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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概况】 沂水县法院的主要职责是依法打击惩罚犯罪、调节民商事关系、监督和支持行
政机关依法行政,维护安定团结的政治局面,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2017年,县法院设办
公室、政治处(内设组织人事科、教育培训科)、立案庭(信访办)、刑事审判一庭、民事
审判一庭、民事审判二庭、民事审判三庭、行政审判庭(赔偿办)、审判监督庭、执行局(
内设执行一庭、执行二庭、执行三庭)、政策研究室(审委会办公室)、法警大队(内设一
中队、二中队、三中队)、监察室、行政装备科、财务稽查科、司法物证鉴定中心、刑事审
判二庭、工会、计算机信息网络管理中心和马站人民法庭、杨庄人民法庭、沙沟人民法庭、
诸葛人民法庭、黄山铺人民法庭、崔家峪人民法庭、高庄人民法庭、沂城人民法庭、许家湖
人民法庭。共有干警188人。
  2017年,县法院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工作中心,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全年受理各
类案件13196件,审、执结13148件,结案标的额12多亿元,结案比为99.6%,结案率为88.3%
,为全县经济社会跨越发展提供了有力的司法保障和服务。县法院被市委、市政府授予“市
级文明单位”,被县委、县政府分别授予“2017年度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先进单位”“全县信
访工作先进单位”“安全生产工作先进单位”“履行人口和计划生育职责先进单位”;执行
局被市中院授予“集体三等功”;解晓田荣获“沂蒙十佳法官”,被最高院授予“个人一等
功”;焦利荣获“沂蒙优秀法官”;杜正波、高沙、王静、孙灵生、刘海凤等5人被市中院授
予“个人三等功”,靳圆婷、刘京军、潘纪明、贾立平等4人分别被县委、县政府等单位表彰

  【刑事审判】 2017年,新收案件709件,审结719件。一是严厉打击严重刑事犯罪。与公
安机关、检察机关密切配合,依法从重从快严惩严重影响人民群众安全感的杀人、强奸、绑
架、故意伤害等严重暴力犯罪和“两抢一盗”、涉黑涉恶、寻衅滋事等犯罪,有效地维护了
社会和谐稳定。二是认真落实宽严相济刑事政策。认真落实宽严相济刑事政策,不断加大轻
微刑事案件和解、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调解力度,最大程度地减少了社会对抗。三是积极开展
“量刑规范化”工作。细化量刑标准,规范情节适用,统一量刑尺度,进一步规范法官自由
裁量权,实现了量刑的公正与平衡。
  【民商事审判】 2017年,新收案件5411件,审结6086件。民、商事法官人均办案289件
,一审民商事案件调撤率为59.8%,一审裁判正确率98.9%,一审服判息诉率99.1%,执法
办案水平较同期有了新的提升。总体上,民商事案件的审判质效显著提升,上诉率、调解率
、服判息诉率、收结案比等各项审判质效指标趋于向好,民商事审判工作步入良性循环轨道

  【行政审判】 2017年,新收案件1044件,结案1028件,其中行政诉讼案件48件,审结6
3件;立案审查非诉行政执行案件587件,结案580件;立执行案件409件,结案385件;为行政
机关执行罚没款、征收款共计300多万元,有力地支持了行政机关依法行政。从全年收结案情
况看,随着行政机关依法行政能力不断提高,依法行政意识不断增强,违法行政行为和行政
争议纠纷不断减少,行政诉讼案件数量呈下降趋势,申请非诉执行案件成倍增长。
  【审判监督】 2017年,新收案件96件,结案96件。所结案件无矛盾激化,无上访缠诉,
较好地完成了审判任务。对拟上网的每一件裁判文书都认真进行审查,及时上网,每月对上
网情况进行通报,2017年已审查上网裁判文书1625件。对长期未结诉讼案件,按照院党组要
求,坚持每周通报长期未结诉讼案件清理进度。
  【立案和信访】 立案工作:共审查审批民事案件4974件,执行案件6439件,行政635件
,刑事案件709件,诉讼保全案件414件,呈转、登记各类上诉案件569件,办理上级法院调卷
64件。实现立案登记准确快速、服务热情周到、工作文明高效。信访工作:共接待各类来访
214人(次),办理各类信访案件50件,参与执法机关联合接访12次,息访率96.8%。未发生
涉诉进京访案件和负面舆情事件,信访率保持了全市法院最低。
  【执行工作】 全年共受理执行案件6439件,申请执行标的总金额11.84亿元,执结案件
5698件,结案率88.36%,结收比88.49%,结案标的金额8.99亿元。一是突出执行工作重点。
以全市法院“百日执行”专项活动为契机,开展了以清理涉党政机关案件、清理旧存案件、
涉金融债权案件、涉民生案件、款物过付专项清理为内容的各类专项执行活动5次,均取得圆
满效果。二是加大执行工作力度。严厉制裁拒不履行、妨害执行、擅自转移处分法院查封扣
押的财产等行为,司法拘留115人(次),移送公安机关12件,其中拒执入刑立案5件,刑拘
4件4人,有2名被执行人履行判决义务后被取保候审。发布悬赏公告1件,8件执行案件(涉及
同一被执行企业)纳入执转破程序。三是推进执行联动机制建设。与公安、车管、税务、不
动产管理、工商等20多个单位联动,查询了23000多人(次)的被执行人财产信息,发布失信
被执行人468件468人。与县电视台合作录制播出了《沂水法院百日执行活动纪实》专题片,
开辟“执行现场”专栏,发布《敦促被执行人主动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的通告》,设立“失信
被执行人曝光台”,公开曝光被执行人38名,强化社会舆论对失信行为的道德谴责,督促其
自觉履行法律义务,社会各界给予很高评价。四是积极发挥执行和解、司法救助作用。通过
和解手段,圆满执结复杂案件135件,社会效果非常突出。发挥司法救助机制作用,争取县里
支持,落实资金73万余元,对77件77名特别困难的当事人给予必要的救助。建立重大复杂案
件执行预案机制,对60件有上访苗头的案件提前做出稳控、化解预案,减少了不安定因素发
生。对来院信访的56件涉执信访案件逐一核实、办理,对各级批转的9件重点涉执信访案件高
度重视,加强督办、协调力度,信访矛盾有效化解。
  【基础建设】 一是实施了法院机关门禁系统的提升改造及机关和沂城法庭亮化工程,美
化了办公环境,提升了安检安全。二是实施了机关审判庭东沿街停车场建设工程,争取资金
9万余元,建成了54个车位的停车场,缓解了干警和群众停车难的问题。三是实施了法庭空调
配套建设,投入资金6万余元,安装空调24台(套),法庭办公室及审判庭全部安装了空调,
改善了干警办公条件。四是完善信息化建设,实现库存档案数字化、桌面虚拟化,杀毒软件
增加到300个节点,桌面管理软件更换为金盾系统,对原有安全设备进行了查漏补缺,增加采
购了部分安全设备,顺利完成2017年网络安全等级保护评测工作,全院车辆GPS设备全部更换
为北斗导航设备。
  【管理和改革】 一是组建新型审判团队。按照上级法院的统一部署,顺利完成了52个审
判团队的组建工作。按照法官、法官助理、书记员组成的“1+1+N”模式,在县交警大队成立
了一个法官工作室,专门处理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针对金融案件专业特点和数量较
多的实际,设立了2个涉金融案件专业团队;在执行局组建了5个执行团队和1个审查执行异议
团队;依托行政审判庭,设立了4个行政审判团队;整合了刑一庭和刑二庭审判力量,设立了
5个刑事审判团队;在民商事审判领域连同各人民法庭,共设立了34个审判团队,最大限度地
实现了审判力量向一线倾斜,办案潜力正在逐步释放。二是落实司法责任制。出台了《关于
贯彻落实司法责任制的若干意见》,明确了审判组织权限和法官职责,按照“让审理者裁判
,由裁判者负责”的要求,完善办案质量终身负责制和错案责任倒查问责制,明确法官对其
履行审判职责的行为承担责任,在职责范围内对办案质量终身负责。建立内外部人员过问案
件信息专库、直报系统、通报和追责制度,有效防止了领导干部和他人干预过问案件。三是
构建新型审判权运行机制。一方面取消行政化的案件审批制,确立了合议庭、法官办案主体
地位,规定独任审理案件的裁判文书由独任法官签署。全院独任法官、合议庭直接签发裁判
文书的案件数量占到案件总数98%以上。另一方面完善入额院领导带头办案机制,推动领导干
部办案制度化、常态化。2017年,院、庭长办案数为3941件,占全院总结案数的30.2%,其中
,入额院领导办案1250件,占全院院庭长办案数的31.7%,起到了较好的表率作用。
  【队伍建设】 一是严格落实管党治党责任。结合“两学一做”教育活动,牢固树立四个
意识,正确把握政治方向,打牢高举旗帜、听党指挥、忠诚使命的思想基础。二是强化廉政
风险防控工作。出台了关于进一步改进司法作风的“十条措施”,深入开展审务督察工作,
组织法官、司法辅助人员、人民陪审员、律师开展了“廉洁司法大家谈”等活动,形成了严
守纪律规矩的新常态。三是不断改进审判纪律作风。深入践行“四心工作法”,树立“工匠
”精神,用真心来赢取人民群众对法院工作的理解、信任和支持。2017年县法院一审裁判正
确率为98.9%,名列全市前茅,全省前十名。
  【服务经济发展】 一是妥善审理了一批企业破产、职工群体性劳动争议案件,积极协助
县委、县政府妥善安置破产企业职工,理顺劳资关系,化解劳动争议,推动了一系列社会深
层次矛盾的化解。二是依法受理了山东连杆总厂有限公司破产重组案,历时4个多月,使企业
重整成功,盘活了国有资产,保障了职工利益和债权人权益。三是成立了全省首个服务精准
扶贫巡回法庭,依法服务和保障精准扶贫工作;设立了全市首个旅游巡回法庭,专门受理涉
旅游纠纷案件,依法保障了全县旅游产业健康发展。
  (武传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