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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局长 张玉芹
副局长 王树来 刘本志 秦文江 刘成功

[机构设置]1999年,局内设行政事业审计科、财政金融审计科、工交企业审计科、
商贸企业审计科、基建审计科、内审指导科、离任审计办公室和办公室等8个科室及
挂靠审计局的正科级单位审计师事务所(下设资产评估科、审计查证科、验资咨询服
务科、基建审计科、办公室),共有干部职工24人。

[概况]审计局的主要职责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对全县财政经济活动
进行综合监督。开展同级财政预算执行审计和乡镇政府的财政决算审计;对县直各部
门、各企事业单位的财务收支进行审计监督;对县属全民所有制企业和国有资产占控
股或主导地位的企业进行审计监督;对基本建设项目预算执行和决算进行审计监督;
对国际援贷款项目、政府部门管理和社会团体受政府委托管理的各种基金、资金的财
务收支进行监督;对金融机构和其他国有单位的财政、财务收支及其经济效益进行审
计监督。按照《山东省行政机关事业单位及国有企业法定代表人进行离任审计条例》
规定,对机关事业单位、乡镇党委、政府的主要负责人及县属国有企业法定代表人进
行离任审计监督。对侵占国家资财、损失浪费及其他损害国家利益等违反财经法纪的
行为依法进行审计并作出审计处理决定,通报违反财经纪律的重大案件;同时,还担
负着对全县社会审计、内部审计和农村财务的业务指导和对内审人员的业务培训工作
。因工作成绩显著,1992年、1994年、1998年分别被市审计局、市人事局授予全市审
计机关先进集体。1997年、1999年分别被市审计局授予信息宣传工作和审计统计工作
先进单位。1999年被县委、县政府授予“文明单位”、“帮扶企业先进单位”、“经
济体制改革先进单位”。

[内部审计工作]1999年,全县共建立内审机构23个,其中,专职机构21个;配备专
兼职内审人员96人,各内审机构在主管部门的领导下,在审计局的业务指导下,分别
开展了承包兑现审计、干部离任审计、财务收支审计、基建项目决算审计等方面的业
务工作,发挥出了参谋助手作用,为促进本部门、单位的发展发挥了积极的作用。
[行政事业单位财务收支审计]1991年以来,分别对86个县直行政事业单位的财务收
支情况进行了审计,并对行政事业单位管理的各种专项资金、基金以及利用外资外债
情况进行了审计。审计的重点一直放在执法执纪部门和经济管理部门,以及罚没收入
、预算外收入较多的部门和单位,共计查处各类违纪违规金额891万元,收交财政12
0万元。

[本级预算执行情况审计]根据审计法的规定,自1995年开始,连续5年分别对全县
财政预算执行情况进行了全面审计。在审计了县财政、地税及国库的同时,分别对9
5个一级预算执行单位进行审计,并抽审了83个二、三级预算单位。审计结束后,分
别向县政府写出了审计结果报告,并受县政府的委托,向县人大常委会作了审计工作
报告。5年来,县人大常委会在审议审计报告的过程中,对“同级审”工作所取得成
绩给予了充分肯定。“同级审”工作的开展,为县政府和县人大常委会加强对县级财
政预算管理和监督提供了依据,发挥了积极的作用。

[乡镇财政决算审计]乡镇财政决算一直是审计机关审计的重点。1991年以来,分别
对31个乡镇政府进行了2~3次财政决算审计,重点核实乡镇财政决算是否真实、合规
,查处违纪违规行为,并结合决算审计,帮助乡镇清理多头帐户,回收职工欠款,加
强预算外资金的管理,完善内控制度,促进提供管理水平。

[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根据上级的有关规定,1988年,首次对县橡胶厂原厂长任
期经济责任进行立项审计,探索了干部离任审计的路子。1991年以来,对离任的县属
企业的厂长(经理)全部进行了离任审计。1999年,按照中纪委三次会议精神和《山东
省机关事业单位及国有企业法定代表人离任审计条例》的规定,在县委的直接领导下
,分别对20个县直部门的主要负责人和19个乡镇党委书记进行了离任审计。通过审计
,核清了单位资产状况,明确了经济责任,对离任者进行了客观公正的评价,为接任
者交了清楚的家底,有效地解决了新老负责人顺利交接的问题,为组织部门考核使用
干部提供了依据。

[企业资产负债损益审计和财务收支审计]为强化对企业的监督,1991年以来,分别
对49家县属工商企业进行了资产负债损益审计和财务收支审计,重点核实了资产负债
损益是否真实,有无欠税漏税,损失浪费等问题。共计查处违纪金额2864万元,上交
财政117万元。

[基本建设审计]1991年以来,对全县新开工的基本建设项目进行了开工前审计;对
县制胶厂、化肥厂、棉纺厂等重点技改项目及农村信用社、棉麻公司等综合楼工程项
目的财务收支及工程预决算情况进行了全过程审计。并与有关部门一起进行了建筑市
场大检查和建设项目执法监察活动。为国家和集体节约了大量建设资金,为规范全县
建筑市场秩序发挥了积极作用。

[专项审计]1991年以来,根据上级审计机关的统一部署,分别对粮食系统、物资系
统、教育系统、法院系统、公安系统等进行了专项审计,收到了较好的效果。1996年
,重点对县教育系统所属中小学收费和教育经费拨付、使用情况进行了专项审计。在
审计了县教委财务的同时,分别抽审了10处乡镇教委、中心初中和中心小学以及部分
县直学校,初步摸清了各学校教育经费的拨付及使用情况。对查出的部分学校对学生
乱收费的问题进行了严肃处理,审计结果得到了上级审计机关的充分肯定。1998年,
在审计署的统一部署下,抽调13名审计人员赴平邑县,对该县粮食财务挂帐情况进行
了全面审计。共计抽审了26个基层粮管所,1个国家粮食储备库以及农业发展银行平
邑县支行、平邑县粮食局;对平邑县面粉厂、议价公司、储运公司等5家企业和1个乡
镇财政所,共计查出各类违纪违规金额7491万元,核定新老粮食挂帐6230万元,净核
减1436万元。客观的反映了平邑县的粮食财务挂帐情况。平邑县委、县政府对粮审结
果非常满意,对粮审工作给予充分肯定。同年,又集中开展了对公安系统收费、罚没
款的收缴管理使用情况、特费使用情况的专项审计。共抽审了13个基层派出所和局机
关所有科室,查处违纪违规金额184万元,收缴财政9万元。

[审计调研、宣传、信息工作]紧紧围绕各级关于改革和经济发展的一系列重大决策
和社会关注的“热点”问题,积极开展审计调查研究,深入进行综合分析,为各级决
策机关提供了一批较有分量的调查报告和信息资料。9年来,共计开展专项调查项目
26项,写出调查报告26篇,分别被上级审计机关和县委、县政府所采用。写出审计信
息299期,被上级审计机关和有关部门采用131期。

撰稿人:李文福
审稿人:张玉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