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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局长 纪立全
副局长 庞世奇(兼县全民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办公室主任)
高淑言 崔庆才 任学泰

[机构设置]1999年,司法局下设基层管理科、法制宣传科、法学教育科、法律服务
管理科、政工科、办公室、公证处和山东沂蒙山律师事务所、山东天达星律师事务所
。全局干部、职工189人,其中干部172人,工人17人。
县全民普及法律常识办公室始建于1986年初,主任由时任司法局长兼任。1996年
初,该办公室更名为全民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办公室,并定为常设机构,为正科级行政
单位,与司法局合署办公。1998年底,配备了专职主任。

[概况]司法局的主要职责是:负责全县法制宣传、法制教育工作;管理和指导公证
、律师、基层人民调解、司法所和法律服务所的各项业务;通过“148”法律服务专
线电话向社会提供全方位服务;负责全县刑释、解教人员的安置和帮教工作;按照上
级司法行政机关的规定提供法律援助。
县全民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办公室的主要职责是:负责组织、协调、调度、检查、
督促和指导全县的普法和依法治理工作;在调查研究的基础上,及时向县委、县人大
、县政府提出工作思路,制定工作计划和实施方案,并组织、指导落实,是县委、县
人大、县政府开展全民普法和依法治理工作的参谋与助手。
1991年以来,全局人员进一步振奋精神,把握大局,团结一致,开拓进取,不断
开创司法行政工作的新局面。1995年,司法局被山东省司法厅荣记集体二等功,199
6年被山东省司法厅、人事厅授予“全省司法行政系统政治工作先进集体”称号;先
后有马站司法所等5个单位被山东省司法厅荣记集体二等功;沂水镇司法所等29个单
位被临沂市司法局荣记集体三等功;永恒律师事务所等2个单位被评为全市文明服务
示范窗口单位;教育科等24个单位被评为“全市司法行政系统先进集体”;局长纪立
全连续两年被评为“全市司法行政系统优秀局长”,全国“二五”普法先进工作者;
永恒律师事务所副主任律师滕希来等2人被山东省司法厅荣记二等功;县普法办公室
主任庞世奇等16人被临沂市司法局荣记三等功;天达律师事务所主任李广田等70人被
评为全市司法行政系统岗位优秀律师、公证员、司法所长、法律服务所长、先进工作
者和人民满意的司法行政干警。

[司法所与法律服务所]司法所是司法局在乡镇人民政府的派出机构,是乡镇人民政
府管理司法行政工作的职能部门,受司法局和乡镇党委、政府领导,业务工作受司法
局指导管理。1995年8月,全县31处司法所列入县司法局编制。司法所与法律服务所
融为一体,实行“一套班子,两个牌子”的管理体制。具体任务是指导管理人民调解
工作;开展法制宣传和全民普法教育;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代表乡镇人民政府处
理民事纠纷等。
法律服务所是事业性法律服务实体,是适应发展市场经济需要的法律中介组织,
是具有中国特色法律服务体系的有机组成部分。1991年至1999年,全县司法所、法律
服务所围绕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之大局,抓住机遇,深化改革,为全县社会主义法制
建设作出了积极贡献。截止1999年,全县31处司法所和31处法律服务所共为各乡镇人
民政府、行政村和乡镇企业等1192个单位担任常年法律顾问,协办公证26021件,办
理见证280557件,诉讼、非诉讼代理17279件,避免和挽回经济损失2182.9万元。

[人民调解]人民调解工作认真贯彻落实《人民调解委员会组织条例》和《民间纠纷
处理办法》,坚持“调防结合,以防为主”的工作方针,围绕稳定农村经济政策之大
局,齐抓共管综合治理。至1999年,全县共有人民调解委员会1333个,调解人员703
1人。1991年至1999年,全县共发生各类民间纠纷3万起,调解2.8万起,为维护社会
安定发挥了重要作用。

[普法教育与依法全民治理]全县乡镇以上单位和部门共建立全民普法依法治理领导
小组和办事机构190个,拥有领导成员960人,普法宣传骨干4050人。1991年至1999年
,全县按照“二五”、“三五”全民普法依法治理总体规划的规定,对84万普法对象
分层次、按内容进行了法制宣传教育。干部主要是通过短期培训班,举办法律知识讲
座,建立学法日进行学习;职工主要是通过脱产轮训,班前班后集体学习;学生主要
是通过开设法制课或采用校会、班会及共青团、少年队活动,聘请政法干警讲课,参
加公判大会接受教育;农民主要是通过法制夜校、家政学校和法律宣传员宣讲以及通
过宣传栏、宣传车、漫画、墙报、黑板报、标语牌、报告会、有线广播、电视法律知
识竞赛、印发宣传材料、法制文艺演唱、街头法律咨询、模拟法庭和播放法制电影、
录像、幻灯、“送法下乡”、“法律进万家”等形式和组织千人宣讲团接受教育。普
法教育的主要内容是《行政诉讼法》、《义务教育法》、《土地管理法》、《刑法》
、《刑事诉讼法》、《妇女权益保障法》、《山东省计划生育条例》、《山东省农民
负担管理条例》、《山东省消防管理办法》等30多部法律、法规。1996年,沂水县被
评为全省“普法先进县”,1999年司法局被省普法办公室和司法厅授予先进单位荣誉
称号。
依法治理工作。以领导干部学法用法、普法并举为龙头,以维护国家、集体和个
人合法权益为奋斗目标,以依法治村、治厂、治校为突破口,通过实施“基层、行业
、区域”三大工程,依法建立和完善了法治体系,使全县31处乡镇、1219个行政村(
居委会)、135家企业、1098所学校逐步走上了依法治理的轨道。

[律师工作]1980年6月,建立沂水县法律顾问处,后随着律师业务的逐步开展,19
95年6月,沂水县法律顾问处更名并分为:永恒律师事务所和天达律师事务所,1999
年这两个所又更名为山东沂蒙山律师事务所和山东天达星律师事务所。现有律师27人
,法律工作者7人。他们坚持改革与管理并重的方针,文明办案,秉公执法,促进了
法律服务工作健康、稳步发展。截止1999年,两所为110家单位担任了常年法律顾问
,代理刑事辩护案件986件,代理经济案件4033件,代理民事案件1629件,代理行政
诉讼案件18件,非诉讼代理案件2500件,避免经济损失18695万元,代写法律文书83
98份。

[公证业务]公证处共有工作人员14名,其中,公证员8名,法律工作者6名。公证工
作为预防纠纷,减少诉讼,维护社会安定团结,发挥了职能作用。特别进入1997年以
来,他们认真执行县政府《关于目前农村、企事业单位应依法办理公证事项的意见》
(即[1997]74号文件)和市政府《关于全市公证若干规定》(即[1998]116号)文件
精神,先后开展了企业兼并、城镇住房改革、建筑工程招标投标、农村牧渔业承包、
金融系统贷款合同公证等业务。到1999年累计办理公证43655件。

[“148”法律服务专线电话]1998年12月30日司法局开通了“148”法律服务专线电
话,设立了办公室,并配备了专职工作人员。“148”法律服务专线电话,把法律交
给群众,送服务到千家万家,它以知民、爱民、便民、助民为根本宗旨,以文明服务
,有询必答,送法上门,满意万家为承诺,自开通以来,逐步为社会和群众所认识、
所接受,并以其独特的功能,快捷的手段和热情、高效、优质的服务,赢得了社会的
广泛赞誉,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益,1999年被评为全省先进单位。

撰稿人:李玉民
审稿人:庞世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