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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编制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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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概况】 沂水县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承担县机构编制委员会的日常工作,既是县委工
作部门,也是县政府工作部门,列入县委机构序列。2017年,县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内设
综合科(挂政策法规科牌子)、行政机构编制科、事业机构编制科、监督检查科(挂编制许
可计划管理科牌子)、电子政务管理科(挂县机构实名制管理办公室牌子)5个科室;下设县
政府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办公室(简称县政府审改办),为副科级行政机构;下属县事业单位
监督管理局,为正科级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县机构编制电子政务中心,为副科级
事业单位。有工作人员16名。获“全省机构与行政宣传工作先进单位”“全市机构编制系统
先进集体”“全县政务服务工作先进单位”等荣誉称号。
  【简政放权转变政府职能】 大力推进简政放权转变政府职能工作,研究制订《沂水县打
通“放管服”改革最后一公里保障新旧动能转换工作方案》和《沂水县深化“放管服”改革
进一步优化政务环境工作方案》,分解工作任务,细化工作责任。编制并公布乡镇(街道)
行政权力清单。全县18个乡镇(街道)共有行政权力87项。编制并公布县乡两级公共服务事
项目录清单,全县56个县直部门共有公共服务事项550项,沂城街道办事处有公共服务事项1
23项,其他17个乡镇各有公共服务事项121项。认真开展各类证明和盖章类材料清理工作,将
11个单位的28项证明和盖章类材料,列入全年第一批取消调整的证明和盖章类材料目录。20
17年8月,根据中央、省、市取消下放文件有关要求,对全县的行政权力事项进行了认真梳理
,共取消行政权力事项64项,承接省市政府下放行政权力事项12项,整合行政权力事项16项
,调整规范县级行政权力清单事项1项,调整规范县级行政审批中介服务收费项目3项。完成
村(社区)开具的证明材料清理试点工作,全县共保留村(社区)开具的证明材料24项。大
力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方式,切实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制订下发《沂水县全面推行
“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实施方案》,指导全县40个部门编制了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建
立了检查对象名录库和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制定了随机抽查实施细则,明确了抽查比例和
频次。全县40个部门,共有随机抽查事项296项,执法检查人员2830名。2017年9月,编制公
布“零跑腿”和“只跑一次”事项清单。“零跑腿”事项18项,“只跑一次”事项151项,极
大地方便了群众和企业办事创业。
  【行政管理体制改革】 全面完成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工作。完成跨部门跨领域综合行
政执法体制改革,整合县城市管理执法大队、县城镇(乡)管理行政执法大队、县水行政监
察大队、县国土局执法监察大队、县粮食监督检查大队、县旅游委旅游执法监察大队、县文
化市场稽查队等7支执法队伍,组建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并整建制划转到县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住建、发改、房管、人防、地震、水保、林业、商务等纳入综合行政执法范围的部门,划转
相应执法人员和编制到县综合行政执法大队。组建后综合行政执法大队核定事业编制305名,
实有人员290人。完成部门领域内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公共卫生计划生育领域,整合县卫
生监督所、县人口与计划生育执法检查大队,组建县卫生和计划生育执法大队,交通运输领
域,整合县交通运输局道路运输管理、公路管理、超限治理、海事管理等方面的执法力量,
组建县交通运输综合执法大队。另外,在市场监管、食品药品、安全生产、劳动保障、农业
等5个领域,各保留一支执法队伍,实行部门领域内综合执法。建立健全乡镇(街道)执法体
系。县综合执法大队派驻19个执法中队到各乡镇和经济开发区,承担辖区内相关领域综合执
法工作,派驻中队实行双重管理。各乡镇成立综合行政执法办公室,为副科级公益一类事业
单位,统筹辖区内执法力量,开展联合执法。稳步推进城市管理执法体制改革。优化城市管
理机构设置和职能配置,在综合行政执法局加挂城市管理局牌子,将市政公用设施运行、市
容环境卫生、综合执法、园林绿化、数字化城市管理等相关职能,整合到城市管理部门。完
善景区管理机制,设立沂蒙风情旅游景区管理中心,核定编制40名,具体负责拟定沂蒙风情
旅游景区的旅游发展规划,协助县旅发委对景区内旅游行业进行职能监管,进一步规范全县
旅游市场秩序,全力助推沂水县全域旅游战略发展。改革公墓管理体制,为县殡仪馆调整经
费形式,将县公墓管理处更名为县公墓管理中心,机构规格调整为副科级,编制由3名调整为
6名,满足新形势下公墓管理工作需要,助推全县殡葬改革的顺利开展。健全医药卫生工作体
制,为加强中医药管理,在县卫计局加挂县中医药管理局牌子,局长由卫计局局长兼任,增
配县中医药管理局副局长1名。
  【事业单位改革】 全面完成公立医院法人治理结构建设工作,根据《沂水县公立医院法
人治理结构建设实施方案》,组建县人民医院第一届理事会。印发《关于征集全县实行法人
治理结构事业单位外部监事人才的公告》,面向社会征集了事业单位外部监事,通过职工选
举确定了各单位职工监事,组建了各医院第一届监事会。出台《沂水县实行法人治理结构事
业单位外部理事管理办法(试行)》《沂水县实行法人治理结构事业单位外部监事管理办法
(试行)》等文件,外部监事的履职行为和能力得到规范和提升。全面开展2017年度事业单
位绩效考核,对纳入考核范围的教育、卫生、社会保障等系统231家公益类事业单位组织考核
,按照一定比例评定等级。考核结果在评先树优、年度考核、用编计划、人员聘用等方面兑
现奖惩。做好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工作,全县206家事业单位的年度报告在3月31日前全部面向
社会公开,共受理设立登记18件、变更登记30件、注销登记1件。推进事业单位业务范围清单
化管理,印发《沂水县事业单位业务范围清单化管理工作实施方案》,按照“成熟一批、公
开一批”原则逐步向社会公开。开展事业单位“双随机、一公开”监督检查,11月随机抽取
3名执法人员和4家事业单位进行了检查,检查结果作为2017年事业单位绩效考核重要评分依
据。
  【机构编制管理】 切实管住机构编制总量。加强机构编制管理,实行单位机构编制内部
总量控制。对于职能任务增加的,通过重新理顺现有科室职能等方式解决单位需求,确需设
立内设机构、核定编制的,实行单位内部机构、规格“撤一建一”,人员编制内部调剂,着
力单位内部机构编制整合优化。加强动态调整盘活编制资源。坚持盘活存量、动态管理,全
县范围内统筹从严,将机构编制资源向基层一线、重点和民生领域倾斜。在有空余编制的前
提下,优先保障乡镇机关考选补充人员,2017年乡镇公务员招录72名,占全县补充公务员数
50%以上。对重点领域实行“有编即补”的政策,为县市场监督管理执法大队核增9名编制,
为县劳动和社会保障监察大队增加8名编制。教育、卫生两领域每年编制使用计划数,占全县
事业单位总计划数的80%以上。科学下达2017年度用编进人计划。安排进人计划690名,其中
公务员和参公人员招录计划142名,事业单位招聘计划399名,军转干部、退役士兵等预留计
划149名,最大限度保证用人单位需求的情况下,确保当年度财政供养人员只减不增,实现“
两个不突破”的总体目标。创新卫生教育类事业单位编制管理方式。对县人民医院、马站人
民医院、县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县妇女儿童医院)3家县级公立医院,实行人员控制
总量备案管理,分别同意备案人员控制总量653名、170名、134名。在保证中小学教职工“退
补相当”的基础上,从全县总量中调剂出38名事业编制,设立中小学教职工临时周转编制专
户,用于满编超编学校补充教师。扎实做好政府部门“三定”规定修订,根据市编办分工,
顺利完成司法局、交通运输局两部门“三定”规定模板编制工作,对应上级印发的部门“三
定”规定,全县16个单位已全部印发“三定”规定。加强机构编制信息化建设。专人负责数
据信息维护更新,并建立动态管理机制和“月统计”核查机制,按时完成月报工作。全县机
关事业单位依托实名制数据库进行网上办理业务,编制使用申请业务、增减人员业务等已实
现网上办理全覆盖。机构编制实名制信息全面实行网上公示,数据定期更新。继续保持中文
域名注册和网上标识加挂“两个全覆盖”,共为511个政务和公益中文域名完成续费。
  (毛卫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