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概况】 沂水县水保中心担负着指导全县水土保持工作,制定水土保持规划、监测和防
治水土流失的任务;审批县级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督查“三同时”制度落实情况;
全县范围内水土保持补偿费的征收工作。2017年,县水保中心设综合科、人事科、财务科、
监督管理站、工程科5个科室,有工作人员31人(后有4名工作人员及编制划转到沂水县综合
行政执法局)。
【水土流失治理】 一是完成了2015年国家水土保持重点建设工程沂水县沂山前项目区石
旺、黑墩小流域工程的施工管理及验收工作。该项目于2016年完成全部施工,并组织专家组
对项目进行了自验。2017年,省水利厅、市水利局和县财政局组成的专家组对项目进行了竣
工验收。石旺小流域完成综合治理水土流失面积7.5平方公里,完成工程投资258.23万元,其
中中央投资180万元;黑墩小流域按照批复完成了综合治理水土流失面积15.30平方公里,完
成投资685.73万元,其中中央投资480万元。
二是完成了2016年国家坡耕地水土流失综合治理工程松峰岭、塔坡(二期)、圣水坊(
二期)项目区施工管理及验收工作。该项目投资3974.3万元,其中中央投资2300万元,地方
配套及投劳折资1674.3万元,治理水土流失面积10.15平方公里。2017年,通过市水利局、市
发改局和县财政局专家组竣工验收。
三是完成2016年国家水土保持重点建设工程沂水县沂山前项目区坪下河、瓮山西部片区
小流域综合治理工程的施工管理及验收工作。2017年,顺利通过由省水利厅、市水利局专家
组对坪下河、瓮山小流域综合治理工程的竣工验收。坪下河小流域综合治理项目共治理水土
流失面积治理水土流失面积9.72平方公里,总投资404.72万元,中央资金280万元,省、市配
套及投劳124.72万元。瓮山小流域治理水土流失面积7.39平方公里,总投资453.78万元,其
中中央资金320万元,省、市及投劳133.78万元。
四是完成了2016年国家水土保持重点建设工程沂水县沂山前项目区雪山、柳子沟小流域
综合治理工程的施工管理及验收工作。项目于2016年9月5日正式开工,2017年3月5日完成全
部施工,同年组织专家组对项目进行了自验;7月,省水利厅、市水利局专家组验收了这两条
小流域综合治理工程。雪山小流域综合治理项目共治理水土流失面积6.03平方公里,总投资
396.47万元,其中中央资金275万元,省、市配套及投劳121.47万元。柳子沟小流域治理水土
流失面积7.57平方公里,总投资288万元,其中中央资金200万元,省、市及投劳88万元。
五是认真开展2017年国家水土保持重点建设工程沂水县沂山前项目区驻龙河、龙旺小流
域综合治理工程施工管理。2017年,驻龙河、龙旺小流域的初步设计评审由山东省水利厅通
过,该项目于5月2日开工。驻龙河小流域治理水土流失面积7.37平方公里,总投资400.17万
元;龙旺小流域治理水土流失面积治理水土流失面积3.63平方公里,总投资150.31万元。
六是完成2017—2020年国家水土保持重点建设工程规划编制中沂水县小流域治理的编制
工作。
【水保监督执法】 一是强化服务意识,在“中国沂水”网站公开了有关水土保持执法的
行政权力清单、办事流程及监督电话等信息,方便生产建设单位落实水土保持“三同时”制
度。
二是指导和督促生产建设单位逐步完善水土保持手续。主动与生产建设单位进行对接,
发放手续办理明白纸,明确手续办理事宜,督促未编报水保方案的生产建设单位编报水土保
持方案。对已编报水保方案的生产建设单位,督促其严格落实“三同时”制度。2017年,共
审批、备案水土保持方案21份(报告表5份,县级报告书14份、市级报告书1份、省级报告书
1份)。
三是开展水土保持补偿费的收缴工作。严格按照《山东省水土保持补偿费征收使用管理
办法》《省物价局、省财政厅、省水利厅〈关于降低水土保持补偿费收费标准〉的通知》和
《临沂市水土保持补偿费征收使用管理办法》的要求,积极开展水土保持补偿费的收缴工作
。任何人不得擅自减免水土保持补偿费,不得改变水土保持补偿费征收对象、范围和标准,
做到应收尽收。2017年,共收缴水土保持补偿费61.4万元。
四是配合省、市等上级部门做好省批、市批项目的检查工作,加强生产建设项目的事中
事后监管。2017年,共组织开展监督检查123次,监督检查生产建设项目71个(省批项目11个
、市批项目8个、县批项目52个),累计催缴水土保持补偿费15万元。检查过程中,对3家未
编报水土保持方案的生产建设项目,督促其依法限期编报水土保持方案,按程序办理审批手
续。
【水保宣传】 积极进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山东省水土保持条例》等法律
法规宣传。充分利用进企业发放宣传材料、到施工场地进行现场指导、对前来咨询服务对象
进行耐心讲解政策等方式进行宣传。在临沂日报·沂水版整版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
持法》。利用12月4日宪法宣传日,在县府广场设置宣传站点等形式进行集中宣传,共发放《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单行本及宣传材料800余份。
(赵 坤)
水土保持
【概况】 沂水县水保中心担负着指导全县水土保持工作,制定水土保持规划、监测和防
治水土流失的任务;审批县级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督查“三同时”制度落实情况;
全县范围内水土保持补偿费的征收工作。2017年,县水保中心设综合科、人事科、财务科、
监督管理站、工程科5个科室,有工作人员31人(后有4名工作人员及编制划转到沂水县综合
行政执法局)。
【水土流失治理】 一是完成了2015年国家水土保持重点建设工程沂水县沂山前项目区石
旺、黑墩小流域工程的施工管理及验收工作。该项目于2016年完成全部施工,并组织专家组
对项目进行了自验。2017年,省水利厅、市水利局和县财政局组成的专家组对项目进行了竣
工验收。石旺小流域完成综合治理水土流失面积7.5平方公里,完成工程投资258.23万元,其
中中央投资180万元;黑墩小流域按照批复完成了综合治理水土流失面积15.30平方公里,完
成投资685.73万元,其中中央投资480万元。
二是完成了2016年国家坡耕地水土流失综合治理工程松峰岭、塔坡(二期)、圣水坊(
二期)项目区施工管理及验收工作。该项目投资3974.3万元,其中中央投资2300万元,地方
配套及投劳折资1674.3万元,治理水土流失面积10.15平方公里。2017年,通过市水利局、市
发改局和县财政局专家组竣工验收。
三是完成2016年国家水土保持重点建设工程沂水县沂山前项目区坪下河、瓮山西部片区
小流域综合治理工程的施工管理及验收工作。2017年,顺利通过由省水利厅、市水利局专家
组对坪下河、瓮山小流域综合治理工程的竣工验收。坪下河小流域综合治理项目共治理水土
流失面积治理水土流失面积9.72平方公里,总投资404.72万元,中央资金280万元,省、市配
套及投劳124.72万元。瓮山小流域治理水土流失面积7.39平方公里,总投资453.78万元,其
中中央资金320万元,省、市及投劳133.78万元。
四是完成了2016年国家水土保持重点建设工程沂水县沂山前项目区雪山、柳子沟小流域
综合治理工程的施工管理及验收工作。项目于2016年9月5日正式开工,2017年3月5日完成全
部施工,同年组织专家组对项目进行了自验;7月,省水利厅、市水利局专家组验收了这两条
小流域综合治理工程。雪山小流域综合治理项目共治理水土流失面积6.03平方公里,总投资
396.47万元,其中中央资金275万元,省、市配套及投劳121.47万元。柳子沟小流域治理水土
流失面积7.57平方公里,总投资288万元,其中中央资金200万元,省、市及投劳88万元。
五是认真开展2017年国家水土保持重点建设工程沂水县沂山前项目区驻龙河、龙旺小流
域综合治理工程施工管理。2017年,驻龙河、龙旺小流域的初步设计评审由山东省水利厅通
过,该项目于5月2日开工。驻龙河小流域治理水土流失面积7.37平方公里,总投资400.17万
元;龙旺小流域治理水土流失面积治理水土流失面积3.63平方公里,总投资150.31万元。
六是完成2017—2020年国家水土保持重点建设工程规划编制中沂水县小流域治理的编制
工作。
【水保监督执法】 一是强化服务意识,在“中国沂水”网站公开了有关水土保持执法的
行政权力清单、办事流程及监督电话等信息,方便生产建设单位落实水土保持“三同时”制
度。
二是指导和督促生产建设单位逐步完善水土保持手续。主动与生产建设单位进行对接,
发放手续办理明白纸,明确手续办理事宜,督促未编报水保方案的生产建设单位编报水土保
持方案。对已编报水保方案的生产建设单位,督促其严格落实“三同时”制度。2017年,共
审批、备案水土保持方案21份(报告表5份,县级报告书14份、市级报告书1份、省级报告书
1份)。
三是开展水土保持补偿费的收缴工作。严格按照《山东省水土保持补偿费征收使用管理
办法》《省物价局、省财政厅、省水利厅〈关于降低水土保持补偿费收费标准〉的通知》和
《临沂市水土保持补偿费征收使用管理办法》的要求,积极开展水土保持补偿费的收缴工作
。任何人不得擅自减免水土保持补偿费,不得改变水土保持补偿费征收对象、范围和标准,
做到应收尽收。2017年,共收缴水土保持补偿费61.4万元。
四是配合省、市等上级部门做好省批、市批项目的检查工作,加强生产建设项目的事中
事后监管。2017年,共组织开展监督检查123次,监督检查生产建设项目71个(省批项目11个
、市批项目8个、县批项目52个),累计催缴水土保持补偿费15万元。检查过程中,对3家未
编报水土保持方案的生产建设项目,督促其依法限期编报水土保持方案,按程序办理审批手
续。
【水保宣传】 积极进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山东省水土保持条例》等法律
法规宣传。充分利用进企业发放宣传材料、到施工场地进行现场指导、对前来咨询服务对象
进行耐心讲解政策等方式进行宣传。在临沂日报·沂水版整版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
持法》。利用12月4日宪法宣传日,在县府广场设置宣传站点等形式进行集中宣传,共发放《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单行本及宣传材料800余份。
(赵 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