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沂水年鉴》(1991~1999年卷)组稿方案

Original URL: http://lib.sdsqw.cn/bin/mse.exe?seachword=&K=cg5&A=2&rec=213&run=13

一、栏目设置原则
年鉴的栏目,是年鉴的基本单位。根据我县社会发展的实际情况,本着科学分类
和行业分工相结合的原则,首置《大事记》、《概况》,末设《人物》、《附录》,
共设27大部类。每个部类下按现行管理体制或事物性质设置若干个栏目,栏目下设条
目。主要内容为综合评述、政(业)绩、人才、信息。在《人物》栏目中要扩大收录范
围,突出人才在社会发展、振兴经济中的作用。同时,设“私有经济”条目,以体现
全县个体私有经济的发展。
二、选题及取材原则
各乡镇、县直和各企事业单位在选材时必须体现本部门、本单位9年来的工作主
流,反映改革开放的新举措、新进展、新成就、新经验。要站在全县大局的高度,突
出一个“新”字,注意一个“全”字,把握一个“准”字。在兼顾全面情况下,突出
年度特点,突出地方特色。各乡镇条目字数一般不超过4000字;县直单位字数一般控
制在3000字左右。在综合评述内不能全面表达的、有突出特点的成绩,可以单列条目
,各乡镇、县直单位可列1~3条,要努力提高条目的有效信息含量,字数不能超过8
00字,各单位承办的《业绩、人才、信息》条目,要突出“新、大、特、鉴”四个特
点,内容要有借鉴指导意义。乡镇、县直单位可列3条,最少不低于2条,每条字数控
制在800字以内。为示负责,篇末要署撰稿人姓名。
同时,要上报在本乡镇、单位有影响的大事、新事、要事,以从中选取年鉴“大
事记”内容。
三、行文原则
要正确掌握年鉴的文体文风,采取记、志、叙、传、图、表、录、照片诸体并用
。主体部分是各部类的文字条目。其体裁是记叙文和说明文体为表达方式的语体文。
只记实,述而不作,寓观点于资料中。做到不溢美、不喧染、准确朴实、文约事丰。
行文一律使用标准简化汉字,以《新华字典》、《现代汉语词典》为准。人名、
地名、计量单位、年代及数字、标点符号、专用名词务必规范准确。所用统计数字一
律以统计局发布的为准。统计局没有的,要以本单位向外公布的数字为准。
四、办好彩页专栏
图片资料是《沂水年鉴》内容的重要组成部分,具有形象、直观的特点。图片和
文字结合,可以更好地展示各个方面的工作和业绩,更好地反映全县的整体形象及综
合实力,提高年鉴的“资政、教化、存史”功能。图片主要包括两个方面:一是新闻
史料性图片。如上级领导在我县的活动,县主要领导人的重要活动,全县的重要会议
、重大活动、重大成就等方面的图片资料;二是各部门、各单位的业绩性图片。凡是
政绩突出的部门、骨干企业、明星乡镇、村庄、名优特产品均可刊载图片资料。图片
要清晰,并配以400字以内文字说明。
五、确保质量,按时交稿
为保证稿件质量,缩短年鉴出版周期,各供稿单位要集中人力、时间做好撰稿工
作,要指定1~2人为撰稿人。各栏目从选题到撰写要由分管负责人拟定方案,并由主
要负责人审核、签字后交稿,提供的文稿一律打印盖章后送县志办公室。
各乡镇、各单位要从大局着想,按时交稿。文字稿定为1999年5月5日,图片截止
6月底。《沂水年鉴》的编辑计划为:6月底截稿,7~8月底编审定稿,12月底出版发
行。
六、经费来源渠道
《沂水年鉴》由国家出版部门正式出版,面向社会公开发行。所需编辑出版经费
,除县财政解决主要部分外,上彩照和文字信息专栏的单位,要适当交纳一定的编印
费,以补充出版经费的不足。

沂水县史志办公室人名录
姓名职务
赵家政 主任
段维德 副主任
王祚厚 正局级干部
张家朴 副主编
李长森 副主编
冯熙伶 副主编
吴方(女)科长
陈洪友 副科长
朱法和 工作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