱放、破坏环境卫
生、阻碍交通等状况。

  【规划执法管理】2006—2007年,县城管局针对城区违法建设行为屡禁不止,圈占、抢
占农田耕地非法建设,严重破坏城市建设整体规划的问题,及时调整对策,积极探索规划执
法的新思路。一是加强规划法律法规宣传,寓教育于处罚之中。规划执法人员先后发放明白
纸1.1万余份,强化了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二是调整充实执法力量,严密监控违法建设。在
对违法建设的查处中采取多途径、多方式的巡查,采取了摩托车巡查与机动车巡查、流动巡
查与集中监控相结合的方式,对新建、在建的违法建设做到及时发现、及时监控、及时整治
、及时拆除。三是发挥“城管110”热线电话作用,形成群众参与的局面。两年来,共落实群
众举报违法建设432起。四是建立健全规划执法巡查台帐。对巡查发现的已批在建项目,建立
审批内容登记台帐,作为规划审批后监管的重要依据,从而将各类建设纳入严格的规划监管
之中。五是建立联动机制,充分发挥乡镇、村委作用。通过建立联动机制,中队与乡镇、办
事处、村居委密切配合,共同查处违法建设,确保了对违法建设早发现、早制止、早查处。
六是严格执法,敢抓敢管。在规划执法过程中,执法人员严格执法,依法行政,对顶风而上
、拒不服从管理的人员采取“一查、二停、三控、四拆”等一系列强有力的措施,不搞以罚
代拆,坚决依法拆除。两年来,共累计查处违法违章建筑1484件,面积20.83万平方米,其中
拆除违法违章建筑855件,面积4.76万平方米,控制停建项目225件。

  【户外广告管理】自2006年11月,县城管局行使户外广告设置审批权以来,认真履行监
督、管理、审批职责,严格管理,依法行政,从严把关,积极开展了户外广告整治活动。两
年来,累计依法拆除户外广告牌匾1650余块,拆除大型落地式低档次广告132块,拆除乱拴乱
挂条幅1360条,规范商业性开业庆典和促销活动200余起。延伸乡镇执法,加大对旅游景区至
县城道路沿线两侧和重点乡镇驻地户外广告整治力度,清理落地式灯箱400余个,拆除不符合
标准的广告牌匾70余块。2007年,该局执法人员加大对府前街、正阳路、雪山路道路两侧户
外广告的规范和治理力度,彻底清理不符合标准的户外广告410块,基本达到设置规范、标准
统一、美化亮化兼顾的要求,为其他路段户外广告设置树立了样板。

  【其他行政执法】交通秩序整治。两年来,县城管局积极联合县交警部门在县城长安路
、中心街、正阳路等重点路段新划定停车线4.1万米,规划停车泊位600余个,设置停车指示
牌502余个,纠正车辆乱停乱放行为3.6万起。2006—2007年共查处违章停放车辆1438余辆,
行政处罚600辆,移交交警部门封档处理838辆。

  园林设施保护。严格落实“门前五包”责任制,将园林苗木、市政公共设施按照权地归
属的原则由责任单位、门店进行维护、保养,同时严查破坏园林、苗木、市政公用设施行为
。两年来,累计查处破坏园林、苗木、市政公用设施案件23件,挽回经济损失11.6万余元。

  噪音及河道治理。针对噪音扰民问题,采取了严格控制商业宣传活动审批,限制各类占
用城市道路商业性演出、庆典活动和车载高音喇叭上街宣传的规模和范围,对市民举报的噪
音扰民案件进行了及时处理。同时,在中、高考期间,对学校周边噪音污染源和建筑工地进
行了依法管理和控制,确保师生拥有良好的学习和休息环境。并组织执法人员对沂河大道内
的网箱、挂丝网、虾笼等非法捕捞设施依法进行集中清理整顿。两年来,共清理各类捕捞渔
具150件,强制12艘渔船上岸,使沂河内各类非法捕捞设施得以彻底清理,确保了河道行洪安
全,保护了沂河公园河道的秀丽风貌。

  公安保障。县公安局抽调4名干警组成公安中队,配合城市管理行政执法人员开展执法工
作。两年来,处理暴力抗法事件70余起,刑事拘留2人,治安处罚22人,批评教育50余人,有
效地保障了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工作的顺利进行。

  【组织队伍建设】2006年上半年组织全局人员参加了军事化训练和户外拓展训练活动,
并开展了“加强城管执法队伍作风建设暨开展又好又快发展大讨论”、“加强队伍建设、优
化经济发展环境”及“行政执法规范提高年”等一系列活动,转变了工作作风,增强了团队
意识,提高了队伍整体素质,进一步营造了凝聚意志,抢抓机遇,干事创业的浓厚氛围。并
把每周五下午作为定向固定学习日,将培训、学习情况纳入岗位责任制考核,作为个人年底
考评的重要依据,调动了人员学习的主动性、积极性。完善各项制度,狠抓督察考核。在20
05年制定的50余条内部规章制度的基础上,2006年,对《城管执法工作岗位目标管理考核办
法》等部分规章制度作了进一步的修改、完善,并由主要领导亲自负责督查考核的调度工作
。在督查考核中,按照“执法有监督、过错有追究、效能有评估、奖惩有措施”的原则,采
取全面督查、重点抽查、跟踪专查等方式,每天对执法人员队容风纪、执行制度、执法效果
等进行量化考核,做到了每日督查、次日公布,同时把督查考核结果与个人工资奖惩和年度
考核挂钩,达到了全面考核、正面引导、奖勤罚懒的目的。通过加强和落实执法工作督察制
度,逐步建立了运转高效、执法规范、管理科学、保障有力的激励考核工作机制。

  (李兰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