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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环境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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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概况】临沂市生态环境局沂水县分局(以下简称县生态环境局)前身为沂水县环境保
护局,2019年10月26日正式揭牌成立,主要职责是对全县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实施统一监督管
理。2019年,沂水县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生态文明理念,以“四减四增”行动
和污染防治攻坚战为核心,围绕大气、水、固废和土壤污染治理,突出重要领域、重点行业
和关键环节,精准发力,定向攻坚,全县环境质量持续改善,沂河出境断面保持稳定达标,
饮用水源地水质达标率100%,危险废物及土壤污染防治工作有序开展,全年空气优良天数22
4天,获得水、空气生态补偿资金550万元;通过国家生态功能区年度考核,获得国家生态功
能区转移支付资金6624万元。县生态环境局被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山东省生态环
境厅授予“山东省生态环境系统先进集体”称号。
  【污染防治攻坚战】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战。2019年初,实施春季大气污染防治攻坚行动
,完成52家企业无组织治理、2家企业工业炉窑清洁能源改造、6家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整治提
升;5月,启动大气污染防治强化攻坚,调整充实县大气污染防治工作领导小组,组建8个工
作专班,制定印发《沂水县大气污染防治强化攻坚方案》《工业污染源整治攻坚方案》等10
多个工作实施方案,完成11家挥发性有机物企业泄漏检测与修复、5家企业煤气发生炉淘汰、
82家加油站3次油气回收整治、8家“散乱污”企业清理取缔、4台20吨燃煤锅炉淘汰;创建6
家绿色标杆企业,重新修订《沂水县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编制完成300家工业源应急减排
清单;10月,部署实施深化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推动高质量发展工作,制定《沂水县深化大气
污染防治攻坚推动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立足治本之策推动全县空气环境质量持续改善。
  碧水保卫战。强化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完成县城镇集中式饮用水源地环境保护状况的评
估和跋山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分技术报告,对49处环境突出问题开展“回头看”,对新发现
问题及时整改销号;开展全县309处在用单村联村等重点农村饮用水水源地(含贫困村饮用水
水源)综合整治及规范化建设,已全部完成;开展全县农村生活污水调查,摸清治理现状,
编制完成《沂水县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实施方案》,先后通过县、市、省三级专家评审并有序
推进实施。
  危险废物和土壤污染防治攻坚战。每月对县52家重点危险废物产生单位进行规范化管理
检查,对13家废铅酸蓄电池暂存点进行随机抽查,发现问题已全部整改到位;推进庐山化工
园区危险废物集中处置工程项目建设,该项目已建成,具备收集、贮存、处置能力,已取得
危险废物临时经营许可证,处于正常运行阶段,进一步提升县危险废物处置能力;开展土壤
污染状况调查,对140家重点行业企业用地土壤污染状况开展初步调查,已全部完成信息采集
工作并提报系统。
  【“四减四增”三年行动】落实《沂水县强化污染源头防治推进“四减四增”三年行动
方案》,打好“督察整改、蓝天、碧水、柴油车、黑臭水体治理、饮用水源地、农业农村、
危险废物和自然保护区”等9场污染防治攻坚战,成立以县委书记、县政府县长为双组长的工
作领导小组,抽调人员进行集中办公,统筹推进“四减四增”工作,完成2018年度自评估报
告和2019年每季度工作汇总上报。强化总量确认审核,全年完成申报总量确认60个,环境统
计重点企业110家;深入推进污染源普查,修正污染源普查数据,新增工业源20家、农业源6
2家,初步完成第二次污染源普查数据核算工作;推进排污许可证核发,已核发24个重点行业
52家企业排污许可证。
  【环境监测监察】加强环境监测管理,提高环境监测公共服务水平。全年完成国控、省
控及县控重点污染源监督性监测、污染减排企业监测、污染源在线比对验收监测以及汽车尾
气、大气联防联控监督性监测等工作,累计获取有效监测数据6500余个,编制12份环境质量
分析月报,提升环境质量综合分析能力。密集开展环境污染防治专项行动,以废水、废气、
固废污染防治为重点,组织开展工业园区环境污染集中整治、燃煤大灶清理取缔专项行动、
备案项目专项检查等一系列专项行动,严厉打击偷排偷放、超标排放、污染防治设施不正常
运行、违规处置危险废物等违法行为,全年排查企业1693家(次),限期整改1702起,立案
调查70起,罚款入库总额1016.1万元;组织开展环保第三方技术核查、“双随机”抽查。聘
请第三方机构,对化工园区及重点企业开展日常巡查、重点核查、专项排查等行动,对纳入
县污染源信息库的564家企业进行“双随机”抽查,全年抽查企业200家;实行重点问题通报
企业、约谈制度,召开1次环境执法新闻发布会,通报环境执法情况及13起典型案例,对20家
企业进行约谈。
  【环保基础能力建设】加大科技投入实施精准治污。投资129万元,购置3D可视型激光
雷达扫描设备,对大气颗粒物实时精准管控,累计发现13处疑似高排放区域并进行重点排查
整治。实施在线监测监控全覆盖工程。对重点排污单位新增湿度、pH、超标留样等监测监控
设备38台,督促涉挥发性有机物治理企业安装在线监控设施。全县累计安装在线监测监控设
施企业84家,共计127个点位、225台套在线监测设备,囊括县重点涉水、涉气企业。每天专
人巡检自动监控平台监测情况,发现异常问题,立即启动应急调查,全年累计启动在线应急
调查35次。开发建设环境监管网格化监管体系。投资140万元,开发建设了“一张网络、一个
平台、一套流程、一支队伍”的环境监管网格化监管系统项目,建设平台已进入试运行阶段
,并组织2次乡镇网格员培训。强化环境应急防控能力建设。积极开展环境风险隐患排查,重
点对35家较大及以上环境风险企业从环境应急管理和突发环境事件风险防控措施两大方面排
查可能直接导致或次生突发环境事件的隐患;督导19家涉危涉化及存在重点环境风险隐患企
业开展环境风险评估、编制或修订完善的突发环境事故应急预案,做好辐射安全监管工作,
开展全县使用放射源和射线装置使用常规现场检查69家(次);指导20家企业开展突发环境
应急演练,提升应急防护能力。
  【环保督察整改】推进中央环保督察问题销号。对中央环保督察反馈的两项共性问题进
行销号公示,其他问题有序推进整改;中央环保督察反馈的2个个性问题,已销号1个,剩余
1个正在走销号程序。推进省级环保督察问题整改。省级环保督察期间交办的66件信访件,已
全部销号;《沂水县贯彻落实省第七环境保护督察组督察反馈意见整改方案》明确的5大类1
7项38个问题整改工作有序推进落实。推进中央环保督察“回头看”问题整改。“回头看”期
间交办的33件信访件,已全部销号;制定《沂水县贯彻落实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
”及大气污染防治专项督察反馈意见整改方案》,对12个反馈问题明确责任单位、责任人、
完成时限、整改目标、整改措施,并有序推进落实。
  【环境信访和法治建设】全年共办理环境信访1731起,其中县12345热线转办1212起,
2212369环境信访热线受理举报221起,办理国家级(含国家生态环境保护部微信平台)198起
,省级8起,市级18起,网络舆情49起,县级25起,所有信访办结率100%,满意率98%以上。
严格环境法制建设,落实查处分离原则,全年召开案件审理委员会议8次,下达行政处罚决定
书80份,其中实施查封扣押68起,移送公安机关处理案件3起,移送适用行政拘留案件1起,
涉嫌环境污染犯罪案件2起,所有查处案件,均按信息公开要求及时在县政府网站公开,接受
群众监督。
  【环境保护宣传】围绕重点工作、创新举措等内容,向省、市、县各级新闻媒体投稿,
发表各级新闻稿件36篇,官方微博发稿720条,今日头条80篇,微信251条。开展“环保知识
进农村”宣传活动,发放宣传单页5万余张。开展绿色创建活动,创建市级绿色学校6家,申
报成功省级环保小卫士6名,省级和市级环保绿色家庭各1家;在“水日”“地球日”“6·5
世界环境日”等节假日,集中开展20多次环境保护宣传活动;结合“社区双报到”、青年志
愿者“金晖助老”“百名记者沂水行”等宣传活动,组织工作人员赠送环境保护法律法规书
籍汇编,帮助社会公众提高环境保护意识,在全社会营造人人参与环境保护、共建美好生活
家园的浓厚氛围。
  (刘 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