沂水县史志办公室关于编纂出版《沂水年鉴》的请示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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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政府:
在县委、县政府领导下,我县地方史志工作取得了丰硕的成果,第一届修志任务
大部分完成。新编《沂水县志》以其内容丰富,资料翔实和特色鲜明,发挥着鉴古知
今、继往开来的作用。
“志成编鉴,是新形势下地方史志工作的主体工程”。年鉴是在我国四化建设进
程中,适应领导决策科学化的需要,适应改革开放和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需要,
适应各级、各行各业对信息资料日益强烈需求应运而生的。它既是各级领导决策的参
谋,又是各级领导案头的必备工具书,又具备积累史料,为续修县志奠定基础的功能
,它具有为现实提供信息服务的重要作用。邓小平同志提出:“编辑出版年鉴,很有
必要,这是国家的需要,四化建设的需要。”目前,全省已出版各级各类年鉴90多种
。《山东年鉴》已连续编写13年,《临沂年鉴》已出版三部,我市的蒙阴、兰山等县
(区)也出版了年鉴。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地方志编纂工作的通知》(
国办发[1996]47号),省政府办公厅《关于续修新方志有关问题的通知》(鲁政办[
1998]71号)的要求,结合我县的实际,建议从1999年起,编纂出版《沂水年鉴》。
特将编纂出版《沂水年鉴》的有关事宜请示报告如下:
一、建立强有力的领导体制和运行机制,切实有效地开展年鉴工作
《沂水年鉴》是县人民政府主持编纂的大型综合性政务工具书。具有很强的综合
性、实用性、权威性和借鉴咨询作用。因此,要把年鉴工作作为政务基础建设的一个
重要项目,认真抓好。首先成立以县委书记为名誉主任,县长为主任,常务副县长、
分管副县长、县委组织部长、县委宣传部长、县委办公室主任、人大、政协有关副主
任、副主席、政府办主任、县志办主任等为副主任,各主要部门负责人为委员的编委
会。以加强对年鉴编纂工作的领导。建议适当吸取大中型企业的厂长、经理为年鉴编
委会成员,以便于年鉴内容向企业的渗透。编委会要做好组织发动和综合协调工作,
切实帮助解决一些实际困难,给予必要的经费保障,以保证我县第一部年鉴如期出版
(所需经费我们将另行写出报告)。
同时,要成立以县史志办公室人员为主要阵容的《沂水年鉴》编辑部,设主编1
人,副主编4~5人,负责年鉴编纂的具体工作。实行编、审、校一条龙的工作机制,
并力求人尽其才,各用所长。
二、《沂水年鉴》的上下限时间
鉴于《沂水县志》下限除“大事记”、“党派群团”、“政权政协”中领导人任
免下限至1995年外,其余各卷均下限至1990年。因此,第一部《沂水年鉴》为九年卷
,上限1991年,下限至1999年。
三、全面翔实地反映沂水县两个文明建设的成果,把积累史料作为编纂年鉴的基
本任务
《沂水年鉴》作为具有地方特色的大型工具书,必须全面地记述本县9年内政治
、经济、思想、文化等各个方面的工作及各行各业的发展状况,记载两个文明建设的
历史进程,有效地发挥其积累史料的功能。并对县内有价值的各种“第一”、“首家
”、“之最”等事物,要认真记载。对县内重要的活动、重大事件、主要成果的发生
和发展过程要表述清楚,使之成为未来历史考证的宝贵资料。
四、适应新形势,树立新观念,把促进地方经济建设作为年鉴工作的根本目标
《沂水年鉴》的编写必须加强经济部类的记述分量。在经济部类中要特别突出地
方特点和地方特色,反映出地方经济的潜在优势。经济部类的记载力求多方位、多角
度、多层次地反映本县经济需求信息以及其它地区可能需求的信息。以更好地突出经
济建设这个中心。
年鉴工作,对我们是一项全新的事业。我们一定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五大精神和
省、市、县委一系列指示,以对历史负责的科学态度把年鉴编纂出版工作搞好,尽快
拟出组稿方案。按照邓小平理论,全面真实地反映我县在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中取
得的伟大成就,特别是近年来的新经验、新思路、新方法和新成就,为振兴沂水经济
服务,为全县两个文明建设作出新的贡献。
以上请示报告当否,请批示。

一九九九年一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