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概况】 沂水县司法局是县级司法行政机关,负责全县司法行政工作。2018年,有办公
室、政工科、基层工作科、法制宣传科、法律服务管理科、社区矫正工作办公室、政策法规
科、装备财务科8个科室,辖18个基层司法所,监督指导全县8个律师事务所和22个法律服务
所,共有执业律师92人,局机关工作人员29人;直属副科级事业单位公证处1处,工作人员2
0人,其中执业公证员10名;法律援助中心为股级事业单位,工作人员5人,沂水县全民普法
依法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与司法局合署办公。2018年荣获全国人民调解宣传工作先进集
体、省级文明单位、全省档案科学管理先进单位、全市十佳政法单位、全市两新组织“党旗
飘扬”工程示范点等称号。
【依法治县与普法工作】 配齐配强“七五”普法队伍,从交警大队、环保局、安监局、
食药局等执法单位选调业务骨干及资深律师组成“七五”普法讲师团,编录讲师团成员通讯
录,为全县各企事业单位、学校讲法治课。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执法单位成立宣
讲团,深入执法一线开展普法宣讲。结合法治扶贫、国家安全日、移风易俗殡葬改革、安全
生产月等活动节点,开展了形式多样的送法下乡、进社区活动,向群众普及法律知识。深化
法治文化建设,投资30万元新建大型普法进企业阵地永丰轮胎法治示范点,投资15万元对县
春风广场进行改建提升,突出宪法宣传主题,各乡镇(街道)在提升原有的法治文化广场(
法治宣传一条街、公园、长廊)基础上,均进行了改建提升,普法宣传能力进一步增强。扎
实开展宪法宣传活动,组织全县领导干部、青少年、企业职工17800人利用“良法”APP进行
宪法知识竞赛,合格率100%,组织开展“12·4”国家宪法宣传日、宣传周、宣传月系列集中
宣传活动及2018年度全县公务人员法律知识考试,法治宣传教育责任得到有效落实。四十里
堡镇临站社区成功申报全县首个“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全县市级以上民主法治示范村达
到116个。
【人民调解工作】 建设县、乡、村三级联动网格调处平台,优化资源配置,重点向基层
下沉,实现了“村(社区)专职人民调解员”“专业性、行业性人民调解组织”两个全覆盖
。2018年共排查调处一般性矛盾纠纷997件,调处成功997件,调处成功率100%。在卫计局、
交警大队、人社局、妇联、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工商局、住建局、房管办、教体局、物价
局、环保局以及部分企业单位成立调委会,选配专兼职调解员68名,实现调有所专,2018年
调处各类纠纷63起,调处成功63起,调处成功率100%。健全矛盾纠纷排查、调处、考核机制
,每周对各乡镇(街道)专职人民调解员进行考勤考核,县局纪检组不定期实地抽查各乡镇
(街道)专职人民调解员到岗情况,并及时通报。落实人民调解队伍经费保障,将人民调解
委员会工作补助经费和人民调解员补贴经费列入同级财政预算,由县、乡镇(街道)、开发
区财政分别给予保障,2018年调委会工作补助经费及调解员补贴经费较去年有所增长。
【社区矫正工作】 按照“1+N”模式建设社区矫正中心,设综合管理中心、信息中心和
1个监管执法大队,配备7名专职工作人员,监管大队下设3个执法中队,由5—7个司法所人员
组成,同时,依托企业建设综合性教育培训基地3处,3辆警车在各中队轮流值班,更好的推
进社区服刑人员集中教育、技能培训、公益劳动等工作职责落实。健全完善与法院、监狱等
部门的交付衔接机制,做到社区服刑人员、法律文书移交“双到位”,截至2018年年底,共
接收社区服刑人员527名,组织2018年新入矫的社区服刑人员开展了集中宣告和集体训诫活动
。进一步完善风险评估工作机制,2018年完成判前社会调查和假释风险评估658例。严格落实
监管惩戒,对16人依流程办理了外出请假审批手续,对6人办理了居住地变更手续,对不服从
管理的18人给予警告,对3人给予撤销缓刑收监管理。组织开展了社区矫正、安置帮教安全隐
患专项整治活动,与社区矫正、安置帮教人员逐一见面、逐一谈话,对重点人员逐人落实整
改措施。在社区矫正人员中深入开展扫黑除恶斗争,开展集中教育,发动广大受矫人员积极
提供涉黑涉恶线索,加大对涉黑涉恶社会服刑人员的摸排力度,共摸排出“五涉”服刑人员
26人,全部列入严管级。按照县换届办要求,对现任两委成员2200余人重新审查,杜绝社区
服刑人员和安置帮教对象混入村两委组织。
【安置帮教工作】 始终围绕县委、县政府“构建和谐社会,促进经济发展”的工作思路
,把做好刑释人员安置帮教,预防和减少重新违法犯罪作为维护社会稳定、抓好社会治安综
合治理的一项重要工作来抓。按照“帮教社会化、就业市场化、管理信息化、职责法制化”
的要求,重点抓好衔接登记、工作例会、档案管理、信息反馈制度的落实,采取分工协作、
齐抓共管等措施,以管控有违法犯罪倾向人员为重点,不断创新帮教机制,进一步加强衔接
、帮教、安置工作,有力推动了安置帮教工作的深入开展,为维护社会稳定作出了积极的贡
献。截至2018年底,全县共接收刑满释放安置帮教对象2143人,工作档案健全,工作措施完
善,对重点人员全部建立台账,落实监管措施,刑释人员衔接率、帮教率、安置率分别达到
或超过上级要求。
【法律援助工作】 不断扩大法律援助事项范围,建立和完善刑事法律援助工作机制,继
续将困难群众所有民事法律维权事项纳入法律援助事项范围,切实做到应援尽援。扎实开展
法治扶贫工作,为贫困户发放“法律援助绿卡”,畅通“法律援助绿色通道”,为27名残疾
人、低保户、贫困户办理民事及公证法律援助,减免各类费用4.8万余元。大力开展法律援助
惠民活动,针对农民工、下岗失业人员、残疾人、老年人、妇女儿童等弱势群体推出专项服
务措施,在开展的农民工专项服务中,共办理涉及就业和农民工的法律援助案件86件,挽回
经济损失436万元,其中社会保险待遇67万元,讨薪15万元,工伤赔偿354万元。加强法律援
助制度建设,严格执行县委、县政府《关于完善法律援助制度的实施办法》,全面推动法律
援助政府责任落实。进一步完善法律援助考核办法,实行办案数量、质量与办案补贴相挂钩
的制度,落实奖惩机制。2018年,共办理法律援助案件725件。
【律师公证工作】 进一步对县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实体平台进行改造提升,突出公证服务
大厅、法律服务大厅结构布局和功能设置的规范化、现代化,乡镇(街道)依托司法所阵地
或乡镇政务大厅建设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18处,村级建立司法行政工作室359处,切实为群众
提供综合性、专业化、便民化的公共法律服务。出台《关于在全县司法行政系统开展“两围
绕、六服务”活动的实施意见》,开展由副科级以上干部牵头,律师、公证员、法律服务工
作者、人民调解员参与的“两围绕六服务”活动,服务于全县“125”工程中涉及城建招商引
资等20项重点项目、村“两委”换届选举、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殡葬改革、精准扶贫和
矛盾纠纷大排查大调处等六项重点工作。加强律师管理工作,组织律师参与涉法涉诉信访案
件化解和代理申诉工作,强化对律师办理重大敏感法律事务的监督指导。开展“一村(社区
)一法律顾问”工作,76名律师分别挂点到378个村(社区)担任法律顾问,实现村(社区)
法律顾问工作全覆盖。2018年,全县8家律师事务所92名执业律师担任常年法律顾问234家,
共办理各类法律事务1444件,解答各类法律咨询17325人次。对46项公证事项承诺“最多跑一
次”,按规定办理当场即可出具公证书,出台优化升级公证办证系统,积极推出绿色继承、
房屋买卖代办、遗嘱保管等公证服务项目,规范二手房买卖公证业务流程,不断提升公证服
务质量,2018年共办理各类公证事项5710件。
(蒋伟鹏)
司法行政
【概况】 沂水县司法局是县级司法行政机关,负责全县司法行政工作。2018年,有办公
室、政工科、基层工作科、法制宣传科、法律服务管理科、社区矫正工作办公室、政策法规
科、装备财务科8个科室,辖18个基层司法所,监督指导全县8个律师事务所和22个法律服务
所,共有执业律师92人,局机关工作人员29人;直属副科级事业单位公证处1处,工作人员2
0人,其中执业公证员10名;法律援助中心为股级事业单位,工作人员5人,沂水县全民普法
依法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与司法局合署办公。2018年荣获全国人民调解宣传工作先进集
体、省级文明单位、全省档案科学管理先进单位、全市十佳政法单位、全市两新组织“党旗
飘扬”工程示范点等称号。
【依法治县与普法工作】 配齐配强“七五”普法队伍,从交警大队、环保局、安监局、
食药局等执法单位选调业务骨干及资深律师组成“七五”普法讲师团,编录讲师团成员通讯
录,为全县各企事业单位、学校讲法治课。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执法单位成立宣
讲团,深入执法一线开展普法宣讲。结合法治扶贫、国家安全日、移风易俗殡葬改革、安全
生产月等活动节点,开展了形式多样的送法下乡、进社区活动,向群众普及法律知识。深化
法治文化建设,投资30万元新建大型普法进企业阵地永丰轮胎法治示范点,投资15万元对县
春风广场进行改建提升,突出宪法宣传主题,各乡镇(街道)在提升原有的法治文化广场(
法治宣传一条街、公园、长廊)基础上,均进行了改建提升,普法宣传能力进一步增强。扎
实开展宪法宣传活动,组织全县领导干部、青少年、企业职工17800人利用“良法”APP进行
宪法知识竞赛,合格率100%,组织开展“12·4”国家宪法宣传日、宣传周、宣传月系列集中
宣传活动及2018年度全县公务人员法律知识考试,法治宣传教育责任得到有效落实。四十里
堡镇临站社区成功申报全县首个“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全县市级以上民主法治示范村达
到116个。
【人民调解工作】 建设县、乡、村三级联动网格调处平台,优化资源配置,重点向基层
下沉,实现了“村(社区)专职人民调解员”“专业性、行业性人民调解组织”两个全覆盖
。2018年共排查调处一般性矛盾纠纷997件,调处成功997件,调处成功率100%。在卫计局、
交警大队、人社局、妇联、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工商局、住建局、房管办、教体局、物价
局、环保局以及部分企业单位成立调委会,选配专兼职调解员68名,实现调有所专,2018年
调处各类纠纷63起,调处成功63起,调处成功率100%。健全矛盾纠纷排查、调处、考核机制
,每周对各乡镇(街道)专职人民调解员进行考勤考核,县局纪检组不定期实地抽查各乡镇
(街道)专职人民调解员到岗情况,并及时通报。落实人民调解队伍经费保障,将人民调解
委员会工作补助经费和人民调解员补贴经费列入同级财政预算,由县、乡镇(街道)、开发
区财政分别给予保障,2018年调委会工作补助经费及调解员补贴经费较去年有所增长。
【社区矫正工作】 按照“1+N”模式建设社区矫正中心,设综合管理中心、信息中心和
1个监管执法大队,配备7名专职工作人员,监管大队下设3个执法中队,由5—7个司法所人员
组成,同时,依托企业建设综合性教育培训基地3处,3辆警车在各中队轮流值班,更好的推
进社区服刑人员集中教育、技能培训、公益劳动等工作职责落实。健全完善与法院、监狱等
部门的交付衔接机制,做到社区服刑人员、法律文书移交“双到位”,截至2018年年底,共
接收社区服刑人员527名,组织2018年新入矫的社区服刑人员开展了集中宣告和集体训诫活动
。进一步完善风险评估工作机制,2018年完成判前社会调查和假释风险评估658例。严格落实
监管惩戒,对16人依流程办理了外出请假审批手续,对6人办理了居住地变更手续,对不服从
管理的18人给予警告,对3人给予撤销缓刑收监管理。组织开展了社区矫正、安置帮教安全隐
患专项整治活动,与社区矫正、安置帮教人员逐一见面、逐一谈话,对重点人员逐人落实整
改措施。在社区矫正人员中深入开展扫黑除恶斗争,开展集中教育,发动广大受矫人员积极
提供涉黑涉恶线索,加大对涉黑涉恶社会服刑人员的摸排力度,共摸排出“五涉”服刑人员
26人,全部列入严管级。按照县换届办要求,对现任两委成员2200余人重新审查,杜绝社区
服刑人员和安置帮教对象混入村两委组织。
【安置帮教工作】 始终围绕县委、县政府“构建和谐社会,促进经济发展”的工作思路
,把做好刑释人员安置帮教,预防和减少重新违法犯罪作为维护社会稳定、抓好社会治安综
合治理的一项重要工作来抓。按照“帮教社会化、就业市场化、管理信息化、职责法制化”
的要求,重点抓好衔接登记、工作例会、档案管理、信息反馈制度的落实,采取分工协作、
齐抓共管等措施,以管控有违法犯罪倾向人员为重点,不断创新帮教机制,进一步加强衔接
、帮教、安置工作,有力推动了安置帮教工作的深入开展,为维护社会稳定作出了积极的贡
献。截至2018年底,全县共接收刑满释放安置帮教对象2143人,工作档案健全,工作措施完
善,对重点人员全部建立台账,落实监管措施,刑释人员衔接率、帮教率、安置率分别达到
或超过上级要求。
【法律援助工作】 不断扩大法律援助事项范围,建立和完善刑事法律援助工作机制,继
续将困难群众所有民事法律维权事项纳入法律援助事项范围,切实做到应援尽援。扎实开展
法治扶贫工作,为贫困户发放“法律援助绿卡”,畅通“法律援助绿色通道”,为27名残疾
人、低保户、贫困户办理民事及公证法律援助,减免各类费用4.8万余元。大力开展法律援助
惠民活动,针对农民工、下岗失业人员、残疾人、老年人、妇女儿童等弱势群体推出专项服
务措施,在开展的农民工专项服务中,共办理涉及就业和农民工的法律援助案件86件,挽回
经济损失436万元,其中社会保险待遇67万元,讨薪15万元,工伤赔偿354万元。加强法律援
助制度建设,严格执行县委、县政府《关于完善法律援助制度的实施办法》,全面推动法律
援助政府责任落实。进一步完善法律援助考核办法,实行办案数量、质量与办案补贴相挂钩
的制度,落实奖惩机制。2018年,共办理法律援助案件725件。
【律师公证工作】 进一步对县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实体平台进行改造提升,突出公证服务
大厅、法律服务大厅结构布局和功能设置的规范化、现代化,乡镇(街道)依托司法所阵地
或乡镇政务大厅建设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18处,村级建立司法行政工作室359处,切实为群众
提供综合性、专业化、便民化的公共法律服务。出台《关于在全县司法行政系统开展“两围
绕、六服务”活动的实施意见》,开展由副科级以上干部牵头,律师、公证员、法律服务工
作者、人民调解员参与的“两围绕六服务”活动,服务于全县“125”工程中涉及城建招商引
资等20项重点项目、村“两委”换届选举、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殡葬改革、精准扶贫和
矛盾纠纷大排查大调处等六项重点工作。加强律师管理工作,组织律师参与涉法涉诉信访案
件化解和代理申诉工作,强化对律师办理重大敏感法律事务的监督指导。开展“一村(社区
)一法律顾问”工作,76名律师分别挂点到378个村(社区)担任法律顾问,实现村(社区)
法律顾问工作全覆盖。2018年,全县8家律师事务所92名执业律师担任常年法律顾问234家,
共办理各类法律事务1444件,解答各类法律咨询17325人次。对46项公证事项承诺“最多跑一
次”,按规定办理当场即可出具公证书,出台优化升级公证办证系统,积极推出绿色继承、
房屋买卖代办、遗嘱保管等公证服务项目,规范二手房买卖公证业务流程,不断提升公证服
务质量,2018年共办理各类公证事项5710件。
(蒋伟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