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概况】 沂水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是沂水县人民政府正科级行政管理职能部门,负
责全县人力资源开发服务管理、社会保障及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等项工作。2018年,下设人力
资源开发服务管理办公室、劳务协作办公室、社会劳动保险事业处、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
事业处、医疗保险事业处5个正科级单位;技术工人考核管理办公室、劳动和社会保障监察大
队、机关事业单位社会保险事业处、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4个副科级单位;办公室、政策法规
科、人事科、规划财务科、就业促进科(挂高校毕业生就业办公室、农民工工作科牌子)、
县公务员管理办公室、人力资源市场和人员调配科、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县军官转业安置
办公室、职业能力建设科、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科、劳动关系科、工资福利科、退休人员管理
科、社会保险科、社会保险基金监督科、调解仲裁管理科(挂劳动监察科牌子)、民生工作
办公室、档案管理科等19个股级行政科室及失业保险事业处、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信息
中心、职业技能鉴定中心及档案信息服务中心5个股级事业科室,设立县外国专家管理办公室
。有工作人员214人。
【人事管理】 认真做好公务员年度考核工作。根据上级统一安排,结合沂水县实际,会
同县委组织部印发了《关于做好2017年全县公务员年度考核工作的通知》。工作中认真执行
考核规定,严把优秀比例,全县公务员(含参照管理人员)参加考核2798人(其中公务员23
63人,参照管理435人),其中优秀等次507人、占参加考核人数的18.1%,称职等次2144人、
占参加考核人数的76.6%,未定等次146人,不称职1人。
圆满完成全县公务员考录工作。坚持国家公务员公开考录制度,2018年全县共考录公务
员(参照公务员管理事业人员)106名,其中县直行政机关25名、政法系统7名、参照管理事
业单位26名、乡镇机关48名。
积极开展公务员培训工作。组织2017年新录用的103名公务员(参照管理人员)参加了市
里组织的初任培训,其中在职自学6天,集中培训6天,通过培训,帮助新录用公务员尽快完
成角色转变,提高了工作能力。
不断加强公务员管理工作。一是按照相关程序,对全县2017年录用的103名公务员进行试
用期满考察,考察合格后,及时办理了任职定级手续。二是根据上级安排,会同县委组织部
汇总全县公务员统计数据后到市里进行了集中上报。三是严格按照公务员登记的范围、对象
、条件和程序,在规定的行政编制限额内,认真做好140名公务员登记备案工作。四是认真做
好县以下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审核工作,经审核共有51人符合条件,并及时上报市人社局
备案。
认真做好事业单位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通过公开考试招聘
,为部分事业单位聘用工作人员420人,其中综合类88人,普通教师类278人,卫生类54人(
含编制备案制30人)。
大力加强事业单位人员聘用管理工作。进一步完善了人员聘用管理制度,严格聘用手续
审核备案,加强人员聘用数据库建设,规范了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合同管理工作。全县事业单
位人员全部签订并及时续签了聘用合同,1362人签订长期合同,17609人签订短期合同,其中
管理岗位2765人、专业技术岗位14841人、工勤岗位1365人。
【人才交流和毕业生就业】 大力加强人才交流开发引进工作,积极为高校毕业生及各类
人员服务,为个人求职和单位求才搭建市场交流平台,为全县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人才智力支
持。
继续做好各类人才引进工作。根据全县“三引一促”安排部署,继续做好招才引智工作
。积极深挖企业岗位,做好高校毕业生与企业的对接工作,事先调研企业对人才的需求信息
,利用人力资源市场、山东公共招聘网、与企业共同赴外地招聘等多种形式,为沂水县企业
引进各类紧缺急需人才38人,其中高层次人才12人。有效缓解了企业发展人才缺乏的现状,
促进了全县经济社会的发展。
完善人力资源市场运行机制,加强人力资源市场建设。2018年共举办常规交流会、专场
招聘会等各类人才交流会47场,进场招聘单位1020家(次),进场求职人员8930人次,提供
各类就业岗位11308个。组织开展了正月初八“春风行动”大型人才交流会、正月十二青岛保
税港区沂水经济合作区专场招聘会、三月六日巾帼就业专场招聘会、“就业援助月”专场招
聘会、民营企业服务周专场招聘会等公共就业服务专项活动。
继续实施“三支一扶”计划,不断提高资金保障、服务管理水平,落实好实名制管理措
施,开展好服务期满鉴定、健康查体、新春慰问等工作。2018年,共设置9个定向岗位招录招
聘服务期满“三支一扶”大学生,截至年底,共有2名在岗“三支一扶”大学生。
进一步做好毕业生就业见习基地建设工作,大力提高见习基地接纳毕业生实习锻炼和就
业的能力。2018年,通过考核评估撤销了2家高校毕业生见习基地,全县共有见习基地11家。
各见习基地共招募39名高校毕业生,通过财政渠道共向见习基地下拨省市就业见习补贴20.3
万元。
2018年回沂水县报到的应届非师范类高校毕业生共计1651人(其中博士1人,硕士84人,
本科生614人,专科生952人)。利用毕业生现场报到的时机,积极开展大学生创业相关政策
的宣传,向毕业生发放明白纸、《创业培训基础知识》手册,引导毕业生参加创业培训,鼓
励毕业生参加创业实践,以创业带动就业。
充分发挥人事公共服务职能,认真做好流动人员档案及人事代理服务工作。人才中心管
理流动人员档案37456份,其中,2018年共接收各类档案3719本,累计转出各类人员档案136
1册、出具各类档案证明345次。人才中心共代理各类人员4247人,其中,单位代理1207人、
个人代理3040人。
【教育培训】 全面贯彻落实上级关于加强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的有关要求,2018年共
计开展课题4个,全县专业技术人员报名人数达3万多人次。
【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及国外智力引进】 根据省人社厅关于2018年度专业技术人员评审意
见,2018年全县共组织召开初级评审委员会6个,评审通过初级专业技术人员256人,推荐中
、高级专业技术人员共计412人。办理各类职业资格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证书500多人次。
坚持不懈地做好引进国外智力工作。全县通过外专、自聘等方式累计聘请日本、德国等
外国专家10人次,帮助解决造纸、铸造、大樱桃栽培管理等技术难题40余项。
【工勤人员技术等级考核及工资工作】 至2018年底,全县共有3815人次参加了工人技术
等级岗位考核,确定为技师的1人,高级工1192人,中级工1135人,初级工872人。
沂水县义务教育学校、公共卫生与基层医疗卫生事业单位绩效工资已经平稳实施,按照
上级精神和文件要求,其他事业单位绩效工资实施工作正在稳步推进中。
严格执行工资政策,按时审批各类人员工资变动,做好日常工资管理工作。2018年共计
审批各类工资59700余人次。依据2016、2017年度考核结果,为符合晋升级别、晋升工资档次
条件的执行机关工资制度的工作人员办理了工资审批手续。其中,晋升级别569人,人均增资
48.8元。晋升工资档次2469人,人均增资101.97元。依据2017年度考核结果,为符合晋升薪
级条件的事业人员办理晋升薪级18200人,人均增资67.59元。为全县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调整基本工资标准,人均月增资309.92元。至2018年底,全县机关事业单位人均月工资收入
(应发)达7456.32元。
【退休干部管理】 2018年,严格按照国家、省、市关于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退休的政
策规定,根据管理权限,严格程序,共为全县639名工作人员办理了退休手续,同时审批安家
费、建房补助费。全年审批一次性抚恤184人,同时审批符合条件的遗属补助。
【劳动就业】 全县公共就业服务队伍不断壮大,依托沂水县人力资源市场,全年办理求
职登记10500人,职业指导10000余人。不断完善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基层公共服务平台建设,
按照“七到位”“五统一”的要求,规范建设,实现了全县乡镇(街道)基层服务全覆盖。
2018年,实现城镇新增就业9896人,其中城镇失业人员再就业2964人,困难群体就业807人,
登记失业率控制在2.35%;完成创业培训521人。为1833名符合条件的困难群体人员发放社保
补贴835万元。为5名公益性岗位人员发放社保补贴3.3万元,发放岗位补贴10.5万元。为211
名农村公益性岗位人员发放补贴61万元。为61名高校毕业生发放就业见习补贴20.3万元。沂
城街道被评为“省级创业型街道”,一次性奖补20万元;三十里堡镇三十里社区、马站镇杨
城社区、夏蔚镇上位社区3处社区被评为省级“四型就业社区”,各奖补5万元,截止2018年
年底全县共有4处省级“四型就业社区”。
【大众创业 万众创新】 积极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通过建立创业孵化基地(
园)吸纳创业、加大创业担保贷款力度扶持创业、开展创业培训工作促进创业、落实创业优
惠政策扶持创业等措施,有力地推动了“大众创业,万众创新”进展。截至2018年年底,全
县共建立7处创业孵化基地(园),全年新创办个体工商户7247户、各类企业2837户,共发放
创业担保贷款244笔2404万元,发放贴息290笔198万元,发放一次性创业补贴1笔1.2万元。
【社会保险】 主要包括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城乡居民社会
养老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等
。
2018年,以落实社会保障政策、确保离退休人员养老金按时足额发放、加强社会保险基
金管理和扩面工作为重点,进一步完善社会化管理服务,各项保险平稳运行。截止12月底,
各项社会保险基金总收入29.9亿元,总支出26.8亿元,累计结余29.6亿元。其中,企业养老
保险总收入6.7亿元,支出8.4亿元,滚存结余8.8亿元;机关养老保险总收入4.7亿元,支出
4.7亿元,滚存结余1548万元;居民养老保险总收入5.0亿元,总支出3.1亿元,滚存结余14.
5亿元;职工医疗保险总收入4.3亿元,支出3.6亿元,滚存结余3.0亿元;居民医疗保险总收
入8.0亿元,支出5.8亿元,滚存结余2.7亿元;其他医疗保险收入1720万元,支出1600万元,
滚存结余190万元;失业保险总收入5979万元,总支出6066万元,滚存结余1570万元;工伤保
险总收入3163万元,支出1798万元,滚存结余2361万元;生育保险总收入1771万元,支出18
45万元,滚存结余343万元。
2018年,全县参保的机关事业单位186个,参保职工22389人。(1996年5—12月,机关事
业单位养老保险基金缴纳比例单位缴纳20%,个人缴纳2%;1997年1—6月,单位缴纳20%,个
人缴纳2%;1999年7—12月,单位缴纳20%,个人缴纳3%;2000年1月至2003年12月,单位缴纳
19%,个人缴纳4%;2004年1月至2009年12月,单位缴纳20%,个人缴纳4%;2010年1—5月,单
位缴纳24%,个人缴纳4%;2010年6—12月,单位缴纳24%,个人缴纳2%;2011年1月至2012年
12月,单位缴纳28%,个人缴纳2%;2013年1月至2014年9月份,单位缴纳31%,个人缴纳2%。
自2014年10月1日起,全国开展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改革后,机关事业单位养老
保险基金缴费比例单位缴费20%,个人缴费8%;职业年金单位缴费8%,个人缴费4%。)2018年
,共征缴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基金4.11亿元;办理机关事业单位退休待遇664人,完成改革
期间1700余名退休人员养老金待遇清算工作,按照改革后新老办法对比计发养老金待遇。共
为8940名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发放养老金4.73亿元,发放率100%。
对32065名企业退休人员的养老金进行了普遍调整,通过这次养老金调整,全县企业退休
人员月人均养老金由1575元(随每月退休人员增加动态变化),提高到1695元,人均养老金
增长120元;为125名企业死亡离退休人员直系亲属享受资格进行了审查,为69名退休死亡人
员直系亲属办理了退休死亡人员帐户剩余部分继承手续;组织开展了全县2017年因病非因工
劳动能力鉴定报名工作,共有110人报名参加鉴定,60人被鉴定为完全丧失劳动能力。为334
90名离退休人员发放养老金7.5亿元,社会化发放率继续稳定在100%。打印养老保险对帐单并
审核养老保险手册1.8万余人次;办理养老保险关系转入919人,转入养老保险基金2206万元
;办理养老保险关系转出551人,转出养老保险基金1498万元;接收退役士兵养老保险关系2
74人,转入基金1516万元;办理在职人员死亡一次性救助及个人帐户养老金退还等手续62人
,退还各项基金308万元。
根据《2018年社会保险稽核工作实施意见》(沂人社发〔2018〕15号)要求和局里统一
安排,在全县参保企业中随机抽取了300家企业,采取书面与实地稽核相结合的办法进行稽核
。这一次稽核的企业,涉及非煤矿山、机械制造、服装针织、生物科技、医疗卫生、超市餐
饮、旅游服务等行业。集中稽核于4月20日开始,6月10日结束。实际接受稽核企业293家,稽
核职工人数35470人。其中,共稽核参加养老保险30639人,参加医疗保险28638人,参加失业
保险28056人,参加工伤保险31371人,生育保险28117人。未参加养老保险3756人,未参加医
疗保险6712人,未参加失业保险6838人,未参加工伤保险3674人,未参加生育保险6932人。
通过下达《稽核意见书》,有14家用人单位近1000人参加缴费,有5家用人单位提高了缴费基
数。
6月中旬,局领导安排劳动监察、稽核和基金科人员,对恒泰纺织、东方超市、永丰轮胎
、天炬节能、热电厂、瑞丰高分子、龙立胶带、久瑞饲料、宏达生物、双星鞋业等十家企业
进行实地稽核,除永丰轮胎和东方超市外,其余8家企业已全部制定整改措施,从7月份开始
提高缴费基数,增加参保人数。
2018年,通过社会保险基金非现场监管软件共处理预警信息2130条。其中,企业职工养
老保险涉及225条,失业保险涉及1678条,医疗保险涉及225条,五险综合涉及2条。同时,根
据接收到的市局预警信息文件共处理预警信息1258条,其中跨省重复领取待遇问题4条,省内
重复领取待遇问题38条,疑似死亡冒领问题1214条,同时领取两份抚恤金问题2条。
2018年,共受理工伤案件326起,认定296起;支付各项工伤保险待遇4687万元,组织参
加市劳动能力鉴定4次181人。为1993名参保职工支付生育保险金2557万元,整理生育档案21
68卷。
全县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参保人数达65.25万人,其中,缴费状态人员44.44万人,待遇领
取人员20.76万人。2018年度征缴保险费35.6万人、1.16亿元,县财政配套缴费补贴和为重度
残疾人代缴保险费共1636.79万元。按时足额准确发放养老金,2018年基础养老金标准为每人
每月118元,全年发放养老金3亿元,其中,基础养老金2.88亿元,个人账户养老金0.12亿元
。为12220名新到龄人员办理待遇领取手续,待遇领取人数达到20.76万人。为7460人因死亡
、享受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待遇等原因办理待遇终止手续;为1884人因死亡、享受城镇职工养
老保险待遇、保险关系转出等原因办理退保手续,退还个人账户资金438.29万元;为6965人
发放丧葬补助金417.90万元;办理保险关系转入61人,转入基金11.04万元,保险关系转出1
53人,转出基金28.97万元。扎实有效开展待遇领取资格认证工作,4—6月和10—12月分两次
组织开展“临沂智慧人社手机APP”认证,认证待遇领取人员20.35万人,认证通过率98%。认
真做好死亡冒领、重复领取养老金核查工作,追回冒领、重复领取养老金314人,339252.46
元。全力做好被征地农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落实2011年以来的被征地农民社保资金30290.
46万元,全面完成了省、市目标要求。对新征土地严格落实先保后征政策,足额落实被征地
农民社会保障资金,2018年新征地1865.709亩,配套政府补贴2744.573万元,足额存入被征
地农民社保专户。加强信息平台建设,整合经办资源,为6074人代发民师教龄补助1218.39万
元,为102人代发乡镇老放映员生活补助26.62万元,为3266人代发乡医补助1488.20万元。
2018年,全县基本医疗保险参保达到104.77万人,其中职工医保参保8.69万人,居民医
保参保96.08万人;职工医保基金收入42175万元,支出34779元;居民医保基金收入64190万
元,支出52044万元;离休人员共计267人,基金收入1181.64万元,支出1189.6万元。医疗保
险待遇支付工作运行平稳,全年累计办理职工医保住院报销1.81万人次,慢性病门诊报销9.
01万人次;居民医保住院报销19.01万人次,慢性病门诊报销2.36万人次,普通门诊报销474
.15万人次。积极开展异地就医联网结算工作,全年累计办理职工异地就医联网结算1313人次
,居民异地就医联网结算3969人次。加强慢性病、特殊疾病监管,医学鉴定标准更加精细化
、标准化,新鉴定职工医保慢性病979人;累计鉴定居民医保慢性病24607人,特殊疾病5247
人,有效保障了慢性病参保人员的就医购药需求。2018年,沂水县被定为职工长期护理保险
试点县,有10家长护保险定点机构。
2018年失业保险稽核企事业单位272户,稽核职工29117人,占参保人数的49%,全年失业
保险共新参职工1200人,完成市下达扩面计划的120%;截止2018年年底,失业保险参保人数
为58638人;面对失业保险金降低收缴比例的情况下,收缴失业保险金2971万元,按时完成市
下达收缴计划的101%;全年共支出失业保险金1824万元;缴纳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金437万元;
报销生育保险费21万元;支出培训费3.4万元;转移失业保险金82万元;上解调剂金2814元;
扩大失业保险支出207万元;创业带动就业支出46万元。支出援企稳岗补贴232万元。2018年
12月,共接收失业职工1100人,及时为其办理了失业保险相关手续,及时为2650名失业职工
发放了失业保险金,发放率100%。2018年,失业职工技能培训累计34人,共计支出培训补贴
3.4万元。为40名到达退休年龄的失业职工代为呈报办理了退休手续,为230名失业职工办理
再就业手续。
扎实推进失业职工技能提升补贴申报工作。根据《关于失业保险支持参保职工提升职业
技能有关问题的通知》(鲁人社发〔2017〕15号)有关精神,对依法参加失业保险并累计缴
纳失业保险费36个月以上的企业职工,自2017年1月1日起取得初级(五级)、中级(四级)
、高级(三级)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可分别按1000元、1500元、2000元标准
申领技能提升补贴。依托互联网与金保平台,采取互联网申报,内网审核的操作模式,提高
了工作效率,方便了职工申请。
切实做好失业保险援助企业稳定就业岗位工作。根据关于失业保险支持企业稳定岗位有
关问题的通知(人社部发〔2014〕76号);关于贯彻落实人社部发
〔2014〕76号文件进一步明确失业保险支持企业稳定岗位有关问题的通知(鲁人社发〔
2015〕23)等相关文件的要求,2018年共发放援企稳岗补贴232万元,涉及企业69家。
认真做好失业动态监测工作。根据省市工作要求,对全县十家失业保险重点监测企业失
业动态监测进行了全程监督检查,对各监测企业信息采集人员培训三次,对企业采集的人员
流动情况进行了细致调查,对每个企业每个月的上报数据进行认真核对,做到了准确无误,
受到了上级业务部门的好评。认真做好退伍军人军龄视同失业保险缴费年限的登记工作,为
200多名退伍军人进行了军龄视同失业保险缴费的登记工作,做到了登记及时准确。
【劳动力管理和输出转移就业】
认真贯彻劳动者自主择业、市场调节就业和政府促进就业的工作方针,坚持劳务输出与
输入并重,国内输出与国外输出并重,努力开拓劳务市场,转变用工方式,拓宽用工渠道,
改善服务态度,提高服务质量,使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得到稳步健康发展。2018年,实现全
县新增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14000人。大力加强对外劳务合作服务平台建设,积极开展国外劳
务输出,全年完成储备登记2450人,推荐外派劳务50人,出国备案46人,自主外派劳务10人
。全年新增代理派遣3000人,共为劳务工代发工资3亿多元,代扣代缴社会保险6000多万元,
代缴个人所得税780万元,住房公积金970万元。全年共受理、处理各类伤残病亡事宜22起,
为劳务工办理各种赔付160多万元。
【劳动工资管理与劳动合同管理】 进一步加强企业工资宏观调控,积极推进工资集体协
商制度,促进企业建立健全工资收入分配制度,指导企业在生产发展、经济效益提高的基础
上合理安排工资增长。自2018年6月1日起,月最低工资标准调整为1550元,非全日制用工的
小时最低工资标准调整为15.5元。
继续贯彻实施《劳动合同法》,通过劳动合同监督检查专项行动,对企业用工情况进行
监督检查,督促企业与劳动者依法签订劳动合同,2018年审查备案劳动合同9000份。
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市关于企业职工退休的政策规定,严把职工档案审核关,按照要
求做好企业职工退休待遇的核算与上报审批工作,2018年共审批企业职工退休2320人。
【劳动人事争议仲裁】 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由人民政府依法设立,专门处理全县劳
动、人事争议案件。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是县机构编制委员会批准设立,依法授权独立处理
劳动人事争议案件的专门机构。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处理劳动人事争议,实行仲裁庭、
仲裁员办案制度。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遵循“合法、公正、及时、着重调解”的原则
,依法维护劳动人事争议当事人的合法权益。2018年,共受理各类劳动人事争议案件326起,
法定期限内结案率达100﹪。
【职业技能开发】 包括职业技术培训、职业技术考核与技能鉴定和职业技能竞赛。
2018年,组织“金蓝领”培训项目,培养电工技师30人。组织开展第九届“劳动之星”
职业技能竞赛,大赛涉及电焊工、盲人按摩、砌筑等27个职业工种,表彰奖励163名优秀选手
、21个团体和16个优秀组织单位。授予27人“沂水县技术能手”荣誉称号。开展2018年沂水
县有突出贡献的技师选拔评审工作,有11人入选县有突出贡献的技师。推荐5人参加沂蒙首席
技师评选,有2名同志荣获2018年“沂蒙首席技师”荣誉称号。推荐2人参加齐鲁首席技师评
选,沂水大众劳务公司技师张之万顺利通过评审,被授予“齐鲁首席技师”称号,这是沂水
县首次获此殊荣,实现了沂水县在该奖项上“零的突破”。
【劳动和社会保障监察】 劳动和社会保障监察是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对用人单位和
劳动者遵守劳动保障法律、法规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发现违法行为、依法采取措施予以制
止的具体行政行为,主要方式有日常巡查、举报投诉专查、专项检查、书面材料审查等。通
过开展以上执法活动,全年共检查用人单位1900户次,涉及劳动者11.2万人次,下达责令改
正指令书121份,下达行政处罚决定书9份,受理群众举报投诉案件25起,调查处理12345、行
风热线、网上问政等案件1020余起,责令用人单位补签劳动合同700份,责令补发工资611余
万元,督促缴纳社会保险费83.18万元,在第四季度开展了劳动保障守法诚信活动,评选出了
93家A级用人单位和42家B级用人单位,通过开展一系列执法活动,有力地推进了人力资源和
社会保障工作,维护了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和社会的和谐稳定。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信息化建设】 一是社会保障卡制作发放。截止2018年12月,制作
发放具有金融应用、社保应用和身份认证等三大功能的社会保障卡,共计发放城镇职工社会
保障卡14.6万张,城乡居民社会保障卡77.4万张。二是社保卡即时办卡。在全县建设11家社
保卡即时办卡网点,其中,农业银行4家、农商银行6家、工商银行1家,实现了城镇职工和城
乡居民补换卡业务“即时受理、即时制卡、即时应用”,制作周期从过去的3个月缩短到现在
的10分钟,彻底解决了社保卡补卡流程长、时效慢、效率低的问题。三是网络建设。以人社
网络为支撑的业务系统涉及县直三个办公区、19个乡镇街道和开发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所
、4个社区、4家合作银行等单位,200多名业务操作人员,近650余家定点卫生室、定点医院
和定点药店,780余家规模性参保单位,职工、居民、个体自由职业者、外来人口、农村劳动
力等100余万参保和退休人群,人社专网“省、市、县、乡、社区”五级贯通。四是推进社会
保障卡“就诊一卡通”建设。在杨庄卫生院、姚店子卫生院开展就医“一卡通”系统建设,
通过社保卡,持卡人在医院和卫生室完成就诊挂号、划价、缴费、打印检查清单、查询在院
治疗用药情况,还可以使用社保卡银行账户支付自付费用等功能,让社保卡全面代替医院的
就诊卡,提高了社保卡的使用率,给参保人员提供了便利。五是待遇发放。全县4.1万名退休
职工养老金实现了通过社保卡发放。
【民生工作】 2018年,共确定民生实事20项列入全县“125”工程,截止年底,所有民
生实事全部按照计划顺利推进。积极推进城乡道路交通建设,县乡路网整体结构进一步优化
;大力实施居住环境改造工程,城乡居民总体居住环境进一步改善;深入推进城市公共服务
设施建设,城市载体服务功能进一步增强;大力实施全民参保登记计划和就业优先战略,全
县人民群众的就业和社会保障权益得到了有效保障;实施以“殡葬全免费”为核心的殡葬改
革,1.2万多户家庭享受了改革政策福利;着力提高医疗保障水平,居民“病有所医”目标实
现的步伐进一步加快;有序推进城区5所中小学建设,“学有所教”民生问题得到有效解决;
高度关注农村饮用水和公路安全,农村公共安全基础进一步加强。努力让一系列民生政策惠
及千家万户,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明显提高,对党和政府的满意度明显提高。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精准扶贫】 就业与社会保障精准扶贫以“能转尽转、愿培尽培、
应扶尽扶、应保尽保”为目标,先后开展了转移就业扶贫行动、助推创业扶贫行动、精准培
训扶贫行动、人才支撑扶贫行动和全民参保扶贫行动。对符合条件的农村贫困人口,由政府
开发农村公益性岗位进行托底安置,在未脱贫贫困人口中新开发10个农村公益性岗位。累计
在全县开发公益性岗位4批,安置贫困人口264人。全年为211个农村公益性岗位申请并拨付岗
位补贴61万元。组织开展送岗到村入户、就业精准扶贫招聘会等多形式的结对帮扶活动,帮
助有就业愿望的农村贫困人口实现转移就业40人。积极落实贫困人口参保政策,实现了贫困
人口居民养老和居民医疗全民参保。为6.4万名贫困人口代缴2018年居民医疗保险费,为900
余名符合条件的未脱贫人口代缴2018年度居民养老保险费。同时将贫困户大病报销政策纳入
到医保结算平台,简化了结算流程,方便贫困人口出院时直接按政策予以报销,为贫困人口
办理慢病、特殊疾病开通“绿色通道”,更好地为贫困人口服务。
积极参与全省人社扶贫现场会。在沂南全省人社扶贫现场会上,沂水爱宠乐宠物食品公
司和沂蒙小棉袄2家扶贫车间现场展示产品,受到一致好评。跋山店子等4家闲置扶贫车间现
场招商,沂水光恒制衣等4家企业现场与全市闲置扶贫车间进行对接,光恒制衣总经理魏光恒
代表全市参与脱贫攻坚的企业作了《勇担企业责任,助力脱贫攻坚》的典型发言。
全力参与省际劳务扶贫协作,组织企业参加“百企万岗进重庆”。组织恒泰纺织、青沂
山石化等8家企业为重庆贫困人口提供就业岗位700余个。
(杨 睿)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
【概况】 沂水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是沂水县人民政府正科级行政管理职能部门,负
责全县人力资源开发服务管理、社会保障及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等项工作。2018年,下设人力
资源开发服务管理办公室、劳务协作办公室、社会劳动保险事业处、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
事业处、医疗保险事业处5个正科级单位;技术工人考核管理办公室、劳动和社会保障监察大
队、机关事业单位社会保险事业处、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4个副科级单位;办公室、政策法规
科、人事科、规划财务科、就业促进科(挂高校毕业生就业办公室、农民工工作科牌子)、
县公务员管理办公室、人力资源市场和人员调配科、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县军官转业安置
办公室、职业能力建设科、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科、劳动关系科、工资福利科、退休人员管理
科、社会保险科、社会保险基金监督科、调解仲裁管理科(挂劳动监察科牌子)、民生工作
办公室、档案管理科等19个股级行政科室及失业保险事业处、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信息
中心、职业技能鉴定中心及档案信息服务中心5个股级事业科室,设立县外国专家管理办公室
。有工作人员214人。
【人事管理】 认真做好公务员年度考核工作。根据上级统一安排,结合沂水县实际,会
同县委组织部印发了《关于做好2017年全县公务员年度考核工作的通知》。工作中认真执行
考核规定,严把优秀比例,全县公务员(含参照管理人员)参加考核2798人(其中公务员23
63人,参照管理435人),其中优秀等次507人、占参加考核人数的18.1%,称职等次2144人、
占参加考核人数的76.6%,未定等次146人,不称职1人。
圆满完成全县公务员考录工作。坚持国家公务员公开考录制度,2018年全县共考录公务
员(参照公务员管理事业人员)106名,其中县直行政机关25名、政法系统7名、参照管理事
业单位26名、乡镇机关48名。
积极开展公务员培训工作。组织2017年新录用的103名公务员(参照管理人员)参加了市
里组织的初任培训,其中在职自学6天,集中培训6天,通过培训,帮助新录用公务员尽快完
成角色转变,提高了工作能力。
不断加强公务员管理工作。一是按照相关程序,对全县2017年录用的103名公务员进行试
用期满考察,考察合格后,及时办理了任职定级手续。二是根据上级安排,会同县委组织部
汇总全县公务员统计数据后到市里进行了集中上报。三是严格按照公务员登记的范围、对象
、条件和程序,在规定的行政编制限额内,认真做好140名公务员登记备案工作。四是认真做
好县以下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审核工作,经审核共有51人符合条件,并及时上报市人社局
备案。
认真做好事业单位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通过公开考试招聘
,为部分事业单位聘用工作人员420人,其中综合类88人,普通教师类278人,卫生类54人(
含编制备案制30人)。
大力加强事业单位人员聘用管理工作。进一步完善了人员聘用管理制度,严格聘用手续
审核备案,加强人员聘用数据库建设,规范了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合同管理工作。全县事业单
位人员全部签订并及时续签了聘用合同,1362人签订长期合同,17609人签订短期合同,其中
管理岗位2765人、专业技术岗位14841人、工勤岗位1365人。
【人才交流和毕业生就业】 大力加强人才交流开发引进工作,积极为高校毕业生及各类
人员服务,为个人求职和单位求才搭建市场交流平台,为全县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人才智力支
持。
继续做好各类人才引进工作。根据全县“三引一促”安排部署,继续做好招才引智工作
。积极深挖企业岗位,做好高校毕业生与企业的对接工作,事先调研企业对人才的需求信息
,利用人力资源市场、山东公共招聘网、与企业共同赴外地招聘等多种形式,为沂水县企业
引进各类紧缺急需人才38人,其中高层次人才12人。有效缓解了企业发展人才缺乏的现状,
促进了全县经济社会的发展。
完善人力资源市场运行机制,加强人力资源市场建设。2018年共举办常规交流会、专场
招聘会等各类人才交流会47场,进场招聘单位1020家(次),进场求职人员8930人次,提供
各类就业岗位11308个。组织开展了正月初八“春风行动”大型人才交流会、正月十二青岛保
税港区沂水经济合作区专场招聘会、三月六日巾帼就业专场招聘会、“就业援助月”专场招
聘会、民营企业服务周专场招聘会等公共就业服务专项活动。
继续实施“三支一扶”计划,不断提高资金保障、服务管理水平,落实好实名制管理措
施,开展好服务期满鉴定、健康查体、新春慰问等工作。2018年,共设置9个定向岗位招录招
聘服务期满“三支一扶”大学生,截至年底,共有2名在岗“三支一扶”大学生。
进一步做好毕业生就业见习基地建设工作,大力提高见习基地接纳毕业生实习锻炼和就
业的能力。2018年,通过考核评估撤销了2家高校毕业生见习基地,全县共有见习基地11家。
各见习基地共招募39名高校毕业生,通过财政渠道共向见习基地下拨省市就业见习补贴20.3
万元。
2018年回沂水县报到的应届非师范类高校毕业生共计1651人(其中博士1人,硕士84人,
本科生614人,专科生952人)。利用毕业生现场报到的时机,积极开展大学生创业相关政策
的宣传,向毕业生发放明白纸、《创业培训基础知识》手册,引导毕业生参加创业培训,鼓
励毕业生参加创业实践,以创业带动就业。
充分发挥人事公共服务职能,认真做好流动人员档案及人事代理服务工作。人才中心管
理流动人员档案37456份,其中,2018年共接收各类档案3719本,累计转出各类人员档案136
1册、出具各类档案证明345次。人才中心共代理各类人员4247人,其中,单位代理1207人、
个人代理3040人。
【教育培训】 全面贯彻落实上级关于加强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的有关要求,2018年共
计开展课题4个,全县专业技术人员报名人数达3万多人次。
【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及国外智力引进】 根据省人社厅关于2018年度专业技术人员评审意
见,2018年全县共组织召开初级评审委员会6个,评审通过初级专业技术人员256人,推荐中
、高级专业技术人员共计412人。办理各类职业资格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证书500多人次。
坚持不懈地做好引进国外智力工作。全县通过外专、自聘等方式累计聘请日本、德国等
外国专家10人次,帮助解决造纸、铸造、大樱桃栽培管理等技术难题40余项。
【工勤人员技术等级考核及工资工作】 至2018年底,全县共有3815人次参加了工人技术
等级岗位考核,确定为技师的1人,高级工1192人,中级工1135人,初级工872人。
沂水县义务教育学校、公共卫生与基层医疗卫生事业单位绩效工资已经平稳实施,按照
上级精神和文件要求,其他事业单位绩效工资实施工作正在稳步推进中。
严格执行工资政策,按时审批各类人员工资变动,做好日常工资管理工作。2018年共计
审批各类工资59700余人次。依据2016、2017年度考核结果,为符合晋升级别、晋升工资档次
条件的执行机关工资制度的工作人员办理了工资审批手续。其中,晋升级别569人,人均增资
48.8元。晋升工资档次2469人,人均增资101.97元。依据2017年度考核结果,为符合晋升薪
级条件的事业人员办理晋升薪级18200人,人均增资67.59元。为全县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调整基本工资标准,人均月增资309.92元。至2018年底,全县机关事业单位人均月工资收入
(应发)达7456.32元。
【退休干部管理】 2018年,严格按照国家、省、市关于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退休的政
策规定,根据管理权限,严格程序,共为全县639名工作人员办理了退休手续,同时审批安家
费、建房补助费。全年审批一次性抚恤184人,同时审批符合条件的遗属补助。
【劳动就业】 全县公共就业服务队伍不断壮大,依托沂水县人力资源市场,全年办理求
职登记10500人,职业指导10000余人。不断完善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基层公共服务平台建设,
按照“七到位”“五统一”的要求,规范建设,实现了全县乡镇(街道)基层服务全覆盖。
2018年,实现城镇新增就业9896人,其中城镇失业人员再就业2964人,困难群体就业807人,
登记失业率控制在2.35%;完成创业培训521人。为1833名符合条件的困难群体人员发放社保
补贴835万元。为5名公益性岗位人员发放社保补贴3.3万元,发放岗位补贴10.5万元。为211
名农村公益性岗位人员发放补贴61万元。为61名高校毕业生发放就业见习补贴20.3万元。沂
城街道被评为“省级创业型街道”,一次性奖补20万元;三十里堡镇三十里社区、马站镇杨
城社区、夏蔚镇上位社区3处社区被评为省级“四型就业社区”,各奖补5万元,截止2018年
年底全县共有4处省级“四型就业社区”。
【大众创业 万众创新】 积极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通过建立创业孵化基地(
园)吸纳创业、加大创业担保贷款力度扶持创业、开展创业培训工作促进创业、落实创业优
惠政策扶持创业等措施,有力地推动了“大众创业,万众创新”进展。截至2018年年底,全
县共建立7处创业孵化基地(园),全年新创办个体工商户7247户、各类企业2837户,共发放
创业担保贷款244笔2404万元,发放贴息290笔198万元,发放一次性创业补贴1笔1.2万元。
【社会保险】 主要包括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城乡居民社会
养老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等
。
2018年,以落实社会保障政策、确保离退休人员养老金按时足额发放、加强社会保险基
金管理和扩面工作为重点,进一步完善社会化管理服务,各项保险平稳运行。截止12月底,
各项社会保险基金总收入29.9亿元,总支出26.8亿元,累计结余29.6亿元。其中,企业养老
保险总收入6.7亿元,支出8.4亿元,滚存结余8.8亿元;机关养老保险总收入4.7亿元,支出
4.7亿元,滚存结余1548万元;居民养老保险总收入5.0亿元,总支出3.1亿元,滚存结余14.
5亿元;职工医疗保险总收入4.3亿元,支出3.6亿元,滚存结余3.0亿元;居民医疗保险总收
入8.0亿元,支出5.8亿元,滚存结余2.7亿元;其他医疗保险收入1720万元,支出1600万元,
滚存结余190万元;失业保险总收入5979万元,总支出6066万元,滚存结余1570万元;工伤保
险总收入3163万元,支出1798万元,滚存结余2361万元;生育保险总收入1771万元,支出18
45万元,滚存结余343万元。
2018年,全县参保的机关事业单位186个,参保职工22389人。(1996年5—12月,机关事
业单位养老保险基金缴纳比例单位缴纳20%,个人缴纳2%;1997年1—6月,单位缴纳20%,个
人缴纳2%;1999年7—12月,单位缴纳20%,个人缴纳3%;2000年1月至2003年12月,单位缴纳
19%,个人缴纳4%;2004年1月至2009年12月,单位缴纳20%,个人缴纳4%;2010年1—5月,单
位缴纳24%,个人缴纳4%;2010年6—12月,单位缴纳24%,个人缴纳2%;2011年1月至2012年
12月,单位缴纳28%,个人缴纳2%;2013年1月至2014年9月份,单位缴纳31%,个人缴纳2%。
自2014年10月1日起,全国开展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改革后,机关事业单位养老
保险基金缴费比例单位缴费20%,个人缴费8%;职业年金单位缴费8%,个人缴费4%。)2018年
,共征缴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基金4.11亿元;办理机关事业单位退休待遇664人,完成改革
期间1700余名退休人员养老金待遇清算工作,按照改革后新老办法对比计发养老金待遇。共
为8940名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发放养老金4.73亿元,发放率100%。
对32065名企业退休人员的养老金进行了普遍调整,通过这次养老金调整,全县企业退休
人员月人均养老金由1575元(随每月退休人员增加动态变化),提高到1695元,人均养老金
增长120元;为125名企业死亡离退休人员直系亲属享受资格进行了审查,为69名退休死亡人
员直系亲属办理了退休死亡人员帐户剩余部分继承手续;组织开展了全县2017年因病非因工
劳动能力鉴定报名工作,共有110人报名参加鉴定,60人被鉴定为完全丧失劳动能力。为334
90名离退休人员发放养老金7.5亿元,社会化发放率继续稳定在100%。打印养老保险对帐单并
审核养老保险手册1.8万余人次;办理养老保险关系转入919人,转入养老保险基金2206万元
;办理养老保险关系转出551人,转出养老保险基金1498万元;接收退役士兵养老保险关系2
74人,转入基金1516万元;办理在职人员死亡一次性救助及个人帐户养老金退还等手续62人
,退还各项基金308万元。
根据《2018年社会保险稽核工作实施意见》(沂人社发〔2018〕15号)要求和局里统一
安排,在全县参保企业中随机抽取了300家企业,采取书面与实地稽核相结合的办法进行稽核
。这一次稽核的企业,涉及非煤矿山、机械制造、服装针织、生物科技、医疗卫生、超市餐
饮、旅游服务等行业。集中稽核于4月20日开始,6月10日结束。实际接受稽核企业293家,稽
核职工人数35470人。其中,共稽核参加养老保险30639人,参加医疗保险28638人,参加失业
保险28056人,参加工伤保险31371人,生育保险28117人。未参加养老保险3756人,未参加医
疗保险6712人,未参加失业保险6838人,未参加工伤保险3674人,未参加生育保险6932人。
通过下达《稽核意见书》,有14家用人单位近1000人参加缴费,有5家用人单位提高了缴费基
数。
6月中旬,局领导安排劳动监察、稽核和基金科人员,对恒泰纺织、东方超市、永丰轮胎
、天炬节能、热电厂、瑞丰高分子、龙立胶带、久瑞饲料、宏达生物、双星鞋业等十家企业
进行实地稽核,除永丰轮胎和东方超市外,其余8家企业已全部制定整改措施,从7月份开始
提高缴费基数,增加参保人数。
2018年,通过社会保险基金非现场监管软件共处理预警信息2130条。其中,企业职工养
老保险涉及225条,失业保险涉及1678条,医疗保险涉及225条,五险综合涉及2条。同时,根
据接收到的市局预警信息文件共处理预警信息1258条,其中跨省重复领取待遇问题4条,省内
重复领取待遇问题38条,疑似死亡冒领问题1214条,同时领取两份抚恤金问题2条。
2018年,共受理工伤案件326起,认定296起;支付各项工伤保险待遇4687万元,组织参
加市劳动能力鉴定4次181人。为1993名参保职工支付生育保险金2557万元,整理生育档案21
68卷。
全县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参保人数达65.25万人,其中,缴费状态人员44.44万人,待遇领
取人员20.76万人。2018年度征缴保险费35.6万人、1.16亿元,县财政配套缴费补贴和为重度
残疾人代缴保险费共1636.79万元。按时足额准确发放养老金,2018年基础养老金标准为每人
每月118元,全年发放养老金3亿元,其中,基础养老金2.88亿元,个人账户养老金0.12亿元
。为12220名新到龄人员办理待遇领取手续,待遇领取人数达到20.76万人。为7460人因死亡
、享受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待遇等原因办理待遇终止手续;为1884人因死亡、享受城镇职工养
老保险待遇、保险关系转出等原因办理退保手续,退还个人账户资金438.29万元;为6965人
发放丧葬补助金417.90万元;办理保险关系转入61人,转入基金11.04万元,保险关系转出1
53人,转出基金28.97万元。扎实有效开展待遇领取资格认证工作,4—6月和10—12月分两次
组织开展“临沂智慧人社手机APP”认证,认证待遇领取人员20.35万人,认证通过率98%。认
真做好死亡冒领、重复领取养老金核查工作,追回冒领、重复领取养老金314人,339252.46
元。全力做好被征地农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落实2011年以来的被征地农民社保资金30290.
46万元,全面完成了省、市目标要求。对新征土地严格落实先保后征政策,足额落实被征地
农民社会保障资金,2018年新征地1865.709亩,配套政府补贴2744.573万元,足额存入被征
地农民社保专户。加强信息平台建设,整合经办资源,为6074人代发民师教龄补助1218.39万
元,为102人代发乡镇老放映员生活补助26.62万元,为3266人代发乡医补助1488.20万元。
2018年,全县基本医疗保险参保达到104.77万人,其中职工医保参保8.69万人,居民医
保参保96.08万人;职工医保基金收入42175万元,支出34779元;居民医保基金收入64190万
元,支出52044万元;离休人员共计267人,基金收入1181.64万元,支出1189.6万元。医疗保
险待遇支付工作运行平稳,全年累计办理职工医保住院报销1.81万人次,慢性病门诊报销9.
01万人次;居民医保住院报销19.01万人次,慢性病门诊报销2.36万人次,普通门诊报销474
.15万人次。积极开展异地就医联网结算工作,全年累计办理职工异地就医联网结算1313人次
,居民异地就医联网结算3969人次。加强慢性病、特殊疾病监管,医学鉴定标准更加精细化
、标准化,新鉴定职工医保慢性病979人;累计鉴定居民医保慢性病24607人,特殊疾病5247
人,有效保障了慢性病参保人员的就医购药需求。2018年,沂水县被定为职工长期护理保险
试点县,有10家长护保险定点机构。
2018年失业保险稽核企事业单位272户,稽核职工29117人,占参保人数的49%,全年失业
保险共新参职工1200人,完成市下达扩面计划的120%;截止2018年年底,失业保险参保人数
为58638人;面对失业保险金降低收缴比例的情况下,收缴失业保险金2971万元,按时完成市
下达收缴计划的101%;全年共支出失业保险金1824万元;缴纳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金437万元;
报销生育保险费21万元;支出培训费3.4万元;转移失业保险金82万元;上解调剂金2814元;
扩大失业保险支出207万元;创业带动就业支出46万元。支出援企稳岗补贴232万元。2018年
12月,共接收失业职工1100人,及时为其办理了失业保险相关手续,及时为2650名失业职工
发放了失业保险金,发放率100%。2018年,失业职工技能培训累计34人,共计支出培训补贴
3.4万元。为40名到达退休年龄的失业职工代为呈报办理了退休手续,为230名失业职工办理
再就业手续。
扎实推进失业职工技能提升补贴申报工作。根据《关于失业保险支持参保职工提升职业
技能有关问题的通知》(鲁人社发〔2017〕15号)有关精神,对依法参加失业保险并累计缴
纳失业保险费36个月以上的企业职工,自2017年1月1日起取得初级(五级)、中级(四级)
、高级(三级)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可分别按1000元、1500元、2000元标准
申领技能提升补贴。依托互联网与金保平台,采取互联网申报,内网审核的操作模式,提高
了工作效率,方便了职工申请。
切实做好失业保险援助企业稳定就业岗位工作。根据关于失业保险支持企业稳定岗位有
关问题的通知(人社部发〔2014〕76号);关于贯彻落实人社部发
〔2014〕76号文件进一步明确失业保险支持企业稳定岗位有关问题的通知(鲁人社发〔
2015〕23)等相关文件的要求,2018年共发放援企稳岗补贴232万元,涉及企业69家。
认真做好失业动态监测工作。根据省市工作要求,对全县十家失业保险重点监测企业失
业动态监测进行了全程监督检查,对各监测企业信息采集人员培训三次,对企业采集的人员
流动情况进行了细致调查,对每个企业每个月的上报数据进行认真核对,做到了准确无误,
受到了上级业务部门的好评。认真做好退伍军人军龄视同失业保险缴费年限的登记工作,为
200多名退伍军人进行了军龄视同失业保险缴费的登记工作,做到了登记及时准确。
【劳动力管理和输出转移就业】
认真贯彻劳动者自主择业、市场调节就业和政府促进就业的工作方针,坚持劳务输出与
输入并重,国内输出与国外输出并重,努力开拓劳务市场,转变用工方式,拓宽用工渠道,
改善服务态度,提高服务质量,使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得到稳步健康发展。2018年,实现全
县新增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14000人。大力加强对外劳务合作服务平台建设,积极开展国外劳
务输出,全年完成储备登记2450人,推荐外派劳务50人,出国备案46人,自主外派劳务10人
。全年新增代理派遣3000人,共为劳务工代发工资3亿多元,代扣代缴社会保险6000多万元,
代缴个人所得税780万元,住房公积金970万元。全年共受理、处理各类伤残病亡事宜22起,
为劳务工办理各种赔付160多万元。
【劳动工资管理与劳动合同管理】 进一步加强企业工资宏观调控,积极推进工资集体协
商制度,促进企业建立健全工资收入分配制度,指导企业在生产发展、经济效益提高的基础
上合理安排工资增长。自2018年6月1日起,月最低工资标准调整为1550元,非全日制用工的
小时最低工资标准调整为15.5元。
继续贯彻实施《劳动合同法》,通过劳动合同监督检查专项行动,对企业用工情况进行
监督检查,督促企业与劳动者依法签订劳动合同,2018年审查备案劳动合同9000份。
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市关于企业职工退休的政策规定,严把职工档案审核关,按照要
求做好企业职工退休待遇的核算与上报审批工作,2018年共审批企业职工退休2320人。
【劳动人事争议仲裁】 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由人民政府依法设立,专门处理全县劳
动、人事争议案件。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是县机构编制委员会批准设立,依法授权独立处理
劳动人事争议案件的专门机构。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处理劳动人事争议,实行仲裁庭、
仲裁员办案制度。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遵循“合法、公正、及时、着重调解”的原则
,依法维护劳动人事争议当事人的合法权益。2018年,共受理各类劳动人事争议案件326起,
法定期限内结案率达100﹪。
【职业技能开发】 包括职业技术培训、职业技术考核与技能鉴定和职业技能竞赛。
2018年,组织“金蓝领”培训项目,培养电工技师30人。组织开展第九届“劳动之星”
职业技能竞赛,大赛涉及电焊工、盲人按摩、砌筑等27个职业工种,表彰奖励163名优秀选手
、21个团体和16个优秀组织单位。授予27人“沂水县技术能手”荣誉称号。开展2018年沂水
县有突出贡献的技师选拔评审工作,有11人入选县有突出贡献的技师。推荐5人参加沂蒙首席
技师评选,有2名同志荣获2018年“沂蒙首席技师”荣誉称号。推荐2人参加齐鲁首席技师评
选,沂水大众劳务公司技师张之万顺利通过评审,被授予“齐鲁首席技师”称号,这是沂水
县首次获此殊荣,实现了沂水县在该奖项上“零的突破”。
【劳动和社会保障监察】 劳动和社会保障监察是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对用人单位和
劳动者遵守劳动保障法律、法规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发现违法行为、依法采取措施予以制
止的具体行政行为,主要方式有日常巡查、举报投诉专查、专项检查、书面材料审查等。通
过开展以上执法活动,全年共检查用人单位1900户次,涉及劳动者11.2万人次,下达责令改
正指令书121份,下达行政处罚决定书9份,受理群众举报投诉案件25起,调查处理12345、行
风热线、网上问政等案件1020余起,责令用人单位补签劳动合同700份,责令补发工资611余
万元,督促缴纳社会保险费83.18万元,在第四季度开展了劳动保障守法诚信活动,评选出了
93家A级用人单位和42家B级用人单位,通过开展一系列执法活动,有力地推进了人力资源和
社会保障工作,维护了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和社会的和谐稳定。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信息化建设】 一是社会保障卡制作发放。截止2018年12月,制作
发放具有金融应用、社保应用和身份认证等三大功能的社会保障卡,共计发放城镇职工社会
保障卡14.6万张,城乡居民社会保障卡77.4万张。二是社保卡即时办卡。在全县建设11家社
保卡即时办卡网点,其中,农业银行4家、农商银行6家、工商银行1家,实现了城镇职工和城
乡居民补换卡业务“即时受理、即时制卡、即时应用”,制作周期从过去的3个月缩短到现在
的10分钟,彻底解决了社保卡补卡流程长、时效慢、效率低的问题。三是网络建设。以人社
网络为支撑的业务系统涉及县直三个办公区、19个乡镇街道和开发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所
、4个社区、4家合作银行等单位,200多名业务操作人员,近650余家定点卫生室、定点医院
和定点药店,780余家规模性参保单位,职工、居民、个体自由职业者、外来人口、农村劳动
力等100余万参保和退休人群,人社专网“省、市、县、乡、社区”五级贯通。四是推进社会
保障卡“就诊一卡通”建设。在杨庄卫生院、姚店子卫生院开展就医“一卡通”系统建设,
通过社保卡,持卡人在医院和卫生室完成就诊挂号、划价、缴费、打印检查清单、查询在院
治疗用药情况,还可以使用社保卡银行账户支付自付费用等功能,让社保卡全面代替医院的
就诊卡,提高了社保卡的使用率,给参保人员提供了便利。五是待遇发放。全县4.1万名退休
职工养老金实现了通过社保卡发放。
【民生工作】 2018年,共确定民生实事20项列入全县“125”工程,截止年底,所有民
生实事全部按照计划顺利推进。积极推进城乡道路交通建设,县乡路网整体结构进一步优化
;大力实施居住环境改造工程,城乡居民总体居住环境进一步改善;深入推进城市公共服务
设施建设,城市载体服务功能进一步增强;大力实施全民参保登记计划和就业优先战略,全
县人民群众的就业和社会保障权益得到了有效保障;实施以“殡葬全免费”为核心的殡葬改
革,1.2万多户家庭享受了改革政策福利;着力提高医疗保障水平,居民“病有所医”目标实
现的步伐进一步加快;有序推进城区5所中小学建设,“学有所教”民生问题得到有效解决;
高度关注农村饮用水和公路安全,农村公共安全基础进一步加强。努力让一系列民生政策惠
及千家万户,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明显提高,对党和政府的满意度明显提高。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精准扶贫】 就业与社会保障精准扶贫以“能转尽转、愿培尽培、
应扶尽扶、应保尽保”为目标,先后开展了转移就业扶贫行动、助推创业扶贫行动、精准培
训扶贫行动、人才支撑扶贫行动和全民参保扶贫行动。对符合条件的农村贫困人口,由政府
开发农村公益性岗位进行托底安置,在未脱贫贫困人口中新开发10个农村公益性岗位。累计
在全县开发公益性岗位4批,安置贫困人口264人。全年为211个农村公益性岗位申请并拨付岗
位补贴61万元。组织开展送岗到村入户、就业精准扶贫招聘会等多形式的结对帮扶活动,帮
助有就业愿望的农村贫困人口实现转移就业40人。积极落实贫困人口参保政策,实现了贫困
人口居民养老和居民医疗全民参保。为6.4万名贫困人口代缴2018年居民医疗保险费,为900
余名符合条件的未脱贫人口代缴2018年度居民养老保险费。同时将贫困户大病报销政策纳入
到医保结算平台,简化了结算流程,方便贫困人口出院时直接按政策予以报销,为贫困人口
办理慢病、特殊疾病开通“绿色通道”,更好地为贫困人口服务。
积极参与全省人社扶贫现场会。在沂南全省人社扶贫现场会上,沂水爱宠乐宠物食品公
司和沂蒙小棉袄2家扶贫车间现场展示产品,受到一致好评。跋山店子等4家闲置扶贫车间现
场招商,沂水光恒制衣等4家企业现场与全市闲置扶贫车间进行对接,光恒制衣总经理魏光恒
代表全市参与脱贫攻坚的企业作了《勇担企业责任,助力脱贫攻坚》的典型发言。
全力参与省际劳务扶贫协作,组织企业参加“百企万岗进重庆”。组织恒泰纺织、青沂
山石化等8家企业为重庆贫困人口提供就业岗位700余个。
(杨 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