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建设银行沂水县支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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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长 张贵民
副行长 杨献丽(女) 张培泉

[机构设置]1999年,本行下设四部一室,一个分理处,一个房贷部,一个工程咨询
事务所和19个储蓄所(柜)。经办存款账户500多个,贷款帐户229户。

[概况]1991年支行被评为“县级文明单位”;1992~1998年一直为“市级文明单位
”;1994年被省行评为“先进单位”。至1999年末,各项存款余额19950万元,各项
贷款余额11433万元,分别比1991年初增加15450万元和9094万元,极大地支持了地方
经济的发展,收到良好的经济和社会效益。

[负债业务]1991年,本行坚定不移地把筹资工作放在第一位,充分发挥财政和银行
两个职能,大力筹措资金,增强资金实力。年新增存款1409万元,完成计划的134.6
%,其中对公存款新增399万元,储蓄存款新增1010万元。1992年,一般存款全年新
增2456万元,完成计划175%,在当地各专业银行中占第二位,其中储蓄存款新增19
00万元,在当地专业银行中占第一位。在储蓄存款工作中首推了任务承包责任制,并
引入了奖罚激励政策,充分调动了储蓄人员的工作积极性。1993年,按照上级行“存
款立行,创收兴行,管理保行”的指导思想,大打筹资总体战。一是在全区率先开办
了储蓄结算业务,使储蓄所向多功能、全方位发展。二是进一步拓展储蓄渠道,把储
蓄业务进一步向乡镇、农村发展,先后建成了乡镇储蓄所6个,储蓄代办点5个,为筹
资工作打下了良好的基础,当年储蓄存款新增4988万元,在涉及全国的“储蓄大战”
中站稳了脚跟。当年一般存款新增突破了5000万元大关,存款余额达到1.2亿元,其
中对公存款余额2044万元,居全县三家专业银行之首,受到省、市行的表彰。1994年
是本行向商业银行转轨的第一年。全行坚持“存款立行,增效兴行,管理保行,服务
誉行”的指导思想,不断加大筹资工作力度,两项存款同步增长,年末一般存款余额
达到1.5亿元,年新增3078万元。其中对公存款新增506万元,储蓄存款新增2572万元
。1995年,是商业银行继续深化改革的一年,全行紧紧围绕“以效益为中心,以筹资
为重点,努力搞活信贷资产,提高资产质量,不断强化内部管理”的指导思想,突出
筹资这一工作重点,全年一般存款新增1302万元,完成计划的186%,居全县各专业
银行之首。1996年,进一步加大对公存款力度,调整存款结构,降低筹资成本,完善
任务目标承包责任制,两项存款大幅度增长。一般存款余额年达到2.9亿元,当年新
增6323万元,其中储蓄存款新增3731万元,对公存款新增2592万元。1997~1998年随
着金融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入,“以效益为中心”的工作思路进一步明确,在筹资工作
上,调整存款结构,降低筹资成本,成为工作的重点,由追求量的增加向注重调整结
构转化。1997年,一般存款突破3亿元,年新增913万元,其中对公存款新增1241万元
,余额达到7551万元,储蓄存款下降328万元,余额为2.3亿元。1998年,仍坚持以效
益为中心,调整存款结构为重点。筹资工作实行收缩与扩张并重的政策,全年共撤并
乡镇储蓄网点11个,清理辞退临时工作人员50人,农村代办员400多人。城里储蓄网
点以强化管理,加强基础设施建设为重点,优化结构,强化服务,提高单产。同时加
大对公存款力度,全年对公存款新增3871万元。由于撤并乡镇储蓄网点,储蓄存款下
降4466万元。1999年,各项储蓄存款新增15450万元,其中储蓄存款新增8566万元,
对公存款新增6884万元。分别比1998年增加-9057万元、-6019万元和9万元。

[资产业务]1991年,按照“控制总量,调整结构,强化管理,适时调节,提高效益
”的信贷工作方针,全年共发放贷款3512万元,重点支持了县羽绒制品厂、光合微肥
厂、地毯毛纺厂等项目,并达到了当年投产,当年见效。1992年,本着“加速资金周
转,用足用活规模”的方针,充分利用临时贷款规模,加速资金周转,全年共新增规
模1688万元,累计发放5619万元,重点支持了青援食品厂、南庄面粉厂等企业。投放
440万元支持了第二水泥厂10万吨水泥扩建工程,投放100万元支持了地毯毛纺厂设备
配套项目,投放140万元支持了针织厂填空补齐项目,投放100万元支援自来水二水厂
扩建工程,投放2400万元支持卷烟厂烟叶库及技改工程。这些项目投产后,年增产值
2.81亿元,年创利税1.38亿元,创外汇91万美元。1993年本行信贷工作以集中资金支
持重点项目为重点,重点支持了公路交通等基础设施建设,在泰石路的高庄--沂水段
路面拓宽铺油和县乡两级公路拓宽铺油工程中,本行先后发放200万元和240万元贷款
,保证了工程的正常进行。1994年,本行认真贯彻国家产业政策和信贷政策,集中资
金支持了全县企业的发展,全年累计发放贷款5687万元,重点扶持了重点项目和包扶
企业。发放技改贷款300万元,流动资金贷款200万元支持了县水泥厂技改项目,在规
模紧张的情况下,又调剂临时贷款427万元,代理发放债卷200万元,保证了水泥厂的
正常生产经营。在全年新发放的贷款中,仅水泥厂、邮电局、公路局、青援食品厂就
占了近2000万元。1995年,本行充分利用临时贷款周转快,灵活性强的特点,采取长
贷不跨季,短贷不过月的方法,全年共发放临时贷款6500多万元,支持了全县65个企
业的生产经营,其中向青援食品厂一次性注入流动资金800万元,保证了其正常的生
产经营。1996年,本行认真贯彻上级“改革、发展、管理、提高”的八字方针。全年
累计发放贷款16755万元,其中临时贷款9077.3万元,累计办理银行承兑汇票11126万
元。向青援食品厂等20多个骨干企业发放贷款3100万元,办理银行承兑汇票3100万元
,向邮电、公路交通等行业发放贷款1100万元,有力地支持了全县企业发展和基础设
施建设。1997~1998年,随着金融改革的不断深入,信贷工作重点转移到加强管理、
防范化解不良资产上来,贷款决策权也随即上收。在这种情况下,本行一方面帮企业
出主意、想办法,向上级行争取资金,另一方面加强对不良资产的盘活与保全。199
7年,累计发放贷款4621万元,办理银行承兑汇票2864万元,重点支持了青援食品厂
等22个大企业。1998年,累计发放贷款3880万元,办理银行承况汇票2522万元,为青
援食品厂争取贷款2000万元,其中,1998年到位1000万元。同时积极开展转贷降息工
作,对7户企业2630万元贷款进行了转贷降息,减轻了企业负担,促进了企业的发展

[工程审价业务]工程审价是本行的一项重要工作,县支行坚持秉公办事,严格把关
,为国家节约了大量的基础建设资金,在社会上产生了积极的影响。9年来,共审查
价值32905万元,核减3356.35万元,核增558.81万元,净核减2797.54万元,为国家
节约了近3000万元的基本建设资金。1991~1995年,本行担负着国家财政职能,工程
审价业务由本行承担。1991年,针对建筑装饰工程比较混乱的情况,为了加强统一管
理,本行会同审计局、财政局联合下发《关于加强建筑装饰工程予结算审查工作的通
知》,要求所有建筑装饰工程的予结算都必须报送建行审查。同年又会同县法院将省
高级人民法院和建行省分行联合下发的《关于全省人民法院委托建行统一办理建筑工
程造价鉴定的通知》,转发县直、乡镇各单位,提高了本行审价工程的法律地位。1
995~1998年,随着金融体制改革和建行职能的转变,1995年建行财政职能移交给政
府。本行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注册成立了建银工程造价咨询事务所。事务所成立以来
,本着顺应市场经济发展的要求,努力开拓市场,严格执行国家的法律、法规,公平
、公正、科学的审价,维护了双方的合法权益,为国家节约了大量的基本建设资金。

[房改金融业务]9年来,本行房改金融业务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全力配
合住房制度改革,积极为房改提供金融服务,始终坚持“房改到哪里,建行服务就到
哪里”的服务宗旨,为房改工作创造了极其便利的条件,促进了全县房改工作的顺利
进行。
1991年12月6日,县支行成立房地产信贷部。1992~1995年,本行积极为县房改
方案的出台做好准备工作。为房改办提供了办公场所,提供车辆外出参观学习52人次
,参观学习了6个省28个县、市的房改工作经验,为房改方案和各项配套制度的制定
提供了经验及依据,同时,为更好地提供服务,不断加强自身建设,投入20多万元配
置了微机,为房改工作的运转作好了充分的准备。1996年,全县房改方案正式出台,
为保证方案的顺利实施,本行积极配合房改资金的收缴工作,成立了专门收款小组,
保证人员车辆到房改单位收款,收到良好效果。1997年,累计收缴100个售房单位的
资金,收取售房款2386万元,收取公积金1388万元,租金289万元,租赁保证金22万
元,并在全市房改金融会议上作了典型发言。1998~1999年累计收缴住房资金2200万
元,1999年收缴3560万元,共计5760万元,为全县房改工作做出了积极的贡献。

1991~1999年建设银行沂水县支行存、贷款情况表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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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年度 │1991│1992│1993 │1994 │1995 │1996 │1997 │1998 │199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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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存款 │6011│8467│13043 │15106 │18416 │22686 │29602 │29007 │1995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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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储蓄│4111│6011│10999 │12690 │14698 │22379 │22051 │17585 │11566 │
│ ├──┼──┼──┼───┼───┼───┼───┼───┼───┼───┤
│ │对公│1900│2456│2044 │2416 │3718 │6310 │7551 │11422 │838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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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贷款 │3123│4381│5416 │6054 │8019 │13046 │15190 │15026 │1096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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撰稿人:刘长青
审稿人:张贵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