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概况】 沂水县烟草专卖局(分公司)主要负责县域内的烟叶生产、收购管理、卷烟销
售和专卖管理工作。2017年,设办公室、政工科、离退休人员管理科、财务科、安全保卫科
、专卖监督管理科、法制科、卷烟营销科、烟叶试验站、生产技术科、烟叶基础设施建设办
公室、综合管理科12个部门和1个内管派驻组、1个专卖稽查大队、2个专卖稽查中队、13处烟
叶工作站、7个专销服务站,有工作人员296人。
2017年,实现税收7479.29万元,位居全县纳税第五位,县烟草专卖局被县委、县政府授
予“贡献沂水功勋企业”“红旗党组织”等称号,QC小组活动获“全国优秀质量管理小组”
荣誉称号。顺利承办山东烟草绿色防控暨烤烟移栽工作现场会以及国家局烟叶收购等级检查
和工商交接检查、国家局烟蚜茧蜂防治蚜虫技术和绿色防控技术集成推广工作检查。
2017年,开展的QC活动和精益课题获省局(公司)一等奖1项、二等奖1项,获国家局二
等奖1项。在年度市局(公司)创新项目评选中,共获得论文14篇、专利(著作)权9项以及
“金点子”6项,获奖数量居第1位。
【烟叶生产】 全县种植专业户和家庭农场两种生产组织形式种植面积占全部面积的95.
5%,百亩以上示范点片面积占总面积的81.8%,建设烟叶品牌园区16个、547公顷。全县共注
册2个烟农专业合作社,其中行业示范社1个,共组建各类专业化服务队45个,烟农入社率达
到100%,实现专业化种植。累计投入124.17万元,建设12项烟叶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按照国
家新的“稳控”形势,2017年,全县有808户烟农,种植烟叶1826.7公顷,收购烟叶3905吨(
7.81万担),比去年减少17.5%,户均收入12.33万元,比去年提升2.75%。
【卷烟营销】 以遵循市场规律为前提,开展“视觉营销、口碑营销、服务营销、数字营
销”四类营销活动,提升全国重点名优品牌比重,一、二类烟同比减少7.04%,重点骨干品牌
占销售比重73.82%,低焦卷烟占销售比重7.19%,细支卷烟占销售比重5.07%,鲁产卷烟占销
售比重63.83%。深化营销市场化取向改革,加强零售终端基础条件改善,年度累计培训零售
客户2600人(次),电子结算率与电子结算成功率均为100%。2017年,共销售卷烟138755万
支(27751箱),比上年减少25万支(5箱);实现销售收入61618万元;卷烟人均销量6.95条
,同比与上年持平。
【专卖管理】 争取党委、政府领导和有关部门支持配合,加强与公安、工商等部门的执
法合作,发挥联席会议、案件通报、信息共享、工作会商、联合办案等工作机制作用,增强
打击涉烟违法犯罪行为的工作合力。扎实开展法治烟草建设,加强行政许可管理,年度累计
发放宣传材料7700份,县内码卷烟守法经营率为98.81%,县外码守法经营率为99.72%。深入
开展四个环节的“齐鲁之盾(2017)”专项整治行动,全年共查处涉烟案件313起,查获涉案
卷烟185万支以及烟叶烟丝2.88吨,涉案案值72.22万元,并成功破获符合公安部、国家局标
准的网络案件1个。
(刘仁高)
烟草专卖
【概况】 沂水县烟草专卖局(分公司)主要负责县域内的烟叶生产、收购管理、卷烟销
售和专卖管理工作。2017年,设办公室、政工科、离退休人员管理科、财务科、安全保卫科
、专卖监督管理科、法制科、卷烟营销科、烟叶试验站、生产技术科、烟叶基础设施建设办
公室、综合管理科12个部门和1个内管派驻组、1个专卖稽查大队、2个专卖稽查中队、13处烟
叶工作站、7个专销服务站,有工作人员296人。
2017年,实现税收7479.29万元,位居全县纳税第五位,县烟草专卖局被县委、县政府授
予“贡献沂水功勋企业”“红旗党组织”等称号,QC小组活动获“全国优秀质量管理小组”
荣誉称号。顺利承办山东烟草绿色防控暨烤烟移栽工作现场会以及国家局烟叶收购等级检查
和工商交接检查、国家局烟蚜茧蜂防治蚜虫技术和绿色防控技术集成推广工作检查。
2017年,开展的QC活动和精益课题获省局(公司)一等奖1项、二等奖1项,获国家局二
等奖1项。在年度市局(公司)创新项目评选中,共获得论文14篇、专利(著作)权9项以及
“金点子”6项,获奖数量居第1位。
【烟叶生产】 全县种植专业户和家庭农场两种生产组织形式种植面积占全部面积的95.
5%,百亩以上示范点片面积占总面积的81.8%,建设烟叶品牌园区16个、547公顷。全县共注
册2个烟农专业合作社,其中行业示范社1个,共组建各类专业化服务队45个,烟农入社率达
到100%,实现专业化种植。累计投入124.17万元,建设12项烟叶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按照国
家新的“稳控”形势,2017年,全县有808户烟农,种植烟叶1826.7公顷,收购烟叶3905吨(
7.81万担),比去年减少17.5%,户均收入12.33万元,比去年提升2.75%。
【卷烟营销】 以遵循市场规律为前提,开展“视觉营销、口碑营销、服务营销、数字营
销”四类营销活动,提升全国重点名优品牌比重,一、二类烟同比减少7.04%,重点骨干品牌
占销售比重73.82%,低焦卷烟占销售比重7.19%,细支卷烟占销售比重5.07%,鲁产卷烟占销
售比重63.83%。深化营销市场化取向改革,加强零售终端基础条件改善,年度累计培训零售
客户2600人(次),电子结算率与电子结算成功率均为100%。2017年,共销售卷烟138755万
支(27751箱),比上年减少25万支(5箱);实现销售收入61618万元;卷烟人均销量6.95条
,同比与上年持平。
【专卖管理】 争取党委、政府领导和有关部门支持配合,加强与公安、工商等部门的执
法合作,发挥联席会议、案件通报、信息共享、工作会商、联合办案等工作机制作用,增强
打击涉烟违法犯罪行为的工作合力。扎实开展法治烟草建设,加强行政许可管理,年度累计
发放宣传材料7700份,县内码卷烟守法经营率为98.81%,县外码守法经营率为99.72%。深入
开展四个环节的“齐鲁之盾(2017)”专项整治行动,全年共查处涉烟案件313起,查获涉案
卷烟185万支以及烟叶烟丝2.88吨,涉案案值72.22万元,并成功破获符合公安部、国家局标
准的网络案件1个。
(刘仁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