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法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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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概况】县人民政府法制局的职责主要是负责县政府规范性文件的制定、备案和清理工
作;负责行政执法错案责任的追究;承担县政府管辖的行政复议事项,受县政府委托参加行
政诉讼;组织实施重大行政处罚备案制度,负责全县行政案件的统计、分析、上报工作;负
责行政执法人员公共培训和专业法律知识培训;负责全县行政执法证件、行政处罚听证主持
人资格证及行政复议应诉人员资格证件的发放和管理;组织实施经济仲裁工作。2007年,法
制局下设综合科、法规科、行政复议办公室3个科室,共有工作人员6名。2007年,被评为“
全市法制工作先进集体”;县人事局、县交通局、县国税局、县建设局、县安全生产监督管
理局5个单位被评为“全市行政执法先进单位”;全县有7名人员被评为“全市行政执法先进
个人”。

  【行政执法责任制】县政府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的若干意
见》和省、市依法行政工作会议要求,按照市政府法制局的工作部署,以落实行政执法责任
制为主线开展行政执法工作。一加强对行政执法依据的梳理,确保规范明确。按照临府法发
[2006]9号文的要求,对梳理范围、内容、格式及结果的汇总和报送都做出了具体规定。2
006—2007年,共梳理出43个行政执法单位的600多项行政执法依据。二清理执法主体。对照
部门的三定方案(定职能,定编制,定岗位),对执法主体进行全面细致清理。三进一步强
化行政执法队伍的管理工作。严格按照《沂水县行政执法证件管理办法》对执法人员进行清
查列表,凡未取得执法证件的人员不准许执法,对不在执法岗位的持证人员的证件予以收回
,并对执法人员定岗定责,以便于管理与责任追究。四建立健全行政执法评议考核机制。公
布《沂水县行政执法责任制评议考核办法》试行稿,公开征求意见,并研究制定《评议考核
办法实施细则》,细化奖惩机制。

  【行政复议应诉】始终坚持“办案质量第一,案结事了”的原则;坚持“三个依法”(
依法受理、依法审查和依法决定),严把“五关”(严把立案关、证据关、法律关、公平公
正关和文书质量关)。力求法律效果、政治效果和社会效果三统一,大大提高了办案质量和
效率,结案率达100%,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2006—2007年共办理行政复议案件35件,不
予受理3件,案件结案率达100%。

  【规范性文件审查】根据法律、法规和上级立法规划,研究出台了沂水县规范性文件制
定计划,从程序和实体两个方面加大了对规范性文件的审查、备案力度,进一步规范了政府
“立法”程序,提高了立法质量。2006—2007年共审查备案规范性文件54件,清理规范性文
件128件,保证了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和有效性。

  【行政执法证件管理】严格按照《沂水县行政执法证件管理办法》,结合审验、更换和
办理行政执法证件工作,继续加强对行政执法人员行政法律知识培训和更新。2006年共申领
行政执法证件432件。2007年共申领行政执法证件389件。

  【仲裁工作】2007年6月,经临沂仲裁委员会批准,成立了临沂仲裁委员会沂水分会,公
布了委员会成员名单,举行了挂牌活动,利用网络、电视、发送信息等形式,对分会的成立
情况进行了广泛宣传,并印发了《仲裁法》宣传材料1000余份,发放临沂仲裁指南500余份,
收到了较好的效果,至2007年底,仲裁工作按照有关法律法规有条不紊的开展。

  【法制宣传】2006—2007年,县政府法制局共开展法制讲座25次,参加培训人员达2600
多人次。社会宣传以《行政复议法》、《行政处罚法》、《行政许可法》、《行政复议法实
施条例》等法律法规为重点,组织和参与各类行政法律宣传活动11次,累计发放宣传材料27
00余份,为广大人民群众提供法律咨询服务80余次,通过宣传大大提高了全民的法律意识,
加快了法制建设的进程。

  (张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