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业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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局长 王勇
副局长 王新建 武善德 张振田

[机构设置]1999年,林业局内设办公室、人事科、财务科、文印室、老干科、档案
资料室、保卫科、林业站、经济林站、世界银行项目办、种苗站、银杏杜仲中心、绿
化办、林政科、公安科、防火办、森保站、木材检查站、场圃站、林工商公司、花卉
中心等21个科室,下属沂山林场、沂河林场、辛子山林场、汞丹山林场、龙山苗圃、
城子苗圃、于沟苗圃和农林良种组培中心等8处国有场圃。共有工作人员271人。内含
专业技术人员109名,其中高级职称5名,中级职称15名,初级职称89名。

[概况]林业局主要负责组织、管理与指导全县的林业生产;合理利用、依法保护林
业资源;编制全县中长期林业规划、年度计划;林业科研和林业新技术、新成果的引
进、试验、示范与推广应用等工作。1991年以来,全局坚持以深化林业改革为动力,
不断开创林业工作新局面。1994年被省林业厅、人事厅评为“山东省林政资源管理先
进单位”,1996年沂水县被省委、省政府授予“提前达到省‘八五’造林绿化标准先
进单位”,林业局被省林业厅评为“国家造林项目科研推广先进单位”,并被临沂市
委、市政府表彰为“林业生产先进单位”;1997年林业局被临沂市绿化委员会评为“
林业工作先进单位”。1991年至1999年,林业局一直保持“县级文明单位”称号。林
业局下属9个单位分别被省、市党委、政府及有关部门表彰为“先进单位”。
[林业资源]1999年底,全县有林地面积达7.16万公顷,是1991年的1.8倍,占全县
林业用地面积(73300公顷)的97.7%。森林覆盖率已达35.1%。在有林地中,用材林
为9268公顷,防护林2.91万公顷,经济林3.12万公顷,薪炭林772公顷。全县林木总
蓄积88.9万立方米,1999年末实有“四旁”树木1971万株。是年,全县林业总产值3
亿元。全县木本植物有60科、105属、276种。古珍稀树种12种,分别是银杏、柏木(
豆松)、黄连木、木兰、侧柏、国槐、龙爪槐、大叶朴、板栗、车梁木、红松、白腊
楔。

[营林造林]1991年12月,沂水县委、县政府提出《关于“五年消灭荒山、十年绿化
沂水”的决定》,各乡镇党委、政府把林业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层层落实了绿化
目标责任状,集中人力、物力、财力,大搞规模造林,坚持年年开展义务植树活动,
推动了全县造林工作的发展步伐。1994年全县完成了具有历史意义的造林灭荒工作,
1995年6月份又顺利通过省政府绿化达标检查验收,提前一年达到了“八五”绿化标
准,被省委、省政府授予“荒山荒滩绿化先进县”称号。造林灭荒和绿化达标之后,
县委、县政府立足实际,继续坚定不移地把林业作为振兴山区经济,加快农民脱贫致
富奔小康的支柱产业来抓,加大产业结构调整力度,大力发展“三高”林业。提出调
整优化结构,发展林业三大产业的目标,确定了“四路、两线、五大片”的高效林业
发展总体布局。到1999年,全县高效林业发展已初具规模,累计发展经济林果31666
公顷。林业育苗工作始终坚持了“自采、自育、自栽”的三自方针和“定向、基地、
三包、容器”的八字措施,从建立领导育苗基地抓起,层层落实林业育苗责任制,1
991年至1999年全县共完成采种208吨,新育苗2697公顷,基本满足了全县造林工作的
需要。

[资源管护]县林业局设立林政中心,全面负责资源管护工作,及林业政策落实和林
业法律法规贯彻,具体抓好林木限额采伐管理、木材检查、育林基金征收和林木案件
查处。1991年至1999年,全县共限额审批采伐证1119个,采伐木材50658.3立方米;
查处林木案件70起。县护林防火指挥部负责对全县森林防火的指挥调度,全县共划分
为8个护林防火责任区,组织联防机动分队44个,人员达2466人,做到了指挥领导、
联防协作、扑火力量、防火设施“四落实”。自1992年开始,全县实施森林病虫害防
治目标责任制,划分了防治区域,确定了防治标准,进一步贯彻了“预防为主、综合
防治”的方针,推广了用捆毒绳超低量喷施灭幼脲等新技术、新农药,积极开展了松
毛虫防治工作,有效地控制了林木病虫害的危害。

[林业科技]林业科技是实现现代林业生态、社会、经济三大效益有机结合的保证,
科技推广是连接生产与科技的纽带。实践中,林业局狠抓了人才、推广网络和科技攻
关工作。在人才开发上走了内育、外引、借智并举的路子。9年来,林业局通过多种
形式,内育专业人才170人,通过优惠政策,外引林业专业人才30人,聘请20多名学
者、教授到沂水献计献策。至1999年,全县林业科技人才已由85人增加到280人,专
业人才占林业系统总人数的比例由25%提高到62%。基层林业科技队伍人才不足的状
况得到明显的改善。在抓好人才开发的同时,按照“机构网络化、服务系列化、经营
实体化、管理制度化”的“四化”标准,狠抓了科技推广网络建设。形成了以1处县
林业科技推广中心为中枢,以31处乡镇林业科技推广站为骨干,以1200个村级林业委
员会和1.5万个科技推广示范户为基础,以15个专业协会为补充,上下贯通,左右相
连,辐射6.5万户的科技推广网络,推广网络覆盖面达90%以上。在此基础上,狠抓
了科研项目的攻关研究。先后对“山丘水土保持的研究”、“杜仲资源的培育及其产
品开发利用技术研究”等30多项课题进行了攻关。有19项已分别通过了省、市、县科
委组织的验收,获科技进步奖16项,公开发表论文35篇。并积极在生产中推广应用这
些新技术。科技进步因素在林业增长中的份额由原来的25%提高到40%。推广林业科
技累计增值6.5亿元。

[国有场圃]全县共有8处国有场圃,总经营面积1368.5公顷,内有防护林937.6公顷
,经济林41.8公顷,特种用途林302.3公顷(其中15.8公顷科学试验林,286.5公顷分
布于沂山森林公园各景点的风景林,属防护林种),苗圃23公顷。共有在职职工229人
。国有场圃共分31个林片,分布于18个乡镇,与74个行政村相邻,并与莒县、临朐、
沂南等县交界,控制水土流失面积12.93平方公里,发挥着巨大的生态、社会效益。
但由于场圃多地处偏远,土层瘠薄,只能发展以保持水土为目的的防护林,经济效益
十分低下。为解决场圃的危困局面,根据有关文件精神,沂水县于1998年对全县8处
国有场圃进行了分类经营工作,有6处被界定为生态公益型场圃,2处被界定为混合经
营型场圃。从1999年开始每年从县财政中拨给国有场圃62.2万元的场圃事业经费,主
要用于保证场圃“三防费用”、职工养老保险金和医疗保险金,基本解决了场圃经济
危困的局面。各场圃也在经济十分困难情况下立足资源,发挥优势,走一、二、三产
业并举的路子。4处林场都开展了养殖、种植等项目,增加了集体积累。各场圃把森
林旅游业作为新的经济增长点来抓,沂山林场于1993年1月被山东省政府批准为省级
森林公园,沂河林场上岩寺分场于1995年10月被市林业局批准为市级森林公园,199
9年沂山森林公园和上岩寺森林公园被列入全县旅游开发的重点,已制定出总体规划
和分步实施的开发方案。4处苗圃经过多年发展也形成了传统与现代结合的育苗模式
,龙山苗圃成为全省十大中心苗圃之一,农林良种组培中心设立了组培室,每年可产
上百万株优质脱毒苗木。

撰稿人:耿华伟 刘竹青
审稿人:王勇 张振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