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事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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局长 李庆国(组织部副部长兼)
副局长 贾树友 刘振学 王汝斌

[机构设置]1999年,县人事局下设办公室、人才交流中心、机关事业单位社会保险
事业处、机关事业单位技术工人考核办公室、毕业生分配办公室、军转安置办公室、
引进国外智力办公室、调配任免科、奖惩科、工资科、科技干部管理科、退休干部管
理科。保险处于1999年5月整建制划归劳动和社会保障局。人事局共有工作人员29人

[概况]人事局与县编委办公室合署办公,是综合管理全县人事编制工作的职能部门
。1991年以来,人事局先后被评为:“全省人事系统先进单位”、“全县两个文明建
设先进单位”、“全县党建工作先进单位”。

[人事管理]1993年10月,《国家公务员暂行条例》颁布实施。1995年5月,分两批
四期对全县党政机关1800余名工作人员进行了公务员制度知识培训。1996年11月,制
定了实施方案。首次列入实施公务员制度的单位共66个,通过资格审查、考试、考核
,1267人(不含公安系统)过渡为国家公务员,92人暂缓过渡,2人不予过渡。制定了
职位说明书,确定一类乡镇设职位39个,二类乡镇设职位33个,县直单位共设置职位
668个。全县共有85个职位实行了竞争上岗,83人竞争到合适职位。并有计划地实施
了回避、轮换、交流制度。1995年乡镇一般干部交流85人。1996年对县乡机关58个单
位的180个职位进行了轮换,1996至1998三年共对74名需要回避人员调动了工作岗位
。1997年4至5月,首次进行了招考录用国家公务员工作,共录用34人。同时,每年都
抓好公务员培训工作。
从1994年开始,对国家公务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专业技术人员进行分类考核
,考核结果同职务升降、职称评定、晋级晋资、奖励惩戒、辞职辞退等相结合,调动
了广大工作人员的积极性。同时加强了干部任免管理工作,严格按照干部任免程序,
对乡镇、部委办局呈报的股级干部人选进行多角度全方位考察,对符合条件的人员,
及时予以任免,从1991年至1999年共任免股级干部2922名。

[编制管理]1993年根据省、地指示精神,对全县党政群机关事业单位进行了机构改
革,至1993年底,共规范设置了县级党政机构46个。并对原有机构进行了精简调整,
使县直副科级以上行政机构减少41个,精减45.56%;在全县31处乡镇中,有29处乡
镇,统一设置了党政、农业、经贸、建设环保土地、卫生、计划生育和社会事务等7
个办公室,有2处乡镇设置了5个办公室,使乡镇管理体制的改革得到了完善。县直机
关原有行政编制902人,按照一类甲级县党政群机关人员编制750人的总限额,对152
人进行了分流;全县31个乡镇,共核定行政编制1020人,清理清退机关、事业单位计
划外用工887人;1994年共核定县直事业单位199个,人员编制5827人;1997年核定县
直事业人员15318人,乡镇事业人员8562人。至1998年底,全县党政群机关事业总编
制为19044人,实有20450人。县乡两级机关编制2437人,实有2656人。其中县直行政
机关编制763人,实有人数896人;乡镇行政机关编制1180人,实有989人;公检法司
编制540人,实有771人;事业单位编制16607人,实有17794人。其中县直事业单位编
制9661人,实有10273人:全县教师总数9879人,其中在编民师1370人;全县临时工
2400人。1999年5月,根据市机构编制委员会文件精神,着手对全县党政群机关事业
单位临时工和借调人员进行了清理清退。

[人才交流]大力加强人才开发、培养、交流、引进工作。先后制定出台了一系列政
策规定。通过联合、委托办学等形式共为县内培养各类急需人才660人,同时为县属
企业引进各类专业技术人才340人,促进了全县经济发展;在聘任制干部管理方面,
进一步完善了聘任制干部的初聘、续聘、解聘等工作程序,在企事业单位中积极推进
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共为4500名符合聘干手续的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办理了聘干
手续。落实好知识分子政策。共办理家属“农转非”2200人,办理地方城镇户口190
0人。
积极探索大中专毕业生就业工作的新路子,认真做好大中专毕业生就业指导、安
置工作,使每年的毕业生都得到妥善安置。
1999年上半年,为适应大中专毕业生就业工作新形势的要求,进一步落实政府宏
观调控下的个人自主择业和单位用人自主权,投资近10万元对人才市场进行了配套装
修,并制定出台了《人才市场管理办法》和《人事代理办法》,在以往为流动人员代
理档案的基础上,从1997年开始,业务范围扩大到接转行政关系、户粮关系、工资关
系、党团关系,办理转正定级、工资调整、技术职务晋升、就业推荐等方面。不仅为
用人单位减轻了人事管理工作负担,还解除了人才求职的后顾之忧。

[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及国外智力引进]从1992年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转入正常化、
制度化以来,每年都按照“因事设岗、定岗定责”的原则,加强宏观控制,严肃评聘
纪律,严格政策规定、工作程序和标准条件,对全县近860个设岗单位的专业技术岗
位进行了核定和设置,然后在个人申请、单位推荐、部门审查、评委会评审的基础上
,对取得任职资格的人员进行审核公布。至1999年底,全县企事业单位取得高、中、
初级职称的共计1.5万人,其中高级274人,中级3164人。从1992年开始,引进国外智
力工作在上级业务部门的关心支持下,先后从日本、法国、澳大利亚等发达国家聘请
专家20多人次,对本县的食品加工、机械制造、环保、农业、林果业、水产养殖、饲
料加工、造纸、制胶等10多个项目进行指导,解决了生产中存在的技术难题。并派1
4人到国外培训学习。特别是1998年县长牛启忠带队赴澳大利亚进行考察学习后,双
方关系进一步密切,澳方同意帮助沂水县建立果蔬保鲜中心。1998年,省政府批准在
沂水县建立“引进国外苹果良种成果示范园”。

[工人技术等级考核及工资工作]自1995年以来,开展机关事业单位工人技术等级岗
位考核工作。从“思想政治表现、生产工作成绩和技术业务水平”三方面的考核确定
等级。到1999年底共有1668人次参加了工人技术等级岗位考核、确定为高级工的258
人,中级工538人,初级工658人,合格率达82.6%。
1991年至1993年9月,国家和省相继出台了新的工资、补贴政策。全县机关事业
单位共有13多万人次升级增资。工作人员月工资收入达到人均298元;1993年10月起
,党中央、国务院决定,机关事业单位进行工资制度改革。机关实行了职务等级工资
制;专业技术人员实行了专业技术职务等级工资制;管理人员实行了职员职务等级工
资制;机关事业单位的工人实行了岗位技术等级工资制。通过1993年的工资制度改革
,全县机关事业的职员工资水平有了较大幅度增长,人均月工资收入达到403.86元。
至1999年初,人均工资收入达到594.20元。

[转业军官安置]1991年至1998年,沂水县共接收安置军转干部87人。其中,团职1
1人,营职32人;连排职23人,技术干部21人。随调随迁家属47人。每年接收安置的
军转干部占全市接收军转干部总人数的1/8左右。本县严格执行军转安置政策,想方
设法克服困难,扎实有效地开展工作,圆满地完成了安置任务。1999年接收军转干部
33人,随调随迁家属7人,均已妥善安置。

[退休干部管理]1991年以来,严格按照国家、省、市(地区)关于干部退休的政策规
定,按照干部管理权限,严格程序,至1999年5月共为全县2438名干部办理了退休手
续,保证了干部队伍出口的畅通。同时,落实“老有所养,老有所医,老有所乐,老
有所学,老有所为”的基本要求,聘请了8位县级退休老干部作为特邀顾问,认真地
做好了退休干部的管理工作;督促抓好了“两费”的落实及元旦、春节期间的慰问工
作,并协调有关部门积极搞好退休干部的文体活动。全县已成立老干部门球队15个。
有5人在县老年大学任职。

[机关事业保险工作]1992年底设立沂水县机关事业单位社会保险事业处,为副科级
事业单位,并建立了机关事业单位合同制工人养老保险制度。1993年建立了选聘制干
部养老保险制度;1994年,对自收自支、企业化管理事业单位退休费用实行统筹,制
定了《沂水县自收自支、企业化管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退休费用统筹办法》,解决了
这部分单位离退休人员“老有所养”的问题;1996年,实行了固定工作人员养老保险
统筹,使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统筹工作顺利启动并健康发展;1997年在机
关事业单位开展了失业保险工作。
从1993年至1996年全县机关事业单位参保人数计31676人次,实现养老保险基金
收入3663.33万元,支付1183.75万元,滚存结余2498.07万元。1997年全县机关事业
单位参保人数18685人,实现养老保险基金收入3080.29万元,实现失业保险基金收入
105.46万元,支付基金2147.85万元,滚存结余3535.97万元。1998年全县机关事业单
位参保人数19986人,实现养老保险基金收入3721.35万元,实现失业保险基金131.0
0万元,支付养老金2781.47万元,支付失业保险基金11.00万元。滚存结余4595.85万
元。截止1999年5月份,全县机关事业单位参保人数20420人,实现养老金收入1044.
00万元,失业保险基金收入40.00万元,支付养老金1102.00万元,支付失业保险基金
32.00万元。滚存结余4900.00万元。《山东人事》杂志三次报道了沂水县保险工作开
展情况及经验做法。1997年临沂市机关事业单位社会保险经验交流会在沂水县召开,
副省长张瑞凤、市委书记乔延春等到会并发表讲话,对沂水县机关事业单位社会保险
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
撰稿人:孙明国
审稿人:李庆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