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生防疫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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站长 高守峰
副站长 孙广和 闵令欣(女)

[机构设置]卫生防疫站始建于1956年,1997年5月升为正科级事业单位,1999年3月
防疫站内设监督一、二、三、四科,防疫科,地方病科,综合科,宣教科,卫生检验
科,财务科,稽查科,办公室,门诊部,皮防科14个科室,拥有办公楼1座,建筑面
积2848.4平方米,占地4亩,有工作人员89人,专业技术人员83人,其中副主任医师
3人,主管医(技)师42人,具有大专以上学历的59人,拥有各种检验、监测仪器设备
,价值80余万元,全站固定资产总值237万元。

[概况]卫生防疫站是应用预防医学理论和技术进行疾病防治、卫生监督监测、健康
教育、科研培训的综合性专业卫生机构,又是全县卫生防疫工作业务技术指导中心。
1991年以来,多次受到省、市、县的表彰和奖励。各项业务工作在临沂市名列前茅,
1994~1998年连续5年在临沂市卫生防疫工作会议上作典型发言,其中计划免疫、地
方病防治、医学科普、卫生监督等工作受到省、市表彰10余次,有56人获省、市级荣
誉称号,1994年被授予“地区文明单位”,团支部被授予“地区‘青春立功’活动先
进单位”,1995年被共青团临沂市委授予“青年文明号”。卫生防疫站1996年经省计
量认证考核团评审为“计量认证合格单位”,同年被沂水县委、县政府授予“文明单
位”称号,1997年3月被卫生部评为全国“县级一等卫生防疫站”,1998年被省卫生
防疫站授予“山东省食品卫生工作先进单位”称号,1999年卫生监督工作被省防疫站
授予“山东省食品卫生工作先进单位”、“环境卫生工作先进单位”,地方病防治被
省卫生厅、省人事厅授予“全省地方病防治工作先进集体”,碘缺乏病防治被省地研
所授予“先进单位”称号。

[疾病防治](一)计划免疫:自1987年联合国儿童基金会协助为沂水县配备冷链设备
后,实行了“双月冷链运转”接种制度和儿童计划免疫卡、证、簿管理,使全县儿童
的计划免疫接种率、接种质量逐年提高,法定传染病总发病率逐年下降,1991~199
8年全县共完成各类生物制品基础免疫接种280.4万人次,自1991年12月开始“脊灰”
强化服苗,至1999年1月份共服苗达139.1万人次,1998年各类传染病发病率为79.83
/10万,比1991年下降13.91%,计划免疫接种率达98%以上,建证、建卡率达100%
,相应传染病达到消灭、基本消灭和控制标准,白喉连续18年、脊髓灰质炎连续8年
无病例发生,百日咳、麻疹、流脑、乙脑控制在国家最低发病标准。1996年1月经卫
生部组织专家全面考核,达到了以乡镇为单位第三个85%的目标,受到省政府的表彰
,并被临沂市授予“计划免疫先进集体”称号,有3人被授予市计划免疫先进工作者
。(二)疫情管理:自1997年开始,全县的疫情管理工作初步实现了数据处理、资料报
送的微机化(疫情联网),确保了统计资料报送的及时、准确。为实现李鹏总理对世界
卫生组织作出的承诺,自1990年防疫站重点加强了对“脊灰”、麻疹疑似病例的零病
例报告,定期到有关医疗单位搜索疫情,及时采便、采血、送样和随访工作,为200
0年消灭“脊灰”和麻疹提供了可靠的证实材料。(三)重点传染病防治:重点抓好霍
乱、病毒性肝炎和季节性传染病的防治工作。病毒性肝炎防治采取以接种疫苗为主的
综合性措施,1991~1999年共接种甲肝疫苗7812人份,乙肝疫苗61486人份。霍乱防
治每年在县防疫站、县医院及各乡镇卫生院均成立霍乱防治机动队,配备相应的防治
药品、药械和SPA快诊液,设置肠道门诊,建立健全登记本、报告卡,并统一于5月1
日开诊,做到有泻必登、及时检索。1995年、1996年连续两年发生10例霍乱归口病例
,县防疫站都及时做了个案调查和疫源地处理,并在全县范围内开展了腹泻病人和水
质检索工作,防止了疫情的传入。流行性出血热采取以灭鼠为主的综合性防治措施。
1990年由于创建无鼠害化县达标活动,出血热发病在全县曾一度被控制,之后由于全
县灭鼠工作不彻底,加之老鼠繁殖能力强,人群对出血热免疫水平较低,因而出血热
发病率有逐年上升趋势。1999年根据临沂市卫生防疫站专题会议安排,在全县范围内
推广开展了流行性出血热疫苗的接种工作,全年共接种21100人份。(四)地方病防治
:沂水县是多种地方病的高发区,分布广,病情重,严重危害人民的身体健康。为解
除人民的疾苦,县防疫站在各级领导和业务部门的支持下,采取了综合性防治措施,
县内70年代克山病发病属全省重病区,1971年被列为省级观察点,20余年来积极配合
省地开展防治、监测工作,1993年经省专家考核达到基本控制标准。6次受到省政府
的表彰奖励。沂水县也是碘缺乏病的高发病区,1978年被列为全省监测点,并采取普
查普治、全民推广食用碘盐措施,取得了明显的效果,并5次受到省表彰奖励。1991
年以来,全县的碘缺乏病防治始终贯彻以全民食用碘盐为主、特需人群补服碘油丸为
辅的综合性防治措施,改善了特需人群缺碘状态。1995年12月经省专家考核达到了国
家规定的基本消除标准,受到省表彰。(五)皮肤病、性病防治:自1991年以来,全县
的皮肤病防治工作采取“查、治、管、研、宣”的综合防治措施,认真执行联合化疗
方案,联合化疗率达100%,对治愈后的262例麻风病人每年开展了随访查体,并对3
2名患者家属进行健康查体,对5年内有新发病人的村庄开展了高质量的线索调查。9
年来共发现新发麻风病人8名,患病率为0.35/10万,比1960年下降了99.5%。1994年
5月顺利通过了卫生部对山东省消灭麻风病的考核验收。性病防治在积极搞好宣传工
作的同时,自1992年10月以来先后4次对全县279个饭店旅馆1774人次进行性病监测,
对查出的患者给予治疗,控制了性病的蔓延。1995年11月被市卫生局授予“麻风病、
性病防治工作先进单位”称号。

[卫生监督]搞好食品卫生是把住“病从口入”的主要卫生防病措施。1991年以来,
在实施《食品卫生法》的过程中,逐步建立健全了食品卫生监督执法体系,监督力量
不断加强,食品卫生监督员由1982年的6人增至1999年的142人。
1995年新的《食品卫生法》颁布实施,进一步加大执法力度,食品卫生监督覆盖
率达98%以上。1995~1999年共换发和年审食品卫生许可证达14173个次,从业人员
健康查体办证66175个,由1983年的59%提高到1999年的98%。截止1998年底,连续
5年无食物中毒事故发生。1996年被市卫生局评为“卫生监督先进单位”,1998年被
省卫生防疫站评为“全省食品卫生监督先进单位”,1991~1999年,有8人分别获省
、市级“卫生监督执法先进工作者”、“优秀卫生监督员”等荣誉称号,11个单位被
评为市级食品卫生示范单位。
在以食品卫生监督为主体的监督监测过程中,随着《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
《尘肺病防治条例》、《学校卫生工作条例》等一系列法规、条例的颁布实施,90%
以上的公共场所单位卫生质量、卫生面貌从根本上得到了转变,4个单位通过市级验
收,被评为“市级卫生示范单位”。劳动卫生方面,重点加强了厂矿、企业有毒有害
因素的监测并对接触有毒有害因素的工人进行了职业健康查体,对不符合卫生要求的
工作场所提出合理化改进意见,使职业病发生率大幅度下降。农药中毒发生率也连年
下降,先后被省卫生厅、市卫生局授予“防治农药中毒工作先进单位”。学校卫生方
面,重点加强了学校的卫生监督监测和学生常见病的防治及学生健康查体工作,于1
991年、1992年两年被地区卫生局授予“学校卫生工作先进单位”。

[卫生宣传]1995年,中国/联合国儿童基金会健康教育合作项目在沂水县启动,历
时5年,旨在通过逐级人际传播让70%的人群掌握70%的生命知识。1997年顺利通过
省专家的中期评估。为加大卫生宣传力度,又购置了部分现代化的卫生宣传器材,设
立专门展室和图书资料档案室,自制流动宣传板面、编制画面600幅,印制各种卫生
知识健康教育宣传单30万份,及时为乡镇发放《医学科普》和卫生小报,连续14年被
省评为“医学科普先进集体”。

[卫生检验]卫生检验为卫生监督、疾病控制提供科学依据,是卫生防疫工作的重要
组成部分。随着检验设备的不断完善和更新,人员的增加和业务素质的不断提高,新
的检验项目也不断增加。1995年以来购进原子吸收、气相色谱等一批先进的检验仪器
。能开展理化、细菌等多个项目的分析检验。1996年通过省计量监督部门考核达到“
省计量认证合格单位”,同年被评为“全省卫生系统水质质控先进单位”,有10人在
水质质控项目中受省表彰。检验水平不断提高,为开展传染病防治工作和各项卫生监
督监测工作提供了准确的科学依据。

撰稿人:赵维芹
审稿人:闵令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