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 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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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概况】 沂水县法院的主要职责是依法打击惩罚犯罪、调节民商事关系、监督和支持行政机关依法行政,维护安
定团结的政治局面,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2016年,县法院设办公室、政治处(内设组织人事科、教育培训科)
、立案庭(信访办)、刑事审判一庭、民事审判一庭、民事审判二庭、民事审判三庭、行政审判庭(赔偿办)、审
判监督庭、执行局(内设执行一庭、执行二庭、执行三庭)、政策研究室(审委会办公室)、法警大队(内设一中
队、二中队、三中队)、监察室、行政装备科、财务稽查科、司法物证鉴定中心、刑事审判二庭、工会、计算机信
息网络管理中心和马站人民法庭、杨庄人民法庭、沙沟人民法庭、诸葛人民法庭、黄山铺人民法庭、崔家峪人民法
庭、高庄人民法庭、沂城人民法庭、许家湖人民法庭。有在职干警190人。
2016年,县法院认真履行职责,积极参与平安沂水、法治沂水建设,办结各类案件13806件,结案标的额10.66亿元
,为全县经济社会跨越发展,提供了有力的司法保障和服务。县法院被县委、县政府分别授予“全县普法依法治理
先进单位”“环境保护工作先进单位”“全县信访工作先进单位”“全县政法调研信息宣传工作先进单位”“平安
沂水建设先进单位”“履行人口和计划生育职责先进单位”称号;法院妇委会被县妇联授予“三八红旗集体”称号
;梁训旺、刑事审判一庭分别被省高院授予“个人二等功”和“第三届全省法院先进集体”称号;苗国青、程淑峰
、刘金鑫、孙培均、庞国防等5人分别被市委、市政府、市中院等单位表彰。
【刑事审判】 全年审结刑事案件598件,判处罪犯834人。一是严厉打击严重刑事犯罪。与公安、检察机关密切配
合,依法从重从快严惩严重影响人民群众安全感的杀人、强奸、绑架、故意伤害等严重暴力犯罪和“两抢一盗”、
涉黑涉恶、寻衅滋事等犯罪,共审结此类案件37件,刑事处罚52人,其中,17名被告人被判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从重从严打击毒品犯罪,对21件毒品案件20名罪犯进行了刑事处罚,其中8人被判处3年以上有期徒刑。认真贯彻落
实《关于防治中小学生欺凌和暴力的指导意见》,严厉惩治校园欺凌和暴力案件,自称“龙哥”的被告人杜某展拦
截、殴打、抢劫在校学生,视频被网络和微信传播后,反响强烈,民愤较大,杜某展被以抢劫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
六个月。二是认真落实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对于严重危害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的犯罪,有组织犯罪,屡教不改的惯
犯、累犯,坚决依法予以严惩。对一般性犯罪,适度从宽处理,对情节轻微的初犯、偶犯、过失犯罪和青少年犯罪
案件,依法适用非监禁刑或从轻处罚。积极运用司法调解手段处理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案件,力促刑事被害人与被告
人达成附带民事赔偿协议,共审结此类案件131件,调解131件,调解率达到100 %,有关经验做法在全市被总结推广
。三是积极开展“量刑规范化”工作。出台了《规范量刑指导意见》和《规范量刑程序指导意见》,通过细化量刑
标准、规范情节适用、统一量刑尺度,进一步规范法官自由裁量权,实现了量刑的公正与平衡。
【民商事审判】 共审结民商事案件6979件。其中,审结婚姻家庭、损害赔偿、相邻关系、继承纠纷等案件2489件
;审结土地承包、权属纠纷、征用补偿案件265件;审结买卖、借款、保险、担保、融资等合同纠纷案件4017件;审
结招商引资、工程建设、房地产、旅游开发等案件90件;审结劳动争议、消费者权益案件118件。总体上,民商事案
件的审判质效显著提升,上诉率、调解率、服判息诉率、收结案比等各项审判质效指标趋于向好,民商事审判工作
步入良性循环轨道。
【行政审判】 共受理各类行政案件640件,其中行政诉讼案件82件,审结76件(其中审结上年结存18件、当年新
立案件58件);立案审查非诉行政执行案件552件,其中裁定准予执行516件,裁定不予执行36件,立执行案件6件,
执结6件。为行政机关执行罚没款270万元。一是强化对行政行为司法监督。监督行政机关依法行政是行政诉讼法的
立法目的。一方面依法保障当事人诉权,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只要认为行政机关或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的行政行
为侵犯其合法权益,均有权向法院提起诉讼,法院应予以登记立案。另一方面,对行政机关的行政行为坚持合法性
审查原则,对缺乏事实依据或法律依据,损害行政相对人合法权益的行政行为,依法作出撤销、变更、重作、确认
违法等判决或裁定不予执行。二是支持行政机关依法行政。为全县各行政单位举办法律培训班、报告会4场,帮助行
政机关提高了执法能力。对行政机关申请法院执行的行政行为,只要符合立案条件,坚决予以执行。三是深化行政
审判方式改革。建立行政机关先行审查机制,在案件立案前,先由行政机关对行政行为自行审查,主动纠正错误,
取得当事人的谅解,减少诉讼的发生。
【审判监督】 2016年,县法院收案45件,结案42件。对拟上网的每一件裁判文书都认真进行审查,及时上网,每
月对上网情况进行通报,审查上网裁判文书2560件,向上级法院组织报送庭审直播案件18件。对长期未结诉讼案件
,按照院党组要求,坚持每周通报。在案件质效评查方面,对各业务庭报结的各类案件,逐案进行了评查,包括案
件信息录入、电子卷宗扫描,纸质卷宗质量等,对评查出的问题进行了反馈并督促改正,认真统计每个业务庭及案
件承办人的办案业绩,包括每个案件所属类型和结案方式,是否符合法定程序,每月发出评查通报。
【立案和信访】 2016年,县法院共审查审批民事案件6408件,执行案件4640件,行政634件,刑事案件495件,诉
讼保全案件529件,呈转、登记各类上诉案件888件,办理上级法院调卷26件。实现立案登记准确快速、服务热情周
到、工作文明高效。信访工作:共接待来访、来电、来信、网上信访等98人(次);化解刑事、民事、行政、执行
等涉法涉诉信访案件74件;化解缠访、闹访、上访老户2件,化解中央巡视组及省高院交办案件6件,依法销号信访
案件4件,终结案件1件,参与沂水县委政法委联合接访11次;圆满完成进京、去省接访值班任务。
【执行工作】 共受理并执行案件1686件,涉执行信访案件息诉率达95%。一是开展以清理涉党政机关案件、旧存
案件、涉金融债权案件、涉民生案件、款物过付专项清理为内容的各类专项执行活动5次,均取得圆满效果。二是严
厉制裁拒不履行、妨害执行、擅自转移处分法院查封扣押的财产等行为,司法拘留36人(次),移送并判处1名被执
行人有期徒刑。通过报刊、广播电视、网络等媒体公告督促执行人,公开曝光重点案件30件。推进执行联动机制建
设,加大财产查控力度,通过网络查控、到资产管理机关、电商交易平台,查询了23000人(次)的被执行人财产信
息,发布失信被执行人645人。三是发挥执行和解、司法救助作用,防范、化解涉执上访案件。依靠执行联络员、人
民调解员、人民陪审员以及村街社区的工作人员、街坊邻居,发挥他们熟悉社情民意、风土人情等优势,加大了执
行案件和解力度。四是推进执行联动机制建设,开创执行工作新局面。通过上门征求意见、召开座谈会等方式,与2
0多个联动单位和金融部门加强了沟通协调,建立起了执行工作联动网络,案件质量、效率和社会效果进一步提升。
五是强化司法公开措施,推行“阳光执行”。认真落实执行措施公开、执行听证公开、执行文书公开,通过开展回
访当事人、发放案件监督卡、召开执行对话会等方式,接受当事人监督;对重大复杂案件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
现场监督、旁听执行对话会、征求意见和建议等方式,让社会各界了解法院执行工作,接受社会监督。2016年,召
开执行对话会3次,与4起复杂疑难案件的当事人进行对话沟通,邀请人大代表现场监督执行4场(次)。
【基础建设】 一是完成看守所法庭装修及机关修缮、消防设施改造工程建设。二是抓好爱警工程建设。实施了机
关办公楼后地面硬化及车棚改造工程;完善9处人民法庭小伙房及配套建设(包括厨师),解决了法庭干警的生活难
题;启动法院东公共停车场建设,已完成建设55个停车位的申报工作;协助法院家属院业主委员会完成了家属院2号
宿舍楼楼顶防水工程和家属院自来水改造方案。
【管理和改革】 一是推出司法为民新举措。成立了诉讼服务中心,新的诉讼服务中心,更加快捷、便民,真正成
为便民利民的标志化场所。着眼纠纷分流、矛盾合力化解,启用了律师诉讼服务平台,开通了远程视频接访系统。
为从源头上解决积案问题,县法院以深化审判权运行机制改革为动力,建立起纠纷劝导—人民调解—司法确认“三
步流程”非诉讼矛盾纠纷解决机制和繁案精审简案快办机制,有效缓解了“案多人少”和审判执行工作压力。为服
务和保障精准扶贫工作,提出了“延伸司法职能,服务精准扶贫,在全国法院系统创出新经验”的工作要求,制定
了二十项保障和服务精准扶贫措施,在全省成立了首个精准扶贫巡回法庭。为服务全县旅游事业,县法院在院东头
沂蒙风情全域旅游服务中心设立了全市首个旅游巡回法庭。二是大力推进司法公开。在已取得“全省司法公开示范
法院”的基础上,进一步完善了一百条落实措施,不断提高审判工作的透明度;积极推行裁判文书网上公开,严格
要求法官在规定日内将生效文书上传于互联网,接受公众评判,并形成倒逼机制,促进审判水平的提高。建立了执
行立案查询、信息录入、司法查控、款物管理、卷宗扫描“五个平台”,实现案件执行透明化、规范化和便捷化。
三是推进司法责任制改革。2016年,按照上级的统一安排部署,法官遴选入额工作正严格依照规定的权限、条件、标
准和程序进行,第一批遴选入额法官53名。四是加强审判管理工作。依托“互联网+审判管理”模式,完善了“以个
案公正为基础、以审判管理为核心、以强化监督为保障”的案件质效管理体系,案件从立案到结案,承办人便将各
个环节的信息进行同步采集,实现了审判监督由静态向动态监督的转变。
【队伍建设】 一是深入开展“学党章党规、学系列讲话、做合格党员”学习教育活动,加强了对马克思主义基本
原理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的学习;通过举办“慈心一日捐”、结构化研讨、十八大知识竞赛,“集中读书
日”,组织青年干警到第一书记任职村参加植树等主题活动,强化了干警的宗旨意识和服务意识。二是通过组织干
警到西南政法大学培训、“庭审、卷宗两评查”等形式,促进了干警司法技能和业务素质的提升。三是认真学习贯
彻《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组织法官、司法辅助人员、人民陪审员、律师开
展了“廉洁司法大家谈”活动,进一步严明纪律底线,把纪律和规矩意识牢牢印刻在每一名干警的心上。
【服务经济发展】 一是在破产案件审理中,一方面积极顺应“供给侧改革”的要求,清理僵尸企业,淘汰落后产
能,受理破产案件2件,审结1件;另一方面积极协助县委、县政府妥善安置破产企业职工,理顺劳资关系,化解劳
动争议,推动了一系列社会深层次矛盾的化解。二是依法保障和服务“三引一促”战略部署,建立了联系企业常态
机制,与企业就构建和谐劳动关系、规范合同制定等问题进行探讨,编写了《企业经营风险及防范手册》,帮助企
业预防、化解法律风险。
(陈淑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