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访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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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概况】 沂水县委县政府信访局的主要职责是:贯彻落实上级党委、政府关于信访工作的方针、政策和规定;处
理群众来信,接待群众来访,宣传党和国家的有关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承办上级党委、政府或有关部门领导
同志批示交办的信访事项,并搞好处理结果的反馈。2016年下设办公室、来信审理科、来访接待科、督办协调科、
复查复核办公室等五个内部科室,有工作人员17人。2016年,全县信访工作按照“减量提质创优”的工作思路,突
出抓好了加强基层基础、狠抓积案化解、强化初信初访、规范信访秩序等各项重点工作,全县信访形势进一步好转
,信访工作得到进一步提升。各级“两会”、中央巡视组在山东“回头看”、省委巡视组在临沂“回头看”、G20峰
会等重大活动期间全县未发生有影响的信访问题,有力地维护了全县社会和谐稳定。在全省三年一度的信访工作考
核表彰中,沂水县被推荐为全省信访工作先进集体。在全市信访工作年度考核中获得优异成绩,并被市委、市政府
授予“全市信访工作先进县区”荣誉称号。泉庄镇等5个乡镇被市委、市政府授予“全市信访工作先进乡镇”荣誉称
号,富官庄镇等8个乡镇被县委、县政府授予“全县信访工作先进乡镇”荣誉称号。
【基层基础工作】 2016年,深入开展了基层基础建设年活动,着力提升“双基”业务水平。在减量方面,取得了
“四个百分之一”的效果,即:作为占全市人口10%的县,群众进京上访量、到中央巡视组上访量、到省委巡视组上
访量和到市上访量均占全市1%左右;在提质方面,信访基础业务指标达到了“四个百分之百”,即:信访部门及时
受理率、责任单位及时受理率、按期答复率和复查率均为100%,在全市十几个县区中是唯一一个。一是深入推进依
法逐级走访。继续深化《山东省信访条例》和《依法逐级走访办法》学习宣传活动,在接待场所公开相关政策法规
、信访渠道、投诉指南、受理办理程序等,加强对越级走访群众的思想教育疏导和政策法规宣传,引导其依法逐级
理性表达诉求。二是高度重视信访事项办理群众满意度工作。对纳入群众满意度评价的信访案件,逐一实行面对面
交办,直接交办给责任单位主要领导、分管领导,进一步明确了工作要求,压实了工作责任。纳入满意度评价案件
群众满意率达到98%以上。三是大力推广应用网上信访。在县诉求接待服务中心安装网上信访自助机的基础上,各乡
镇在来访接待场所普遍建立了网上信访自助服务设施,积极引导群众通过网上信访受理平台表达诉求,网上信访占
信访总量的60%以上,成为群众信访的主渠道。同时,加大信访信息系统应用力度,所有信访业务都在系统内规范流
转办理,信访案件及时受理率、按期办理率均达到100%。四是坚持诉访分离和法定途径优先分类处理信访问题。严
格实行诉讼与信访分离,建立了涉法涉诉信访事项导入司法程序机制,把涉法涉诉信访事项纳入法治轨道。同时,
根据“法定职责必须为、法无授权不可为”的原则,有关部门单位对部门法定途径分类处理信访投诉请求清单进行
梳理,加强宣传教育和信息公开,坚持通过法定途径分类处理信访投诉请求,把符合条件的信访投诉请求及时导入
法定途径办理,保障群众合理合法诉求依照法律规定和程序就能得到合理合法的处理结果。五是认真落实信访干部
教育培训等各项保障。2016年5月11日,举办了全县信访干部培训班,各乡镇分管负责同志、信访办主任及一名业务
骨干和县直有关单位专职信访干部等86人参加了集中培训学习,进一步提高信访干部工作能力和业务水平。
【领导干部接访下访】 深入推进领导接访包案,着力特殊疑难信访问题,减少信访存量。一是进一步规范和提升
领导干部公开预约接访工作。县委办、县府办印发了《关于2016年领导干部公开预约接访工作安排的通知》,县级
接访领导按照“包掌握情况、包思想转化、包解决化解、包息诉罢访”的要求,对接访案件一包到底,积极回应群
众诉求,千方百计解决难题。县级领导接访案件结服率达85%以上,有效避免了重复上访和越级上访的发生。二是领
导包案化解疑难信访案件。2016年4月29日,县信访工作领导小组专门印发了《关于落实党委(党组)主体责任、强
化领导班子成员公开接访、包处信访案件的工作方案》,要求对重点疑难信访案件全部落实县乡领导包案,推动信
访案件及时妥善化解。对县信访联席办排查交办的重点信访案件,根据县级班子领导成员联系乡镇和分工情况逐一
落实县级班子包案领导,逐一落实解决问题的责任单位,逐一落实办理时限和办理要求。县级班子领导采取带案下
访、重点约访等形式,深入案发地、深入当事人,亲自调度,亲自督查,亲自反馈,亲自回访,直至案结事了、息
诉罢访。
【信访事项办理】 进一步规范信访事项办理程序,提高办理质量,控制信访增量。一是加大初信初访办理力度。
坚持把初信初访查处工作作为一项长期性、日常性工作来抓,健全和完善了干部陪访、领导约谈、通报考核等初信
初访制度,提高了初信初访的办理质量与效率。二是积极开展信访听证。在复查复核环节开展信访听证的同时,实
行信访听证关口前移,要求凡是行政机关可能做出对信访人请求不予支持的处理意见时,必须举行听证,坚持做到
“每案必听”、“交叉听证”、“灵活听证”和“规范听证”,以信访听证促信访问题化解。2016年5月,县联席办
又制定印发了《信访事项简易听证工作规程(试行)》,进一步规范了听证流程,做到有章可循。省政府复查复核
办公室简报《信访事项听证经验交流(三)》刊发了沂水县的听证经验做法。三是集中交办督办重点信访案件。县
联席办两轮共交办了73起重点信访案件,责任单位按照职务高低,从乡镇党委书记、县直部门主要负责人开始包案
,全部落实“四包”工作责任。同时,县联席办坚持每周一调度,每周一通报,进一步增强了责任感和紧迫感。四
是突出抓好信访积案化解。市级首批交办沂水县信访积案96起,化解92起,化解率95.8%;全年市级交办沂水县信访
积案123起,化解109起,化解率88.6%,积案化解率全市最高。
【信访秩序规范】 坚持教育引导与依法打击相结合,促使群众依法理性表达诉求,着力规范信访秩序。一是积极
做好非访处置与预防工作。按照省高院、省高检、公安厅、司法厅《关于依法处理信访活动中违法犯罪行为的指导
意见》,对进京非正常上访人员依法进行严厉打击,并由县联席办对责任单位进行约谈。在全县重点信访案件调度
会议上,专门对非访预防化解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要求全县各级各部门对本辖区、本系统内的矛盾纠纷集中排查
、集中清理,托清各类矛盾纠纷、信访案件以及相关人员的底数,建立工作台账,逐一落实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员,
制定出管用有效的化解措施,限期进行解决。二是积极预防和减少越级集体上访。加强对信访群众的宣传教育和思
想疏导,引导群众依法逐级理性表达诉求。对人数较多的集体上访,引导其选派代表反映问题,并由县级领导接访
约访,减少越级上访。充分发挥信访信息员在收集信息、预防化解矛盾等方面的作用,遇有重大信息随时报告,以
便及时掌握动态,及早采取有效措施,把问题解决在当地和初发阶段。三是强化重点人员稳控和敏感时期值班备勤
工作。县委、县政府对各级“两会”、十八届六中全会期间信访维稳工作专门作出安排部署,要求认真做好重点场
所和敏感部位的值班值守与安保维稳工作,切实做好了外围排查、清理劝返等工作,未发生有影响的信访问题,维
护了全县良好形象。
(虢祥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