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族宗教工作

Original URL: http://lib.sdsqw.cn/bin/mse.exe?seachword=&K=cg5&A=13&rec=22&run=13


【概况】 沂水县民族宗教事务局的主要职责是宣传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关于民族宗教工作的方针、政策、法规;研
究制订沂水县贯彻党和国家有关民族、宗教政策与法规的具体政策措施,并负责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依法保障少
数民族的合法权利和利益,全面贯彻落实党和国家的宗教信仰自由政策,依法加强对宗教事务的管理。2014年,下
设办公室、综合科,有工作人员6人。先后被授予“全市民族宗教工作先进单位”“全市民族团结进步模范集体”。
至2015年,全县有回、蒙古、朝鲜、满、苗、彝、壮、傈僳等31个常住少数民族成份,少数民族常住人口数6748人
;有沙沟镇、马站镇、沂城街道3个民族工作重点乡镇(街道);有6个民族村居(社区)。有佛教、伊斯兰教、天主
教、基督教四种宗教,信教群众近1.3万人,其中,佛教2030人,伊斯兰教5704人,天主教1450人,基督教3800人;
有4个宗教团体,宗教教职人员10人,宗教活动场所39处。
【民族工作】 春节期间,根据上级要求,及时为16个乡镇1589户穆斯林农户发放牛羊肉价格补贴47.67万元,对1
87户少数民族困难户、19位民族宗教界人士进行走访慰问,把党和政府的温暖送到民族宗教界。执行好少数民族考
生加分政策,为39名少数民族高考考生办理了特殊考生登记,为31名少数民族中考考生办理民族证明。为3人办理更
改民族成份请示上报。
大力争取扶持资金。立足实际,搞好科学论证,积极向上级申报民族方面专项资金项目,省、市批复少数民族发展
资金项目3个,争取资金70万元。
加强清真食品管理。中秋节期间,深入县城范围内的清真食品生产经营场所,开展检查活动。建立清真食品生产企
业台账,宣传清真食品管理法规,督促整改了存在的问题。
努力维护社会稳定。接待来人来访、咨询等2起,查处上级批转的群众来信2件,全部妥善处理。做好了全国“两会
”等重要时期稳定工作。
【宗教工作】 确保天主教朝圣活动安全稳定有序。在省、市、县、乡镇各级的高度重视下,经过充分周密的准备
和严格细致的管理,5月13日,天主教临沂教区朝圣活动在牛心官庄、王庄2处圣母山安全、有序进行。其中,到牛
心官庄圣母山朝圣人数10060人,其中外地8060人,本村及周边村2000人;到王庄圣母山朝圣人数200人。
强化对宗教界宣传教育引导。组织“宗教政策法规学习月”活动,采取座谈、培训、知识竞赛等多种形式,增强宗
教界人士和信教群众的国家意识、公民意识、法律意识。
完成宗教活动场所主要教职任职备案。健全任职备案工作制度,建立任职备案工作机制,完成10名主要教职任职备
案,充分发挥了主要教职在引领信教群众、组织宗教活动、推进宗教活动场所建设中的积极作用,维护了宗教正常
秩序。
进一步规范宗教事务管理。注重宗教活动场所管理组织班子建设,通过民主推选的方式,对1个清真寺寺管会完成换
届,选出新的寺管会班子。不断加强宗教团体班子建设,顺利完成县基督教“两会”换届。
(郝风晓)