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 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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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概况】 沂水县审计局负责全县审计工作。2016年,全局共设办公室、人事科、法规科、经济贸易审计科、财政
金融审计科、行政事业审计科、固定资产投资审计科、社会保障科、审计执行科等9个职能科室,下设沂水县经济责
任审计办公室(正科级事业单位),有工作人员28人。共完成66个项目的审计任务,查出违规资金0.12亿元,管理不
规范资金2.7亿元,提出审计建议181条。审计局先后被省文明委授予“省级文明单位”称号,被市审计局授予“全
市审计工作先进集体”称号,被县委、县政府授予 “履行人口和计划生育职责先进单位”“信访工作先进单位”“
减轻农民负担工作先进单位”荣誉称号。
【政策落实跟踪审计】 2016年,根据上级审计机关的统一安排,先后组织开展了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精准扶贫
、促进内贸流通健康发展、推进简政放权、促进生态环境保护等12项政策措施落实情况跟踪审计,重点揭示政策措
施落实衔接不到位、项目建设推进速度不够、项目资金拨付不及时等问题,提出审计意见和建议,坚决打通政策落
实“最后一公里”,促进政令畅通,确保政策落地生根。
【本级预算执行情况审计】 2016年,扎实开展县财政预算执行审计和上下联动财政数字化审计。审计方法上,依
托省市县三级联动数字化审计,采集被审计单位的电子数据,运用计算机技术进行问题筛选,扩大审计的覆盖面,
深挖违规问题。审计内容上,重点关注“全口径”预算体系建设、“三公”经费等情况,查处财政收入未缴国库、
预算编制不细化等24个方面的问题,进一步加强和规范财政资金管理。审计结束后,分别向县政府写出了审计结果
报告,并受县政府的委托,向县人大常委会作了审计工作报告。审计结果为县政府加强预算管理和县人大常委会加
强预算执行情况的监督提供了依据。
【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 2016年,逐步加大任中审计比例,实现监督关口前移,形成了以任中审计为主、离任
审计为辅、离任交接为补充的新格局。受县委组织部委托,共对42个部门单位(含乡镇)44名领导干部进行了经济
责任审计,其中任中审计11个,离任审计33个,重点关注领导干部守法、守纪、守规、尽责情况、自然资源资产保
护利用等。通过审计,共查出问题资金1.7亿元。2016年9月,根据省审计厅的统一安排,沂水县在全市率先启动了
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试点。选取诸葛镇原镇长刘书峰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作为试点审计项目。通过试
点审计,初步形成了一套相对成熟、符合沂水实际的审计规范,逐步建立完善了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制
度,促进自然资源资产节约集约利用和生态环境安全。
【村居干部经济责任审计】 坚持“任内一次,三年一审,逢离必审”的原则, 2016年审计494个村居,覆盖率达
到100%。2014~2016 年,共对1206个村居、1213名村居干部进行了任期经济责任审计,查出各类问题资金13.2亿元
,移送处理村居干部及相关人员169人,进一步强化了村居干部的规矩意识,促进了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和农村社
会和谐稳定。
【政府投资审计】 2016年,先后对北三环东段路基及排水、腾飞路中段改造等项目开展工程结算审计,审减虚报
工程量,核减资金4076万元,在为财政节约大量资金的同时,有效预防了工程建设领域违规违纪问题的发生。通过
审计,发现项目建设管理方面存在施工企业工程结算虚报工程量、重计工程量,建设单位不严格执行批准的项目概
算、擅自提高建设标准等问题,及时以《审计专报》的形式向县委、县政府做了汇报,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作了
批示,督促问题整改,推动了政府投资审计工作的开展。
【民生审计】 以服务和改善民生为着力点,不断加大对惠民政策和公益性资金的审计力度,通过揭示和反映落实
国家政策不到位、资金管理保障不到位以及损害群众利益的问题,切实维护了群众根本利益。先后组织开展了金融
支持实体经济发展、精准扶贫政策落实等专项审计调查,确保惠民政策落实到位;对第一书记资金、地质灾害治理
资金等进行了专项审计,确保民生资金专款专用;对保障性安居工程、农村电商淘宝村建设项目等进行跟踪审计,
把好项目建设质量,切实维护群众利益。
【内部审计】 2016年,全县专兼职内审机构发展到133家,配备专兼职内审人员210人,内审协会会员单位103个
。内部审计管理制度不断完善,内部审计行为不断规范,内部审计工作水平得到了显著提高。
(张廷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