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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概况】 2018年,沂水县检察院下设办公室、政治处、侦查监督科、公诉科、控告申诉 检察科、民事行政检察科、刑事执行检察局、检察技术科、案管中心等15个科室和马站检察 室、诸葛检察室、高庄检察室等8个派驻检察室。全院有工作人员84人。   2018年,县检察院被中共临沂市委、临沂市人民政府授予“平安临沂建设先进单位”“ 临沂市青年志愿服务先进集体”“全县信访工作先进单位”“关心国防建设十佳单位”“五 星基层党组织”“年度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先进单位”“全县政法调研信息宣传工作先进单位 ”等荣誉称号。刘竹丽、刘竹春非法销售非法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 品案成功入选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布的“2017年度全国检察机关保护知识产权十大典型案例” 。   【刑事检察】 侦监、公诉部门充分发挥刑事检察职能,坚决打击各种严重刑事犯罪活动 ,维护社会稳定。2018年,侦查监督科共受理审查逮捕案件392件533人,其中依法批准逮捕 286件386人,不批准逮捕98件120人,不捕率为31%,大部分案件做好刑事和解工作,均取得 了良好的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办理立案监督案件13件16人,其中监督公安机关立案3件3人 ,监督公安机关撤案10件13人,书面纠正违法9件,协助市院办理延长羁押期限案件8件17人 。   2018年,公诉科共受理移送审查起诉案件872件1293人,经审查提起公诉748件1086人, 上呈市院4件6人,公安机关撤回15件26人。对侦查活动、审判活动中的违法问题提出口头纠 正意见67次,追诉漏犯53件,追诉漏罪39件,提请抗诉7件10人。   2018年,未检科共受理审查逮捕案件15件16人,经审查后批捕10人,不批捕6人;其中受 理未成年人案件6人,不批捕5人,未成年人不捕率达83%。受理审查起诉案件25件31人,经审 查已提起公诉17件22人,不起诉5件7人,附条件不起诉2件6人,同意公安机关撤回1件3人; 其中受理未成年人犯罪案件10件14人,经审查后提起公诉8人,不起诉3人,同意公安机关撤 回3人。   【刑事执行检察】 刑事执行检察局主要对执行刑事案件判决、裁定的监狱、看守所、劳 动改造机关的活动依法实行监督。2018年,执检局共受理审查逮捕案件10件12人,其中依法 批准逮捕9件10人。受理审查起诉7件,经审查已提起公诉7件14人,不起诉2件5人。办理刑罚 执行监督案件14件。进行监外执行考察2次,依法监督纠正监外执行违法案件12件,开展羁押 必要性审查案件29件。组织重大活动、节假日安全检察20余次;联合各派驻检察室深入全县 18个乡镇(街镇)司法所开设检察官巡回讲堂,组织开展法制讲座6次,受教育社区矫正人员 达650余人。   【控告申诉检察】 控告申诉检察主要受理公民的控告、举报和属检察机关管辖的刑事申 诉、刑事赔偿案件。2018年,控申科共受理各类来信来访110件,其中,来信26件,接待来访 84件136人,初访71件108人,重复访13件28人,其中集体访5件32人。受理刑事申诉案件4件 ,民行监督案件5件。办理刑事被害人救助案件14件,为刑事被害人(或其亲属)申请救助金 14.1万余元。派驻律师值班51人次,参与接访案件26起,化解矛盾18起。   【民事行政检察】 民事行政检察,主要负责对法院民事、经济审判活动及行政案件诉讼 活动实行监督,受理查处不服法院判决、裁定的民事、经济、行政申诉案件。2018年,民行 科共受理案件32件,立案审查21件,其中办理再审检察建议案件4件,法院已再审改判11件; 不支持监督案件1件;行政执法监督案件10件;诉前行政执法检察建议4件;办理刑事附带民 事公益诉讼案件1件。   【技术检察】 技术检察工作,主要负责开展文件检验、痕迹检验,法医、司法会计,照 相、录像现场勘查等技术门类的工作。2018年,技术科为县民政局评定带病还乡等各类伤残 鉴定42起。加强诉讼流程的技术监督,做实做好技术性证据分流审查机制的运行和提升,全 年共办理文证审查13件。   【警务工作】 法警队主要负责检察机关直接受理案件侦查、预审活动的安全保障,提解 、押送、看管犯罪嫌疑人、执行拘传、协助搜查等工作。2018年,共受理各类警务任务1186 余次,其中提押、看管犯罪嫌疑人278人次,参与处置紧急事件20人次,协助维护群众来访场 所的秩序和安全562人次,圆满完成独立押解任务4次,20余人。   【案件管理中心】 2018年,案管中心共受理案件1301件1811人,其中批捕案件402件54 9人,提请批准延长羁押期限案件8件17人,公诉案件881件1245人,民行案件10件。流程监控 案件60件,发流程监控通报2期,发出流程监控通知书2次。组织了2次案件质量评查,评查案 件22件,发现问题56个。共制作电子卷宗864件,2597册,有182名律师申请阅卷,已全部通 过刻录电子卷宗的方式提供阅卷。全面落实案件信息公开工作,发布案件程序性信息1294条 ,重要案件信息3条,法律文书547份。   【派驻检察室】 2018年,县法院共有8处派驻乡镇(街道)检察室。检察室共计接待群 众来访及咨询78人次,下访巡访258次,开展社区矫正监督共计470人;协助办理轻微刑事案 件12件。结合省检察院部署的“四下基层”活动和县委“联系群众、转变作风”工作,检察 室干警共走访联系群众260户,发放宣传手册5500余册。   【队伍建设】 把党的绝对领导作为最高原则,院党组带头履行全面从严治党责任,作出 “不忘初心、向我看齐”的庄严承诺。坚持谈心谈话、双重组织生活制度,检察长为全院干 警上党课1次,党组成员为所在支部党员上党课8人次,全年开展谈心谈话80人次。严格落实 请示报告制度,年内向县委、县人大、政法委汇报工作35次。创造性提出支部主题党日“六 字诀”即唱、诵、读、讲、悟、测,将政治理论学习与检察业务工作深度融合,激活基层党 组织“神经末梢”,努力让主题党日严起来、实起来、活起来。打造“三室一校两中心”党 建阵地,突出了庄重严肃,突出了检察特色,突出了不忘初心。加强班子建设、充实工作力 量,机关党委、机关纪委、各支部及群团组织顺利完成换届,明确由党组副书记兼任机关党 委书记,配备3名骨干力量到机关党委工作,全部为40岁以下干部,研究生以上学历1人。严 格执行“三会一课”制度,激发党小组战斗力,党小组建在科室上,确保业务工作开展到哪 里,党建工作就延伸到哪里。把好党员干部队伍“入门关”,坚持党管干部原则,规范干部 选拔任用工作流程,确保队伍忠诚、干净、担当。积极响应市院“沂蒙检察先锋”评选号召 ,推选优秀青年干警18人开展广泛宣传,营造学先进、争一流的良好氛围。培树的先进典型 韩艳菲在全市纪念检察机关恢复重建40周年先进模范事迹报告会上作报告。干警张媛媛获评 全省“齐鲁最美青年”提名奖,是唯一一位来自检察系统的“最美青年”。   (刘富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