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口和计划生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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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概况】沂水县人口和计划生育局下设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站、计划生育服务站2个副
科级事业单位。内部设办公室、计统科、信访科、政策法规科、宣教科、财务科、科技科、
县直计生办、执法大队、药具管理站,全局工作人员102人。县计划生育协会为正科级事业单
位。2006—2007年,县人口计生局先后被授予“全国人口和计划生育科技工作先进集体”、
全县“信访工作先进单位”、“减轻农民负担工作先进单位”、“平安沂水建设先进单位”
、“行风建设民主评议免评单位”、“全市新农村建设千村帮扶工作先进单位”等荣誉称号

  2006年,全县共出生10673人,其中合法生育10621人,合法生育率为9951%,人口出生
率为963‰,自然增长率为352‰,女性初婚8699人,其中晚婚7786人,女性初婚晚婚率
为895%,晚育率为9489%,出生婴儿性别比为108。2007年,全县共出生11816人,其中合
法生育11758人,合法生育率为9951%,人口出生率为1064‰,自然增长率为451‰,女
性初婚8727人,其中晚婚7655人,女性初婚晚婚率为8772%,晚育率为9265%,出生人口
性别比为1077。2006—2007年,各项质量指标均达到责任目标要求。

  【计划生育基层基础工作】在农村,主要强化计划生育基础工作,以推进群众实行计划
生育自治、自主、自觉进程为目标,继续巩固和发展“五个一”计划生育村民自治模式,以
薄弱村帮促转化为重点,以创建活动为载体,突出抓好建立自治网络、完善自治章程、明确
自治途径、强化自治功能四个关键环节,提升村(居)民自治水平。目前,全县计划生育村
民自治合格村达968%,其中模范村达777%。在城市,以加强小区人口、流动人口、失业
及无业人员管理为重点,加快建立城市“属地管理、单位负责、居民自治、社区服务”的管
理体制和流动人口“流入地和流出地共同负责、以现居住地为主、双向管理、双向考核”的
管理体制。在企业,认真落实法定代表人计划生育责任制,量化细化管理服务内容,完善目
标管理体系,并实行县内流动人口流出地、流入地及所在企业共同管理责任制。同时,认真
抓好破产企业和属地村(居)之间管理与服务对象的交接工作,努力消除管理与服务空档。

  【优质服务建设年活动】2006年,根据省市要求,着力开展了“计划生育优质服务建设
年”活动,主要通过活动规范乡级计划生育服务阵地建设。一是加强了乡镇技术服务阵地基
础设施和机构形象建设,达到了国家人口计生委有关服务站建设标准及机构形象规范的要求
。全县有9个乡镇新建了服务站,其余10个乡镇在原有基础上对服务站进行了改建或扩建,并
按照统一外观颜色、统一标识、统一标志、统一字体、统一象征图案、统一工作用品、统一
被服、统一服务站车辆等国家规定的“八统一”标准全面规范了机构形象,乡乡配备了计划
生育技术服务专用车。在阵地建设方面,全县共投入资金1190万元。二是加大了信息化支撑
力度。2006年,县级新充实信息化专业人员1人,乡级新充实4人,县里投资30万元为县、乡
新配置计算机20套、打印机9套,并加强了计生专网的日常使用和维护工作,确保了县、乡与
省、市网络的畅通。同时,依托数字化服务站系统,将节育手术、健康查体、优生优育监测
、随访服务等信息全部及时录入微机,实现内部信息交流。县里对乡镇计生服务机构开展的
育龄妇女健康查体、节育措施落实、《服务手册》发放、孕期保健、随访服务等工作情况通
过网络及时进行监测指导。乡镇每月定期向村居反馈计划生育信息情况,村级工作人员按照
反馈表内容及时开展服务工作,从而进一步提高了优质服务的科学化和现代化水平。

  【基层基础规范化建设年活动】2007年,在上年开展的以乡级为重点的“计划生育优质
服务建设年”活动基础上,扎实开展了以村级为重点的“计划生育基层基础规范化建设年”
活动,进一步强化村级服务能力建设。主要按照“五化”(干部队伍职业化、阵地设施标准
化、宣传氛围温馨化、综合管理制度化、优质服务系列化)、“七规范”(规范人员选配和
使用、规范人员职责和待遇落实、规范奖惩体制、规范阵地设施建设、规范宣传氛围和方式
方法、规范管理制度、规范服务项目与内容)的工作要求,对村级各类服务项目进行了系统
的规范。工作中,全县将村级计生服务阵地建设纳入新农村建设总体规划,设置了“示范村
、优秀村、良好村、合格村”四类标准,本着“美化、硬化、绿化”的总体要求,实施典型
带动,对各村的三室(计划生育办公室、咨询服务室、协会活动室)、一院(文化大院)、
一校(人口学校)、一街(生育文化街)进行了规范化、形象化改造,尤其对咨询服务室做
到了“四化”(温馨化、个性化、简洁化、协调化)、“三统一”(统一配置、统一形象规
范、统一安排布局)标准,进一步优化了计划生育服务环境。目前,全县“示范村”、“优
秀村”分别达到289个和466个,分别占总村数的236%和38%。同时,大力加强乡、村计生
队伍建设。在乡级,着力配齐配强了技术服务人员;在村级,按照“四化”(即年轻化、知
识化、女性化、职业化)、“五统一”(统一报名、统一考试、统一录取、统一培训、统一
持证上岗)的原则,对各村计生专职主任进行了新一轮的选配,并对计生服务员、“三位一
体”(育龄妇女小组、协会会员小组、村民自治小组)小组长进行了重新选配,进一步健全
了村级管理服务网络。在此基础上,定期开展分级、分类业务培训,不断提高计生工作人员
管理服务水平。同时,认真落实乡村计生专(兼)职人员待遇,对村计生专职主任工资及每
月40元的岗位补贴全部实行县统筹、“直通车”发放的办法予以兑现。

  【计划生育宣传教育】围绕“优质服务建设年活动”和“基层基础规范化建设年活动”
,坚持以正确的舆论为导向,加强对计划生育政策、法律、法规知识的宣传,在全县集中开
展了中央《决定》和省委、省政府《实施意见》、奖励扶助、协会换届、出生人口性别比综
合治理、新农村建设、“三到户、送温暖”等宣传活动,大力规范并加强了乡村人口学校、
生育文化一条街、计划生育公开栏、服务室及人口文化大院建设,全县新刷宣传标语7800多
条,新建计划生育公开栏、宣传栏、婚育文化墙报1900多个,改建或扩建村人口学校、计划
生育服务室240余间,进一步优化了计划生育宣传教育环境。同时,在县电视台、县广播电台
、县政府网站均设立了计划生育公益性专题栏目,定期刊播计生稿件,及时报道重要事件和
先进典型,保持了正确的舆论导向。并于2006年开始,以村级协会会员为主体,在全县10%的
村成立了计划生育文艺宣传队,在全县广泛开展群众性的文艺演出活动,既丰富了群众的精
神生活,又弘扬了社会主义婚育新风,有力地推动了社会主义新农村“文明乡风”建设。截
至2007年底,全县15%的村成立了文艺宣传队,两年来,全县共举办各类计生文艺演出3800余
场。

  【计划生育技术服务】以人的全面发展为中心,以避孕节育、优生优育、生殖感染干预
“三大工程”为载体,围绕满足育龄群众生育、生产、生活方面的需求,全面建立以“信息
采集—科学决策—组织实施—考核评估”为基本流程的工作运行机制,不断创新服务内容和
服务方式方法,满足育龄群众多元化的需求。一是大力开展避孕节育服务。按照“六是五好
”避孕节育知情选择法的要求,本着“教育是基础、知情是前提、指导是关键、首选是长效
、自愿是原则、满意是目标”的“六是”原则,按照“上好知情选择教育课、查好夫妻双方
的身体、做好面对面的指导、签好选择服务协议书、搞好术后随访服务”的“五个好”步骤
,全面、及时地为育龄群众开展好避孕节育服务。2006年,全县共做各种避孕节育手术1077
6例,其中男扎549例,女扎2189例,放环7322例,流引产450例,皮埋266例;2007年,全县
共实施各类避孕节育手术11348例,其中男扎520例,女扎1957例,放环8080例,流引产414例
,皮埋377例。二是大力开展优生优育服务。对孕前妇女,全面推行“三优”教育、四项病毒
检测,对初孕妇女进行唐氏筛查,对妊娠期妇女定期进行免费孕期保健和产前诊断,并分级
、分类建档,实施全程保健服务。三是大力开展生殖健康系列化服务。2006—2007年,全县
有279万名已婚育龄妇女自愿接受了生殖健康检查,查出各种疾病84万例,提高了群众的
生殖健康水平。四是大力开展晚婚晚育服务。在加强宣传教育及协约管理的同时,对不到晚
婚年龄登记的,村计生专职人员为其实行“五个一”免费服务,即上一堂晚育课、发一本优
生宣传手册、签一份晚育协议、送一份避孕药具、每月一次走访,引导他们自觉实行晚育,
严禁非婚生育,切实维护妇女的身心健康。

  【计划生育利益导向机制】逐步建立起奖励、优先、优惠、扶持、救助、保障“六位一
体”的计划生育利益导向机制。一是全面落实独生子女父母奖励费政策。每年将计划生育奖
励费列入年度财政预算,8月底前将独生子女父母奖励费兑现到人。2006—2007年,共“直通
车”发放了1010万元。同时认真落实特困企业、失业、无业及自谋职业人员的独生子女父母
奖励费。二是继续抓好农村独女户报名领取独生子女证的奖励工作。对农村自愿放弃二胎生
育指标、终生只要一个女孩的家庭一次性给予2000元的现金奖励,2006—2007年,全县共有
559个独女户家庭报名领取了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共兑现奖励费1118万元,到2007年底,
全县累计报名3168户。三是深入实施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制度。2006—2007年,
全县符合奖励扶助条件的人员新增554人,2007年,全县享受此优惠政策人数达到1210人,每
人每年可享受600元的奖励扶助金,并分两次以“直通车”方式发放到人。四是认真落实农村
双女绝育户奖励制度。自2006年1月1日起,对农村自愿落实绝育手术的双女户每户一次性给
予1000元的现金奖励,并采取一季度一兑现、“直通车”发放的方式。至2007年底,全县共
奖励农村双女结扎户1404个,发放奖金1404万元。五是严格执行农村已婚育龄妇女计划生
育基本服务项目免费规定,切实维护育龄群众的合法权益。六是大力开展计生困难家庭救助
活动。县财政每年拿出10万元,并从社会募集一部分,设立了县级计划生育公益金,对计划
生育困难家庭进行走访救助。两年来,全县共走访救助困难家庭1600户,发放生活必需品及
救助款折合现金共计605万元。七是认真落实好独生子女家庭的各项优先优惠政策。每年初
,县委、县政府都与出台优先优惠政策的13个部门签定《责任书》,相关部门按照责任书要
求认真兑现承诺,落实相关优惠政策。每年县教育体育局在中考招生中为农村独生子女加分
,其中独生子加5分、独生女加10分。两年来,全县共为3749名农村独生子女考生实行了加分
,其中有93名考生因享受加分待遇而被高中正式录取。

  【人口性别比综合治理工作】一是深入开展“关爱女孩行动”。通过印发明白纸、宣传
册、举办培训班、知识竞赛等多种途径,向广大群众普及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保障男女
平等、生殖健康等方面的知识,从而在全县进一步形成了关爱女孩、关注综合治理出生人口
性别比的浓厚工作氛围。二是切实加强孕期全程跟踪服务与管理。对已妊娠的育龄妇女在2个
月内逐级上报,及时纳入有效管理,努力提高孕期保健服务率,全县孕期保健率一直保持在
98%以上。同时,坚持对合法妊娠的异常情况实行报告、鉴定、审批和定点施术制度,对怀
孕3个月以上流引产、小产、死产及婴儿死亡情况,由政策法规科、计统科、信访科和县服务
站人员组成鉴定工作小组,实行当日现场鉴定制度,有效地遏制了“两非”现象发生。三是
强化了医疗、保健市场监管。会同卫生等部门严格执行B超登记备案、双人管理、终止妊娠手
术需查验登记相关证明等制度,并定期联合组织开展医疗、保健市场集中清理活动,严厉打
击无执业许可从事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或超范围从事孕、产前诊断、私售流引产药物等违法行
为,维护了正常的市场秩序。

  【人口问题综合治理】不断完善和落实计划生育综合治理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县乡实
行“五职责任人”、县直实行“三职责任人”制度,按照年初签订的《责任书》要求,严格
兑现奖惩。坚持党委政府统一领导、人口与计划生育领导小组具体组织、协调和实施的计划
生育综合治理领导体制,健全完善各相关部门分工负责、齐抓共管的综合治理工作机制。坚
持把责任分开、把资源整合,建立健全领导班子成员和各相关部门责任制,健全完善与相关
部门的协作配合机制,推动各相关部门建立健全系统内部人口计生工作垂直管理制度,促进
相关部门自觉履行人口计生工作职责。

  【计生协会工作】2006年5月上旬开始,全县集中1个月的时间对乡、村计生协会进行了
换届选举,重新选配了计生协会会长,并于6月中旬统一进行了全员培训,将一部分思想觉悟
高、文化水平高、工作能力强的人才吸收到协会队伍中来,进一步加强了协会组织建设。并
以协会换届为契机,利用文艺宣传队村村举办了计划生育文艺演出,扩大了协会工作的影响
力。同时,自2007年初开始,利用计划生育公益金,10部门联合,在全县大力开展“生育关
怀行动”。对多年来为计划生育工作作出贡献的计划生育弱势群体进行救助。关怀计划生育
困难家庭、关怀育龄群众生殖健康、关怀独生子女、关怀女孩健康成长、关怀基层计划生育
工作者,尤其对计划生育伤残、病残等困难家庭进行了帮扶救助,努力解除他们的后顾之忧
,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益。2007年全县各级救助计生困难家庭314户,帮扶计生困难家庭160
0余户,发放救助资金1101万元。并发挥协会优势,大力开展“三结合”服务活动,扶持更
多的计划生育家庭发展经济,实现少生快富。

  (许宗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