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概况】2020年,临沂市生态环境局沂水县分局(以下简称县生态环境分局)以“环境
质量只能变好不能变坏”为底线,围绕大气、水、危险废物和土壤污染等重点领域环境治理
,强化措施,精准发力,打好“四减四增”(减少过剩和落后产业,增加新的增长动能;减
少煤炭消费,增加清洁能源使用;减少公路运输量,增加铁路运输量;减少化肥农药使用量
,增加有机肥使用量)行动和污染防治攻坚收官战,全县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全年空气
优良天数258天,同比增加34天;沂河出境断面总体保持达标,其他重点河流水功能区水质达
到或优于地表水三类水质,全县饮用水水源地水质保持100%达标;危险废物产生单位、经营
单位规范化管理抽查合格率分别为96.7%、100%;城区环境噪声和主要道路交通噪声符合国家
相关标准要求;累计获得水、空气生态补偿资金478.5万元;全面完成“十三五”化学需氧量
、氨氮、氮氧化物、二氧化硫减排目标任务。先后获得“山东省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表现
突出集体”和“2020年全国生态环境保护执法大练兵知识竞赛表现突出集体”称号。
【大气污染防治】2020年,县生态环境分局创新实施大气污染防治网格化监管办法,牵
头制定出台《关于对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实行网格化管理的通知》,将主城区划分成10个大网
格26个小网格单元,实行县级领导包网格,全县107个部门、单位全部参与到大气污染防治工
作中。建立县乡村三级巡查督查网络,抽调36人组建大气污染防治巡查工作专班,围绕工业
污染、扬尘污染、餐饮油烟污染、散煤治理和“散乱污”整治等方面存在的大气污染问题进
行24小时巡查和督查,对发现的问题立即交办,实行典型问题曝光、督查跟踪问效,一次交
办,二次曝光,三次问责,直至问题彻底解决。具体工作中,县大气办牵头抓总,各专班分
头推进,部门乡镇全面参与,狠抓小微企业整治、工业企业监管、散煤治理、建筑道路扬尘
管控、机动车污染治理等工作。重点抓好工业污染治理,稳步推进78家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治
理,对10家企业安装VOCs在线监控并与省生态环境厅联网。严格锅炉管控,全县涉及111家企
业燃气锅炉采用氮燃烧改造,12家企业生物质锅炉配套高效除尘治理设施,拆除2家企业落后
工业炉窑,淘汰5台35蒸吨燃煤锅炉,全县炉膛直径3米以下燃料类煤气发生炉已全面淘汰清
零。做好重污染天气应对,重新修订完善重污染天气应急方案,将340家工业企业纳入全县应
急减排清单,全年发布重污染天气橙色预警并启动Ⅱ级应急响应4次,发布红色预警并启动Ⅰ
级应急响应1次,均按要求落实扬尘源、移动源和工业源减排。全面做好生态环境部臭氧污染
防治监督帮扶反馈问题整改工作,落实分类帮扶,每家企业安排1人帮扶,帮助制定整改方案
和督促落实整改,涉及61家企业160个问题,已全部完成整改。通过综合施策,全县空气质量
持续改善,空气综合指数5.14,同比改善10%,PM2.5、PM10、SO2、NO2、CO同比改善11.1%、
14.1%、11.8%、12.8%、11.1%。
【水污染防治】2020年,县生态环境分局强化饮用水源地保护,完成县城镇集中式饮用
水源地以及70个服务人口1000人以上的饮用水水源地2019年度环境保护状况评估,核查全县
526个农村单村联村饮用水源地信息,对全县新增363处农村单村联村等重点饮用水工程划定
保护区(范围)。开展饮用水源地水质保护巡查,对检查发现的问题及时交办整改落实。实
施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排查出企业排污口、生活污水排放口等各类入河排污口46处,对符
合备案条件的12处入河排污口进行备案,对其他入河排污口开展分类整治。加强农村生活污
水治理,制订《沂水县2020年度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方案》,因地制宜,通过建设污水处
理站、生态汪塘湿地、配套污水收集管网等措施,分类分步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完成24
个改造提升社区和98个新任务社区治理工作;有序推进农村黑臭水体排查,对全县18个乡镇
(街道)进行排查,对发现的疑似黑臭水体取样监测,确定4处黑臭水体上报国家平台。
【土壤污染防治】2020年,县生态环境分局牵头组织开展“6+1”(有色金属冶炼、石
油加工、化工、焦化、电镀、制革等行业生产经营活动,以及从事过危险废物贮存、利用、
处置活动的用地)行业地块调查、疑似污染地块排查、关闭退出化工企业调查、再开发利用
地块梳理排查,排查出“6+1”行业用地地块2处,完成全县重点行业企业用地土壤污染状况
调查初步核实及初步信息采集,调查企业140家,相关数据上传重点行业企业用地调查信息管
理系统。对61宗存量地块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未发现污染地块再开发利用问题,全县土
壤环境质量保持总体稳定。加强危险废物监管,对危险废物进行全过程、全方位跟踪监管,
提高危险废物污染防治水平,每月对全县纳入规范化管理的59家重点危险废物产生单位、1家
危险废物经营单位、9家废铅酸蓄电池暂存点进行随机抽查,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提出限期整
改要求并落实整改;加强环保、公安等部门的联勤联动和信息共享,严厉查处和打击涉危险
废物环境违法犯罪行为。
【“四减四增”收官战】2020年,县生态环境分局严格按照《沂水县强化污染源头防治
推进“四减四增”三年行动方案(2018—2020年)》明确的各项工作任务要求,牵头组织推
进“四减四增”收官战,制定印发《沂水县2020年蓝天保卫战暨“四减四增”攻坚方案》,
发挥专班综合协调、督导调度作用,具体由各责任部门分头落实,齐抓共管,统筹推进“四
减四增”工作,及时完成各季度“四减四增”工作进展报告并上报。三年攻坚确定的64项重
点任务已全部完成,等待上级评估验收。
【生态环境委员会】2020年6月24日,中共沂水县委、沂水县人民政府印发《关于成立
沂水县生态环境委员会的通知》,县生态环境委员会正式成立。县生态环境委员会是县委议
事协调机构,主要负责统筹协调全县生态环境领域各项工作。2020年12月31日,县生态环境
委员会召开第一次全体人员会议,审议通过《沂水县生态环境委员会工作规则》及《沂水县
生态环境委员会办公室工作细则》,研究部署全县生态环境保护及污染防治攻坚战工作。
【环保督察整改】2020年,县生态环境分局牵头抓好各级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不断
深化整改督导,确保整改工作见底到位。3月6日,印发《沂水县贯彻落实中央生态环境保护
督察“回头看”及大气污染防治专项督察反馈意见整改方案》,明确12个具体问题整改责任
单位、责任人、整改目标、完成时限和整改措施,各项问题有序推进整改。中央环保督察反
馈指出的“临沂市沂水庐山化工园突破城市总体规划范围,建设37个化工项目”以及“山东
昆达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未批先建两个涉危化品化工项目,用地性质不符合山东省化工集中区
设立要求”问题已销号。山东省环保督察反馈指出的“沂水县垃圾处理厂暂存大量渗滤液”
问题已销号。
【排污许可登记核发】2020年,县生态环境分局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围绕“
完成覆盖所有固定污染源的排污许可证核发工作”总目标,按照“核发一个行业、清理一个
行业、规范一个行业、达标一个行业”的要求,实现全县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全覆盖,构建
以排污许可制为核心的固定污染源监管制度体系。先后开展固定污染源清理整顿、排污许可
发证登记等工作,对纳入固定污染源发证和登记清单的排污单位,全部通知到位,督促按时
申领或登记,分类落实处置。截至2020年底,排污许可证核发181家,其中重点管理68家,简
化管理113家,排污登记1675家,已基本实现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全覆盖。
【生态环境综合执法监管】2020年,县生态环境分局先后组织开展复工复产执法帮扶、
春季执法、VOCs治理、饮用水源地整治等专项行动,出动执法人员1800余人次,排查企业21
00余家次。聘请“环保管家”服务,创新监管方式,对庐山化工园区及重点企业开展区域日
常巡查、重点核查,发挥第三方专业技术效能,服务环境质量改善,完成60家企业核查工作
。借助科技手段精准治污,对全县143家企业污染治理设施用电量情况进行智能监控,安装点
位763个,与生态环保系统联网,24小时巡检,对用电量异常出现报警的及时启动应急调查,
先后处置报警信息82条;开展走航监测,使用“走航监测车”对县工业园区内涉挥发性有机
物的重点企业开展走航监测,实时在线监测VOCs总浓度及各特征因子浓度,为精细化治理挥
发性有机物污染提供数据支撑,走航排查企业40多家,发现高污染点位5个,已全部查处。参
与生态综合执法大练兵,将活动融合到日常监管、专项执法检查、群众举报等执法工作中,
上报大练兵简报8期、典型案例6个。督促企业提升生态环保知识,组织开展“2020年沂水县
重点企业生态环境知识竞赛”,全县100家企业参与大练兵知识竞赛答题。
【生态环境监控】2020年,县生态环境分局推进实施环境在线监控全覆盖工程,全县污
染源在线监控重点排污单位51家、监控站点78个、在线自动监控设备133台,非重点排污单位
37家,监控站点38个,在线自动监控设备63台。开展在线监控设备运维规范化情况检查,其
中检查烟气类在线监测站点63个,烟气在线监控设备63台,提出整改事项126项,已全部整改
完毕。检查废水类在线监测站点55个,废水在线监控设备152台,提出整改事项230项,已全
部整改完毕。每日由专人巡检自动监控平台,对数据缺失,不更新等异常情况填写日常巡检
记录,并通报相关企业和运维公司,累计警示提醒企业1200多次。
【生态环境应急预警与处置】2020年,县生态环境分局组织修订完善《沂水县突发环境
事件应急预案》,建立包含环境突发事件的预防、预警、信息报告、应急响应、后期处置、
应急保障等全过程运行体制机制。印发《沂水县环境风险源单位环境安全隐患排查治理行动
实施方案》,在全县范围内集中开展环境风险隐患排查整治行动,重点开展涉危化品企业、
饮用水源地、危废、放射源等环境敏感点的登记、排查和整治工作,及时掌握全县风险源隐
患的最新情况,对48家较大及以上环境风险企业现场督导检查,对环境应急设施不配套、不
完善的企业,下达限期整改通知,督促、指导有关单位和企业及时整改。组织开展涉危化品
、重金属、工业废物(含危险废物)、乡镇级以上医院等重点企事业单位突发环境事件风险
评估和环境应急预案备案,备案64家,参与指导6家重点企业开展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演练,进
一步检验应急预案、磨合联动机制、锻炼应急队伍、增强实战能力。
【生态环境信访与法制建设】2020年,县生态环境分局持续提升环境信访处置能力,拓
宽和畅通公众参与渠道,限期办理群众举报投诉的生态环境问题,主动接受群众监督,推进
环境信访办理信息公开工作,切实解决群众需求诉求。受理12345平台转办及各级交办信访件
1315件,信访件办结率100%,满意率98%以上。严格环境法制建设,落实查处分离原则,全年
召开案件审理委员会议15次,下达行政处罚决定书135份,贯彻执行《环境保护法》4个配套
办法,办理实施查封扣押案件6起,推进公安、环保联勤联动执法工作机制,移送公安机关适
用行政拘留案件2起。所有查处案件,均按信息公开要求及时在县政府网站公开,接受群众监
督。
(刘 强)
生态环境保护
【概况】2020年,临沂市生态环境局沂水县分局(以下简称县生态环境分局)以“环境
质量只能变好不能变坏”为底线,围绕大气、水、危险废物和土壤污染等重点领域环境治理
,强化措施,精准发力,打好“四减四增”(减少过剩和落后产业,增加新的增长动能;减
少煤炭消费,增加清洁能源使用;减少公路运输量,增加铁路运输量;减少化肥农药使用量
,增加有机肥使用量)行动和污染防治攻坚收官战,全县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全年空气
优良天数258天,同比增加34天;沂河出境断面总体保持达标,其他重点河流水功能区水质达
到或优于地表水三类水质,全县饮用水水源地水质保持100%达标;危险废物产生单位、经营
单位规范化管理抽查合格率分别为96.7%、100%;城区环境噪声和主要道路交通噪声符合国家
相关标准要求;累计获得水、空气生态补偿资金478.5万元;全面完成“十三五”化学需氧量
、氨氮、氮氧化物、二氧化硫减排目标任务。先后获得“山东省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表现
突出集体”和“2020年全国生态环境保护执法大练兵知识竞赛表现突出集体”称号。
【大气污染防治】2020年,县生态环境分局创新实施大气污染防治网格化监管办法,牵
头制定出台《关于对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实行网格化管理的通知》,将主城区划分成10个大网
格26个小网格单元,实行县级领导包网格,全县107个部门、单位全部参与到大气污染防治工
作中。建立县乡村三级巡查督查网络,抽调36人组建大气污染防治巡查工作专班,围绕工业
污染、扬尘污染、餐饮油烟污染、散煤治理和“散乱污”整治等方面存在的大气污染问题进
行24小时巡查和督查,对发现的问题立即交办,实行典型问题曝光、督查跟踪问效,一次交
办,二次曝光,三次问责,直至问题彻底解决。具体工作中,县大气办牵头抓总,各专班分
头推进,部门乡镇全面参与,狠抓小微企业整治、工业企业监管、散煤治理、建筑道路扬尘
管控、机动车污染治理等工作。重点抓好工业污染治理,稳步推进78家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治
理,对10家企业安装VOCs在线监控并与省生态环境厅联网。严格锅炉管控,全县涉及111家企
业燃气锅炉采用氮燃烧改造,12家企业生物质锅炉配套高效除尘治理设施,拆除2家企业落后
工业炉窑,淘汰5台35蒸吨燃煤锅炉,全县炉膛直径3米以下燃料类煤气发生炉已全面淘汰清
零。做好重污染天气应对,重新修订完善重污染天气应急方案,将340家工业企业纳入全县应
急减排清单,全年发布重污染天气橙色预警并启动Ⅱ级应急响应4次,发布红色预警并启动Ⅰ
级应急响应1次,均按要求落实扬尘源、移动源和工业源减排。全面做好生态环境部臭氧污染
防治监督帮扶反馈问题整改工作,落实分类帮扶,每家企业安排1人帮扶,帮助制定整改方案
和督促落实整改,涉及61家企业160个问题,已全部完成整改。通过综合施策,全县空气质量
持续改善,空气综合指数5.14,同比改善10%,PM2.5、PM10、SO2、NO2、CO同比改善11.1%、
14.1%、11.8%、12.8%、11.1%。
【水污染防治】2020年,县生态环境分局强化饮用水源地保护,完成县城镇集中式饮用
水源地以及70个服务人口1000人以上的饮用水水源地2019年度环境保护状况评估,核查全县
526个农村单村联村饮用水源地信息,对全县新增363处农村单村联村等重点饮用水工程划定
保护区(范围)。开展饮用水源地水质保护巡查,对检查发现的问题及时交办整改落实。实
施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排查出企业排污口、生活污水排放口等各类入河排污口46处,对符
合备案条件的12处入河排污口进行备案,对其他入河排污口开展分类整治。加强农村生活污
水治理,制订《沂水县2020年度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方案》,因地制宜,通过建设污水处
理站、生态汪塘湿地、配套污水收集管网等措施,分类分步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完成24
个改造提升社区和98个新任务社区治理工作;有序推进农村黑臭水体排查,对全县18个乡镇
(街道)进行排查,对发现的疑似黑臭水体取样监测,确定4处黑臭水体上报国家平台。
【土壤污染防治】2020年,县生态环境分局牵头组织开展“6+1”(有色金属冶炼、石
油加工、化工、焦化、电镀、制革等行业生产经营活动,以及从事过危险废物贮存、利用、
处置活动的用地)行业地块调查、疑似污染地块排查、关闭退出化工企业调查、再开发利用
地块梳理排查,排查出“6+1”行业用地地块2处,完成全县重点行业企业用地土壤污染状况
调查初步核实及初步信息采集,调查企业140家,相关数据上传重点行业企业用地调查信息管
理系统。对61宗存量地块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未发现污染地块再开发利用问题,全县土
壤环境质量保持总体稳定。加强危险废物监管,对危险废物进行全过程、全方位跟踪监管,
提高危险废物污染防治水平,每月对全县纳入规范化管理的59家重点危险废物产生单位、1家
危险废物经营单位、9家废铅酸蓄电池暂存点进行随机抽查,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提出限期整
改要求并落实整改;加强环保、公安等部门的联勤联动和信息共享,严厉查处和打击涉危险
废物环境违法犯罪行为。
【“四减四增”收官战】2020年,县生态环境分局严格按照《沂水县强化污染源头防治
推进“四减四增”三年行动方案(2018—2020年)》明确的各项工作任务要求,牵头组织推
进“四减四增”收官战,制定印发《沂水县2020年蓝天保卫战暨“四减四增”攻坚方案》,
发挥专班综合协调、督导调度作用,具体由各责任部门分头落实,齐抓共管,统筹推进“四
减四增”工作,及时完成各季度“四减四增”工作进展报告并上报。三年攻坚确定的64项重
点任务已全部完成,等待上级评估验收。
【生态环境委员会】2020年6月24日,中共沂水县委、沂水县人民政府印发《关于成立
沂水县生态环境委员会的通知》,县生态环境委员会正式成立。县生态环境委员会是县委议
事协调机构,主要负责统筹协调全县生态环境领域各项工作。2020年12月31日,县生态环境
委员会召开第一次全体人员会议,审议通过《沂水县生态环境委员会工作规则》及《沂水县
生态环境委员会办公室工作细则》,研究部署全县生态环境保护及污染防治攻坚战工作。
【环保督察整改】2020年,县生态环境分局牵头抓好各级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不断
深化整改督导,确保整改工作见底到位。3月6日,印发《沂水县贯彻落实中央生态环境保护
督察“回头看”及大气污染防治专项督察反馈意见整改方案》,明确12个具体问题整改责任
单位、责任人、整改目标、完成时限和整改措施,各项问题有序推进整改。中央环保督察反
馈指出的“临沂市沂水庐山化工园突破城市总体规划范围,建设37个化工项目”以及“山东
昆达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未批先建两个涉危化品化工项目,用地性质不符合山东省化工集中区
设立要求”问题已销号。山东省环保督察反馈指出的“沂水县垃圾处理厂暂存大量渗滤液”
问题已销号。
【排污许可登记核发】2020年,县生态环境分局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围绕“
完成覆盖所有固定污染源的排污许可证核发工作”总目标,按照“核发一个行业、清理一个
行业、规范一个行业、达标一个行业”的要求,实现全县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全覆盖,构建
以排污许可制为核心的固定污染源监管制度体系。先后开展固定污染源清理整顿、排污许可
发证登记等工作,对纳入固定污染源发证和登记清单的排污单位,全部通知到位,督促按时
申领或登记,分类落实处置。截至2020年底,排污许可证核发181家,其中重点管理68家,简
化管理113家,排污登记1675家,已基本实现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全覆盖。
【生态环境综合执法监管】2020年,县生态环境分局先后组织开展复工复产执法帮扶、
春季执法、VOCs治理、饮用水源地整治等专项行动,出动执法人员1800余人次,排查企业21
00余家次。聘请“环保管家”服务,创新监管方式,对庐山化工园区及重点企业开展区域日
常巡查、重点核查,发挥第三方专业技术效能,服务环境质量改善,完成60家企业核查工作
。借助科技手段精准治污,对全县143家企业污染治理设施用电量情况进行智能监控,安装点
位763个,与生态环保系统联网,24小时巡检,对用电量异常出现报警的及时启动应急调查,
先后处置报警信息82条;开展走航监测,使用“走航监测车”对县工业园区内涉挥发性有机
物的重点企业开展走航监测,实时在线监测VOCs总浓度及各特征因子浓度,为精细化治理挥
发性有机物污染提供数据支撑,走航排查企业40多家,发现高污染点位5个,已全部查处。参
与生态综合执法大练兵,将活动融合到日常监管、专项执法检查、群众举报等执法工作中,
上报大练兵简报8期、典型案例6个。督促企业提升生态环保知识,组织开展“2020年沂水县
重点企业生态环境知识竞赛”,全县100家企业参与大练兵知识竞赛答题。
【生态环境监控】2020年,县生态环境分局推进实施环境在线监控全覆盖工程,全县污
染源在线监控重点排污单位51家、监控站点78个、在线自动监控设备133台,非重点排污单位
37家,监控站点38个,在线自动监控设备63台。开展在线监控设备运维规范化情况检查,其
中检查烟气类在线监测站点63个,烟气在线监控设备63台,提出整改事项126项,已全部整改
完毕。检查废水类在线监测站点55个,废水在线监控设备152台,提出整改事项230项,已全
部整改完毕。每日由专人巡检自动监控平台,对数据缺失,不更新等异常情况填写日常巡检
记录,并通报相关企业和运维公司,累计警示提醒企业1200多次。
【生态环境应急预警与处置】2020年,县生态环境分局组织修订完善《沂水县突发环境
事件应急预案》,建立包含环境突发事件的预防、预警、信息报告、应急响应、后期处置、
应急保障等全过程运行体制机制。印发《沂水县环境风险源单位环境安全隐患排查治理行动
实施方案》,在全县范围内集中开展环境风险隐患排查整治行动,重点开展涉危化品企业、
饮用水源地、危废、放射源等环境敏感点的登记、排查和整治工作,及时掌握全县风险源隐
患的最新情况,对48家较大及以上环境风险企业现场督导检查,对环境应急设施不配套、不
完善的企业,下达限期整改通知,督促、指导有关单位和企业及时整改。组织开展涉危化品
、重金属、工业废物(含危险废物)、乡镇级以上医院等重点企事业单位突发环境事件风险
评估和环境应急预案备案,备案64家,参与指导6家重点企业开展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演练,进
一步检验应急预案、磨合联动机制、锻炼应急队伍、增强实战能力。
【生态环境信访与法制建设】2020年,县生态环境分局持续提升环境信访处置能力,拓
宽和畅通公众参与渠道,限期办理群众举报投诉的生态环境问题,主动接受群众监督,推进
环境信访办理信息公开工作,切实解决群众需求诉求。受理12345平台转办及各级交办信访件
1315件,信访件办结率100%,满意率98%以上。严格环境法制建设,落实查处分离原则,全年
召开案件审理委员会议15次,下达行政处罚决定书135份,贯彻执行《环境保护法》4个配套
办法,办理实施查封扣押案件6起,推进公安、环保联勤联动执法工作机制,移送公安机关适
用行政拘留案件2起。所有查处案件,均按信息公开要求及时在县政府网站公开,接受群众监
督。
(刘 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