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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概况】 沂水县环境保护局的主要职责是对全县环境保护工作实施统一监督管理。201
8年,县环保局下设办公室、财务科、生态科、法制宣传科、污控及总量办公室、监督管理科
、大气污染防治科、水环境管理科、固废与土壤环境管理科等科室,有环境监测站、环境监
察大队、环境应急与事故调查中心、生态科普教育基地管理办公室、建设项目环境评估办公
室等5个二级单位,共有工作人员129人。2018年,县环保局先后被县委、县政府授予“服务
经济社会发展先进单位”“服务业发展工作先进单位”“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先进单位”“城
乡环卫一体化暨美丽乡村建设工作先进单位”“全县统战工作先进单位”等荣誉称号。
  【环保攻坚战】 重点开展了“治气、保水、净土”三场攻坚战。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战。
制定并印发《打赢蓝天保卫战作战方案》和《大气污染防治攻坚行动方案》,明确了各项工
作任务;重点开展工业污染深度治理,开展了石化、有机化工、包装印刷等9个行业177家企
业VOCS治理;对“散乱污”企业实行综合整治,完成清理取缔133家,规范提升2家;按照标
准累计淘汰20吨以下燃煤小锅炉43台;开展重点领域和重点行业污染防治专项督查,保障青
岛上合峰会环境质量;在全县17个乡镇选点建设空气自动监测站,开展站点周边环境问题综
合整治工作;重新修订《全县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和重污染天气应急减排清单,累计启动
3次不同等级应急响应,妥善应对重污染天气等。水污染防治攻坚战。开展饮用水水源地保护
,对全县309处单村联村饮用水水源(含贫困村饮用水水源)进行基础环境状况调查,清理整
治保护区内的违规建设项目,确保饮用水环境安全;全面落实河长制工作职责,开展清河行
动“回头看”,整治入河排污口,封堵私设排污口,减少污染源排放。净土保卫战。完成危
险废物产生源单位47家、一般固体废物产生源单位77家、污水污泥产生源单位2家、医疗废物
产生源单位25家企业申报工作;每月对重点危险废物产生单位进行规范化管理,确保规范处
置;开展打击废铅酸蓄电池等集中专项行动,对检查企业发现的问题提出限期整改要求;推
进4万吨/年县危废处置中心建设,提升危废处置能力;有序推广土壤污染防治工作,制定《
沂水县土壤污染防治工作方案》,对全县农用地和重点企业土壤污染状况详查点位进行现场
核实。
  【环境监察监管】 建立了日常监管、“双随机抽查”、夜间抽查、节假日突击检查等错
时化、全方位环境监管机制,排查企业2134家(次),双随机抽查检查企业251家,全年罚款
1650万元。开展部门联动执法。加强与公安、检察院等部门刑事司法衔接,综合运用查封扣
押、行政拘留等手段,提升环境监管能力,实施查封扣押26起,移交公安8起,涉嫌犯罪4起
。探索推动边界环保联合执法。与莒南和临朐县签订《行政区域边界地区环境执法联动协议
》,对位于边界的石子加工点和倾倒危险废物案件进行联合查处,有效解决边界纠纷。建立
了企业约谈制度。根据《山东省环境保护约谈办法》,对在线数据超标的企业进行集中约谈
,对超标排污的企业实施个别约谈,累计约谈企业18家(次)。
  【环境监测应急】 实时开展环境监测。对沂水热电、青援等5家国、省控重点企业的废
气每月一次监督性监测,对全县30多家重点废气排放污染源不定期监督监测,全面做好噪声
、汽车尾气、水质断面、污水处理厂等监督监测工作,累计出具监测数据6600余个,出具监
督性监测报告51份,编制监测月报12份;有序推进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县域生态环境质量考
核工作,争取中央财政拨付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转移支付资金6625万元。在线监控实现全覆
盖。对61家重点废水企业安装了129台监控设备,对37家涉烟气企业安装了51台在线监控设备
,24小时在线监控;设置了空气自动监测站3处,污水处理厂2家,断面水质自动监测站2个,
特征污染物4家,噪声自动站1处。另外,对127处重点废气、废水、涉危、涉放射源点位安装
了在线视频监控系统,形成了覆盖水、气、噪声等全方位立体化在线监控系统,实现全天候
在线监控。提升应急风险防控能力。开展环境安全隐患大排查快整治严执法集中行动,加强
核与辐射安全监管;完成庐山化工园认定涉环保方面工作,积极做好化工企业评级评价工作
,累计完成301个环保问题整改;妥善处置4起突发环境应急事件,确保区域环境安全。
  【环保督察整改】 推进中央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制定《沂水县贯彻落实中央第三环
保督察组反馈意见整改方案》,明确了反馈的2个个性问题和面上17项问题整改措施、完成时
限、责任单位等,多次召开大规模、高规格的整改工作会议,实行县级领导、县直部门、属
地乡镇帮包整改制度,形成了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通过认真整改,反馈指出的2个个性问题
已在市、县两级销号公示,面上17项问题整改有序推进。省级环保督察整改。8月20日至9月
8日迎接了省第七环保督察组环保督察工作,成立了协调保障工作领导小组,抽调人员集中办
公,保障各项工作顺利开展;督察期间累计接到66件信访交办件,已全部办结销号;省级环
保督察反馈会召开后,立即研究制定共性问题整改方案并落实整改工作任务。中央环保督察
“回头看”工作整改。11月1日至12月1日,中央第三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进驻山东省开展环
保督察“回头看”工作。成立了协调保障工作领导小组,设立8个专项工作组,统筹协调推进
整改工作;督察期间累计接到33件信访交办件,均按时上报调查报告。
  【环境服务保障】 创新工作思路,规范行政审批行为。将行政审批科室集中到县政务服
务中心集中办公,对环保行政审批事项的咨询、申请、受理、审批等环节实行一站式服务,
让群众少跑腿,全年审批项目99个,环评登记备案607个。对县“125”重点工程、城建重点
工程等开辟绿色通道,实行专人帮扶,急事急办、特事特办,保障重点工程顺利实施。严格
项目验收质量,监督企业规范自主验收程序,提高验收质量,全年出具110家噪声、固体废物
污染防治设施验收意见。强化机关作风建设,制定印发《党员干部纪律作风集中整顿活动实
施方案》《工作纪律考核办法》等制度办法,开展“强规矩·铸铁军”主题活动,把机关作
风建设纳入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轨道,打造一支政治坚定、敢于担当、业务精通、执法
公正、服务热情、作风优良的高素质环保队伍。
  【环境保护宣传】 利用“6·5世界环境日”“12·4宪法日”等节假日和周末时间,联
合新闻宣传部门采用广播、电视、宣传栏、宣传车、宣传条幅等多种手段,走进企业、社区
、学校,发放环境保护宣传资料,开展主题宣传活动。通过2212369热线举报电话、行风热线
等,向全社会公布环境污染与破坏行为查处情况和宣传环境保护法规政策。借助官方微博、
微信等新媒体定期推送环保工作动态,全年新浪官方微博发稿6169篇,官方微信原创稿件40
3篇,与网友积极开展在线互动,提升环保宣传效率;全年在县电视台、《沂水报》发稿124
篇,在临沂环境网站等市级媒体发稿91篇,《山东环境杂志》等省级以上媒体发稿22篇。及
时公开环保政务信息,全年在县政府网站公开政务信息1340篇。
  【环保法治建设】 严格环保法制工作,落实查处分离原则,全年召开环境违法行为案件
审理会议11次,下达行政处罚决定书162件,处罚金额1650万元,所有查处案件,均按信息公
开要求及时在县政府网站公开,接受群众监督。严格执行《山东省企业环境信用评价办法》
,实行红标、黄标、绿标分类制,累计在企业环境信用评价平台录入151家企业监管情况,对
2家红标企业和15家黄标企业实行重点监管,督促进企业落实绿色发展。全力以赴查处信访案
件,全年接转环保信访1402起,办结率100%,满意率98%以上。
  (刘 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