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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院长 王兆鉴
副院长 李培前 王慎修 滕立贞 高连培

[机构设置]1999年1月,法院进行了内部机构人事制度改革,设置了刑事审判庭、
民事审判庭、经济审判庭、执行庭、行政审判庭、审判监督庭、立案庭、办公室、政
研室、法医室、政工科、法警大队和沂水、黄山铺、崔家峪、高庄、姚店子、许家湖
、沙沟、马站、诸葛、杨庄10处人民法庭。法警大队和10处人民法庭为副科级行政单
位,撤销了刑二庭、告申庭、法警中队。1999年4月增设监察室。全院干警200人,其
中干部175人,工人25人。

[概况]人民法院是人民民主专政的重要工具,是代表国家行使审判权的司法机关,
是上层建筑的重要组成部分。运用法律手段,为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搞好服务
是人民法院的重要职责。1991年以来,全院干警紧紧围绕党的中心工作,充分发挥审
判机关打击犯罪,保护人民,维护稳定,促进发展的作用,不断开创了法院工作的新
局面。1994年被评为全省法院先进集体,1995年被省高院记集体三等功,1996年、1
997年连续二年被省高院记集体二等功,先后有16个单位被市中级人民法院评为先进
集体。

[刑事审判]刑事审判工作,坚持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严厉打击各种危害
社会的违法犯罪行为,依法惩治危害社会治安和破坏经济建设的犯罪分子,充分发挥
专政职能作用。在严惩犯罪的同时,结合审判案件,本着“打防结合,标本兼治,重
在治本”的方针,充分发挥人民法庭的作用,指导人民调解委员会调处各种纠纷,预
防和减少了民转刑案件的发生。少年合议庭坚持对犯罪的未成年人实行教育、感化、
挽救的方针,“寓教于审,惩教结合”,体现了党的宽大政策。积极开展司法建议工
作,共提司法建议669条,促进了有关单位加强管理,完善制度。采取公开审判、就
案讲法,召开大型宣判会,公开宣判犯罪分子,出动宣传车、办宣传栏和利用电视台
新闻报道等形式,广泛开展法律宣传,提高人民的法律意识,维护了社会安定。199
1年至1999年,共受理各类刑事案件2731件3183人,审结2493件,判处人犯3183人。
其中判处5年以上有期徒刑的937人,判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和作其他处理的2246人。
通过审判,有力地振慑了犯罪,弘扬了法威,教育了群众,促进了社会稳定。

[民事审判]民事审判是处理民事纠纷,平诉息争,为人民群众排忧解难的重要工作
。为把矛盾化解在基层,解决在萌芽状态,在人民法庭的设置上,根据上级法院的统
一布署经历了两个时期:第一时期,1991~1998年按一乡(镇)设一法庭的要求,至1
998年全县共设25处法庭;第二时期,1999年1月按3~5处乡(镇)设一法庭的要求,法
院于1999年1月撤销了15处法庭,保留了10处人民法庭。法院在审理离婚、债权、债
务、损害赔偿等纠纷的同时,还针对劳动市场活跃,企业自主权扩大,有关工资、保
险、福利、劳动保护等劳动争议案件上升的特点,加大了新类型案件审理的力度,依
法维护了职工的合法权益。各人民法庭在办理民事案件的同时,积极协助驻地乡镇党
委、政府及时妥善处理了一些涉及面广,影响面大的群体诉讼,以及突发性民事纠纷
,防止了矛盾激化,维护了社会稳定。1991年至1999年,全院共受理各类民事案件2
7810件,审结各类民事纠纷案件27780件,审结率为99.9%。

[经济审判]经济审判紧紧围绕国家的工作大局,牢牢把握为经济建设中心服务的宗
旨,依法、公正审理好经济纠纷案件,为改革开放、经济发展保驾护航。1991年以来
,法院针对涉及国有企业转化经营机制案件逐年上升的特点,坚持有利于企业改革和
社会稳定的方针,重点审理了企业破产、兼并、联合、承包、租赁以及实行股份制和
股份合作制等涉及国有企业改革的案件,对合法有效的合同,依法保护其效力,对不
利于企业改革的行为坚决制止,促进了企业优胜劣汰竞争机制的形成,防止了国有资
产流失。重点审理了金融纠纷案件,保护了金融机构的债权,制裁了逃废金融机构债
务和违法拆借资金、违法提供担保、违章贷款等金融违规行为,为国家收回大量银行
贷款,加速了资金的正常运转。及时审理了面广量大与企业生产、群众生活密切相关
的购销合同纠纷案件。积极审判各类涉农案件。对擅自收回农民的承包地、高价发包
土地、一方多包、单方面变更或撕毁承包合同等案件,进行了审理,依法维护了农民
对土地、山林、荒山、果园、水面、滩涂等承包权、经营权、合理流转权,同时也认
真审理了大量的承包方不履行合同,拒交承包款,擅自转包,掠夺性经营等纠纷案件
,依法保护集体的合法权益,防止了集体财产的流失。妥善处理了涉及乡镇企业、农
村私营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生产经营方面的案件,保障了其作为独立的市场主体的合法
权益,推动了农村经济的健康发展。1991年至1999年法院共审结各类经济纠纷案件6
574件,结案标的额27152万元。

[行政审判]在行政审判中,坚持既依法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又
依法维护和监督行政执法机关依法行政的原则。至1999年,共审结行政案件294件,
执行行政机关申请执行的处罚决定718件。

[告诉申诉]告诉申诉是一项门类繁多的综合性审判业务工作,担负着接待来信来访
,审查告诉立案,处理简易纠纷,审判再审案件等工作任务。法院认真执行诉讼制度
,改进告诉申诉审判工作,成立了立案庭,设立了“文明接访室”,推动了立审分立
和院长公开接待日制度,负责接待和处理人民群众来信来访。1991年至1999年共处理
来信来访258件;处理非诉来信来访1031件;审结再审案件130件,1999年1月告诉申
诉庭撤销,其业务分别由新设的立案庭和审判监督庭承担。

[执行工作]法院执行工作坚持严肃执法,依法办事,保护了公民、法人的合法权益
,使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和其他法律文书得到整体遵行。法院按照“依法、文明、
安全、高效”的方针,全体干警奋力拼搏,通过实行公告执行、公开开庭执行,利用
新闻媒体爆光执行等方式、方法,使执行工作取得了突出成绩,1991年至1999年共执
行结案件6272件,执结标的额13125万元。

撰稿人:刘恩昌
审稿人:王兆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