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访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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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概况】 沂水县委、县政府信访局的主要职责是贯彻落实上级党委、政府关于信访工作的方针、政策和规定;处
理群众来信,接待群众来访,宣传党和国家的有关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承办上级党委、政府或有关部门领导
同志批示交办的信访事项,并搞好处理结果的反馈。2015年,设办公室、来信审理科、来访接待科、督办协调科、
复查复核办公室5个内部科室,有工作人员18人。
2015年,全县信访形势持续好转,各级“两会”、第22届国际历史科学大会、北京田径世界锦标赛、抗战胜利70周
年纪念活动和十八届五中全会等重点敏感时期全县未发生有影响的信访问题,信访工作效能进一步提升。在全市信
访工作年度考核中获得第一名的好成绩,并被市委、市政府授予“全市信访工作先进县区”荣誉称号。高庄镇等5个
乡镇被市委、市政府授予“全市信访工作先进乡镇”荣誉称号,马站镇等5个乡镇被县委、县政府授予“全县信访工
作先进乡镇”荣誉称号。
【基层基础工作】 抓好源头预防,控制信访问题发生。继续做好与联系群众工作的结合文章,充分发挥干部联系
群众为民服务网络作用,定期分析研判群众需求诉求,使问题在网格内得到有效解决,真正预防和减少信访问题的
发生。积极开展社会稳定和信访风险评估,对涉及民生的重要决策、重大活动和重点工程,认真听取群众的意见建
议,防止引发矛盾和事端。认真开展信访不稳定因素排查,对苗头性问题和隐患,尤其是可能诱发到市、去省、进
京上访的问题,逐一建立台帐,落实责任单位和承办人员,限期办理,把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全年信访总量、上
访量均大幅下降。
抓好“四率”等基层基础业务,促效能提升。开展业务培训,深入推进依法逐级走访。3月,举办由各乡镇分管负责
同志、信访办主任及1名业务骨干和县直有关单位专职信访干部等人参加的全县信访干部培训班。实行基础业务百日
集中整治,着力解决信访事项受理、办理、答复、送达、信息录入、督查督办等环节作风不实、工作不规范等问题
。同时,县信访工作领导小组印发《沂水县信访事项受理办理操作规程》,进一步明确操作步骤和办理规范化流程
,切实提高标准化、规范化水平。全面推广应用信访信息系统。3月,全市网上信访信息系统正式上线运行,各乡镇
和县直有关单位及时进行系统联通,并按照“有访必登、登录必办”的要求,加大系统应用力度,切实提高系统基
层受理率、办理率。加大复查复核和听证工作力度,县听证委员会印发《关于成立“县政府信访事项听证员库”的
通知》,公布听证员库成员名单,为听证工作开展奠定基础。加大典型经验宣传推广力度。市《信访情况》刊发沂
水县《办信“二三四”工作法 有效实现“双升双降”》的经验做法和院东头镇、泉庄镇、四十里堡镇、高庄镇等经
验做法。《人民信访》刊发《用群众工作的理念和方法做好信访工作》其中介绍沂水县干部联系群众“一个也不落
”的做法。《山东信访》刊发了沂水县署名文章《推行“三个三”工作法,以责任落实推动工作落实》予以宣传推
广。
【领导干部接访下访】 规范和提升领导干部公开预约接访工作。县委办、县府办印发《关于2015年领导干部公开
预约接访工作安排的通知》,县级接访领导按照“包掌握情况、包思想转化、包解决化解、包息诉罢访”的要求,
对接访案件一包到底,积极回应群众诉求,千方百计解决难题,有效避免了重复上访和越级上访的发生。
落实领导干部包案化解措施。实行县委常委包案。对重点疑难信访案件,实行县委主要领导、专职副书记和有关县
委常委包案,带动各级领导干部包案化解信访问题制度的落实。实行乡镇党委书记包村。19个乡镇(街道、开发区
)党委书记分别包扶辖区内信访问题突出、社情复杂的村居,对软弱涣散村级班子进行集中整治,并限期扭转被动
局面,推动信访问题由解决个案向面上深化。
【信访事项办理】 加大初信初访办理力度。坚持把初信初访查处工作作为一项长期性、日常性工作来抓,健全和
完善了干部陪访、领导约谈、通报考核等初信初访制度,提高初信初访的办理质量与效率。
开展重点案件集中攻坚化解活动。县委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多次召开信访维稳会、案件调度会,带头研判信访问题
,有力地推动了信访案件的化解。同时,县联席办3次排查交办重点信访案件,要求各单位落实化解措施和稳控责任
,确保不发生有影响的信访问题,案件结案率达100%,结服率达80%以上。
高度重视信访事项办理群众满意度工作。对纳入群众满意度评价的信访案件,逐一实行面对面交办,直接交办给责
任单位主要领导、分管领导,进一步明确工作要求,压实工作责任。符合评价条件的满意度评价案件,评价率为91
.9%;对信访部门评价满意率99.1%;对责任单位评价满意率98.2%。
【信访法规宣传教育】 加强学习培训。县信访局机关全体人员人手1本《条例》,在业余自学的基础上,利用每周
五集体学习时间,逐字逐句、原汁原味、原原本本学习。各乡镇、单位结合本单位实际集中学习、集体讨论,学习
时间不少于3天,以保证学习质量。11月,召开宣传贯彻《山东省信访条例》暨宣讲培训工作会议,对全县乡镇、县
直单位信访工作分管负责人和信访干部进行宣讲培训。
加强宣传教育。印制宣传明白纸、《条例》全文、宣传提纲等,发放到乡镇、单位、村居,并将宣传明白纸发放到
每家每户。集中组织宣传日、宣传月活动,将12月作为集中宣传月,把12月4日、12月31日定为集中宣传日,通过出
动宣传车、悬挂过街横幅,播放录音,张贴通告,在街头设立宣传点,发放宣传资料、现场咨询解答等形式,与群
众面对面沟通宣传,不断扩大《条例》新精神知晓面。在沂水电视台、沂水新闻报等新闻媒体开辟专题专栏,连续
刊登《条例》(全文)、县委分管领导和信访负责同志署名文章、知识问答,滚动播出《条例》(摘要)、问题答
疑、标语字幕等,增强宣传效果。开展了学《条例》电视知识竞赛活动,通过预赛、初赛和决赛三个环节,选出4名
获奖选手组成沂水县代表队参加省、市组织的知识竞赛。通过活动的开展,在全县上下形成了学《条例》、用《条
例》的良好氛围,进一步增强各级信访干部的法治观念,提高依法接待信访群众、依法处理信访事项的能力。
加强学用结合。把学习宣传贯彻《条例》与信访基础业务规范化建设、信访信息系统深入应用、通过法定途径分类
处理信访诉求等各项信访工作任务紧密结合起来,做到活学活用、学用结合、整体联动、相互促进,推动全县信访
工作整体水平提升。
(虢祥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