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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口和计划生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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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概况】沂水县人口和计划生育局下设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站、计划生育服务站2个副 科级事业单位。内部设办公室、计统科、信访科、政策法规科、宣教科、财务科、科技科、 县直计生办、执法大队、药具管理站,全局工作人员102人。县计划生育协会为正科级事业单 位。2006—2007年,县人口计生局先后被授予“全国人口和计划生育科技工作先进集体”、 全县“信访工作先进单位”、“减轻农民负担工作先进单位”、“平安沂水建设先进单位” 、“行风建设民主评议免评单位”、“全市新农村建设千村帮扶工作先进单位”等荣誉称号 。   2006年,全县共出生10673人,其中合法生育10621人,合法生育率为9951%,人口出生 率为963‰,自然增长率为352‰,女性初婚8699人,其中晚婚7786人,女性初婚晚婚率 为895%,晚育率为9489%,出生婴儿性别比为108。2007年,全县共出生11816人,其中合 法生育11758人,合法生育率为9951%,人口出生率为1064‰,自然增长率为451‰,女 性初婚8727人,其中晚婚7655人,女性初婚晚婚率为8772%,晚育率为9265%,出生人口 性别比为1077。2006—2007年,各项质量指标均达到责任目标要求。   【计划生育基层基础工作】在农村,主要强化计划生育基础工作,以推进群众实行计划 生育自治、自主、自觉进程为目标,继续巩固和发展“五个一”计划生育村民自治模式,以 薄弱村帮促转化为重点,以创建活动为载体,突出抓好建立自治网络、完善自治章程、明确 自治途径、强化自治功能四个关键环节,提升村(居)民自治水平。目前,全县计划生育村 民自治合格村达968%,其中模范村达777%。在城市,以加强小区人口、流动人口、失业 及无业人员管理为重点,加快建立城市“属地管理、单位负责、居民自治、社区服务”的管 理体制和流动人口“流入地和流出地共同负责、以现居住地为主、双向管理、双向考核”的 管理体制。在企业,认真落实法定代表人计划生育责任制,量化细化管理服务内容,完善目 标管理体系,并实行县内流动人口流出地、流入地及所在企业共同管理责任制。同时,认真 抓好破产企业和属地村(居)之间管理与服务对象的交接工作,努力消除管理与服务空档。   【优质服务建设年活动】2006年,根据省市要求,着力开展了“计划生育优质服务建设 年”活动,主要通过活动规范乡级计划生育服务阵地建设。一是加强了乡镇技术服务阵地基 础设施和机构形象建设,达到了国家人口计生委有关服务站建设标准及机构形象规范的要求 。全县有9个乡镇新建了服务站,其余10个乡镇在原有基础上对服务站进行了改建或扩建,并 按照统一外观颜色、统一标识、统一标志、统一字体、统一象征图案、统一工作用品、统一 被服、统一服务站车辆等国家规定的“八统一”标准全面规范了机构形象,乡乡配备了计划 生育技术服务专用车。在阵地建设方面,全县共投入资金1190万元。二是加大了信息化支撑 力度。2006年,县级新充实信息化专业人员1人,乡级新充实4人,县里投资30万元为县、乡 新配置计算机20套、打印机9套,并加强了计生专网的日常使用和维护工作,确保了县、乡与 省、市网络的畅通。同时,依托数字化服务站系统,将节育手术、健康查体、优生优育监测 、随访服务等信息全部及时录入微机,实现内部信息交流。县里对乡镇计生服务机构开展的 育龄妇女健康查体、节育措施落实、《服务手册》发放、孕期保健、随访服务等工作情况通 过网络及时进行监测指导。乡镇每月定期向村居反馈计划生育信息情况,村级工作人员按照 反馈表内容及时开展服务工作,从而进一步提高了优质服务的科学化和现代化水平。   【基层基础规范化建设年活动】2007年,在上年开展的以乡级为重点的“计划生育优质 服务建设年”活动基础上,扎实开展了以村级为重点的“计划生育基层基础规范化建设年” 活动,进一步强化村级服务能力建设。主要按照“五化”(干部队伍职业化、阵地设施标准 化、宣传氛围温馨化、综合管理制度化、优质服务系列化)、“七规范”(规范人员选配和 使用、规范人员职责和待遇落实、规范奖惩体制、规范阵地设施建设、规范宣传氛围和方式 方法、规范管理制度、规范服务项目与内容)的工作要求,对村级各类服务项目进行了系统 的规范。工作中,全县将村级计生服务阵地建设纳入新农村建设总体规划,设置了“示范村 、优秀村、良好村、合格村”四类标准,本着“美化、硬化、绿化”的总体要求,实施典型 带动,对各村的三室(计划生育办公室、咨询服务室、协会活动室)、一院(文化大院)、 一校(人口学校)、一街(生育文化街)进行了规范化、形象化改造,尤其对咨询服务室做 到了“四化”(温馨化、个性化、简洁化、协调化)、“三统一”(统一配置、统一形象规 范、统一安排布局)标准,进一步优化了计划生育服务环境。目前,全县“示范村”、“优 秀村”分别达到289个和466个,分别占总村数的236%和38%。同时,大力加强乡、村计生 队伍建设。在乡级,着力配齐配强了技术服务人员;在村级,按照“四化”(即年轻化、知 识化、女性化、职业化)、“五统一”(统一报名、统一考试、统一录取、统一培训、统一 持证上岗)的原则,对各村计生专职主任进行了新一轮的选配,并对计生服务员、“三位一 体”(育龄妇女小组、协会会员小组、村民自治小组)小组长进行了重新选配,进一步健全 了村级管理服务网络。在此基础上,定期开展分级、分类业务培训,不断提高计生工作人员 管理服务水平。同时,认真落实乡村计生专(兼)职人员待遇,对村计生专职主任工资及每 月40元的岗位补贴全部实行县统筹、“直通车”发放的办法予以兑现。   【计划生育宣传教育】围绕“优质服务建设年活动”和“基层基础规范化建设年活动” ,坚持以正确的舆论为导向,加强对计划生育政策、法律、法规知识的宣传,在全县集中开 展了中央《决定》和省委、省政府《实施意见》、奖励扶助、协会换届、出生人口性别比综 合治理、新农村建设、“三到户、送温暖”等宣传活动,大力规范并加强了乡村人口学校、 生育文化一条街、计划生育公开栏、服务室及人口文化大院建设,全县新刷宣传标语7800多 条,新建计划生育公开栏、宣传栏、婚育文化墙报1900多个,改建或扩建村人口学校、计划 生育服务室240余间,进一步优化了计划生育宣传教育环境。同时,在县电视台、县广播电台 、县政府网站均设立了计划生育公益性专题栏目,定期刊播计生稿件,及时报道重要事件和 先进典型,保持了正确的舆论导向。并于2006年开始,以村级协会会员为主体,在全县10%的 村成立了计划生育文艺宣传队,在全县广泛开展群众性的文艺演出活动,既丰富了群众的精 神生活,又弘扬了社会主义婚育新风,有力地推动了社会主义新农村“文明乡风”建设。截 至2007年底,全县15%的村成立了文艺宣传队,两年来,全县共举办各类计生文艺演出3800余 场。   【计划生育技术服务】以人的全面发展为中心,以避孕节育、优生优育、生殖感染干预 “三大工程”为载体,围绕满足育龄群众生育、生产、生活方面的需求,全面建立以“信息 采集—科学决策—组织实施—考核评估”为基本流程的工作运行机制,不断创新服务内容和 服务方式方法,满足育龄群众多元化的需求。一是大力开展避孕节育服务。按照“六是五好 ”避孕节育知情选择法的要求,本着“教育是基础、知情是前提、指导是关键、首选是长效 、自愿是原则、满意是目标”的“六是”原则,按照“上好知情选择教育课、查好夫妻双方 的身体、做好面对面的指导、签好选择服务协议书、搞好术后随访服务”的“五个好”步骤 ,全面、及时地为育龄群众开展好避孕节育服务。2006年,全县共做各种避孕节育手术1077 6例,其中男扎549例,女扎2189例,放环7322例,流引产450例,皮埋266例;2007年,全县 共实施各类避孕节育手术11348例,其中男扎520例,女扎1957例,放环8080例,流引产414例 ,皮埋377例。二是大力开展优生优育服务。对孕前妇女,全面推行“三优”教育、四项病毒 检测,对初孕妇女进行唐氏筛查,对妊娠期妇女定期进行免费孕期保健和产前诊断,并分级 、分类建档,实施全程保健服务。三是大力开展生殖健康系列化服务。2006—2007年,全县 有279万名已婚育龄妇女自愿接受了生殖健康检查,查出各种疾病84万例,提高了群众的 生殖健康水平。四是大力开展晚婚晚育服务。在加强宣传教育及协约管理的同时,对不到晚 婚年龄登记的,村计生专职人员为其实行“五个一”免费服务,即上一堂晚育课、发一本优 生宣传手册、签一份晚育协议、送一份避孕药具、每月一次走访,引导他们自觉实行晚育, 严禁非婚生育,切实维护妇女的身心健康。   【计划生育利益导向机制】逐步建立起奖励、优先、优惠、扶持、救助、保障“六位一 体”的计划生育利益导向机制。一是全面落实独生子女父母奖励费政策。每年将计划生育奖 励费列入年度财政预算,8月底前将独生子女父母奖励费兑现到人。2006—2007年,共“直通 车”发放了1010万元。同时认真落实特困企业、失业、无业及自谋职业人员的独生子女父母 奖励费。二是继续抓好农村独女户报名领取独生子女证的奖励工作。对农村自愿放弃二胎生 育指标、终生只要一个女孩的家庭一次性给予2000元的现金奖励,2006—2007年,全县共有 559个独女户家庭报名领取了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共兑现奖励费1118万元,到2007年底, 全县累计报名3168户。三是深入实施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制度。2006—2007年, 全县符合奖励扶助条件的人员新增554人,2007年,全县享受此优惠政策人数达到1210人,每 人每年可享受600元的奖励扶助金,并分两次以“直通车”方式发放到人。四是认真落实农村 双女绝育户奖励制度。自2006年1月1日起,对农村自愿落实绝育手术的双女户每户一次性给 予1000元的现金奖励,并采取一季度一兑现、“直通车”发放的方式。至2007年底,全县共 奖励农村双女结扎户1404个,发放奖金1404万元。五是严格执行农村已婚育龄妇女计划生 育基本服务项目免费规定,切实维护育龄群众的合法权益。六是大力开展计生困难家庭救助 活动。县财政每年拿出10万元,并从社会募集一部分,设立了县级计划生育公益金,对计划 生育困难家庭进行走访救助。两年来,全县共走访救助困难家庭1600户,发放生活必需品及 救助款折合现金共计605万元。七是认真落实好独生子女家庭的各项优先优惠政策。每年初 ,县委、县政府都与出台优先优惠政策的13个部门签定《责任书》,相关部门按照责任书要 求认真兑现承诺,落实相关优惠政策。每年县教育体育局在中考招生中为农村独生子女加分 ,其中独生子加5分、独生女加10分。两年来,全县共为3749名农村独生子女考生实行了加分 ,其中有93名考生因享受加分待遇而被高中正式录取。   【人口性别比综合治理工作】一是深入开展“关爱女孩行动”。通过印发明白纸、宣传 册、举办培训班、知识竞赛等多种途径,向广大群众普及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保障男女 平等、生殖健康等方面的知识,从而在全县进一步形成了关爱女孩、关注综合治理出生人口 性别比的浓厚工作氛围。二是切实加强孕期全程跟踪服务与管理。对已妊娠的育龄妇女在2个 月内逐级上报,及时纳入有效管理,努力提高孕期保健服务率,全县孕期保健率一直保持在 98%以上。同时,坚持对合法妊娠的异常情况实行报告、鉴定、审批和定点施术制度,对怀 孕3个月以上流引产、小产、死产及婴儿死亡情况,由政策法规科、计统科、信访科和县服务 站人员组成鉴定工作小组,实行当日现场鉴定制度,有效地遏制了“两非”现象发生。三是 强化了医疗、保健市场监管。会同卫生等部门严格执行B超登记备案、双人管理、终止妊娠手 术需查验登记相关证明等制度,并定期联合组织开展医疗、保健市场集中清理活动,严厉打 击无执业许可从事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或超范围从事孕、产前诊断、私售流引产药物等违法行 为,维护了正常的市场秩序。   【人口问题综合治理】不断完善和落实计划生育综合治理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县乡实 行“五职责任人”、县直实行“三职责任人”制度,按照年初签订的《责任书》要求,严格 兑现奖惩。坚持党委政府统一领导、人口与计划生育领导小组具体组织、协调和实施的计划 生育综合治理领导体制,健全完善各相关部门分工负责、齐抓共管的综合治理工作机制。坚 持把责任分开、把资源整合,建立健全领导班子成员和各相关部门责任制,健全完善与相关 部门的协作配合机制,推动各相关部门建立健全系统内部人口计生工作垂直管理制度,促进 相关部门自觉履行人口计生工作职责。   【计生协会工作】2006年5月上旬开始,全县集中1个月的时间对乡、村计生协会进行了 换届选举,重新选配了计生协会会长,并于6月中旬统一进行了全员培训,将一部分思想觉悟 高、文化水平高、工作能力强的人才吸收到协会队伍中来,进一步加强了协会组织建设。并 以协会换届为契机,利用文艺宣传队村村举办了计划生育文艺演出,扩大了协会工作的影响 力。同时,自2007年初开始,利用计划生育公益金,10部门联合,在全县大力开展“生育关 怀行动”。对多年来为计划生育工作作出贡献的计划生育弱势群体进行救助。关怀计划生育 困难家庭、关怀育龄群众生殖健康、关怀独生子女、关怀女孩健康成长、关怀基层计划生育 工作者,尤其对计划生育伤残、病残等困难家庭进行了帮扶救助,努力解除他们的后顾之忧 ,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益。2007年全县各级救助计生困难家庭314户,帮扶计生困难家庭160 0余户,发放救助资金1101万元。并发挥协会优势,大力开展“三结合”服务活动,扶持更 多的计划生育家庭发展经济,实现少生快富。   (许宗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