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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概况】2020年,沂水县检察院(以下简称县检察院)围绕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大
局,以高度的政治自觉、法治自觉和检察自觉全面履行检察职能,实化党建引领、优化检察
管理,各项工作稳步提升,沂水县检察院被授予“全市人民满意政法单位”“全县工会工作
先进单位”等称号,11个集体和14名干警受上级表彰。
  【履职战“疫”】2020年,县检察院配合省市检察院督导组深入9个乡镇509个村居、2
3家企业实地督导疫情防控和复工复学;22名副科级干部联系帮包许家湖镇31个村参与一线联
防联控;23名青年党员组建突击队,轮流做好单位家属院值班值守,完成疫情防控任务。依
法严惩涉疫犯罪,提前介入销售“问题口罩”等涉疫案件6件,批捕扰乱疫情防控秩序等刑事
犯罪2人、起诉4人,办理防疫物资监管、医疗废弃物处置等领域公益诉讼案件11件,以检察
力度服务疫情防控大局。深化智慧检务运用,统筹视频提审、远程开庭等方式办公办案,在
疫情防控紧要关头与广东检察机关联动配合,通过网络为广东律师办理跨省异地阅卷业务,
工作经验被省检察院转发。
  【服务民营经济健康发展】2020年,县检察院积极服务“六稳”
  “六保”,制定《服务保障民营经济健康发展实施意见》等6项措施。参与整顿和规范市
场秩序,办理串通投标、合同诈骗等案件19件38人。构建亲清检企关系,开展联席会、座谈
会和调研走访活动49次;举办“护航民企发展”检察开放日,邀请企业家代表走进检察机关
,倾听企业呼声。深入贯彻“少捕慎诉”司法理念,依法不捕不诉11名涉罪民营企业人员,
帮助4家涉案企业恢复正常运转。
  【做好“三大攻坚战”】2020年,县检察院打击破坏市场经济和金融秩序犯罪,起诉非
法吸收公众存款、虚开增值税发票等涉众型经济犯罪11件36人,挽回损失2200余万元。为帮
扶村建设光伏发电项目、翻新健身广场、安装路灯,自发捐款为建档立卡困难儿童建成“希
望小屋”。加大司法救助力度,为26名刑事被害人发放救助金37.5万元,以温情司法助力脱
贫攻坚。县检察院启动司法救助程序,为失去父母的张某申请3万元司法救助金,鼓励他安心
学习,张某以优异成绩被复旦大学录取。围绕全县大气污染防治,全面排查生态领域公益诉
讼线索,发出诉前检察建议11件,均已整改纠正;起诉非法采矿、污染环境等破坏环境资源
犯罪35人,被评为全省生态环境联勤联动执法工作表现突出集体。
  【守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2020年,县检察院聚焦影响国家安全、社会安定、人民安宁
的突出问题,办理审查逮捕案件211件285人、审查起诉案件725件951人,严惩聚众斗殴、寻
衅滋事等扰乱社会秩序犯罪101件180人。严厉打击群众反映强烈的“黄赌毒”、食药环等违
法犯罪,对在食品中添加罂粟壳的“安家熟食”等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犯罪依法提起公
诉。狠抓“六清”工作落实,起诉2件9人,实现案件清结;发出检察建议17件,促进社会长
效常治。起诉的恶势力犯罪集团跨国绑架案,20人被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落实配合制约
法定职责,对监察机关移送的所有案件均提前介入,办理职务犯罪案件6件9人,由县检察院
移送“保护伞”线索、县纪委监委立案查处的道托镇原矿管所所长高远青受贿、滥用职权案
,一审被判处有期徒刑五年。
  【群众司法诉求】2020年,县检察院完善值班律师、释法说理、精准量刑建议等机制,
认罪认罚从宽制度适用率达93.94%,有效减少社会对抗、促进社会和谐。综合“12309检察服
务中心”和案件受理大厅,为群众提供线上线下“一站式”服务,提供法律服务3180人次,
接待律师122人次。树牢“办信接访也是办民生”的理念,对216件群众来信全部做到“7日内
程序性回复、3个月内实体性答复”,保持27年涉检赴省进京“零上访”,获县直单位服务信
访“四初”工作一等奖。
  【未成年人检察工作】2020年,县检察院严厉打击侵害未成年人犯罪,批准逮捕15件1
8人,起诉11件16人;贯彻教育、感化、挽救方针,对涉嫌轻微犯罪并真诚悔罪的未成年人,
不批捕6人、不起诉12人。认真落实最高检“一号检察建议”,发挥“预防青少年犯罪宣讲团
”作用,与县教体局、关工委等联合开展“法治进校园”10场次,发放青少年犯罪预防宣传
手册1200余份。
  【刑事检察工作】2020年,县检察院强化侦查监督,将提前介入侦查制度化,纳入办案
系统自动轮案,提前介入的审查逮捕案件平均办案用时2.92天,大大缩短办案周期。坚持在
办案中监督、在监督中办案,纠正漏捕漏诉30人,监督立案、撤案25件,决定不捕63人、不
诉160人。在办理马站镇杨家城子村黄一发恶势力犯罪案时,通过讯问发现其非法采矿的犯罪
事实并追诉,法院一审予以认定。深化审判监督,提出(提请)抗诉5件,全部获改判。王某
某组织卖淫案被告人一审被判处有期徒刑3年,依法提出抗诉后市中级人民法院采纳抗诉意见
,由从犯改为主犯改判有期徒刑5年。强化刑事执行监督,对监管活动中的违法情形提出检察
建议和纠正意见14件,监督纠正监外执行违法23件。
  【民事行政检察工作】2020年,县检察院受理案件230件,发出民事行政监督检察建议
120件,意见全部被采纳。主动发挥民事支持起诉职能,对拖欠工人养老金等案件支持起诉6
件,有效维护弱势群体利益。对“假官司”加大监督力度,在办理市检察院指定管辖的兰山
区法院原法官张某某民事枉法裁判、受贿案时,深挖细查、多维取证,对23件“套路贷”虚
假诉讼案提请抗诉,为原审被告挽回经济损失600余万元,有力维护司法秩序。
  【公益诉讼检察工作】2020年,县检察院深化双赢多赢共赢理念,组织开展“守护校园
安全”“为蓝天助力,与河(湖)长同行”等公益诉讼专项活动,发出诉前检察建议32件,
均在诉前得到解决;提起非法采矿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2件,法院判决支持检察机关全部诉
讼请求。
  【队伍建设】组织干警参加分类分岗培训91期,综合运用岗位练兵、庭审观摩、业务竞
赛等方式,锻炼培养一批业务专家和办案能手,1名干警入选全省检察人才库,3名干警分别
获评全市十佳公诉人、全市案管业务标兵。开展检察官业务研修,撰写的论文获省法学会刑
法学研究年会一等奖,并在全省检察理论研究年会上研讨交流。向人大报告开展公益诉讼检
察工作情况、向政协通报工作情况;主动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人民监督员等各界人士
参与公开听证、检察宣告等活动23次,举办检察开放日活动。公开案件程序性信息1036条、
法律文书726份、重要案件信息45件,公开率100%。依托“两微一端”新媒体阵地发布信息1
283条,阅读量23万余人次。
  (刘富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