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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沂水县委 沂水县人民政府
  关于沂水县县级机构改革的实施意见
  (2019年1月11日中国共产党沂水县第十四届委员会第四次全体会议通过)
  为贯彻落实中央关于机构改革的决策部署,根据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印发的《沂
水县机构改革方案》(办字〔2019〕10号),制定本实施意见。
  县级机构改革的总体要求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
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
革的重要论述,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持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
思想、坚持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改革方向、坚持优化协同高效、坚持以法治方式推进改革、坚
持在党中央集中统一领导下充分发挥地方积极性,不折不扣落实好各项改革任务,着力改革
机构设置,优化职能配置,提高效率效能,深化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构建系统完备、
科学规范、运行高效的机构职能体系。通过机构改革推进各领域改革,建立健全县委对重大
工作的领导体制机制,从机构职能上把加强党的领导落实到各领域各方面各环节,主要机构
设置同中央保持基本对应,与省、市机构改革有效衔接;深化“一次办好”改革,加快政府
职能转变,强化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切实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
题;结合沂水实际,因地制宜,积极探索机构设置和职能配置,再创体制机制新优势,为建
设富裕文明和谐美丽新沂水提供有力的体制机制保障。
  一、深化县委机构改革
  深化县委机构改革,着眼于健全加强党的全面领导的制度,优化县委组织机构,建立健
全县委对重大工作的领导体制机制,强化党的组织在同级组织中的领导地位,更好发挥党的
职能部门作用,推进职责相近的党政机关合并设立或合署办公,提高县委把方向、管大局、
作决策、保落实的能力,确保党的领导更加坚强有力。
  (一)组建县监察委员会。落实上级关于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的部署,将县监察局和
县人民检察院查处贪污贿赂、失职渎职及预防职务犯罪等反腐败相关职责整合,组建县监察
委员会。县监察委员会与县纪律检查委员会合署办公,履行纪检、监察两项职责,实行一套
工作机构、两个机关名称。
  不再保留县监察局。
  (二)组建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为更好地落实全面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加强县委
对全面推进依法治县的领导,组建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作为县委议事协调机构。主要
负责贯彻落实全面依法治国基本方略,统筹推进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研究解决
全面推进依法治县的重大事项、重大问题等。
  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办公室设在县司法局。
  (三)组建县委财经委员会。为加强县委对全县经济工作的领导,统筹做好各项经济工
作,推动高质量发展,组建县委财经委员会,作为县委议事协调机构。主要负责贯彻落实中
央和省、市经济工作方针政策,分析研判全县经济形势,研究经济发展重大问题,把握经济
走向,提出政策建议;负责财经领域重大工作的决策部署、统筹协调、整体推进、督促落实

  县委财经委员会办公室设在县财政局。
  (四)组建县委军民融合发展委员会。为更好地落实中央和省委、市委军民融合方针政
策,推进军民融合深度发展,组建县委军民融合发展委员会,作为县委议事协调机构。主要
负责贯彻落实党中央和省委、市委军民融合发展方针政策,研究制定全县军民融合发展规划
,统筹协调全县军民融合发展工作。
  县委军民融合发展委员会办公室设在县发展和改革局。
  (五)组建县委审计委员会。为加强县委对审计工作的领导,更好发挥审计监督作用,
组建县委审计委员会,作为县委议事协调机构。主要负责研究提出并组织实施在审计领域坚
持党的领导、加强党的建设政策措施;审议审计监督重大政策和改革方案,审议年度县级预
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支出情况审计报告,审议审计监督其他重大事项等。
  县委审计委员会办公室设在县审计局。
  (六)组建县委外事工作委员会。为加强县委对全县外事工作的领导,组建县委外事工
作委员会,作为县委议事协调机构。主要负责贯彻执行外事工作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拟订
全县外事工作规章制度和工作规则;综合管理全县执行国家对外政策有关工作,统筹协调重
要外事事项等。
  县委外事工作委员会办公室设在县政府办公室。
  (七)县委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县国家安全领导小组、县委网络安全和信息化领导
小组、县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改为委员会。为加强县委对涉及全县重大工作的领导,强化统
筹协调职责,将县委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县国家安全领导小组、县委网络安全和信息化
领导小组、县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分别改为县委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县委国家安全委员会
、县委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委员会、县委农业农村工作委员会,仍作为县委议事协调机构,负
责相关领域重大工作的统筹谋划、综合协调、整体推进、督促落实。
  县委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办公室设在县委办公室;县委国家安全委员会办公室设在县委
办公室;县委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委员会办公室设在县委宣传部;县委农业农村委员会办公室
设在县农业农村局。
  不再保留县国家安全分局。
  (八)组建县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为加强县委对教育工作的领导,全面贯彻党的教育
方针,加强教育领域党的建设,组建县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作为县委议事协调机构。主要
负责研究提出并组织实施在教育领域坚持党的领导、加强党的建设政策措施,统筹教育领域
思想政治、意识形态工作;审议全县教育发展中长期规划、重大政策和体制改革方案;协调
解决教育工作重大问题等。
  县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委教育工作委员会。县委教育工作委员会与县教育
和体育局合署办公。
  (九)县委组织部统一管理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为加强县委对机构编制和机构
改革的领导,理顺机构编制管理和干部管理的体制机制,调整优化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领导
体制。县机构编制委员会调整为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作为县委议事协调机构,统筹负责全
县机构职能编制工作。
  县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调整为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作为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
的办事机构,承担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的日常工作,为县委工作机关,归口县委组织部管理

  (十)县委组织部统一管理公务员工作。将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公务员录用调配
、考核奖惩、培训、工资福利和离退休等公务员管理职责及党群系统事业单位人事管理职责
划入县委组织部。县委组织部对外加挂县公务员局牌子。
  调整后,县委组织部在公务员管理方面的主要职责是,统一管理公务员录用调配、考核
奖惩、培训、工资福利和离退休等事务;负责研究拟订公务员管理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指
导全县公务员队伍建设和绩效管理等。
  (十一)县委宣传部统一领导文化旅游、新闻出版广电工作。县委宣传部对外加挂县政
府新闻办公室、县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办公室、县互联网信息办公室牌子。
  (十二)县委统一战线工作部统一管理对台工作、民族宗教、侨务工作。将县委台湾工
作办公室(县政府台湾事务办公室)、县民族宗教事务局整体并入县委统一战线工作部,将
县政府办公室承担的侨务管理、港澳事务联络、海外华人华侨社团联谊等职责划入县委统一
战线工作部。县委统一战线工作部对外保留县政府台湾事务办公室、县民族宗教事务局牌子
,对外加挂县政府侨务办公室牌子。
  调整后,县委统一战线工作部在对台工作方面的主要职责是,贯彻执行上级对台工作方
针、政策,研究拟订全县对台工作的计划规划和政策措施;指导全县对台工作,协调涉台重
要事项;协调指导我县与台湾之间的经济、文化、学术、科技等领域交流与合作等。
  县委统一战线工作部在民族宗教工作方面的主要职责是,组织拟订全县民族宗教工作相
关政策措施,协调处理民族宗教工作中的重大问题,依法管理民族宗教事务等。
  县委统一战线工作部在侨务工作方面的主要职责是,落实上级海外统战工作决策部署,
拟订全县侨务工作政策和规划;管理全县侨务行政事务,统筹协调有关部门和社会团体涉侨
工作;调查研究国内外侨情和侨务工作情况,联系香港、澳门和海外有关社团及代表人士,
指导推动涉侨宣传、文化交流工作,与海外华人华侨社团联谊等。
  不再保留县委台湾工作办公室、单设的县民族宗教事务局。
  (十三)不再设立县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及其办公室、县维护稳定工作领导小组及
其办公室、县委防范和处理邪教问题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为加强县委对政法工作的统一领
导,更好统筹协调全县政法机关资源力量,不再设立县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及其办公室
、县维护稳定工作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有关职责交由县委政法委员会承担;将县委防范和
处理邪教问题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职责交由县委政法委员会、县公安局承担。
  调整后,县委政法委员会在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方面的主要职责是,负责组织协调、推动
和督促全县各级各有关部门开展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协调处置重大突发事件,研究社会
治安综合治理有关重大问题等。
  县委政法委员会在维护社会稳定方面的主要职责是,统筹协调全县政法机关等部门处理
影响社会稳定的重大事项,协调应对和处置重大突发事件,预防、化解影响稳定的社会矛盾
和风险等。
  县委政法委员会在防范和处理邪教工作方面的主要职责是,协调指导全县各相关部门做
好反邪教工作,分析研判有关情况信息并向县委提出政策建议,协调处置重大突发事件等。
县公安局按照职责分工继续承担反邪教相关工作。
  (十四)调整县委老干部局管理体制。将县委老干部局由县委组织部管理的机关调整为
县委工作机关,归口县委组织部管理。
  (十五)调整县委县政府信访局名称和管理体制。将县委县政府信访局更名为县信访局
,由县委办公室、县政府办公室的部门管理机构,调整为县政府工作部门,由县政府办公室
统一领导和管理,同时承担县委相关信访工作。
  (十六)优化县委办公室职责。将县档案馆(县档案局)承担的行政职能划入县委办公
室。县委办公室对外加挂县档案局、县委保密委员会办公室(县国家保密局)牌子。保留县
档案馆,仍作为县委直属正科级事业单位。
  (十七)组建县委党史研究中心(县地方史志研究中心)。整合县委党史研究室、县地
方史志办公室的职责,组建县委党史研究中心(县地方史志研究中心),一个机构、两块牌
子,作为县委直属正科级事业单位。主要负责研究中国共产党沂水历史、沂水县地方史志;
征集、整理中国共产党沂水历史、沂水县地方史志重要资料,组织编写中国共产党沂水历史
、沂水县志、沂水年鉴等书刊资料;组织开展党史学习教育和宣传活动。
  改革后,县委设置县纪委监委机关;工作机关9个。具体机构设置见附件1。
  二、深化县政府机构改革
  深化县政府机构改革,坚持转变政府职能,简政放权,着力破除制约使市场在资源配置
中起决定性作用、更好发挥政府作用的体制机制弊端,围绕推动高质量发展,建设现代化经
济体系,加强和完善政府经济调节、市场监管、社会管理、公共服务、生态环境保护职能,
着力优化政府机构设置、职能配置、全面提高行政效能,构建职责明确、依法行政的政府治
理体系,增强政府公信力和执行力,加快建设人民满意的服务型政府。
  (一)组建县工业和信息化局。整合县经济贸易和信息化局的职责,县发展和改革局的
汇总编制工业发展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的职责,县政府节约能源工作办公室(县散装水泥
办公室)承担的发展循环经济相关行政职能,以及县中小企业局(县生产力发展服务中心)
承担的行政职能,组建县工业和信息化局,作为县政府工作部门。主要负责拟订工业发展规
划、政策并组织实施,推进工业化和信息化融合;监测、分析全县工业行业经济运行态势,
进行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组织实施国家和省、市工业产业政策,研究提出推进工业经济结
构调整和升级的措施;推动电子信息产品制造业、软件业和信息服务业等信息产业发展;承
担无线电管理、推动中小企业发展工作等。
  不再保留县经济贸易和信息化局。
  (二)组建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整合县国土资源局(县不动产登记局)的职责,县农
业局(县林业局)的林业管理职责,县发展和改革局的组织实施主体功能区规划职责,县水
利局的水资源调查和确权登记管理职责,相关部门的草原(地)资源调查、确权登记、监督
管理及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地质公园等管理职责,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的城市规划管
理职责,以及县规划处(规划局)承担的行政职能,组建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作为县政府
工作部门,加挂县林业局牌子。主要负责组织实施全县主体功能区规划,建立空间规划体系
;履行全民所有各类自然资源资产所有者职责,统一调查和确权登记,建立自然资源有偿使
用制度,对全县自然资源开发利用和保护进行监管;负责测绘和地质勘查行业管理;组织生
态保护和修复等。
  不再保留县国土资源局(县不动产登记局)。
  (三)组建县农业农村局。整合县委农村工作办公室的职责,县农业局(县林业局)的
农业管理职责,县发展和改革局的农业投资项目、县国土资源局的农田整治项目、县水利局
的农田水利建设项目管理职责,县财政局的农村综合改革等职责,以及县农业综合开发办公
室、县农业机械管理局、县渔业局、县畜牧局承担的行政职能,组建县农业农村局,作为县
政府工作部门,承担扶贫开发工作职责,加挂县扶贫开发办公室、县畜牧兽医局牌子。主要
负责统筹研究和组织实施“三农”工作战略、规划和政策,协调解决“三农”工作重大问题
;管理种植业、渔业、农垦、畜牧兽医、农业机械化、农产品质量安全;承担扶贫开发工作
;负责农业投资管理等。
  脱贫攻坚期间,县扶贫开发办公室独立运行,承担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20
20年脱贫任务完成后,根据扶贫工作的新形势作出调整。
  不再保留县委农村工作办公室、县农业局(县林业局)。
  (四)组建县商务局。整合县经济贸易和信息化局的成品油流通监督管理、茧丝绸行业
协调管理职责,县政府节约能源工作办公室(县散装水泥办公室)承担的散装水泥管理行政
职能,原县商务局承担的相关行政职能,组建县商务局,作为县政府工作部门。主要负责拟
订我县国内外贸易和对外经济合作的发展战略;推进全县流通产业结构调整,指导流通企业
改革、商贸服务业和社区商业发展;拟订全县贸易发展规划,促进城乡市场发展等。
  (五)组建县文化和旅游局。整合县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的职责,县旅游发展委员会承
担的行政职能,组建县文化和旅游局,作为县政府工作部门,加挂县新闻出版广电局、县文
物局牌子,归口县委宣传部领导。主要负责统筹规划文化事业、文化产业、旅游业和文物保
护事业发展;推进文化产业、旅游业与相关产业融合发展;维护各类文化和旅游市场秩序等

  不再保留县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
  (六)组建县卫生健康局。整合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县中医药管理局)的职责,县安
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的职业安全健康监督管理职责,以及县老龄工作委员会办公室承担的行政
职能,组建县卫生健康局,作为县政府工作部门,保留县中医药管理局牌子。主要负责协调
推进全县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组织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监督管理公共卫生、医疗服
务和卫生应急;负责计划生育管理和服务工作;协调落实应对人口老龄化政策措施,推进老
年健康服务体系建设和医养结合工作等。
  保留县老龄工作委员会,日常工作由县卫生健康局承担。不再保留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七)组建县退役军人事务局。整合县民政局的退役军人优抚安置职责,县人力资源和
社会保障局的军队转业干部安置职责,组建县退役军人事务局,作为县政府工作部门。主要
负责贯彻落实退役军人思想政治、管理保障等工作政策法规;负责全县军队转业干部、复员
干部、退休干部、退役士兵的移交安置和自主择业退役军人服务管理、待遇保障工作;组织
开展退役军人教育培训、优待抚恤等,组织指导全县拥军优属工作;负责烈士及退役军人荣
誉奖励、军人公墓管理维护以及纪念活动等。
  按中央有关改革部署实施。
  (八)组建县应急管理局。整合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的职责,县政府办公室的应急管
理职责,县公安局的消防管理职责,县民政局的救灾职责,县国土资源局的地质灾害防治相
关职责,县水利局的水旱灾害防治相关职责,县农业局(县林业局)的森林防火相关职责,
相关部门的草原(地)防火相关职责,县地震局承担的行政职能,以及县防汛抗旱指挥部、
县减灾委员会、县抗震救灾指挥部、县森林防火指挥部等有关职责,组建县应急管理局,作
为县政府工作部门。主要负责组织编制全县应急总体预案和规划,组织应对突发事件工作;
建立灾情报告系统并统一发布灾情,统筹应急力量建设和物资储备并在救灾时统一调度,组
织灾害救助体系建设;组织指导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应急救援,指导火灾、水旱灾害、
地质灾害等防治;负责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和工矿商贸行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等。按
中央有关改革部署实施。
  不再保留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九)组建县医疗保障局。整合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职
工医疗保险、生育保险职责,县民政局的医疗救助职责,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的药械集中采
购监督管理相关职责,县物价局的药品和医疗服务价格管理职责,组建县医疗保障局,作为
县政府工作部门。主要负责拟订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医疗救助等医疗保障制度的政策、规
划、标准并组织实施;监督管理全县相关医疗保障基金,完善异地就医管理和费用结算平台
;制定药品、大型医疗设备和医用耗材的招标采购政策并监督实施;组织制定和调整药品、
医疗服务价格和收费标准,监督管理纳入医保支出范围内的医疗服务行为和医疗费用等。
  (十)组建县行政审批服务局。整合县政务服务中心管理办公室的职责,相关部门的行
政审批及有关政务服务等职责,组建县行政审批服务局,作为县政府工作部门,加挂县政务
服务管理办公室牌子。主要负责研究拟订全县行政审批服务的政策措施,以及政务服务流程
优化和标准化建设;负责审批职责范围内的行政许可事项,提供相关政务服务和便民服务,
管理政务服务中心,对进驻政务服务中心的各部门审批服务工作及人员进行业务指导和管理
考核等。
  不再保留县政务服务中心管理办公室。
  (十一)重新组建县科学技术局。整合县科学技术局的职责,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的外国专家管理等职责,重新组建县科学技术局,作为县政府工作部门,加挂县外国专家局
牌子。主要负责统筹推进全县创新体系建设和科技体制改革;管理科技成果、科技奖励、科
技保密、技术市场和科技信息市场;负责全县引进国外智力工作等。
  (十二)重新组建县司法局。整合县司法局(县社区矫正管理局)的职责,县政府办公
室(县政府法制办公室、县政府行政执法监督局)的政府法制工作职责,重新组建县司法局
,作为县政府工作部门。主要负责备案审查、解释;负责行政执法监督和行政复议应诉、普
法宣传;负责戒毒、社区矫正管理、律师公证和司法鉴定仲裁管理等。
  县政府办公室不再挂县政府法制办公室、县政府行政执法监督局牌子。
  (十三)重新组建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整合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县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的职责,县科学技术局的知识产权管理相关职责,县物价局的
价格监督检查与反垄断相关职责,以及原县商务局承担的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假冒伪劣商品
、反垄断相关行政职能,重新组建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作为县政府工作部门。主要负责全县
市场综合监督管理,
  统一登记市场主体并建立信息公示和共享机制;组织市场监管综合执法工作,规范和维
护市场秩序;组织实施质量强县战略,负责工业产品质量安全、食品安全、特种设备安全监
管,统一管理计量标准、检验检测、认证认可工作;负责全县知识产权保护及商标、专利执
法工作等。
  保留县食品安全委员会,具体工作由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承担。不再保留县食品药品监督
管理局(县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
  (十四)优化县政府办公室职责。将县经济贸易和信息化局等部门的大数据管理、大数
据发展规划、大数据基础设施建设和电子政务管理等职责,县金融工作办公室(县地方金融
监督管理局)、县机关事务管理局承担的行政职能,原县商务局承担的典当行经营监督管理
行政职能划入县政府办公室。县政府办公室加挂县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县大数据局牌子。
  (十五)优化县发展和改革局职责。将县经济贸易和信息化局的企业技术中心管理、经
济运行调节、重要物资和商品紧急调度、煤炭行业管理、电力管理、油气管道管理等相关职
责,县民政局等部门的组织实施国家战略和应急储备物资收储、轮换和日常管理职责,县物
价局的相关商品价格、服务价格管理和政策制定等职责,原县商务局承担的研究拟订现代物
流业发展规划政策行政职能、县政府节约能源工作办公室(县散装水泥办公室)承担的相关
行政职能,以及县粮食局承担的行政职能划入县发展和改革局。县发展和改革局加挂县新旧
动能转换综合试验区建设办公室、县能源局、县粮食和物资储备局牌子。
  不再保留县物价局、县新旧动能转换重大工程推进办公室。
  (十六)优化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职责。将县房地产管理办公室、县人民防空办公室(
县民防局)承担的行政职能划入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加挂县人民防空
办公室牌子。
  (十七)优化县交通运输局职责。将相关部门的组织协调铁路公路水运综合运输、指导
协调铁路道口监护管理和综合治理职责,县渔业局承担的渔船检验和监督管理行政职能,县
发展和改革局的地方铁路规划建设管理职责,以及县道路运输管理处等县交通运输局所属事
业单位承担的行政职能划入县交通运输局。
  (十八)优化县水利局职责。将县水土保持服务中心承担的行政职能,县外援项目管理
办公室(县农村公共供水管理办公室)等县水利局所属事业单位承担的行政职能,以及县防
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承担的水旱灾害防御行政职能划入县水利局。
  (十九)优化县审计局职责。将县发展和改革局的重大项目稽察职责,县财政局的预算
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监督检查、相关经济责任审计等职责划入县审计局。
  不再设立县属国有企业监事会。
  (二十)优化县财政局职责。县财政局统一履行国有金融资本出资人和国有金融资本管
理职责。
  (二十一)将县教育体育局更名为县教育和体育局,仍作为县政府工作部门。
  (二十二)优化县生态环境部门职责。将县发展和改革局的应对气候变化和减排职责,
县国土资源局的监督防止地下水污染职责,县水利局的编制水功能区划、排污口设置管理、
流域水环境保护职责,县农业局(县林业局)的监督指导农业面源污染治理职责,县政府节
约能源工作办公室(县散装水泥办公室)承担的推行清洁生产相关行政职能划入县生态环境
部门。
  将县环境保护局的自然保护区管理相关职责划入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根据环保机构监测监察执法垂直管理制度改革工作要求,生态环境部门实行市以下垂直
管理体制,具体工作按省、市有关改革部署实施。
  不再保留县环境保护局。
  改革后,县政府设置工作部门27个。具体机构设置见附件2。
  三、深化县人大、县政协机构改革
  健全人大组织制度和工作制度,完善人大专门委员会设置,更好发挥其职能作用。推进
人民政协履职能力建设,加强人民政协民主监督,优化政协专门委员会设置,更好发挥其作
为专门协商机构的作用。
  (一)县人大及其常委会机构改革
  1.组建县人大社会建设委员会。为适应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需要,加强社会
建设,创新社会管理,更好保障和改善民生,推进社会领域法制建设,整合县人大法制委员
会、财政经济委员会、教育科学文化卫生委员会的相关职责,组建县人大社会建设委员会,
作为县人大专门委员会。主要负责研究、拟订、审议全县劳动就业、社会保障、民政事务、
群团组织、安全生产等方面的有关议案,开展有关调查研究,开展有关执法检查等。
  2.县人大法制委员会更名为县人大监察和司法委员会。为适应国家监察体制改革需要,
促进国家监察工作顺利开展,将县人大法制委员会更名为县人大监察和司法委员会。
  县人大监察和司法委员会在原有工作职责基础上,增加配合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完
善国家监察制度体系、推动实现党内监督和国家机关监督有机统一方面的职责。
  (二)深化县政协机构改革
  1.组建县政协农业和农村委员会。将县政协经济委员会联系农业界、研究“三农”问题
等职责调整到县政协农业和农村委员会。主要负责组织委员学习宣传党和国家农业农村方面
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就全县“三农”问题开展调查研究,提出意见、建议和提案,团结
联系农业和农村界委员反映社情民意。
  2.县政协文史资料委员会更名为县政协文化文史和学习委员会。将县政协科教文卫体委
员会承担的联系文化艺术界等相关工作调整到县政协文化文史和学习委员会。
  3.县政协科教文卫体委员会更名为县政协教科卫体委员会。
  四、深化其他领域改革
  健全党委统一领导群团工作的制度,推动群团组织改革,增强政治性、先进性、群众性
。深化司法体制改革,优化司法职权配置,全面落实司法责任制。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
整合精简执法队伍。加快推进承担行政职能事业单位改革,实现政事分开。配合推进武警部
队、民兵和预备役部队跨军地、公安现役部队改革。深化审批服务便民化改革,全力打造审
批事项少、办事效率高、服务质量优、群众获得感强的发展环境。
  (一)深化县级群团组织改革。认真落实中央和省委、市委关于群团组织改革的决策部
署,着力解决“机关化、行政化、贵族化、娱乐化”等问题,把群团组织建设得更加充满活
力、更加坚强有力。县级群团组织设立的党组(党委),接受县委的统一领导,定期汇报工
作,确保党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得到贯彻落实。县级群团组织改革与地方机构改革相结合
,改革机构设置、优化管理模式、创新运行机制,促进党政机构同群团组织功能有机衔接,
支持和鼓励群团组织承接适合由群团组织承担的公共服务职能,增强群团组织团结教育、维
护权益、服务群众功能,充分发挥党和政府联系人民群众的桥梁纽带作用。抓好县总工会、
团县委、县妇联、县科协等群团机关改革方案落实;根据中央和省委、市委部署要求,积极
推进其他群团组织改革。
  (二)深化县级行政执法体制改革。根据中央关于深化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的有关部
署,按照省、市有关要求,在巩固改革成果的基础上,积极稳妥推进。推进相对集中行政处
罚权、行政强制权改革,统筹配置行政执法职能和执法资源,大幅减少执法队伍种类。认真
贯彻中央关于加强市场监管、生态环境保护、文化市场、交通运输、农业等5个领域综合执法
工作的部署,落实省委、市委有关要求,继续深入推动城市管理等其他跨领域跨部门综合执
法,进一步深化部门领域内综合执法。乡镇(街道)在综合执法平台基础上探索一支队伍管
执法,统一设立综合行政执法办公室,统筹辖区内派驻和基层执法力量实行联合执法。除环
保监测监察等中央明确规定实施垂直管理的机构外,其他领域均落实好属地监管职责。
  加强执法队伍建设,强化执法队伍编制管理,锁定执法人员编制底数,暂保持现状不变
,待中央统一明确政策后逐步规范。严控总量规模,统筹资源配置,探索建立体现综合行政
执法特点的编制及人员管理办法。综合行政执法改革涉及的机构编制事项按有关规定办理。
加强人员招录、使用和考核管理,全面清理规范临时人员和聘用人员,严禁使用辅助人员执
法,严把人员入口关。建立健全行政执法可追溯、可问责机制,完善执法程序,严格执法责
任,加强执法监督,做到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三)推进县级承担行政职能事业单位改革。将完全、主要和部分承担行政职能的县属
事业单位全部纳入改革范围,全面清理事业单位承担的行政职能,将行政职能划归行政机构
。按照能转职能的不转机构、确需转机构的实行综合设置的原则,区分情况推进改革,理顺
政事关系,实现政事分开。除行政执法机构按照中央和省、市部署推进改革外,不再保留或
新设承担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剥离行政职能后:
  县老龄工作委员会办公室、县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县中小企业局(县生产力发展服务
中心)、县外援项目管理办公室(县农村公共供水管理办公室)、县道路运输管理处、县农
村综合改革办公室、县非税收入管理办公室、县动物卫生监督所、县农村能源办公室、县农
业资源区划管理办公室撤销事业单位建制。
  保留县档案馆,为县委直属正科级事业单位,由县委办公室代管。县互联网信息办公室
更名为县互联网信息安全中心,为县委直属正科级事业单位,由县委宣传部代管。县事业单
位监督管理局更名为县事业单位绩效考核服务中心,为县委直属正科级事业单位,由县委机
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代管。县金融工作办公室
  (县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更名为县地方金融发展服务中心,为县政府直属正科级事业
单位,由县政府办公室代管。县粮食局更名为县粮食和物资储备中心,为县政府直属正科级
事业单位,由县发展和改革局代管。县机关事务管理局更名为县机关事务服务中心,为县政
府直属正科级事业单位,由县政府办公室代管。县国有资产管理中心更名为县国有资产管理
服务中心,为县政府直属正科级事业单位,由县财政局代管。县畜牧局更名为县畜牧发展促
进中心,为县政府直属正科级事业单位,由县农业农村局代管。县渔业局更名为县渔业发展
促进中心,为县政府直属正科级事业单位,由县农业农村局代管。县农业机械管理局更名为
县农业机械发展促进中心,为县政府直属正科级事业单位,由县农业农村局代管。县规划处
(县规划局)更名为县城乡规划编制研究中心,为县政府直属正科级事业单位,由县自然资
源和规划局代管。县房地产管理办公室更名为县住房保障中心,为县政府直属正科级事业单
位,由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代管。县人民防空办公室更名为县人民防空保障服务中心,为县
政府直属正科级事业单位,由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代管。县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更名为县
应急保障服务中心,为县政府直属正科级事业单位,由县应急管理局代管。县旅游发展委员
会更名为县文化旅游发展中心,为县政府直属正科级事业单位,由县文化和旅游局代管。县
地震局更名为县地震监测中心,为县政府直属正科级事业单位,由县应急管理局代管。县经
济责任审计办公室更名为县经济责任审计服务中心,为县政府直属正科级事业单位,由县审
计局代管。
  整合县中小企业局(县生产力发展服务中心)、县行业管理办公室,组建县中小企业发
展服务中心,为县政府直属正科级事业单位,由县工业和信息化局代管。整合县水土保持服
务中心、县外援项目管理办公室(县农村公共供水管理办公室)、县水利局水资源办公室、
县水利局库区开发办公室、县水利局工程管理站,组建县水利工程保障服务中心,为县政府
直属正科级事业单位,由县水利局代管。整合县铁路建设办公室、县道路运输管理处、县交
通运输局公共交通管理办公室、县交通运输局出租车管理办公室,组建县交通运输事业服务
中心,为县政府直属正科级事业单位,由县交通运输局代管。整合县政府教育督导室、县教
育体育局招生办公室、县教育体育局中小学后勤管理服务中心、县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组建
县教育事业发展服务中心,为县政府直属正科级事业单位,由县教育和体育局代管。
  县农村公路管理处更名为县农村公路服务中心,为县交通运输局所属副科级事业单位。
原县商务局更名为县商务发展服务中心,为新组建的县商务局所属副科级事业单位。县政府
节约能源工作办公室(县散装水泥办公室)更名为县能源工作服务中心,为县发展和改革局
所属副科级事业单位。县园林管理处更名为县园林绿化综合服务中心,为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县城市管理局)所属副科级事业单位。县知识产权局更名为县知识产权事业发展中心,为
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所属副科级事业单位。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更名为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
中心,为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所属副科级事业单位。县农村经营管理服务中心更名为县
农村经营服务中心,为县农业农村局所属副科级事业单位。
  上述事业单位调整,按程序报批实施。其他县属股级承担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一并进行
改革,转为部门内设机构或撤并整合。同时,强化工作措施,加快推进公益类事业单位和从
事生产经营活动事业单位改革。
  (四)深化审批服务便民化改革。减少微观管理事务和具体审批事项,最大限度减少政
府对市场资源的直接配置,最大限度减少政府对市场活动的直接干预,提高资源配置效率和
公平性,激发各类市场主体活力。
  着力推进“一次办好”改革,全面优化营商环境,大力推进简政放权,进一步清理和规
范各类行政许可、资质资格、中介服务等管理事项,精减各类证照,压缩办理时间,清理取
消经营服务性收费和行业协会商会收费,切实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加快实体大厅与网上大
厅线下线上一体化,实现社会保障和公共服务领域“零跑腿”和“只跑一次”事项全覆盖。
强化事中事后监管,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和“互联网+监管”,加快实现政府监
管信息共享,强化信用监管,发挥行业和社会监督作用。
  推进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组建县行政审批服务局,持续推进简政放权,集中审批
事项,优化审批流程,公开审批标准,规范审批行为,建立健全行政审批与监管协调联动衔
接工作机制,全面提升审批效率和群众满意度,转变政府职能,激发市场活力,提高管理服
务水平。
  五、强化机构编制管理刚性
  约束
  强化县委对机构编制工作的统一领导,推进各类编制资源统筹使用,严格执行机构编制
管理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严格机构编制管理权限和程序,严禁越权审批。坚持总量控制和
限额管理,严格执行中央规定的、省委要求的机构限额。加强和规范机构编制管理,不得突
破县级党政机构编制总量,严禁超编进人、超限额设置机构、超职数配备领导干部。严格管
理编外聘用人员。
  清理不规范设置的机构和配备的职数,全面清理限额外设置的行政机构,规范合署办公
机构,精简整合规范开发区管委会等各类派出机构,杜绝挂牌机构实体化、根除“事业局”
。从严从紧控制党政机构加挂牌子的数量,挂牌机构不单独核定编制和领导职数。清理规范
议事协调机构和临时机构,职能相近的予以整合,临时性、阶段性的任务完成后及时撤销,
严控新设议事协调机构。未经县委、县政府同意,县级议事协调机构不得刻制印章、对外行
文。议事协调机构和临时机构一般不单设办事机构,具体工作由有关部门承担。适合社会组
织提供的公共服务,尽可能交由社会组织承担,积极推进政府向社会组织购买服务。
  结合深化机构改革,对编制资源进行整合规范,统筹群团机关使用的行政编制,充分发
挥机构编制履职考评系统作用,加大部门间、乡镇(街道)间编制统筹调配力度,推动编制
资源下沉。加强机构编制管理评估,将实名制管理贯穿机构编制管理全流程。坚持优化协同
高效,紧紧抓住职能转变这个关键,强化职责和业务有机融合,推动组织架构重建和流程再
造。统一规范内设机构规格和名称,加大内设机构综合设置力度,综合性内设机构不超过内
设机构总数的三分之一,县级党政机构不设1人以下内设机构。整合归并的党政机构,综合性
内设机构合并为一套,业务机构要根据工作的内在联系进行重新设计和整合,该精简的精简
,该加强的加强。严肃查处各类机构编制违纪违法行为。及时公开机构编制有关信息,接受
各方监督。健全组织、机构编制、财政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等部门协调配合机制,推行机构
编制、组织人事、财政预算信息共享平台建设,实现数据共享和业务联动办理,充分发挥机
构编制在管理全流程中的基础性作用。强化机构编制同纪检监察机关和组织人事、巡察、审
计等部门的协作联动机制,形成监督检查合力。对巡察、审计、信访举报等发现的机构编制
违纪违法行为,按照有关规定严肃追责问责。
  六、制定部门“三定”规定
  制定“三定”规定是实施机构改革的关键环节。通过制定“三定”规定,为部门运行和
依法履职提供基本遵循,进一步落实和强化责任,优化组织结构,提高工作效能。
  (一)制定“三定”规定的
  范围
  组建、重新组建、职能调整变化较大的党政机关和县委县政府直属事业单位。
  (二)制定“三定”规定把握的主要原则
  1.坚持优化协同高效。围绕改革方案确定的部门职能定位,细化优化主要职责。坚持一
类事项原则上由一个部门统筹、一件事情原则上由一个部门负责,理清部门职责边界。
  2.坚持突出主业主责。统筹设置部门内设机构,各部门内设机构总量原则上不超过其上
一级业务部门。综合科室整合设置,对于多个部门合并或以某个部门为基础并入另一个部门
的,只保留一套综合科室。业务科室设置要突出主业主责,多部门合并的要统筹规划、有机
融合,职能相近的科室予以归并,避免内部职责交叉。机关党委、机关纪委按党章及有关规
定设置;机关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群团组织,按照有关章程设立,由机关人员兼职负责具
体工作。
  3.坚持机构编制总量控制。按照精简统一高效和“编随事走、人随编走”原则,制定机
构编制职数框架,经县委深化机构改革协调小组批准后作为制定部门“三定”规定草案的依
据,部门内设机构、人员编制和领导职数不得突破框架确定的总量。
  (三)“三定”规定的制定和报批程序
  县委深化机构改革协调小组办公室制发机构编制职数框架和制定“三定”规定模板。各
部门根据机构编制职数框架、“三定”规定模板及有关要求,研究提出“三定”规定草案,
送县委深化机构改革协调小组办公室。县委深化机构改革协调小组办公室研究后,由县委机
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报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审核,经县委、县政府批准,由县委办公室、县
政府办公室印发。
  七、制定完善相关政策措施
  机构改革事关发展稳定大局,事关转隶人员切身利益。要坚持积极稳妥的原则,既要积
极落实改革任务,又要扎实细致做好人员安置、资产处置、档案管理等各项工作,实现有序
推进、平稳过渡。
  (一)妥善安排超配人员。按照中央和省委、市委要求,这次改革不搞断崖式精简分流
人员,妥善解决有关部门人员超配问题。对实有人员、科级干部超过“三定”规定的新组建
机构,给予
  3年左右的过渡期,通过自然减员、多出少进等方式逐步消化。对个别合并单位比较多、
转隶人员比较多、消化压力大的,给予
  5年左右过渡期。对于没有进领导班子、又没有及时转岗的县管干部,县委组织部统筹考
虑安排。
  (二)做好离退休干部服务管理工作。对于在机构改革中涉及职能划转、改变隶属关系
的单位,离退休干部服务管理工作仍由原主管部门和单位负责;对于撤销合并、不再单独保
留的单位,离退休干部服务管理工作由重新组建整合后承担相关职能的单位负责。
  (三)加强经费资产管理。改革涉及的部门和单位对经费、资产、债权债务进行全面清
理,严格按照国有资产管理规定进行自查清查、登记,在此基础上,根据机构、职责调整情
况,提出经费、资产调整和处置方案,按照相关规定和管理权限报县政府办公室、县财政局
批准后,办理经费资产的移交、接收、划转和处置手续。
  (四)做好档案移交管理工作。改革涉及的部门和单位按照档案法及其实施办法、机关
档案工作条例,制定档案管理与处置方案,明确负责档案工作的机构和人员。不再保留或纳
入重新组建机构的部门和单位的档案,自变动之日起全宗终止,实行封口管理,按照规范要
求进行整理,可移交县档案馆,或整体移交新组建机构代管,达到规定年限后再移交县档案
馆。新组建机构自成立之日起建立档案工作,新设档案全宗对形成的档案进行管理。部门和
单位的部分职责划入其他机构的,在划入前履行该职责形成的档案仍属原档案全宗,不得分
散。调整领导体制、优化职责的部门和单位,重新组建机构中沿用原有名称的部门和单位,
档案全宗维持不变,继续沿用。
  八、加强组织实施
  县级机构改革工作在县委统一领导下进行,由县委深化机构改革协调小组负责统筹协调
和组织实施。
  (一)明确改革责任。各级各部门要充分认识做好地方机构改革的重要性,提升政治站
位,切实将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关于地方机构改革的决策部署上来,统一到省、市、县
委的工作要求上来。县委深化机构改革协调小组办公室负责与市改革办、市委编办工作联系
,负责县级机构改革具体组织实施。县委办公室、县政府办公室负责文件发送、印章使用及
悬挂部门名牌等事宜。县委组织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部门领导班子配备、调整
,有关人员转隶等事宜。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负责拟订县级部门机构编制框架,指导
部门“三定”规定制定工作。县政府办公室、县财政局、县审计局按职责负责经费资产管理
、债权债务清理、审计、办公用房调配等事宜。县档案馆负责相关部门档案交接事宜。各级
各部门相应建立领导协调机制,明确责任主体,抓好本部门本单位机构改革的组织实施工作

  (二)严明改革纪律。认真贯彻执行中共中央办公厅关于严明纪律切实保证党和国家机
构改革顺利进行的通知要求。严格执行机构改革政治纪律、组织纪律、机构编制纪律、干部
人事纪律、财经纪律、保密纪律,做到令行禁止、政令畅通。机构变动和职责调整的部门、
单位要服从大局,不讲条件、不打折扣、不搞变通、不开口子,严防国有资产流失,确保机
构、职责、队伍按照改革要求及时调整到位。严肃机构编制纪律,严禁借改革之机擅自提高
机构规格、调整和增设内设机构、增加人员编制和领导职数,强化机构编制刚性约束。要将
机构改革实施情况纳入县委、县政府督查任务和巡察范围,强化监督和执纪问责,确保改革
顺利推进。各级各部门推进机构改革情况和遇到的重要问题要及时向县委报告请示。
  (三)稳妥有序推进。全面贯彻“先立后破、不立不破”原则,有组织、有纪律、有步
骤推进机构改革,有序做好人员转隶、新机构挂牌、集中办公等工作。确保思想不乱、工作
不断、队伍不散、干劲不减。原则上2019年1月底前完成领导班子配备、挂牌工作,2019年2
月底前完成人员转隶工作,2019年3月中旬前印发县级涉改部门“三定”规定,2019年3月底
前基本完成机构改革任务。
  (四)建立督查评估机制。机构改革期间,县委办公室、县政府办公室适时开展全县机
构改革落实情况督导检查,重点对县直部门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县委改革决策部署情况
进行督查。机构改革结束后,县委办公室、县政府办公室会同县委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办公
室、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等部门进行评估,总结成效查找不足,巩固改革成果。
  附件:1.中共沂水县委机构设置表
  2.沂水县人民政府机构设
  置表
  附件1
  中共沂水县委机构设置表
  纪律检查委员会监察委员会机关 办公室 组织部 宣传部 统一战线工作部 政法委员会
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办公室(设在县委办公室) 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办公室(设在县司法局
) 国家安全委员会办公室(设在县委办公室) 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委员会办公室(设在宣传
部) 财经委员会办公室(设在县财政局) 外事工作委员会办公室(设在县政府办公室) 机
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军民融合发展委员会办公室(设在县发展和改革局) 审计委员会办公
室(设在县审计局) 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教育工作委员会) 农业农村委员会办
公室(设在县农业农村局) 县直机关工作委员会 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老干部局
  说明:
  中共沂水县委设置纪检监察机关1个,计入机构限额的工作机关9个(设在相关部门的县
委议事协调机构的办事机构不计入机构限额)。其中,纪律检查委员会与监察委员会合署办
公,实行一套工作机构、两个机关名称;办公室挂县档案局、保密委员会办公室(县国家保
密局)牌子;组织部挂县公务员局牌子;宣传部挂县政府新闻办公室、县精神文明建设委员
会办公室、县互联网信息办公室牌子;统一战线工作部挂县政府台湾事务办公室、县民族宗
教事务局、县政府侨务办公室牌子。教育工作委员会与县教育和体育局合署办公,不计入机
构限额。
  附件2
  沂水县人民政府机构设置表
  办公室 发展和改革局 教育和体育局 科学技术局 工业和信息化局 公安局 民政局 司法
局 财政局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交通运输局 水利
局 农业农村局 商务局 文化和旅游局 卫生健康局 退役军人事务局 应急管理局 审计局 行
政审批服务局 市场监督管理局 综合行政执法局 统计局 医疗保障局 信访局
  说明:
  沂水县人民政府设置工作部门27个。其中,办公室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大数据局牌
子;发展和改革局挂新旧动能转换综合试验区建设办公室、能源局、粮食和物资储备局牌子
;科学技术局挂外国专家局牌子;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挂林业局牌子;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挂人
民防空办公室牌子;农业农村局挂扶贫开发办公室、畜牧兽医局牌子;文化和旅游局挂新闻
出版广电局、文物局牌子;卫生健康局挂中医药管理局牌子;行政审批服务局挂政务服务管
理办公室牌子;综合行政执法局挂城市管理局牌子。
  中共沂水县委 沂水县人民政府
  关于深入推进乡镇(街道)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的实施意见
  (2019年1月11日中国共产党沂水县第十四届委员会第四次全体会议通过)
  为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关于机构改革的决策部署,依据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印
发的《沂水县乡镇(街道)行政管理体制改革方案》(办字〔2018〕100号),制定本实施意
见。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
、三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中央关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区域协调发展战略和构建简约高效
的基层管理体制的决策部署,按照省、市工作要求,以加强基层政权建设、巩固党的执政基
础为核心,以扩大经济社会管理权限、完善基层政府功能为重点,以探索建立简约精干的组
织架构和务实高效的用编用人制度为保障,适应乡镇(街道)工作特点,推进乡镇(街道)
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到2020年构建起权责统一、行为规范、运转协调、简约高效的行政管理
体制和运行机制,努力实现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二、推进职能转变
  (一)扩大经济社会管理权限。按照“依法下放、权责一致、能放即放”的原则,将乡
镇管理迫切需要且能够有效承接的部分县级经济社会管理权限赋予乡镇政府。重点扩大乡镇
在产业发展、城镇和村庄规划建设管理、安全生产、市场监管、社会治安、民生保障等方面
的行政审批、行政处罚及相关行政强制和监督检查权。根据不同乡镇实际,逐个乡镇梳理确
定放权事项,依法向乡镇放权。待省政府出台乡镇政府实施行政执法办法后,按照规定的放
权程序和要求,抓好组织实施。县直有关部门要加强指导和培训,明确政策标准和工作流程
,健全权力监督机制,确保下放乡镇的管理权限接得住、用得好。
  (二)转变经济发展职能。适应新旧动能转换和新型城镇化发展需要,合理确定乡镇政
府(街道办事处)经济发展职能。把乡镇经济工作重心转到做好发展规划、推进产业升级、
营造良好营商和人居环境上来,促进错位发展、城乡结构调整和农民持续增收。逐步淡化街
道的经济发展职能,把街道工作重心转到公共服务、社会管理上来;条件允许的情况下,街
道可逐步取消经济发展、招商引资等职责及相应的考核指标,经费由县政府保障。
  (三)优化公共服务职能。推进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职能由“管理型”向“公共服
务型”转变,细化乡镇(街道)基本公共服务职责,增强服务能力。强化乡镇政府(街道办
事处)对涉及本区域内人民群众利益的重大决策、重大项目和公共服务设施布局的参与权和
建议权。积极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和直接服务民生的公共事业部门改革,改进服务方式
,统筹基本公共服务设施布局,推动城市优质公共服务资源向农村延伸。建立公共服务多元
供给机制,加强乡镇(街道)对各类服务提供主体的统筹协调和有效监管。
  (四)推进“一站式”便民服务。落实“一次办好”改革要求,深入推进审批服务便民
化,加强乡镇(街道)便民服务中心规范化建设,逐步将基层行政权力、公共服务事项纳入
便民服务中心办理,完善综合便民服务功能,实现就近能办、多点可办、少跑快办。整合优
化乡镇(街道)内部决策、管理、监督等管理职责和工作力量,为便民服务工作提供支持和
保障。推动网上政务服务向乡镇(街道)延伸,实现“一网办理、一站服务”的县乡两级全
覆盖。健全“一次办好”服务网络,加快推进村级便民服务点和网上服务站点建设,积极开
展代缴代办代理等便民服务,打通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
  (五)实行综合行政执法。乡镇(街道)综合行政执法办公室负责统筹辖区内派驻和基
层执法力量实行联合执法。县直部门派出执法机构要接受乡镇(街道)党(工)委、政府(
办事处)统一指导和协调,日常执法活动以乡镇(街道)管理为主。加强执法队伍建设,充
实乡镇(街道)执法力量,加大业务培训力度,提升乡镇(街道)执法人员的综合行政执法
能力和水平。全面实行综合行政执法责任制,加强综合行政执法监督。
  (六)推行城乡社区网格化服务管理。健全城乡社区综合网格化治理体系,依托党的组
织体系,整合综治、司法、公安、应急、信访、民宗等各种资源力量,构建统一的乡镇(街
道)综治中心和一岗多责、一专多能的职业化网格员管理队伍,实现“多网合一、一员多能
”,提升基层监管执法能力。加强乡镇(街道)综治中心建设管理和网格化服务管理标准化
建设,强化信息共享和技术支撑,提高社会治理智能化水平。推动社会治理重心向基层下移
,加强法治保障,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化解矛盾,鼓励和支持社会各方参与,促进政府
治理和社会调节、村(居)民自治良性互动,打造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格局。
  (七)强化党建工作职责。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强化乡镇(街道)党(工)委领导核
心作用,强化党组织统筹协调功能,健全党建工作机构,配强党务工作力量,落实经费、场
所等基本保障;以提升组织力为重点,突出政治功能,加强城乡社区和农村村级等各领域基
层党组织建设,深入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严格落实“三会一课”等党
的组织生活制度、主题党日制度,推动过硬党支部建设,把基层党组织建设成为宣传党的主
张、贯彻党的决定、领导基层治理、团结动员群众、推动改革发展的坚强战斗堡垒。加大非
公有制经济组织、社会组织及经营网点、工程项目、服务窗口党建工作力度,加强和改进党
员队伍教育管理,健全党员立足岗位创先争优长效机制,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
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
  三、创新机构编制管理
  (一)综合设置机构
  1.党政工作机构。乡镇(街道)统一设置7个党政工作机构,主任由乡镇(街道)领导
副职兼任,另可配备1名副科级的副主任。
  (1)党政办公室。主要承担乡镇(街道)日常工作的综合协调及党委、人大、政府、政
协领导交办的各项工作;负责目标任务的督查落实考核等;负责综合性文稿的起草工作;负
责机关文电、信息、调研、保密、机要、档案、会务、接待、政务公开等工作;承办上级和
乡镇(街道)党(工)委、政府(办事处)交办的其他工作。
  (2)党建群团工作办公室。主要承担机关事业单位、村(社区)、“两新”组织等党的
组织建设、思想建设、精神文明建设和党员教育、管理等基层党建工作;负责组织、宣传、
统战、纪检监察、武装工作;综合协调工青妇等群团工作;负责机关事业单位机构编制、人
事管理等工作;负责离退休干部管理服务等工作。
  (3)经济发展办公室(财政办公室)。主要承担工业、交通、农业、林业、水利和第三
产业发展规划、招商引资、金融、国有资产管理、审计、统计等职责;负责财政预算编制、
执行及管理;负责各类政策性补贴和专项资金的监督管理工作;承担农业产业化示范引导、
推进产业结构调整和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等职责;协调与经济发展相关的其他工作。
  (4)社会事务办公室。主要承担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民政、科技、教育、文化、卫生
健康和计划生育、市场监管、退役军人事务、医疗保障等方面的行政管理工作;协调与社会
事务相关的其他工作。
  (5)社会稳定办公室(应急管理办公室)。主要承担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群众工作、信
访、民族宗教以及其他维护社会稳定方面的工作;负责安全生产等应急管理工作的综合监督
管理;负责自然灾害的信息报告、先期处置、应急自救、灾后救助等工作;综合协调安全生
产类及火灾、水旱灾害、地质灾害等应急救援工作;协调公安派出所、司法所、法庭、检察
室等方面的工作;负责所辖区域内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有关信息采集、安全隐患排查等
工作。
  (6)乡村规划建设监督管理办公室(生态环境保护办公室)。主要职责是根据省政府授
权,负责限额以下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管工作,协助上级有关部门做好限额以上建设工程质
量安全监管工作;负责乡镇(街道)、村(社区)规划建设管理、棚户区和危房改造、房屋
安全、生活污水和垃圾处理等公共设施建设管理、人居环境改善、环卫一体化等方面的工作
;负责环境资源综合保护和规划利用;负责农村饮用水水源地保护、生活污水和垃圾处理、
大气污染防治、畜禽养殖污染防治、土壤环境保护和工矿污染监管等方面工作。
  (7)综合行政执法办公室。负责统筹组织协调指挥辖区内派驻和基层执法力量实行联合
执法,牵头建立综合行政执法平台及网格化执法管理模式等工作;代表乡镇政府(街道办事
处)履行明确赋予或授权的行政执法职责等。
  2.事业单位。乡镇(街道)统一设置5个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主任可按副科级配备。
  (1)财经服务中心。主要承担农村财务、土地流转承包、经贸发展、交通、金融、审计
和统计等方面服务工作。
  (2)农业综合服务中心。主要承担农业、林业、水利、渔业、畜牧、农机、果茶等方面
的技术推广和服务工作;负责扶贫开发领域相关服务工作。
  (3)社会公共服务中心。主要承担招商、中小企业服务、村镇规划建设、安全生产、生
态环境保护等方面的公共服务工作;协助开展市场监管领域公共服务工作。
  (4)便民服务中心(党群服务中心)。主要承担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民政优抚、残联
、科技、文化、旅游、广电、教育、卫生健康和计划生育等方面的政务服务工作及基层党组
织的服务工作;负责对接县政务服务中心,落实各项便民服务措施,负责进驻大厅窗口及工
作人员的日常管理工作;负责村居社区便民服务点的管理指导等。
  (5)网格化服务中心。主要负责贯彻落实党(工)委、政府(办事处)各项工作要求,
指导各村(社区)开展工作;负责协调乡镇(街道)和村(社区)之间、村(社区)和村(
社区)之间关系等;管理、指导网格员队伍建设。
  (二)充实编制员额
  按照省、市要求,以满足乡镇(街道)工作需要为原则,核定乡镇(街道)行政编制和
事业编制,根据实际适当增加编制员额,探索建立事业编制“周转池”制度,为乡镇(街道
)补充急需人员提供用编保障。
  编制重新核定后,沂城街道行政编制60名,事业编制55名;许家湖镇行政编制58名,事
业编制55名;诸葛镇行政编制58名,事业编制55名;院东头镇行政编制58名,事业编制55名
;四十里堡镇行政编制58名,事业编制55名;马站镇行政编制58名,事业编制55名;龙家圈
街道行政编制53名,事业编制52名;沙沟镇行政编制53名,事业编制52名;杨庄镇行政编制
53名,事业编制52名;高桥镇行政编制53名,事业编制52名;黄山铺镇行政编制47名,事业
编制49名;夏蔚镇行政编制47名,事业编制49名;高庄镇行政编制47名,事业编制49名;富
官庄镇行政编制47名,事业编制49名;道托镇行政编制47名,事业编制49名;圈里乡行政编
制47名,事业编制49名;崔家峪镇行政编制47名,事业编制49名;泉庄镇行政编制47名,事
业编制49名。
  调整后,乡镇(街道)行政编制保持938名不变,事业编制由840名调整为930名,所需编
制从县内统筹调剂。其中,从沂城街道调剂5名行政编制用于道托镇、从龙家圈街道调剂1名
行政编制用于夏蔚镇,待中央编办批复后再行使用,批复前暂维持现状。
  乡镇(街道)领导职数,按有关规定执行。
  四、建立务实高效的用编用
  人制度
  (一)创新选人用人机制。根据乡镇领导班子建设需要,注重从乡镇事业编制人员、优
秀村干部、大学生村官中选拔乡镇领导干部。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招聘中,要充分听取
乡镇(街道)意见,根据乡镇(街道)对人才的需求,在专业限制、学历要求等方面适当放
宽,并加大从长期在乡镇(街道)工作人员中招考、招聘的力度。鼓励创新乡镇(街道)人
员编制管理,实行编制分类管理、人员合理调配,赋予乡镇(街道)更加灵活的用人自主权
。制定乡镇(街道)购买服务目录,乡镇(街道)凡是适宜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提供的公共服
务和事务性、辅助性工作等,都要引入竞争机制,通过合同、委托等方式实行购买,由“花
钱养人”向“花钱办事”转变。
  (二)有序推进干部交流。有计划地选派县直机关年轻干部到乡镇(街道)任职、挂职
,优先安排长期在乡镇(街道)工作、业绩突出的干部到县直机关工作。积极选派乡镇事业
单位业务骨干到县直单位或者发达地区挂职锻炼、跟班学习。县直机关一般不得借调乡镇(
街道)工作人员,因工作特殊需要短期借调的,在征得乡镇(街道)党(工)委同意后,须
报组织部门批准并明确借调时间,借调时间原则上不超过6个月。在乡镇(街道)工作不满2
年的工作人员,一律不得借调。
  (三)建立激励保障机制。全面落实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关心关爱基层干部
减轻基层工作负担的政策要求,激励广大基层干部干事创业。严格执行乡镇工作补贴政策,
适当提高乡镇工作补贴标准,建立基层干部差别化激励机制,研究制定符合基层实际、与工
作绩效挂钩的正向激励办法,对在条件艰苦的偏远乡镇和长期在乡镇工作的人员给予适当倾
斜。认真落实公务员年终一次性奖金政策,确保足额兑现发放。认真落实带薪年休假制度,
确因工作需要未能休假的,按规定发放未休假工资报酬。新出台工资津贴补贴调整政策时,
优先保障乡镇(街道)足额兑现。全面落实乡镇工作人员各项待遇政策,确保工作人员收入
高于县直机关同职级人员水平。乡镇(街道)机关事业单位年度考核优秀等次比例可以提高
到20%。落实机关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制度和事业单位管理岗位职员等级晋升制度。完善乡
镇(街道)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聘用和职称评定方面的倾斜政策。围绕满足基层干部就餐
、住宿及承担急难险重任务需要,切实抓好乡镇机关“五小”(食堂、宿舍、澡堂、图书室
、文体活动室)建设等保障工作。坚持“三个区分开来”,健全完善容错纠错机制,宽容干
部在改革创新中的失误,营造干事创业、敢于担当的良好环境。
  五、理顺县与乡镇(街道)
  关系
  (一)厘清事权边界。全面实行乡镇(街道)权责清单和公共服务事项目录清单制度,
厘清县政府及其部门与乡镇(街道)的职责关系,加快建立边界清晰、分工合理、权责一致
、运行高效、依法保障的基层政府职能体系,形成科学有效的权力制约和协调机制。县政府
、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要严格按权责清单、公共服务事项目录清单履行职责。全面清理
县级与乡镇(街道)签订的各类“责任状”,擅自转移给乡镇(街道)的工作任务责任一律
取消。今后,除中央和省委、省政府明确规定的外,严禁以签订“责任状”、分解下达指标
、考核验收等形式,将县直部门工作任务责任转嫁给乡镇(街道)承担。如有阶段性、临时
性的工作任务确需乡镇(街道)承办的,须由县委、县政府研究提出意见,并明确工作目标
、内容、权限、分工、期限等具体要求,落实人员、经费以及业务培训等保障措施。
  (二)健全与职责相适应的考评体系。以乡镇(街道)职责和区位特点为依据,建立健
全乡镇(街道)差异化考核评价体系。统一规范针对乡镇(街道)的评比达标、示范创建等
活动,未经省委、省政府批准,不得以任何形式对乡镇(街道)设置“一票否决”事项。建
立健全县直部门和乡镇(街道)之间履职双向考核评议制度,完善社会满意度评价及第三方
考评办法,加大群众满意度在考核评价中的权重,切实增强考评公信力。
  (三)建立事权与支出责任相适应的财政体制。合理划分县、乡镇(街道)财政事权和
支出责任,应由县级承担的支出责任,不得转移给乡镇(街道);对下放给乡镇(街道)的
事权,给予相应财力支持。结合乡镇(街道)经济发展水平、税源基础、财政收支等因素,
实行差别化的财政管理体制。
  六、组织实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县委、县政府建立改革联席会议制度,统筹抓好乡镇(街道)行
政管理体制改革。各乡镇(街道)党政主要负责人为本乡镇(街道)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的第
一责任人,要负总责,亲自抓。县直有关部门要加强协调配合,按照职责任务分工,推进改
革任务落实。
  (二)坚持积极稳妥。乡镇(街道)行政管理体制改革要与县党政机构改革统筹结合、
有序衔接、压茬推进,2019年1月底前基本完成改革。做好舆论宣传引导工作,凝聚改革共识
,营造良好的改革氛围。要细化工作措施,保证改革期间思想不散、秩序不乱、工作不断、
人员妥善安置、国有资产不流失。
  (三)严肃纪律要求。改革期间,严格遵守政治纪律、组织纪律、机构编制纪律、干部
人事纪律、财经纪律、保密纪律,严防违纪违规行为发生。对违反规定的,将严肃追究有关
人员责任。
  附件:1.放权目录
  2.改革重点任务分工表
  附件1
  放权目录
  序号 权限名称 权力类型 所属单位 实施依据 备注
  1 举办营业性演出审批 行政许可 县文广新局 《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国务院对确需
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
  2 水域、滩涂养殖审核 行政许可 县渔业局 《渔业法》
  3 烟花爆竹经营许可证核发 行政许可 县安监局 《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
  4 改变绿化规划、绿化用地的使用性质审批 行政许可 县综合行政
  执法局 《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
  5 供水企业停止供水审批 行政许可 县住建局 《城市供水条例》
  6 燃气经营者停业、歇业审批 行政许可 县综合行政
  执法局 《城镇燃气管理条例》
  《山东省燃气管理条例》
  7 改装、拆除或者迁移城市公共供水设施审批 行政许可 县住建局 《城市供水条例》
  8 燃气经营者改动市政燃气设施审批(除次高压、高压管网,场站设施外) 行政许可
县综合行政
  执法局 《城镇燃气管理条例》
  《山东省燃气管理条例》
  9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仅限建设项目审批登记表) 行政许可 县环保局 《
环境保护法》《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山东省实施〈环境影响
评价法〉办法》
  10 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核发(含临时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核发) 行政许可 县住建局
《城乡规划法》
  《山东省城乡规划条例》
  11 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核发、变更(含临时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核发) 行政许可 县住
建局 《城乡规划法》
  《山东省城乡规划条例》
  12 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核发(仅针对村庄规划区内使用原有宅基地进行农村村民住宅建
设的项目) 行政许可 县住建局 《城乡规划法》
  13 以划拨方式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核发(审核) 行政许可 县住
建局 《城乡规划法》
  《山东省城乡规划条例》
  14 对学校卫生工作行使监督 行政监督 县卫计局 《学校卫生工作条例》
  15 市政公用设施维护监督检查 行政监督 县城市管理局 《城市道路管理条例》《城市
道路照明设施管理规定》《城市桥梁检测和养护维修管理办法》
  16 城市绿化监督管理 行政监督 县城市管理局 《城市绿化条例》
  17 国有建设用地批后监督(1.开竣工核验备案监督检查2.闲置土地处置监督检查3.闲置
土地不予抵押审查的监督检查) 行政监督 县国土资源局 《关于建立土地利用动态巡查制度
加强建设用地供后开发利用全程监管的通知》《土地管理法》《山东省实施〈土地管理法〉
办法》《闲置土地处置办法》
  18 建设工程竣工规划验收 行政监督 县住建局 《山东省城乡规划条例》
  19 建设工程规划验线 行政监督 县住建局 《山东省城乡规划条例》
  20 旅游合同、服务质量、旅游安全和财务账簿等情况监督管理 行政监督 县旅发委 《
旅行社条例》
  《旅行社条例实施细则》
  21 城乡困难群众医疗救助资金给付 行政给付 县民政局 《社会救助暂行办法》
  22 城乡困难群众临时救助资金给付 行政给付 县民政局 《社会救助暂行办法》
  23 旅行社设立分社备案 其他权力 县旅发委 《旅行社条例》
  24 旅行社设立服务网点备案 其他权力 县旅发委 《旅行社条例》
  25 旅行社变更名称、经营场所、法定代表人等登记事项或者终止经营的备案 其他权力
县旅发委 《旅行社条例》
  附件2
  改革重点任务分工表
  序号 重点任务 责任单位 时间节点
  1 制定出台深入推进乡镇(街道)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实施意见 县编办 2018年11月底前
  2 制定出台乡镇政府实施行政执法办法 县编办、县政府法制办、各乡镇政府 2019年6月
底前
  3 推动网上政务服务向乡镇(街道)延伸 县政府办公室、县政务服务中心管理办公室、
县编办、县民政局、各乡镇(街道)政府(办事处) 2019年3月底前
  4 完成乡镇(街道)综治中心建设、网络化管理力量整合,以及网格化管理信息共享和
技术支撑工作 县委政法委、县信访局、县公安局、县司法局、县民宗局、县民政局、各乡镇
(街道)党(工)委、政府(办事处) 2019年3月底前完成中心建设和力量整合;6月底前完
成信息技术支撑工作
  5 完成乡镇(街道)核编工作 县编办 2019年3月底前
  6 按年度制定乡镇(街道)政府购买服务目录和计划并组织实施 县财政局 自2019年度

  7 考选乡镇(街道)工作人员时,充分听取乡镇(街道)意见,制定有针对性的选人用
人计划 县委组织部、县人社局、县编办、县财政局 自2018年度起
  8 制定出台完善经济待遇、考核晋升、容错纠错机制等乡镇(街道)干部激励保障机制
的政策 县委组织部、县人社局、县财政局 2019年1月底前
  9 围绕满足基层干部就餐、住宿及承担急难险重任务需要,切实抓好乡镇机关“五小”
(食堂、宿舍、澡堂、图书室、文体活动室)建设等保障工作 县委办公室、县政府办公室、
县财政局、各乡镇党委、政府 2018年12月底前
  10 全面清理取消县直部门擅自下放的工作任务责任,制定出台相关具体措施 县委办公
室、县政府办公室、县政府法制办 2019年3月底前
  11 调整完善乡镇(街道)工作考核体系,对乡镇(街道)实行差异化考核 县委办公室
、县政府办公室、县绩效考核办公室 自2018年度起
  12 制定出台合理划分基层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的意见 县财政局 2019年3月底前
  13 借鉴向经济发达镇放权经验,根据不同乡镇实际,逐个乡镇梳理确定放权事项,依法
向乡镇放权,完成放权目录公布工作 县政府办公室、县政府法制办 2019年1月底前
  14 制定乡镇(街道)人员定岗方案 各乡镇(街道)党(工)委、政府(办事处) 201
9年1月底前
  关于设立沂水县融媒体中心的通知
  各乡镇(街道)、县直各部门(单位):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党的新闻舆论工作的决策部署,根据上级
有关精神,经县委编委研究,报经市委编办批准同意,现将县融媒体中心机构编制事项通知
如下:
  1.设立沂水县融媒体中心,挂县广播电视台、县新闻中心牌子,为隶属于县委直属的正
科级公益二类财政补贴事业单位,归口县委宣传部领导,核定编制126名,设主任1名,总编
辑1名(正科级),副主任3名。主要负责:贯彻落实党的新闻宣传方针政策,宣传党的理论
、路线和各项方针政策,为全县经济社会发展提供舆论支持。
  2.撤销沂水县广播电视台事业单位建制,人员、编制整建制划转到县融媒体中心。
  根据国务院《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有关规定,请相关单位及时到县事业单位监
督管理局办理事业单位法人登记手续。
  中共沂水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
  2019年5月9日
  中共沂水县委关于在全县开展
  “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的实施意见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扎实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
”主题教育,根据中央部署和省委、市委安排,结合沂水实际,制定如下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
  为中国人民谋幸福,为中华民族谋复兴,是中国共产党人的初心和使命。不忘初心、牢
记使命是加强党的建设的永恒课题,是全体党员、干部的终身课题。在全党开展“不忘初心
、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统揽伟大斗争、伟大工程、伟大事
业、伟大梦想作出的重大部署,是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全党的迫切需
要,是推进新时代党的建设的迫切需要,是保持党同人民群众血肉联系的迫切需要,是实现
党的十九大确定的目标任务的迫切需要。全县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要充分认识开展主题教
育的重大意义,切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用习
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确保
党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市、县委要求不折不扣落实落地。要把主题教育与庆祝新中国成立70
周年结合起来,引导广大党员、干部不忘历史、不忘初心,始终保持奋斗精神和革命精神,
敢于斗争、善于斗争,勇于战胜各种艰难险阻、风险挑战,加快建设富裕文明和谐美丽新沂
水。
  这次主题教育的总要求是:守初心、担使命,找差距、抓落实。守初心,就是要牢记全
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根本宗旨,坚定理想信念,牢记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就是我们的奋斗
目标,时刻不忘我们党来自人民、根植人民,永远不能脱离群众、轻视群众、漠视群众疾苦
。担使命,就是要牢记我们党肩负的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历史使命,勇于担当负责,积
极主动作为,保持斗争精神,敢于直面风险挑战,以坚忍不拔的意志和无私无畏的勇气战胜
前进道路上的一切艰难险阻。找差距,就是要对照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
中央决策部署,对照党章党规,对照人民群众新期待,对照先进典型、身边榜样,坚持高标
准、严要求,直面问题矛盾,深刻检视剖析,有的放矢进行整改。抓落实,就是要把习近平
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转化为推动改革发展稳定和党的建设各项工作的实际行动,把
初心使命变成党员干部锐意进取、开拓创新的精气神和埋头苦干、真抓实干的自觉行动,推
动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落地生根,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这次主题教育的基本要求是:坚持思想建党,学思用贯通、知信行统一,不断增强“四
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筑牢信仰之基、补足精神之钙、把稳思
想之舵;坚持为民务实,自觉践行党的根本宗旨,把群众观点、群众路线深深植根于思想中
、落实到具体行动上,着力解决全县群众最关心最现实的利益问题,不断增强人民群众对党
的信任和信心;坚持干事创业,发扬革命传统和优良作风,振奋精神、鼓足劲头,从县委常
委会、县委常委做起,各级党员干部要发挥好“关键少数”作用,带头学,带头做,为全县
党员作出表率,推动县域经济高质量发展;坚持问题导向,以刀刃向内的自我革命精神和动
真碰硬的斗争精神,查准找实并着力解决影响党的先进性、弱化党的纯洁性的突出问题以及
群众反映强烈、久拖不决的实际问题,以解决问题的实际成效检验主题教育效果;坚持特色
引领,把传承弘扬沂蒙精神贯穿主题教育全过程,教育引导各级领导干部和党员传承红色基
因,不忘革命传统,重塑“水乳交融、生死与共”的党群干群关系;坚持从严从实,把力戒
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作为主题教育重要内容,全面落实“基层减负年”“工作落实年”“党
的建设深化年”“深化改革推进年”各项部署要求,注重实际效果,确保主题教育不虚、不
空、不偏。
  二、目标任务
  这次主题教育的根本任务是: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锤炼
忠诚干净担当的政治品格,团结带领全县人民为实现“走在前列、争创强县”目标、加快建
设富裕文明和谐美丽新沂水共同奋斗。坚持抓思想认识到位、抓检视问题到位、抓整改落实
到位、抓组织领导到位,努力实现以下目标。
  1.理论学习有收获。在学懂弄通做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上取得新成效
。做到学深悟透、融会贯通、真信笃行,增强贯彻落实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把学习成果
真正体现到增强党性、提高能力、改进作风、推动工作的成效上来。
  2.思想政治受洗礼。在坚持旗帜鲜明讲政治、坚决做到“两个维护”上取得新成效。坚
定对马克思主义的信仰、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信念,自觉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
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做到政治忠诚更加纯粹,政治定力更加坚强,政治纪
律更加严格,锤炼永远听党话、跟党走的忠诚品格。
  3.干事创业敢担当。在贯彻执行党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委、市委部署要求、担当作为狠抓
落实上取得新成效。坚持问题导向、实效导向,勇于直面困难,增强斗争精神,苦干实干、
开拓进取,知重负重、攻坚克难,以刮骨疗伤的勇气、坚忍不拔的韧劲狠抓整改落实,扎实
推进沂水各项工作高质量发展,以工作实绩检验主题教育成效。
  4.为民服务解难题。在坚定不移践行党的宗旨、密切党群干群关系上取得新成效。坚守
人民立场,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把全县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作为奋斗目标,自
觉同群众想在一起、干在一起,全力维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树立竭诚服务人民群众的工
作导向,着力解决人民群众的操心事、烦心事、揪心事,不断增强全县人民的获得感、幸福
感、安全感。
  5.清正廉洁作表率。在深入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加强党风廉政建设上取得新成效。保持
为民务实清廉的政治本色,警钟长鸣,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公私分明,“亲”“清”
分开,清白做人、干净做事,坚持公正用权、依法用权、为民用权、廉洁用权,着力营造风
清气正的政治生态。
  三、突出推进县处级领导班子、领导干部和参照实施的领导班子主题教育
  按照统一部署要求,这次主题教育不划阶段、不分环节,以县处级以上领导干部为重点
,在全县党员中开展,从2019年9月开始,12月初基本结束,具体到每个单位不少于3个月,
要把学和做结合起来,把查和改贯通起来,推动学习教育、调查研究、检视问题、整改落实
四项重点措施贯穿全过程。从严从实抓好县处级以上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
,做到边学习边调研边检视边整改,以学促研、以研促查、以查促改,发挥好“头雁效应”

  (一)学习教育。坚持把认认真真学原著悟原理作为主题教育的基础,将学习贯穿始终
,努力做到学懂弄通做实,推动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往深里走、往
心里走、往实里走。
  1.突出学习重点。紧紧围绕习近平总书记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组织学习,以党的十九大
报告和党章,党史和新中国史,《习近平
  关于“不忘初心、牢记使命”重要论述选编》《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
习纲要》,习近平总书记在“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工作会议、中央政治局第十五
次集体学习、中央和国家机关党的建设工作会议和在内蒙古考察并指导开展“不忘初心、牢
记使命”主题教育时的重要讲话,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山东、视察临沂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
示为基本教材,跟进学习习近平总书记最新重要讲话文章。县直部门单位要根据职能职责,
认真梳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本行业本领域工作的重要论述,作为本部门本系统的必学内容。
  2.扎实开展自学。党员领导干部要以自学为主,制定自学计划,静下心、坐下来、沉下
去,读原著、学原文、悟原理,原原本本、原汁原味学习规定篇目,逐篇逐段、逐字逐句研
读重要论述,在多思多想、学深悟透、系统全面、融会贯通上下功夫,深刻理解其核心要义
和实践要求,自觉对表对标,及时校准偏差。充分运用“学习强国”“灯塔一党建在线”等
载体平台,引导广大党员随时随地开展学习。县委将采取闭卷测试、随机抽测等方式检验学
习成效,各单位党委(党组)也要采取适当方式检验学习效果,防止以读书笔记、心得体会
简单“留痕”走过场。
  3.集中学习研讨。各级领导班子要集中安排一周时间,举办领导干部读书班,要采取党
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形式,围绕党的政治建设、全面从严治党、理想信念、宗旨
性质、担当作为、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党性修养、廉洁自律、弘扬沂蒙精神、机关党的建
设等内容列出专题,组织党员干部紧密联系思想实际、成长经历和岗位职责开展学习研讨,
交流体会、收获、不足、打算。学习研讨不能偏离主题,防止以专家讲座、理论辅导代替学
习研讨,以业务研讨代替理论学习,以工作交流代替思想碰撞,防止浅表化、走过场、学思
脱节。党员领导干部要落实“双重”组织生活制度,参加所在党支部的学习研讨。
  4.丰富学习载体。采取现场教学、专题辅导、巡回报告、网络课堂等形式开展学习教育
。注重发挥沂水红色资源优势,组织党员干部到中共中央山东分局旧址、沂水革命纪念馆、
沂蒙红嫂祖秀莲纪念馆、山东·沂水党性教育检测中心等地开展革命传统教育,学习党的历
史,学习先辈先烈事迹,弘扬沂蒙精神;认真研读《沂蒙精神沂水典范》等沂蒙精神经典著
作,组织观看《扶贫书记》《沂蒙山》《梦想沂蒙》《喜盈代村》《沂蒙红嫂祖秀莲》等优
秀影视文艺作品;依托“沂水干部大讲堂”和廉政警示教育基地,开展形势政策教育和警示
教育,引导党员领导干部联系违纪违法、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反面案例对照反思;认真梳理全
县攻坚克难、担当作为、干事创业的典型案例,开展先进典型教育,引导党员比学赶超,把
学习成果转化为践行沂蒙精神、扎实做好工作的具体行动。
  (二)调查研究。党员领导干部要立足岗位职责,坚持问题导向,聚焦难题短板,深入
一线、深入群众,善于发现和认真研究实际困难,真正把情况摸清楚,把症结分析透,切实
拿出解决问题的硬招、实招。
  1.明确调研重点。围绕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和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山东、视
察临沂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把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防风险、保稳
定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坚决打好三大攻坚战、推动乡村振兴、开展扫黑除恶、实施新旧动能
转换、推进“双招双引”、优化营商环境、提升基层治理水平以及基层党组织软弱涣散、党
员教育管理宽松软、基层党建主体责任缺失等问题作为重点内容,根据工作实际,确定调研
题目。
  2.把握调研要求。党员领导干部要结合“结亲连心”“双报到”“万名干部下基层”、
第一书记等工作,开展“机关基层‘点对点’联系”,到分管单位和基层党建、脱贫攻坚等
联系包扶的村(社区)、企业开展调研,访基层党员干部、访服务对象、访困难群众;副县
级以上领导干部要安排一定时间,到基层蹲点调研。调研采取“四不两直”方式,沉到一线
调查研究,全面深入准确了解实际情况,明优势、找短板,察实情、寻实策。要严肃纪律要
求,统筹安排调研,不给基层增加负担,不搞层层陪同,坚决防止扎堆调研,防止“作秀式
”“盆景式”调研。
  3.用好调研成果。调研结束后,党员领导干部要梳理调研情况,紧盯问题,分析症结,
找准解决问题、改进工作的思路和办法。党委(党组)要及时汇总梳理调研发现的问题、基
层的意见建议,建立问题台账;副县级以上领导干部根据各自调研实际形成专题调研报告,
各部门单位也要针对所属领域的调研形成有关调研报告,报县委主题教育领导小组办公室备
案;要召开调研成果交流会,对重大问题或疑难问题集体研究,拿出务实管用的实招硬招,
形成具体化、精准化的工作方案。认真总结基层创造的典型经验,分领域、分层面建立制度
规范,健全长效机制,指导面上工作开展。
  4.讲好专题党课。党员领导干部要在学习调研基础上讲专题党课,县委书记带头讲,其
他副县级以上领导干部到分管领域或联系基层单位讲,各单位主要负责人在本单位讲。党课
要立足工作实际和岗位职责,联系基层的实践探索,讲学习收获、讲差距不足、讲思路举措
、讲信心干劲、讲使命担当,激励广大党员干部自我加压、干事创业。要把专题党课作为检
验学习教育、调查研究成效的重要标尺,精心准备、严格把关,做到学习成效不明显的不能
讲,调查研究不深入的不能讲,问题查找不到位的不能讲,思路措施定得不实的不能讲,内
容不聚焦的不能讲。
  (三)检视问题。坚持边学习调研边查摆问题,主题教育一开始,就要着手查找问题,
通过自己找、群众提、上级点、互相帮、集体议等多种方式,查摆自身不足,查找工作短板
,深刻检视剖析。
  1.广泛听取意见建议。通过个别访谈、集中座谈、媒体征求意见、设立意见箱、发放征
求意见表等多种方式,真心诚意听取基层党员群众、工作服务对象的意见建议;结合开展“
结亲连心”“双报到”、群众诉求“大排查大化解”活动,从群众反映强烈、久拖不决的操
心事、烦心事、揪心事中,深入查摆工作不担当、履职不到位、责任不落实等问题。对基层
提出的意见建议,领导班子要认真研究、逐一回复。全面梳理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山
东、视察临沂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不扎实、不到位等问题,以及上级党组织在巡视
巡察、干部考察、工作考核、督导督察、审计检查等发现的问题,如实反馈给领导班子成员
和下级党组织,督促主动认领、对号入座。结合专题民主生活会,班子成员之间、班子成员
同分管部门负责同志之间要开展谈心谈话,相互听取意见建议。
  2.深入查摆问题不足。党员领导干部要对照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习近
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中央、省委决策部署,对照习近平总书记在“不忘初心、牢记
使命”主题教育工作会议上的重要讲话中指出的突出问题,对照党章党规,对照初心使命,
对照人民群众新期待,对照先进典型、身边榜样,以刀刃向内的自我革命精神,深入开展“
六查六找”:查学风,找出在坚定信仰信念,学懂弄通做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
思想方面的差距;查党性,找出在对党绝对忠诚,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
做到“两个维护”方面的差距;查政绩观,找出在群众观点、群众立场、群众感情、服务群
众,践行沂蒙精神,夯实党的执政根基方面的差距;查权责观,找出在为党尽责、为民用权
、为事业担当,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方面的差距;查领导方式和工作方法,找出在践行
新发展理念,实践实干实效,克服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方面的差距;查“对标先进”要求,
结合省委“七赛七比”活动,找出在思想境界、眼界格局、思路本领、能力素质等方面的差
距,明确努力方向,细化改进措施。要认真开展对照党章党规找差距工作,全面查找、逐条
列出各种违背初心和使命的问题,领导班子要召开专题会议,班子成员相互咬耳扯袖、提醒
警醒。
  3.检视剖析问题根源。领导班子要对收集到的意见建议、查摆出的问题不足进行集体研
究,聚焦政治建设、思想建设、作风建设存在的突出问题,联系本地本单位的重大事件、典
型案件和信访积案进行检视反思;党员领导干部要联系个人思想实际、工作实际和岗位职责
,针对工作短板、具体问题,从思想、政治、作风、能力、廉政等方面,深入剖析根源,明
确努力方向。通过检视剖析,列出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问题清单。问题清单要具体实在,不
能大而化之、避重就轻、避实就虚,不能以上级指出的问题代替自身查摆的问题、以班子问
题代替个人问题、以他人问题代替自身问题、以工作问题代替思想问题、以旧问题代替新问
题。检视剖析要逐条列出问题,不搞官样文章,不硬性规定字数。
  (四)整改落实。突出狠抓落实,把“改”字贯穿主题教育始终,坚持边学边改、边查
边改、立行立改,制定整改台账,逐一明确具体整改措施、责任分工、目标要求和完成时限
,做到事事有回音、件件有落实。
  1.坚持分类整改。要强化问题意识、整改意识,对学习教育、调查研究、检视剖析中发
现的问题,不等不靠、分类处理。能够当下改的,明确时限要求,按期整改到位;一时解决
不了的,制定阶段目标,盯住不放,持续整改。巡视巡察、环保督查、扫黑除恶督导检查等
工作中新发现和反馈的问题,及时纳入整改范畴。要结合整改,持续抓好20件重点民生实事
落实。整改落实要防止虎头蛇尾、久拖不决,防止纸上整改、虚假整改,防止以简单问责基
层干部代替整改责任落实。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要带头抓整改,防止只抓下级、不抓自身,
为整改落实作出表率。
  2.开展专项整治。围绕中央、省、市委确定的整改重点,结合我县实际,聚焦以下10个
方面问题开展专项整治:对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中央决策部署贯彻落实
不力的问题;干事创业精气神不够,不担当不作为、“庸懒散拖”的问题;违反中央八项规
定精神的突出问题;加重基层负担、文山会海突出、督查检查考核过多过频、层层签订责任
状、擅自增加对基层一票否决事项等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的问题;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
;民生领域办事不公、侵害群众利益的问题;对黄赌毒和黑恶势力斗争不力,甚至包庇纵容
、充当保护伞的问题;基层党建主体责任缺失的问题;解决群众诉求、化解信访积案不力的
问题;污染形势严峻,环境保护措施落实不到位的问题。各部门单位要结合实际,有针对性
地列出需要整治的突出问题,进行集中治理。整改工作和专项整治进展情况要以适当方式向
党员干部群众进行通报。
  3.开好民主生活会。主题教育结束前,各级领导班子要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运用学习
调研成果,针对检视反思问题,联系整改落实情况,认真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自我批评要
见人见事见思想,相互批评要真点问题、点真问题,体现战斗性和辣味,达到红脸出汗、排
毒治病的效果。党员领导干部要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所在党支部的专题组织生活会,民主评
议党员。
  乡镇、街道、县直机关等领导班子参照实施。
  四、务实推进基层党支部主题教育
  除县处级以上领导干部和参照实施的领导班子之外的党员参加主题教育,要以党支部为
单位,结合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依托“三会一课”、主题党日等进行
。要采取简便管用的措施,重点做实学习教育和检视整改,着力解决问题。
  (一)抓好学习教育。党支部要组织党员以个人自学为主,原原本本通读《习近平关于
“不忘初心、牢记使命”重要论述摘编》等,教育引导党员坚定理想信念,领悟初心使命,
增强党的意识。在此基础上,抓好学习研讨、集中培训。
  1.开展学习研讨。党支部要制定学习计划,结合“三会一课”、主题党日,合理安排时
间组织党员学习研读规定篇目。围绕初心使命、理想信念,党的意识、纪律规矩,担当作为
、发挥作用等专题,每月至少开展1次集中研讨。其中,县直单位、乡镇(街道)机关及直属
单位的党员干部,可根据本单位领导班子所列研讨专题,结合实际开展学习研讨。对年老体
弱党员、文盲党员,可采取上门送学、帮学等方式组织参加学习教育。党支部书记要结合学
习研讨,在本支部讲1次专题党课或者报告1次个人学习体会,发挥好带学促学作用。鼓励先
进典型、普通党员讲“微党课”。
  2.组织集中培训。依托党校、党员干部教育培训基地等,统一组织对所属党支部书记进
行1次轮训,重点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关于开展主题教育的部署要求。
乡镇(街道)党(工)委要对所辖村、社区党员进行集中培训。县委书记结合主题教育有关
工作,对党支部书记进行专题辅导;乡镇(街道)党(工)委书记要为党员作专题辅导或讲
专题党课。注重发挥本地优秀党支部书记、优秀党员和第一书记、“万名干部下基层”服务
队队员作用,邀请他们讲体会感悟,讲初心使命。
  3.创新方式方法。组织开展“学习强国”平台推广应用“比学赶超”活动,引导广大党
员在线学、随时学,推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入脑入心;运用案例教育、微
信公众号、微视频等形式,增强学习的吸引力和感染力。大力弘扬新时期沂蒙精神,灵活开
展革命传统教育、讲述入党故事等活动,引导党员对标比学,把学习成果转化为传承红色基
因、做好本职工作的具体行动。
  4.强化分类指导。县直单位要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本系统本领域重要讲话和
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聚焦精神不振、能力不足、作风不实等问题检视整改;乡镇(街道)、
经济开发区要重点解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和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问题;国有企业
要把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推动转型升级、加强党的建设等作为主题教育着力点;村(社区
)要聚焦乡村振兴、脱贫攻坚、基层治理、服务群众等找差距、抓落实;非公有制经济组织
和社会组织要下大力气把党员组织起来、把党的工作开展起来、把职工群众凝聚起来。
  (二)认真检视整改。党支部要结合自身实际和日常工作,组织党员、干部直接联系群
众和工作对象、服务对象,开展社情民意大走访,了解群众利益诉求,并采取适当方式向党
员通报。在此基础上,对照查摆问题,抓好问题整改,推动党组织和党员作用发挥。
  1.对照查找问题。党支部要组织党员对照党章规定的党员条件和义务权利,对照《中国
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
例》,对照群众提出的意见建议等,对照各级巡视巡察、检查考核等反馈的问题,对照本单
位领导班子查找的问题,查找党员意识、担当作为、服务群众、遵守纪律、作用发挥等方面
的差距和不足,列出问题,逐项整改到位。党支部还要对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
从组织设置、制度执行、组织生活、任务落实、作用发挥等方面查找问题短板。
  2.抓好问题整改。对党支部和党员查摆出的突出问题,要建立台账,制定措施,销号管
理,确保整改到位。整改情况及时向党员群众公开,以实实在在的成效赢得群众的认可和好
评。要结合推进支部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和专项整治,首先整顿软弱涣散党支部,为开展主题
教育打牢组织基础。
  3.搭建实践载体。围绕党员作用发挥不到位的问题,根据不同行业、不同领域党员的实
际搭建平台,组织党员至少参加1次志愿服务,至少为身边群众办1件实事好事,以实际行动
践行初心和使命。在机关事业单位,健全落实党员挂牌上岗、示范窗口创建、岗位目标责任
管理等制度;在学校,积极开展立德树人标兵、师德师风楷模等创建活动;在农村,深化无
职党员设岗定责、承诺践诺等工作;在社区,组织党员开展结亲连心、爱心奉献等活动;在
企业和社会组织,推行党员先锋岗、党员责任区等做法,引导他们立足岗位、履职尽责。深
化机关企事业单位党组织、在职党员到社区报到工作,做实共建项目,解决实际问题。
  4.民主评议党员。主题教育结束前,党支部要以“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为主题召开专
题组织生活会,同时对党员参加主题教育、发挥作用等情况进行民主评议,党员领导干部要
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
  五、组织领导
  全县“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在县委常委会领导下开展。县委成立“不忘初心
、牢记使命”主题教育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加强对全县主题教育的指导。各级
党委(党组)要成立相应领导机构和工作机构,党委(党组)主要领导同志要履行第一责任
人职责,推动发挥好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职能作用,形成齐抓共管合力。
  1.加强督导指导。县委领导同志要结合日常工作对主题教育进行调研指导;县委主题教
育领导小组组建巡回指导组,采取实地指导、随机抽查、调研访谈等方式,对各乡镇(街道
)、县直各部门单位开展主题教育进行督导指导。各基层党委对所属基层党组织督导指导,
确保主题教育质量。要根据不同层级、不同领域、不同对象的特点,分类指导、精准施策。
  2.防止形式主义。要以好的作风开展主题教育,杜绝文山会海、花拳绣腿、弄虚作假等
问题。工作部署、督导指导、成效评价不提不切实际的硬指标,不随意要求基层填报材料,
不将有没有台账记录、工作笔记等作为各项工作是否落实的标准。要注重从领导干部自身素
质提升、解决问题成效、群众评价反映等方面,客观评估主题教育效果,并作为经济社会发
展综合考核的重要内容。对开展主题教育消极对待、敷衍应付、搞形式走过场的,给予严肃
处理。
  3.营造良好氛围。要在报纸、广播、电视等主流媒体开设专栏,充分发挥新兴媒体作用
,深入宣传中央和省、市、县委部署要求,及时反映主题教育进展成效,加强正面引导,强
化舆论监督,推动主题教育健康有序开展。要通过开展主题教育,注重发现和选拔使用敢担
当、善作为的好干部,树立鲜明的用人导向。要大力选树宣传秉持理想信念、保持崇高境界
、坚守初心使命、敢于担当作为的先进典型,推动形成学先进、赶先进、当先进的良好风尚

  4.紧密结合实际。要坚持两手抓、两促进,把开展主题教育同贯彻落实中央决策部署和
省、市、县委具体要求结合起来,同新旧动能转换、“双招双引”、乡村振兴、脱贫攻坚、
环保攻坚、“125”工程等改革发展稳定重点任务结合起来,同推动各单位的中心工作结合起
来,防止“两张皮”。要及时把主题教育中创造的好经验好做法,用制度形式固定下来、坚
持下去,形成长效机制,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
  附件:沂水县委“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名单
  附件
  沂水县委“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名单
  组 长:
  薛 峰 县委书记、党校校长
  副组长:
  赵 明 县委副书记、代县长
  陈海龙 县委副书记
  解 飞 县委常委、县纪委书记、监委主任
  徐本开 县委常委、宣传部部长
  郭忠友 县委常委、办公室主任
  颜士刚 县委常委、组织部部长
  成 员:
  顾全华 县委党校党总支书记、副校长
  王向民 县机关事务服务中心党组书记、主任
  杨明升 县政府办公室党组副书记、副主任
  (正科级)
  李兰峰 县纪委常务副书记、监委副主任
  谭 卿 县委组织部常务副部长、“两新”
  工委书记
  赵光好 县委宣传部常务副部长
  魏书文 县委政法委常务副书记
  王志超 县委组织部副部长、老干部局局长、
  离退休干部党工委书记
  冯 彦 县直机关党工委书记
  张希国 县发改局党组书记、局长
  刘新太 县教体局党组书记、局长
  张晓华 县财政局党组书记、局长
  宋彦山 县人社局党组书记、局长
  王金亮 县卫健局党组书记、局长,
  县中医药管理局局长
  程丽丽 县委党史研究中心主任
  王春亭 县委组织部部务委员、党性教育
  中心主任
  颜士刚同志负责领导小组日常工作。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承担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办公室设在县委组织部,办公室主任
由颜士刚同志兼任,李兰峰、谭卿、赵光好、王春亭同志任办公室副主任。
  2019年9月16日
  关于设立沂水县锦绣小学的通知
  各乡镇(街道),县直各部门(单位):
  为缓解城区小学办学压力,解决城区“大班额”现象,促进我县教育事业的健康稳定发
展,根据《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解决城镇普通中小学大班额问题有关事宜的通知》(
鲁政办字
  〔2015〕152号)精神及《沂水县解决城镇普通中小学大班额问题工作方案》,经研究决
定,设立沂水县锦绣小学,为隶属于县教育和体育局管理的公益一类财政拨款事业单位。编
制按学校发展情况分批核定,首批核定编制19名,配备校长1名、副校长2名,下设教导处和
总务处,各配备主任1名。所需编制从第二实验小学调剂7名,从第三实验小学调剂6名,从沂
蒙中学调剂6名。
  按照国务院《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有关规定,请及时到县事
业单位监督管理局办理事业单位法人设立登记手续。
  中共沂水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
  2019年11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