沂水县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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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6年县政府常务会议】1月20日县政府常务会议分别听取了县政府办公室关于《政府
工作报告》征求意见稿,县财政局关于2006年财政预算和县安监局关于全县安全生产工作的
情况汇报,并研究确定了具体意见。一、关于政府工作报告。沂水县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
第四次会议将于2006年2月7日召开,会议对县政府办公室起草的《政府工作报告》征求意见
稿原则上同意,并要求县政府办公室根据会议提出的意见进行认真修改后,发至县人大代表
、县政协常委及县级班子领导成员、各乡镇和县直部门主要负责人征求意见。二、关于2006
年的财政预算。县财政局拟定的2006年财政预算,会议原则同意,并要求县财政局根据会议
提出的意见进一步修改完善,然后提交县委常委会议研究。三、关于全县安全生产工作。会
议指出,2006年,全县安全生产工作继续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
针,深化“双基”工作,突出重点,加强法制、机构、队伍建设,加快实施“科技兴安”战
略,确保全县安全生产工作在“十一五”初始有一个良好的开端。会议特别要求,当前,要
切实抓好春节和“两会”期间的安全生产工作,高度重视道路交通安全工作,加大对烟花爆
竹的安全监管力度,突出抓好公众聚集场所、林区及农村的防火安全及旅游安全工作,切实
做好工商贸企业的安全生产和冬季安全生产大检查的调度督查,并抓紧筹备召开全县安全生
产工作会议。

  4月21日县政府常务会议分别听取了县财政局关于全县财税工作情况,县统计局关于全县
经济运行情况和县环保局关于沂水生态县建设规划的情况汇报,研究确定了具体意见。一、
关于全县财税工作。会议要求,2006年,全县各级、各有关部门要紧紧围绕年初确定的任务
目标,进一步增强做好财税工作的紧迫感、责任感,狠抓收入征管,严格依法治税,确保圆
满完成全年地方收入和财力预算,确保“两个比重”有新的提高,确保实现全年财政收支平
衡。二、关于全县经济运行情况。2006年,全县各级、各部门大力实施“农工结合、工业带
动”、“三大亮点”和“城镇化发展”战略,全县经济保持了良好发展势头,工业经济效益
保持较高增长,农业农村经济稳定发展,“三大亮点”呈现新的活力,基础设施建设进一步
加强,各项改革不断深化,为完成全年任务目标奠定了坚实基础。三、关于沂水生态县建设
规划问题。会议指出,加快生态县建设,系统地指导生态环境保护,科学合理地发展区域经
济,对于保护全县生态环境,促进区域产业结构调整,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具有深远的意义
。县环保局编制的《沂水生态县建设规划》,通过了专家评审,会议原则同意,并要求县环
保局根据会议研究的意见,对《规划》作进一步修改完善,并按程序报县人大常委会审议。

  11月7日县政府常务会议分别听取了县建设局关于沂水县城区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污染防
治管理暂行规定,进一步加强全县城市市政公用基础设施工程建设管理的意见和在沂水县城
市规划区内推广使用预拌混凝土的意见,县民政局关于全县低保工作开展情况,县人事局关
于有关人员重新分配工作情况,县林业局关于实施县级班子成员包乡镇、县直部门包荒山绿
化责任制计划,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关于沂水县城区户外广告管理暂行规定,县政府办公
室关于全市促进服务业发展工作会议精神及进一步加快全县服务业发展意见的情况汇报,研
究确定了具体意见。会议要求上述部门及单位根据会议精神,对文件做进一步修改完善,按
程序印发实施。

  【2007年县政府常务会议】1月22日县政府常务会议听取了县政府办公室关于《政府工作
报告》征求意见稿起草情况的汇报,研究确定了具体意见。会议指出,沂水县第十五届人民
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将于2007年1月29日召开。县政府办公室按照人代会筹备工作会议和县政
府主要领导的要求,本着实事求是、开拓创新、凝聚力量、鼓舞人心的原则,认真起草了《
政府工作报告》征求意见稿,会议原则同意,并要求县政府办公室根据会议提出的意见进行
认真修改后,发至县人大代表、县政协委员及县级班子领导成员、各乡镇和县直部门主要负
责人征求意见。

  4月25日县政府常务会议深入学习了市政府一季度经济社会发展形势通报暨廉政工作会议
精神,听取了县发展和改革局关于全县经济运行情况的汇报,研究确定了具体意见。会议指
出,2007年,全县各级、各部门坚持以科学发展观统领经济社会发展全局,按照“一二三四
五”的总体发展思路,不断加大力度,落实措施,全县经济保持了又好又快发展的良好势头
,工业经济效益保持较高增长,农业农村经济健康发展,旅游服务业发展迅猛,招商引资和
对外贸易稳步提升,财税工作稳步发展,固定资产投资平稳增长,基础设施建设进一步加强
,经济发展环境进一步优化,实现了首季开门红,为完成全年任务目标奠定了坚实基础。

  8月6日县政府常务会议分别听取了县扶贫开发中心关于沂水县贫困村村民发展互助资金
试点工作,县民政局关于全市部署落实部分军队退役人员有关政策工作会议精神及贯彻落实
意见,县财政局关于沂水县政府建设项目资金管理办法,县水利局关于加强城区自备水源管
理,县公路局关于石兖路沂水县城沂河大桥维修加固工作的情况汇报,研究确定了具体意见
。一、县扶贫开发中心、财政局等有关部门要在前期工作的基础上,严格按照上级要求,扎
实认真地做好贫困村村民发展互助资金试点工作。对已成立村民发展互助资金专业合作社的
村庄,要做好指导、监督工作,确保“互助资金”持续、健康运转;对仍未成立村民发展互
助资金专业合作社的村庄要严格按照程序,帮助他们尽快成立村民发展互助资金专业合作社
,并规范运作。二、关于落实全市部分军队退役人员有关政策会议精神,要认真做好调查摸
底,不折不扣地执行好上级有关政策,并制定好应急预案,确保把好事办好。三、关于沂水
县政府建设项目资金管理办法。为规范政府建设项目资金管理,科学筹措资金,提高资金使
用效率,加快基础设施建设,对县财政局拟定的《沂水县政府建设项目资金管理办法》,会
议原则同意,并要求县财政局根据会议研究的意见,对《办法》进一步修改完善后,按程序
印发实施。四、关于加强城区自备水源管理工作。2007年,县水利局根据县里的统一部署,
严格落实取水许可制度,积极开展智能水表安装工作,并对城区取水情况进行了初步调查,
全县城区自备水资源管理工作取得初步成效。会议要求,水利局要在前段工作的基础上,进
一步加大工作力度,采取综合措施,切实查清城区自备水源用户的真实取水量,并加强对智
能水表的管护。要进一步搞好城区取水情况的调查摸底工作,在此基础上,研究制定具体的
污水处理费征收办法。同时,要教育引导企业和市民进一步树立珍惜水、保护水、节约水的
意识,形成全社会共同节约用水的良好氛围。

  11月2日县政府常务会议分别听取了县交通局关于沂水县汽车站搬迁选址方案,县国土资
源局关于原胸科医院、电石厂、小沂河南岸片区改造拆迁安置补偿及政府收益,县民政局关
于全县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和城乡困难群众医疗救助工作,县人事局、教体局关于从民办
学校原公办教师中选聘部分国办学校教师的情况汇报,研究确定了具体意见。一、关于沂水
县汽车站搬迁选址问题。随着全县经济社会的繁荣发展和城市规模的不断扩张,目前的汽车
站在建设档次、服务功能、客流量需求等方面已难以适应当前的发展形势,亟需实施汽车站
搬迁建设工作。前期,县交通局经外出考察、反复论证并结合沂水实际,提出了新汽车站搬
迁选址初步方案,拟定在东环路与腾飞路交汇处东南部规划建设新汽车站。会议原则同意该
方案,并要求县交通局根据会议研究的意见,采取多种方式,进一步广泛征求意见,完善方
案。二、关于原胸科医院、电石厂、小沂河南岸3个片区改造拆迁安置补偿及政府收益问题。
为进一步加快原胸科医院、电石厂、小沂河南岸3个片区改造步伐,根据《沂水县城区改造拆
迁补偿安置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实事求是地对3个片区的拆迁安置补偿和政府收益情况进
行了梳理汇总,并提出了下一步工作意见和建议。会议原则同意,并要求县财政局、国土资
源局按照程序严格、渠道合法的要求,及时做好对被拆迁人拆迁安置补偿费的兑付工作,并
确保政府收益不受损失。同时,要进一步加快安置房建设进度,维护被拆迁人的合法权益。
三、关于全县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工作。为切实保障全县农村低保户的基本生活,维护农
村社会稳定,促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会议对民政局拟定的《沂水县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
障实施办法》原则上同意,并要求县民政局根据会议研究的意见对《办法》作进一步修改完
善后,按程序印发实施。四、关于全县城乡困难群众医疗救助工作。会议在听取了县民政局
拟定的《沂水县城乡困难群众医疗救助实施细则》情况汇报后,要求县民政局根据会议研究
的意见对《实施细则》作进一步修改完善,重点研究好救助人员数量、救助标准等问题。五
、关于从民办学校原公办教师中选聘部分国办学校教师工作。为充分发挥民办学校原公办教
师的作用,促进全县教育事业的发展,维护社会稳定,县人事局、教体局根据有关文件精神
,提出了拟从民办学校原公办教师中选聘部分国办学校教师的意见。会议原则同意,并要求
县人事局、教体局根据会议研究的意见抓好组织实施。

  11月30日县政府常务会议分别听取了县政府办公室关于《政府工作报告》(征求意见稿
)起草情况,县沂河防洪工程建设指挥部关于沂河防洪堤(沂水段)工程征地拆迁补偿安置
工作实施方案,县人事局关于公开招聘部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有关人员重新分配工作的情
况汇报,研究确定了具体意见。一、关于政府工作报告。会议对县政府办公室起草的《政府
工作报告》(征求意见稿)原则上同意,并要求县政府办公室根据会议提出的意见进行认真
修改后发至县人大代表、县政协委员及县级班子领导成员、各乡镇和县直部门主要负责人征
求意见。二、关于沂河防洪堤(沂水段)工程征地拆迁补偿安置问题。为切实做好沂河防洪
堤(沂水段)工程征地拆迁补偿安置工作,确保工程顺利开工建设,前期,县沂河防洪工程
建设指挥部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本着统筹兼顾、以人为本和公开、公平、公正的
原则,拟定了《沂河防洪堤(沂水段)工程征地拆迁补偿安置工作实施方案》。会议原则同
意,并要求县沂河防洪工程建设指挥部根据会议研究的意见对《实施方案》作进一步修改完
善后,抓好组织实施。三、关于公开招聘部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作。为做好2007年度全县
非师范类高校毕业生安置就业工作,县人事局根据上级关于事业单位用人制度和毕业生就业
制度改革的有关要求,拟定了2007年度沂水县公开招聘部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意见。会议
原则同意,并要求县人事局根据会议研究的意见抓好组织实施。四、关于有关人员重新分配
工作问题。会议听取了县人事局关于有关人员重新分配工作的情况汇报,确定了具体意见。

  (县政府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