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

Original URL: http://lib.sdsqw.cn/bin/mse.exe?seachword=&K=cg5&A=3&rec=105&run=13

  【概况】县财政局担负全县财政收支的管理、主管全县财税政策、实施财政监督、参与
国民经济宏观调控等工作。2007年,共设预算科等13个科室和经济开发投资公司、农业税收
征收管理局2个正科级单位及预算外资金管理中心、财政监督检查办公室、会计管理中心、国
有资产管理中心4个副科级单位,共有工作人员93人,其中,副高级职称22人,中级职称28人
。2006—2007年,沂水县各级财政部门大力培植财源,加强收支管理,深化财政改革,优化
支出结构,强化财政监管,促进了全县财政经济持续平稳健康发展。2006年,全县财政总收
入完成79144万元,其中,地方财政收入完成44268万元,按可比口径同比增长132%;财政
支出89236万元,增长201%。2007年全县财政总收入完成91917万元,其中,地方财政收入
完成48450万元,按可比口径同比增长23%;财政支出108482万元,增长216%。至2007年已
连续21年实现了收支平衡。

  【财政管理体制】市对县财政管理体制:实行分税制财政管理体制。个人所得税中央、
省、县乡按60:15:25分成,企业所得税中央、省、县乡按60:8:32分成,营业税省、县乡
按80:20分成。市财政定额补助并入两税返还基数,与上缴中央两税增长挂钩;县对乡镇财
政体制:实行分税制财政预算管理体制。

  【支持经济发展】一是不断加大三农投入,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增加农民收入,加
快了全县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步伐。2006年、2007年,分别实现“三农”支出30412万元、4
2795万元,大力支持了村级组织活动场所建设、村村通自来水工程、十万农户致富工程、新
农村千村帮扶工作、农业综合开发、农村中小学危房改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试点、村村通
广播电视等项目。2006年、2007年分别对全县22万多户农民发放了1146万元、1707万元粮食
直补和农资综合补贴资金,有力的促进了全县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二是积极落实各项财税
政策,大力支持重点项目和骨干企业。围绕做大、做强沂水经济,认真落实出口退税、贴息
、招商引资、“双十”企业等政策,积极扶持对县域经济带动力强、对税收贡献大的骨干项
目,促进结构调整和产业升级,努力培育骨干型财源。两年来,共计扶持企业56户,扶持资
金达16586万元。同时积极争取上级各项财政扶持政策和资金35961万元,缓解了沂水县的财
政困难状况。三是增加基础设施建设投入,改善全县投资环境。两年来,共投入11962万元,
实施了沂河大道建设、鑫华路改造、县府前街改造、经济开发区二期工程、小沂河改造、兖
石路改线、新建垃圾处理厂、创省级园林城市、旧城改造等项目,进一步优化了全县投资环
境。

  【财政收入】一是积极开展“依法治税、公平税负”工作,促进税收收入增长。积极探
索税收征管的新路子,对食品、油顶、印刷行业采取按耗电量核定税款的方法,解决了过去
用其他参数核定税款的不合理因素,公平了税负;积极开展纳税评估,加大稽查处罚力度。
在认真测算各个行业最低税负线的基础上,实行最低税负预警制度,对低于最低税负线或税
负不正常的企业,作为纳税评估或稽查的对象进行检查,进一步提高了税收征管的质量和效
率;狠抓了税收征管配套措施的落实,进一步加大了对偷逃骗税犯罪行为的处罚打击力度,
保证了税收收入的及时足额入库。二是积极推进依法治税,加强农税征管。通过不断加强与
土地、房管、建设等部门的配合,摸清了税源情况;通过建章立制健全纳税档案,进一步规
范了征管流程和征管行为;通过由单一执法型向执法与服务、宣传并重型转变,增强了全社
会依法诚信纳税意识,实现了堵漏增收的目标。2006年、2007年契税、耕地占用税分别实现
1509万元、1158万元。三是查管并重,建立“长期、稳定、有效”的非税收入管理机制。认
真执行“票款分离”制度,全面加强对各项非税收入的征收管理,在认真落实县里对“双十
”企业等优惠政策的同时,严格非税收入预算的执行,做到应收尽收。同时,进一步加强监
督检查,健全非税收入的监督检查机制,避免了擅自减征、免征、缓征现象的发生,防止了
非税收入的任意截留、坐支、挪用。

  【财政支出】一是科学调度资金,优先保证工资发放。按照“保工资、保运转、保重点
事业发展”的支出安排顺序,积极落实上级调资政策,优先保证工资性支出。2007年,全县
乡镇人员月均工资达到1498元,比2002年人均月增加831元,增长1243%;县直人员月均工
资达到1680元,比2002年人均月增加667元,增长658%;乡镇与县直人员工资差距进一步缩
小。二是切实做好社会保障工作。扎实推进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险制度,2007年,全县参合
农民9198万人,共筹集合作医疗基金464805万元,报销支出429268万元;完善了城乡
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两年累计投入资金2500余万元,重点解决了城市低保户、农村贫困
人口、下岗失业人员、优抚人员和困难企业军转干部的生活困难问题,维护了低收入困难群
体的利益。三是增加教育投入。完善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将义务教育经费由县、乡
、村负担,逐步改为由各级财政负担,并积极救助经济困难学生,两年来,财政补助义务教
育阶段学生的学杂费2686万元,免课本费及补助生活费289万元,救助经济困难学生22万人
;继续加大农村中小学危房改造力度,两年共计投入资金1930万元,改造面积40980平方米,
切实改善农村中小学办学条件。四是确保重点事业支出。进一步加大了对科技、计生等重点
事业投入,保证了事业发展正常的资金需要;设立了政法专项资金,进一步加大对纪监、公
、检、法、司等部门的经费拨款,维护了全县安定,加快了“平安沂水”建设;多渠道筹措
资金6354万元,用于归还历年城建欠帐。

  【财政改革】一是深化部门预算改革。针对政策性支出刚性增长、支出需求远远高于实
际财力承受能力的实际,坚持“量入为出、确保重点、收入统管、支出统核”的原则,进一
步深化了部门综合预算改革,统筹管理单位组织的所有收入,分别轻重缓急,反复论证支出
的必要性和效益作用,优先保证了工资的发放、机关正常运转和重点事业发展。二是继续稳
步推进国库集中收付和政府采购改革。在巩固、完善、提高原有试点工作的基础上,加快了
国库单一账户体系建设,对单位组织的所有收入都按规定及时足额缴入财政国库单一账户,
对归还债务、退付押金等往来款项全部实行国库集中支付。两年累计集中支付各类款项27
82亿元,有效的提高了支付效率,增强了财政调控能力。进一步扩大政府采购范围和规模,逐
步把政府采购的范围扩大到了乡镇;继续将财政性资金投入的基本建设项目纳入政府采购范
围,杜绝财政资金的跑、冒、滴、漏。2006年、2007年政府采购规模分别实现7642万元、89
01万元,分别节约支出1248万元、1063万元。三是加强资产和债务管理。成立了国有资产管
理中心和国有资产运营公司,加大了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工作力度,进一步规范了国
有资产管理和处置,对全县行政事业单位的资产进行了全面清产核资,摸清了县直和乡镇国
有资产的底子。继续把政府性债务纳入预算管理,实行债务审批制度,严格审批程序,规范
审批手续,强化政府性债务的监督和核算,并结合预算编制,对县乡资产和债务进行了彻底
的清理和统计,杜绝乡村两级举债搞建设,遏制县乡新增不良债务,使全县债务规模得到了
有效控制,进一步规避了财政风险。

  【财政监管】2006年,与监察局、卫生局组成联合检查组,对全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
金管理使用情况进行了重点检查,共查出违规、违纪金额1178万元。2007年,根据全市统一
要求,与纪委组成联合检查组,对全县24个行政事业单位的会计信息质量进行了检查,共查出
违规违纪金额7625万元,已全部纠正。2007年,制定下发了《沂水县矿产行业建账和强化
财务会计管理工作暂行办法》,对矿产企业的财务与会计管理工作作了规范,随后组织对矿
产企业帐簿设置及会计管理情况进行了专项抽查,共检查企业18户,对8户设帐的企业提出了
整改措施,撤换了两户企业中不具备从业资格条件的会计人员,进一步提高了全县矿产企业
的会计核算和会计管理水平。扎实开展教育、社保、农业综合开发资金、世行贷款、国债转
贷等项目资金的监督检查,确保了资金的专款专用和资金效益的充分发挥,杜绝挤占挪用及
套取项目资金现象的发生。

  (李国武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