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概况】 临沂银监分局沂水监管办事处作为临沂银临分局的派出机构,在临沂银监分局
统一管理和集中调度下履行有关监管职责。主要职责是负责对农商行、村镇银行等法人机构
实施现场和非现场监管;收集所管辖县内有关金融风险的信息并向上级机构报告;完成上级
机构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2017年,有工作人员1名,其中主任1名。
【银行业体系建设】 2017年年末,辖内共有银行机构14家(含互助社),分别是农发行
,中、农、工、建四大国有银行,浦发银行,中信银行,民生银行,威海银行,临商银行,
邮储银行,沂水农商行,中银富登村镇银行、姚店子聚福源农村资金互助社;银行机构共布
设营业网点118处,布防ATM自助设备183台、POS机1184台、转账电话1024台、自助服务终端
652台、便民服务站1797处,实现了辖内行政村金融服务全覆盖。
【区域风险防控】 债权人委员会是省、市银监部门重点推动的一项工作,是有效防范区
域风险的重要手段,主要是解决大户贷款、大额风险聚集的问题。2017年,办事处严格落实
《临沂市银行业大额授信联合管理实施意见》以及《债权委员会管理办法》的相关要求,全
力配合市局督促辖内金融机构对贷款余额(贸易型企业授信额)5亿元以上且债权银行3家以
上的客户全部组建债权人委员会。到年末,辖内已组建10家,分别是工行3家、临商银行2家
、农行2家、建行1家、中国银行1家、浦发银行1家。
【小微企业金融扶持】 一是突出监管引领作用。督促银行机构明确小微企业金融服务“
三个不低于”的监管目标,即:在有效提高贷款增量的基础上,实现“小微企业贷款增速不
低于各项贷款平均增速”“小微企业贷款户数不低于上年同期户数”以及“小微企业申贷获
得率不低于上年同期水平”。二是进一步加大小微企业信贷支持。继续督促银行机构坚持以
客户为中心的服务理念,突出差异化、特色化竞争策略。以小微和零售客户为重点,不断加
大小微企业信贷支持力度。三是降低融资成本。进一步落实银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小微企
业金融服务监管政策的通知》,山东银监局《关于进一步做好小微企业续贷工作的通知》,
督促银行业金融机构持续改善小微企业金融服务,加强产品创新和制度流程再造建设,持续
做好小微企业续贷工作,切实降低企业融资成本。
【“三农”金融服务】 一是不断深化农村金融改革创新,健全金融支农制度,提升金融
支农能力,推动金融资源继续向“三农”倾斜,实现农村金融与农业、农村经济的共同发展
。在有效提高贷款增量的基础上,努力实现涉农贷款增速高于全部贷款平均水平。二是深入
推进银行业金融机构体制机制改革,强化“三农”服务能力建设。三是大力发展农村“普惠
”金融,全面提升农村金融服务质效。引领银行业金融机构真正树立普惠金融的价值理念,
切实肩负起应尽的社会责任,以最大热情服务“三农”、以最大限度让利农民。四是助力“
精准扶贫”。督促辖内银行机构扎实做好“精准扶贫”工作,引导银行机构创新开发“富民
农户贷”和“富民生产贷”等信贷产品,帮助贫困户尽快实现脱贫致富。
【规范经营行为】 持续推进“不规范经营”专项整治工作的开展,办事处按照“三项机
制”“四个完善”“五个到位”的工作思路,强化督导,督促银行业金融机构严格执行信贷
业务“七不准”、收费“四公开”和“四禁止”的监管要求,取消不合理收费项目,调低收
费标准,依法合规经营意识不断增强,服务水平不断提高。
【信息调研】 为更好地发挥信息工作在监管工作、服务政策、反映基层等方面的作用,
办事处围绕监管工作的重点,认真调研,深入挖掘,及时反映工作中的新情况、新问题和新
做法,为领导全面掌握情况、科学决策、指导工作服务。2017年办事处共上报市局政务信息
12篇。
(赵 彬)
临沂银监分局沂水监管办事处
【概况】 临沂银监分局沂水监管办事处作为临沂银临分局的派出机构,在临沂银监分局
统一管理和集中调度下履行有关监管职责。主要职责是负责对农商行、村镇银行等法人机构
实施现场和非现场监管;收集所管辖县内有关金融风险的信息并向上级机构报告;完成上级
机构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2017年,有工作人员1名,其中主任1名。
【银行业体系建设】 2017年年末,辖内共有银行机构14家(含互助社),分别是农发行
,中、农、工、建四大国有银行,浦发银行,中信银行,民生银行,威海银行,临商银行,
邮储银行,沂水农商行,中银富登村镇银行、姚店子聚福源农村资金互助社;银行机构共布
设营业网点118处,布防ATM自助设备183台、POS机1184台、转账电话1024台、自助服务终端
652台、便民服务站1797处,实现了辖内行政村金融服务全覆盖。
【区域风险防控】 债权人委员会是省、市银监部门重点推动的一项工作,是有效防范区
域风险的重要手段,主要是解决大户贷款、大额风险聚集的问题。2017年,办事处严格落实
《临沂市银行业大额授信联合管理实施意见》以及《债权委员会管理办法》的相关要求,全
力配合市局督促辖内金融机构对贷款余额(贸易型企业授信额)5亿元以上且债权银行3家以
上的客户全部组建债权人委员会。到年末,辖内已组建10家,分别是工行3家、临商银行2家
、农行2家、建行1家、中国银行1家、浦发银行1家。
【小微企业金融扶持】 一是突出监管引领作用。督促银行机构明确小微企业金融服务“
三个不低于”的监管目标,即:在有效提高贷款增量的基础上,实现“小微企业贷款增速不
低于各项贷款平均增速”“小微企业贷款户数不低于上年同期户数”以及“小微企业申贷获
得率不低于上年同期水平”。二是进一步加大小微企业信贷支持。继续督促银行机构坚持以
客户为中心的服务理念,突出差异化、特色化竞争策略。以小微和零售客户为重点,不断加
大小微企业信贷支持力度。三是降低融资成本。进一步落实银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小微企
业金融服务监管政策的通知》,山东银监局《关于进一步做好小微企业续贷工作的通知》,
督促银行业金融机构持续改善小微企业金融服务,加强产品创新和制度流程再造建设,持续
做好小微企业续贷工作,切实降低企业融资成本。
【“三农”金融服务】 一是不断深化农村金融改革创新,健全金融支农制度,提升金融
支农能力,推动金融资源继续向“三农”倾斜,实现农村金融与农业、农村经济的共同发展
。在有效提高贷款增量的基础上,努力实现涉农贷款增速高于全部贷款平均水平。二是深入
推进银行业金融机构体制机制改革,强化“三农”服务能力建设。三是大力发展农村“普惠
”金融,全面提升农村金融服务质效。引领银行业金融机构真正树立普惠金融的价值理念,
切实肩负起应尽的社会责任,以最大热情服务“三农”、以最大限度让利农民。四是助力“
精准扶贫”。督促辖内银行机构扎实做好“精准扶贫”工作,引导银行机构创新开发“富民
农户贷”和“富民生产贷”等信贷产品,帮助贫困户尽快实现脱贫致富。
【规范经营行为】 持续推进“不规范经营”专项整治工作的开展,办事处按照“三项机
制”“四个完善”“五个到位”的工作思路,强化督导,督促银行业金融机构严格执行信贷
业务“七不准”、收费“四公开”和“四禁止”的监管要求,取消不合理收费项目,调低收
费标准,依法合规经营意识不断增强,服务水平不断提高。
【信息调研】 为更好地发挥信息工作在监管工作、服务政策、反映基层等方面的作用,
办事处围绕监管工作的重点,认真调研,深入挖掘,及时反映工作中的新情况、新问题和新
做法,为领导全面掌握情况、科学决策、指导工作服务。2017年办事处共上报市局政务信息
12篇。
(赵 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