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概况】 沂水县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承担县机构编制委员会的日常工作,既是县委工
作部门,也是县政府工作部门,列入县委机构序列。2018年,设综合科(挂政策法规科牌子
)、行政机构编制科、事业机构编制科、监督检查科(挂编制许可计划管理科牌子)、电子
政务管理科(挂县机构实名制管理办公室牌子)5个科室;下设县政府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办公
室(简称县政府审改办),为副科级行政机构;下属县事业单位监督管理局,为正科级参照
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县机构编制电子政务中心,为副科级事业单位。有工作人员17名
。2018年,获得“全省机构与行政宣传工作先进单位”“全县政务服务工作先进单位”等荣
誉称号。
【县直党政群机构改革】 积极筹备推进县直党政群机构改革。加强和优化县委议事协调
机构,建立健全和优化县委对重大工作的领导体制机制,组建县监察委员会(简称县监委)
,同纪委机关合署办公,履行纪检、监察两项职责。县检察院按现有政法专项编制数26%的比
例划转29名编制到新组建的县监察委员会。撤销县监察局、县反贪污贿赂局和县反渎职侵权
局,在县纪委(县监察委员会)设立第四、第五、第六纪检监察室。新组建全面依法治县、
财经、军民融合、审计、外事、教育等县委议事协调机构,调整优化全面深化改革、国家安
全、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农业农村等县委议事协调机构。党政工作部门实行限额管理,全县
可设置党政工作部门37个,县委工作机关由原来的9个调整为10个。县政府工作部门由原来的
24个调整为27个。彻底改革承担行政职能的“事业局”,全县承担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撤销
15个,其余33个改为公益类事业单位。人大和政协在限定数额内重新调整办事机构和工作机
构。支持鼓励群团组织承接适合承接的公共职能,增强群团组织团结教育、维护利益、服务
群众的功能。
【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 出台《沂水县关于推进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组建县行
政审批服务局工作方案》,迅速推进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事项划转方面,将30个工作
部门所承担的160项行政许可,12项关联事项和5项收费事项,划转到县行政审批服务局集中
实施。人员编制划转方面,从原审批部门从事行政审批工作的人员中择优划转人员,协同考
虑年龄、学历、专业、能力等因素,优化行政审批服务局人才队伍结构。流程再造方面,全
面梳理划转事项,按照商事登记、项目建设、便民服务等不同领域进行归口分类,积极探索
实施整链条办理,做到分散审批向并联审批转变。12月20日,县行政审批服务局挂牌成立,
标志着沂水县在推进放管服改革上又迈出了关键一步。
【乡镇(街道)行政体制改革】 全面推开乡镇(街道)行政体制改革。优化乡镇(街道
)机构设置,在18处乡镇(街道)统一设置7个党政工作机构和5个公益一类事业单位。重新
核定行政、事业编制,依据户籍人口数、财政收入和地域面积等相关数据,将18个乡镇分为
三类,分别核定行政、事业编制数。一类乡镇6个,核定行政编制58—60名、事业编制55名;
二类乡镇4个,核定行政编制53名、事业编制52名;三类乡镇8个,核定行政编制47名、事业
编制49名。调整后,乡镇(街道)行政编制总数保持938名不变,事业编制总数由840名调整
为930名。对全县权力目录清单进行梳理,拟定25项《参考放权目录》,将含金量高、群众迫
切需求、办件量大以及能够就近办理的行政权力事项下放到乡镇。11月19日,改革方案经市
委市政府批准印发。
【简政放权转变政府职能】 全面深化“一次办好”改革,制定下发《沂水县关于深化“
一次办好”改革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的工作方案》,明确了5大专项行动、27项重要任务、4
9个部门单位公布“一次办好”改革落实方案。印发《关于公布沂水县“一次办好”事项清单
的通知》,实现依申请政务服务事项全覆盖,1901项事项实现“一次办好”。沂水县代表临
沂市迎接省委、省政府“一次办好”改革专项督查,得到充分肯定。率先在全市推行不动产
转移登记“一小时”办结模式,整合税务、房管、国土等部门工作力量,打破部门壁垒,再
造服务流程,在县政务服务中心设立不动产登记工作区。综合受理窗口3名工作人员同时开展
税款征收、网签合同备案、交易监管、审核登簿等事项,所有材料容缺受理,压茬进行,实
现不动产转移登记“一小时”办结。全县共办理2100余本不动产证书。开展优化企业开办行
动,在县政务服务中心整合市场监管局、公安局、人民银行、税务局、人社局等部门,探索
实行企业名称预先核准、企业登记、公章刻制备案、银行开户、核税、社保登记“链条式办
理”。配套印发《沂水县进一步压缩企业开办时间实施方案》(沂市监字〔2018〕48号),
全面推行新开办企业3个工作日办结。2018年,全县共新开办企业441家,3个工作日内办结率
达100%。
【事业单位改革】 全面落实事业单位法人治理结构改革。县医院、马站人民医院、县第
二实验中学、博物馆先后召开理事会和监事会,对提名增补理事、工作总结计划、财务分析
报告、“三重一大”项目报告等重要事项,进行审议和表决。全面完成2018年度事业单位绩
效考核,对纳入考核范围的教育、卫生和文化等13个系统下属的236个公益性事业单位进行考
核,评出A级单位32家,B级单位204家。考核结果在评先树优、年度考核、用编计划、人员聘
用等方面兑现奖惩。加强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服务标准化建设,全县212家事业单位的年度报告
在3月31日前全部面向社会公开。2018年共受理设立登记4件、变更登记25件。开展事业单位
“双随机、一公开”监督检查。
【机构编制管理】 在机构改革期间,除教育、卫生领域所涉机构编制事项外,冻结了单
位的机构编制事项。共为19处乡镇中心幼儿园、县特殊教育学校等事业单位,核增70名事业
编制。沂水县公立幼儿园实行人员控制总量备案制管理,核定人员控制总量2763名,首批下
达380名。马站人民医院重新核定人员控制总量312名。全县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核定编制1516
名,下达编制结构比例表。科学拟定用编进人计划。安排进人计划639名,其中公务员和参公
人员招录计划106名(县直党政群机关公务员26名、政法部门7名、乡镇公务员48名、参照公
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25名),事业单位招聘计划441名(教育310名、卫生31名、其他事业单
位100名),军转干部、退役士兵等计划25名,最大限度保证用人单位需求。建立人才编制“
蓄水池”,从全县待分配编制中调剂30名编制,用于来全县的高学历人才创新创业。履行监
督检查职能,定期督办检查“三定方案”落实情况,开展群团部门机构编制评估和机构编制
事项跟踪问效工作。加强机构编制信息化建设,实行用编申请和人员增减业务网上办理,做
好机构编制数据月报工作。在全市县区率先推开机关事业单位履职考评(监测)工作,将全
县525个机关事业单位的4773个科室24000余名在编人员全部纳入履职考评系统。
(辛本杰)
机构编制工作
【概况】 沂水县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承担县机构编制委员会的日常工作,既是县委工
作部门,也是县政府工作部门,列入县委机构序列。2018年,设综合科(挂政策法规科牌子
)、行政机构编制科、事业机构编制科、监督检查科(挂编制许可计划管理科牌子)、电子
政务管理科(挂县机构实名制管理办公室牌子)5个科室;下设县政府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办公
室(简称县政府审改办),为副科级行政机构;下属县事业单位监督管理局,为正科级参照
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县机构编制电子政务中心,为副科级事业单位。有工作人员17名
。2018年,获得“全省机构与行政宣传工作先进单位”“全县政务服务工作先进单位”等荣
誉称号。
【县直党政群机构改革】 积极筹备推进县直党政群机构改革。加强和优化县委议事协调
机构,建立健全和优化县委对重大工作的领导体制机制,组建县监察委员会(简称县监委)
,同纪委机关合署办公,履行纪检、监察两项职责。县检察院按现有政法专项编制数26%的比
例划转29名编制到新组建的县监察委员会。撤销县监察局、县反贪污贿赂局和县反渎职侵权
局,在县纪委(县监察委员会)设立第四、第五、第六纪检监察室。新组建全面依法治县、
财经、军民融合、审计、外事、教育等县委议事协调机构,调整优化全面深化改革、国家安
全、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农业农村等县委议事协调机构。党政工作部门实行限额管理,全县
可设置党政工作部门37个,县委工作机关由原来的9个调整为10个。县政府工作部门由原来的
24个调整为27个。彻底改革承担行政职能的“事业局”,全县承担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撤销
15个,其余33个改为公益类事业单位。人大和政协在限定数额内重新调整办事机构和工作机
构。支持鼓励群团组织承接适合承接的公共职能,增强群团组织团结教育、维护利益、服务
群众的功能。
【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 出台《沂水县关于推进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组建县行
政审批服务局工作方案》,迅速推进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事项划转方面,将30个工作
部门所承担的160项行政许可,12项关联事项和5项收费事项,划转到县行政审批服务局集中
实施。人员编制划转方面,从原审批部门从事行政审批工作的人员中择优划转人员,协同考
虑年龄、学历、专业、能力等因素,优化行政审批服务局人才队伍结构。流程再造方面,全
面梳理划转事项,按照商事登记、项目建设、便民服务等不同领域进行归口分类,积极探索
实施整链条办理,做到分散审批向并联审批转变。12月20日,县行政审批服务局挂牌成立,
标志着沂水县在推进放管服改革上又迈出了关键一步。
【乡镇(街道)行政体制改革】 全面推开乡镇(街道)行政体制改革。优化乡镇(街道
)机构设置,在18处乡镇(街道)统一设置7个党政工作机构和5个公益一类事业单位。重新
核定行政、事业编制,依据户籍人口数、财政收入和地域面积等相关数据,将18个乡镇分为
三类,分别核定行政、事业编制数。一类乡镇6个,核定行政编制58—60名、事业编制55名;
二类乡镇4个,核定行政编制53名、事业编制52名;三类乡镇8个,核定行政编制47名、事业
编制49名。调整后,乡镇(街道)行政编制总数保持938名不变,事业编制总数由840名调整
为930名。对全县权力目录清单进行梳理,拟定25项《参考放权目录》,将含金量高、群众迫
切需求、办件量大以及能够就近办理的行政权力事项下放到乡镇。11月19日,改革方案经市
委市政府批准印发。
【简政放权转变政府职能】 全面深化“一次办好”改革,制定下发《沂水县关于深化“
一次办好”改革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的工作方案》,明确了5大专项行动、27项重要任务、4
9个部门单位公布“一次办好”改革落实方案。印发《关于公布沂水县“一次办好”事项清单
的通知》,实现依申请政务服务事项全覆盖,1901项事项实现“一次办好”。沂水县代表临
沂市迎接省委、省政府“一次办好”改革专项督查,得到充分肯定。率先在全市推行不动产
转移登记“一小时”办结模式,整合税务、房管、国土等部门工作力量,打破部门壁垒,再
造服务流程,在县政务服务中心设立不动产登记工作区。综合受理窗口3名工作人员同时开展
税款征收、网签合同备案、交易监管、审核登簿等事项,所有材料容缺受理,压茬进行,实
现不动产转移登记“一小时”办结。全县共办理2100余本不动产证书。开展优化企业开办行
动,在县政务服务中心整合市场监管局、公安局、人民银行、税务局、人社局等部门,探索
实行企业名称预先核准、企业登记、公章刻制备案、银行开户、核税、社保登记“链条式办
理”。配套印发《沂水县进一步压缩企业开办时间实施方案》(沂市监字〔2018〕48号),
全面推行新开办企业3个工作日办结。2018年,全县共新开办企业441家,3个工作日内办结率
达100%。
【事业单位改革】 全面落实事业单位法人治理结构改革。县医院、马站人民医院、县第
二实验中学、博物馆先后召开理事会和监事会,对提名增补理事、工作总结计划、财务分析
报告、“三重一大”项目报告等重要事项,进行审议和表决。全面完成2018年度事业单位绩
效考核,对纳入考核范围的教育、卫生和文化等13个系统下属的236个公益性事业单位进行考
核,评出A级单位32家,B级单位204家。考核结果在评先树优、年度考核、用编计划、人员聘
用等方面兑现奖惩。加强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服务标准化建设,全县212家事业单位的年度报告
在3月31日前全部面向社会公开。2018年共受理设立登记4件、变更登记25件。开展事业单位
“双随机、一公开”监督检查。
【机构编制管理】 在机构改革期间,除教育、卫生领域所涉机构编制事项外,冻结了单
位的机构编制事项。共为19处乡镇中心幼儿园、县特殊教育学校等事业单位,核增70名事业
编制。沂水县公立幼儿园实行人员控制总量备案制管理,核定人员控制总量2763名,首批下
达380名。马站人民医院重新核定人员控制总量312名。全县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核定编制1516
名,下达编制结构比例表。科学拟定用编进人计划。安排进人计划639名,其中公务员和参公
人员招录计划106名(县直党政群机关公务员26名、政法部门7名、乡镇公务员48名、参照公
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25名),事业单位招聘计划441名(教育310名、卫生31名、其他事业单
位100名),军转干部、退役士兵等计划25名,最大限度保证用人单位需求。建立人才编制“
蓄水池”,从全县待分配编制中调剂30名编制,用于来全县的高学历人才创新创业。履行监
督检查职能,定期督办检查“三定方案”落实情况,开展群团部门机构编制评估和机构编制
事项跟踪问效工作。加强机构编制信息化建设,实行用编申请和人员增减业务网上办理,做
好机构编制数据月报工作。在全市县区率先推开机关事业单位履职考评(监测)工作,将全
县525个机关事业单位的4773个科室24000余名在编人员全部纳入履职考评系统。
(辛本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