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概况】2020年,沂水县实现各级财政收入35.7亿元,增长4.7%,其中税务部门实现税
收32.1亿元,增长3.8%。全县完成一般公共预算收入21.8亿元,增长5.3%,其中税收收入17
.5亿元,增长4.5%,占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的80.9%。全年财政支出55亿元,增长5.3%。
【财源建设】2020年,沂水县财政、税务、自然资源、工信、住建、房管等部门配合协
作,克服新冠肺炎疫情等不利因素影响,强化财源建设,全县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和政府性基
金收入实现增长,全年财政可支配资金首次突破100亿元大关,全年财政总支出106.5亿元,
同比增加28.3亿元,增长36.1%。
沂水县充分利用省财政直管县和扩权强县政策,与上级财政部门对接,加大对上争取力
度,全年争取上级转移支付资金34.3亿元(剔除上解,不含特别国债),比2019年增加5.8亿
元,同比增长20.4%。其中争取特别国债和特殊转移支付等新增直达资金8.6亿元,居全市第
一位。
2020年,沂水县争取发行政府债券18.2亿元,其中再融资债券1.9亿元,全部用于偿还到
期政府债务;发行新增专项债券14.3亿元,比2019年增加9.6亿元,增长204%;争取抗疫特别
国债1.95亿元,保障棚户区改造、人民医院西院区、西城水厂、庐山污水处理厂、西城基础
设施等14个公益性项目资金需求。
【财政政策落实】2020年,沂水县落实疫情防控政策,帮助企业渡过难关。针对疫情防
控和经济社会发展新情况、新需要,严格落实居民就业、减税降费、扩大内需等政策。年内
,全县享受优惠政策的企业户数3324户,享受优惠政策金额1.5亿元;为1908家企业减免税费
2亿元。全年调拨疫情防控专项资金8131万元,为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提供财政保障。
2020年,沂水县落实企业高质量发展激励政策,促进企业转型升级。全县各级严格执行
《促进工业企业高质量发展十条意见》及《关于金融支持实体经济发展十条意见》等文件要
求,新增贷款59.5亿元,“鲁担惠农贷”1.8亿元,县财政拨付企业奖励资金1329万元,拨付
新增贷款奖励资金364万元,助力企业转型升级。
2020年,沂水县发挥政府引导基金“酵母”作用,助力企业发展。引进山东省新旧动能
转换基金,设立30亿元规模的清源舜星绿色化工产业投资母基金,出资1亿元成立力源融资担
保公司,设立3000万元应急转贷基金,为企业按期还贷、续贷提供过桥担保服务。引进临沂
市新旧动能转换引导基金,设立总规模3.4亿元昆润投资合伙企业、总规模2亿元隆科特投资
合伙企业2家市级新旧动能转换项目基金,助力重点企业加快发展。
【财政支出】2020年,沂水县始终把“保工资、保运转、保基本民生”作为全年工作的
重中之重,不断优化支出结构,加大一般性支出压减力度,全年民生支出47.2亿元,同比增
加2.4亿元,增支5.4%,占一般公共预算85.84%,“三保”支出全部保障到位。其中养老、医
疗、困难救助、优抚安置等基本民生支出15亿元,民生保障标准不断提高;教育支出5.1亿元
,重点用于生均经费、寄宿生补助、中职免学费、贫困生补助、解决中小学大班额等项目,
教育教学环境得到改善。
2020年,县财政助力精准脱贫,全县整合涉农资金7.4亿元,专项用于脱贫攻坚,重点用
于贫困人口政策性兜底和“四好”农村路、美丽乡村等项目建设。多渠道筹措资金,全力防
范化解债务风险。全年累计化解到期债务本息10.5亿元,政府债务率严格控制在市政府下达
的债务限额以内。加大生态环保资金投入,全县投入资金9.2亿元,统筹用于处理厂建设和污
水污泥处理、大气污染、森林培育、垃圾焚烧治理等项目,带动全县生态环境提升向好。
2020年,沂水县推进城乡基础设施建设,持续改善人居环境,投资2.52亿元的农村道路
户户通工程、投资9.95亿元的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全面完成,沂蒙山路沂河大桥竣工通车,东
西两城基础设施建设正常推进。
【财税改革】2020年,县财政推进“四本预算”全口径、一体化编制,加强非税收入、
专户资金、存量资金等统筹安排,增强财政统筹调控能力。树立“过紧日子”思想,一般性
业务类项目压减10%,腾出更多财力保工资、保运转、保基本民生。规范财政预决算、部门预
决算、政府债务和国有资产使用情况公开的渠道、方式和内容,接受社会各界监督。优化政
府采购流程,委托社会代理机构组织采购项目470个,全年采购总额13.75亿元,资金节支率
7.87%,节约资金1.1亿元。做好政府投资项目预算评审工作,全年累计完成评审项目288个,
审定投资15亿元,审减资金1.3亿元,审减率8%。
2020年,县财政推进预算绩效管理改革。树立“花钱必问效、无效必问责”的绩效理念
,对32个重点项目进行财政重点绩效评价,组织部门对120个项目开展部门绩效自评,并将评
价结果在县政府网站上公示。沂水县连续3年进入全国县级财政管理绩效考评前200名,累计
获得奖励资金1100万元,其中2019年位居全国第15位,获得上级奖励资金500万元。
2020年,全县开展部门预决算公开、乡镇非税收入征管、疫情防控财税政策落实和资金
管理使用等监督检查工作,并联合县纪委、审计局举办全县财务人员业务培训班。依托扶贫
资金监控系统,做好扶贫资金和财政直达资金监控,确保资金能够直达个人、直达企业,充
分发挥资金效益。
(赵京伟 杜宜凯)
【国有资产管理】2020年,纳入全县行政事业资产管理信息系统的行政事业单位170个
,资产总额39.27亿元。按资产构成分:土地1.8亿元,占4.58%;房屋建筑物20.56亿元,占
52.36%;通用设备3.92亿元,占9.98%;专用设备2.28亿元,占5.80%;家具用具0.96亿元,
占2.44%,其他资产9.75亿元,占25.04%。县属国有企业1家,系沂水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
公司,下设控股公司25家,资产总额76.3亿元,负债总额73.5亿元,净资产总额2.8亿元,资
产负债率96.33%。
企业国有资产管理。沂水县加强党对国有企业党组织的领导,将企业决策建立在党组织
决定的基础上。明确党组织在企业决策、执行、监督各环节的权责和工作方式,确保县委、
县政府的重大部署在国有企业不折不扣地得到贯彻执行。完善国有企业公司制度,规范法人
治理行为。全面梳理国有企业公司章程,规范董事会建设,不断完善构建以董事会为核心的
公司治理体系,优化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推进企业落实“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强化企
业重大事项的管理。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优化国有企业股权结构。矿产整合工作采取合作
办企的模式,城投集团作为控股方,引入有实力、有技术的民营公司或个人作为参股方;吸
引社会资本,合作成立制砂企业,经营采取整体外包的方式,集团做好监督,在释放公司经
营活力的同时保证公司的合规经营。
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沂水县持续完善国有资产管理制度建设,提高资产处置效
率。制定《沂水县县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管理办法》,规范资产处置程序,将监管
覆盖到资产处置的每个环节,推进资产处置的规范化、效能化。规范行政事业单位公有房屋
等资产出租程序,提高公有房屋出租工作的透明度。制定《沂水县县级行政事业单位公有房
屋出租管理暂行办法》,引入中介评估,核定出租基价,全面加强对公有房屋出租的风险控
制,确保国有资产的规范运营和高效使用。加强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核实工作,确保做到
账实相符。制定《沂水县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核实管理暂行办法》,按照规定的政策、工
作程序和方法,对行政事业单位的陈年旧账如单位房改房等,进行清理核销,真实反映行政
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占有使用状况。
(侯志刚)
财 政
【概况】2020年,沂水县实现各级财政收入35.7亿元,增长4.7%,其中税务部门实现税
收32.1亿元,增长3.8%。全县完成一般公共预算收入21.8亿元,增长5.3%,其中税收收入17
.5亿元,增长4.5%,占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的80.9%。全年财政支出55亿元,增长5.3%。
【财源建设】2020年,沂水县财政、税务、自然资源、工信、住建、房管等部门配合协
作,克服新冠肺炎疫情等不利因素影响,强化财源建设,全县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和政府性基
金收入实现增长,全年财政可支配资金首次突破100亿元大关,全年财政总支出106.5亿元,
同比增加28.3亿元,增长36.1%。
沂水县充分利用省财政直管县和扩权强县政策,与上级财政部门对接,加大对上争取力
度,全年争取上级转移支付资金34.3亿元(剔除上解,不含特别国债),比2019年增加5.8亿
元,同比增长20.4%。其中争取特别国债和特殊转移支付等新增直达资金8.6亿元,居全市第
一位。
2020年,沂水县争取发行政府债券18.2亿元,其中再融资债券1.9亿元,全部用于偿还到
期政府债务;发行新增专项债券14.3亿元,比2019年增加9.6亿元,增长204%;争取抗疫特别
国债1.95亿元,保障棚户区改造、人民医院西院区、西城水厂、庐山污水处理厂、西城基础
设施等14个公益性项目资金需求。
【财政政策落实】2020年,沂水县落实疫情防控政策,帮助企业渡过难关。针对疫情防
控和经济社会发展新情况、新需要,严格落实居民就业、减税降费、扩大内需等政策。年内
,全县享受优惠政策的企业户数3324户,享受优惠政策金额1.5亿元;为1908家企业减免税费
2亿元。全年调拨疫情防控专项资金8131万元,为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提供财政保障。
2020年,沂水县落实企业高质量发展激励政策,促进企业转型升级。全县各级严格执行
《促进工业企业高质量发展十条意见》及《关于金融支持实体经济发展十条意见》等文件要
求,新增贷款59.5亿元,“鲁担惠农贷”1.8亿元,县财政拨付企业奖励资金1329万元,拨付
新增贷款奖励资金364万元,助力企业转型升级。
2020年,沂水县发挥政府引导基金“酵母”作用,助力企业发展。引进山东省新旧动能
转换基金,设立30亿元规模的清源舜星绿色化工产业投资母基金,出资1亿元成立力源融资担
保公司,设立3000万元应急转贷基金,为企业按期还贷、续贷提供过桥担保服务。引进临沂
市新旧动能转换引导基金,设立总规模3.4亿元昆润投资合伙企业、总规模2亿元隆科特投资
合伙企业2家市级新旧动能转换项目基金,助力重点企业加快发展。
【财政支出】2020年,沂水县始终把“保工资、保运转、保基本民生”作为全年工作的
重中之重,不断优化支出结构,加大一般性支出压减力度,全年民生支出47.2亿元,同比增
加2.4亿元,增支5.4%,占一般公共预算85.84%,“三保”支出全部保障到位。其中养老、医
疗、困难救助、优抚安置等基本民生支出15亿元,民生保障标准不断提高;教育支出5.1亿元
,重点用于生均经费、寄宿生补助、中职免学费、贫困生补助、解决中小学大班额等项目,
教育教学环境得到改善。
2020年,县财政助力精准脱贫,全县整合涉农资金7.4亿元,专项用于脱贫攻坚,重点用
于贫困人口政策性兜底和“四好”农村路、美丽乡村等项目建设。多渠道筹措资金,全力防
范化解债务风险。全年累计化解到期债务本息10.5亿元,政府债务率严格控制在市政府下达
的债务限额以内。加大生态环保资金投入,全县投入资金9.2亿元,统筹用于处理厂建设和污
水污泥处理、大气污染、森林培育、垃圾焚烧治理等项目,带动全县生态环境提升向好。
2020年,沂水县推进城乡基础设施建设,持续改善人居环境,投资2.52亿元的农村道路
户户通工程、投资9.95亿元的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全面完成,沂蒙山路沂河大桥竣工通车,东
西两城基础设施建设正常推进。
【财税改革】2020年,县财政推进“四本预算”全口径、一体化编制,加强非税收入、
专户资金、存量资金等统筹安排,增强财政统筹调控能力。树立“过紧日子”思想,一般性
业务类项目压减10%,腾出更多财力保工资、保运转、保基本民生。规范财政预决算、部门预
决算、政府债务和国有资产使用情况公开的渠道、方式和内容,接受社会各界监督。优化政
府采购流程,委托社会代理机构组织采购项目470个,全年采购总额13.75亿元,资金节支率
7.87%,节约资金1.1亿元。做好政府投资项目预算评审工作,全年累计完成评审项目288个,
审定投资15亿元,审减资金1.3亿元,审减率8%。
2020年,县财政推进预算绩效管理改革。树立“花钱必问效、无效必问责”的绩效理念
,对32个重点项目进行财政重点绩效评价,组织部门对120个项目开展部门绩效自评,并将评
价结果在县政府网站上公示。沂水县连续3年进入全国县级财政管理绩效考评前200名,累计
获得奖励资金1100万元,其中2019年位居全国第15位,获得上级奖励资金500万元。
2020年,全县开展部门预决算公开、乡镇非税收入征管、疫情防控财税政策落实和资金
管理使用等监督检查工作,并联合县纪委、审计局举办全县财务人员业务培训班。依托扶贫
资金监控系统,做好扶贫资金和财政直达资金监控,确保资金能够直达个人、直达企业,充
分发挥资金效益。
(赵京伟 杜宜凯)
【国有资产管理】2020年,纳入全县行政事业资产管理信息系统的行政事业单位170个
,资产总额39.27亿元。按资产构成分:土地1.8亿元,占4.58%;房屋建筑物20.56亿元,占
52.36%;通用设备3.92亿元,占9.98%;专用设备2.28亿元,占5.80%;家具用具0.96亿元,
占2.44%,其他资产9.75亿元,占25.04%。县属国有企业1家,系沂水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
公司,下设控股公司25家,资产总额76.3亿元,负债总额73.5亿元,净资产总额2.8亿元,资
产负债率96.33%。
企业国有资产管理。沂水县加强党对国有企业党组织的领导,将企业决策建立在党组织
决定的基础上。明确党组织在企业决策、执行、监督各环节的权责和工作方式,确保县委、
县政府的重大部署在国有企业不折不扣地得到贯彻执行。完善国有企业公司制度,规范法人
治理行为。全面梳理国有企业公司章程,规范董事会建设,不断完善构建以董事会为核心的
公司治理体系,优化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推进企业落实“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强化企
业重大事项的管理。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优化国有企业股权结构。矿产整合工作采取合作
办企的模式,城投集团作为控股方,引入有实力、有技术的民营公司或个人作为参股方;吸
引社会资本,合作成立制砂企业,经营采取整体外包的方式,集团做好监督,在释放公司经
营活力的同时保证公司的合规经营。
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沂水县持续完善国有资产管理制度建设,提高资产处置效
率。制定《沂水县县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管理办法》,规范资产处置程序,将监管
覆盖到资产处置的每个环节,推进资产处置的规范化、效能化。规范行政事业单位公有房屋
等资产出租程序,提高公有房屋出租工作的透明度。制定《沂水县县级行政事业单位公有房
屋出租管理暂行办法》,引入中介评估,核定出租基价,全面加强对公有房屋出租的风险控
制,确保国有资产的规范运营和高效使用。加强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核实工作,确保做到
账实相符。制定《沂水县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核实管理暂行办法》,按照规定的政策、工
作程序和方法,对行政事业单位的陈年旧账如单位房改房等,进行清理核销,真实反映行政
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占有使用状况。
(侯志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