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议厅修建纪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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沂水县合府办公厅原位于县政府大楼的西北角(今锅炉房处),其修建于1935年5
月,同年9月建成,是沂水县长张里元为提高工作效率,改分离治事为合府办公而兴
建。张以在押犯人经立保暂释为建筑工役,令其劳动改造,视其表现好坏作为减刑或
免刑依据。建筑费用4500余(银)元。
办公厅共5间,长20米,檐高5米多,建筑面积240平方米,大厅梁檩均用圆木结
构而成,墙壁全为块石砌成,坚固大方。办公厅前墙大门两侧有两块石刻,分别记筹
款经过和合府办公事由。右侧石刻《建筑办公厅筹款纪实》,文曰:
自来县府弊绝风清者固多,而藏垢纳污假公济私者亦不少,甚至遇事敷衍,稽压
公文,阻碍县政进步。若欲便利监督,廓清积弊,节省时间,急宜合室办公。于是烟
赌罚款项下连同二十一年度结余,共请准三千元,并捐筹千余元,就本府西院建筑办
公大厅,但求坚固,不务华美。虽非千间广厦,聊是以庇我寒士。遂与国庆日实行合
室办公。自述其筹款经过,俾后之宰是邑是厅者有所稽考焉。

中华民国二十四年十月十日
定陶张里元立石

左侧石刻《沂水县政府新建合府办公厅记》,文曰:
古来政治之弊,曰一国三公,曰政出多门,盖及乎分工合作之精神,势力运用不
灵,统一难期。即以县制论,由房改局,由局改科,由科而分离治事改为合府办公。
综其变迁之由,期收分工合作之效。里元摄篆斯邑,为统一行政职权,加速行政效率
,为呈准及捐募建筑费四千五百余元,鸠工庀材,建合府办公厅。经始于仲夏,落成
于季秋。从此分工合作之设置备,而行政效率必速,则一国三公、政出多门之弊或不
至见于今日矣。愿与同人等共勉之,是为记。

中华民国二十四年十月十日
定陶张里元立石
办公厅的建成改变了当时官不修衙之故例,开创了合府办公之新风,提高了办事
效率。办公厅建成后,虽历经60余年沧桑,仍坚固如初,经常在该厅举办一些会议,
是沂水城所存最早的建筑物。1998年11月因兴建办公设施被拆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